第三章 营养与健康
第一节 体格检测指标
一、身高与体重
1.身高的测量方法
采用机械式身高计。受检者赤足,背向立柱站立在身高计的底板上,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两足跟并拢,足尖分开约60°,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间与立柱相接触,成“三点一线”站立姿势。记录数据以cm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体重的测量方法
测量体重前,应排空大小便、不要大量喝水,穿短衣裤、赤足,自然站立在体重计踏板的中央,保持身体平稳。记录数据以千克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二、围度的测量与意义
1.胸围的测量方法
采用软尺。受检者自然站立,双肩放松,两臂自然下垂,两足分开与肩同宽,保持平静呼吸。将软尺经背部肩胛下角下缘至胸前围绕一周。男生和未发育的女生,软尺下缘在胸前沿乳头上缘;已发育的女生,尺在乳头上方与第四肋骨平齐。软尺围绕胸部的松紧度适宜(皮肤不产生明显凹陷)。
受检者立姿,自然呼吸,取胸部最丰满处的水平围度。
2.腰围的测量方法
被测量者站立姿势,双足自然分开30cm左右,使体重均匀分布,平稳呼吸;检查者用最小刻度为1mm的软尺,在胯骨上缘和第12肋下缘连线的中点(通常是腰部最细的部位),沿水平方向围绕腹部一周,紧贴而不压迫。测量值精确到1mm。
腰围可以用来测定脂肪分布状况,腹部脂肪过度积聚危害性最强。
3.臀围的测量方法
被测者放松两臀,保持自然呼吸状态,测量臀部最丰满处,水平围绕臀一周测量,软尺绕臀部的水平面要与身体垂直,记录读数,测量值精确到1mm。
腰臀比(WHR)的评价标准:
男性>0.9、女性>0.8,可诊断为中心性肥胖。
三、体型的判断标准
1.体质指数(BMI)
体质指数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国际统一使用的判断肥胖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标准为:
小于16为重度消瘦;
16~16.9为中度消瘦;
17~18.4为轻度消瘦;
18.5~24.9为正常;
25~29.9为超重;
大于30为肥胖。
我国近年提出了适合中国居民的判断标准:正常为18.5~23.9 ;超重为24~27.9 ;肥胖为大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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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不适用的人群
运动员:因为他们肌肉发达,使BMI值偏高。
孕妇和乳母:生育期间体重增加是正常现象。
65岁以上的老人:因为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高会降低。
未满18岁的青少年。
2.理想体重和肥胖度
理想体重(kg)=身高(cm)-105
肥胖度=[(实测体重-理想体重)÷理想体重]×100%
肥胖的判定标准:
①体重超过理想体重10%为超重;
②超过20%以上即认为是肥胖,其中超过20%~30%为轻度肥胖,超过30%~50%为中度肥胖,超过50%以上为重度肥胖,超过100%为病态肥胖。
反之则为消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