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尖下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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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嗅觉记忆的暗示

伦敦大学的神经生物学家杰伊·戈特弗里等人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在所有感觉记忆中,气味感觉最不容易忘记。视觉记忆在几天甚至几小时内就可能淡化,而产生嗅觉和味觉的事物却能令人记忆长久。

这是嗅觉的时间深度和时间维度。

因此嗅觉能形成一个人记忆中最强有力的部分。一个人童年的嗅觉最敏感,也最真实。

嗅觉又与性格和情感等有许多的联系,因此,童年的嗅觉可能左右一个人的一生。心理学家Trygg Engen因此说:嗅觉的影响主要在心理层面。换句话说,少时的气味经历可能预示着他的未来。

民国初期女作家萧红的童年就对玫瑰花香气特别留恋,以后造成了她唯美主义的性格,包括她对爱情的看法和追求。

鲁迅的作品很多,但很少有涉及到香气描写的,例外的是《社戏》,说的是他十一二岁时,夜晚外出看戏的经过:“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特别在弥散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中,吃着小伙伴们炒的新摘罗汉豆,风味独特。先生感叹道:“以后再也没有此口味了”。

写《社戏》时已是三十多年过去了,先生还没有忘掉那一口。

可是《社戏》中最后的部分常常被忽视,就是六一公公称赞小时鲁迅先生—迅哥儿的话,说他“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要中状元”。这见识指的是他对罗汉豆好吃的评价,一般人认为这是恭维。

其实在南方,民间一直有一不成文的看法,对口味、风味、香气有挑剔的小孩能读得进书,因为与嗅闻香气一样,读书也是个精细活;而在这方面又有审美感的,则可能成才。这也是蔡元培先生十分支持的美育,他曾说:“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

鲁迅先生写《社戏》时已成名多年,他当然不会在此写这样的纪实文字来自我标榜,仅借此文表达他对纯正童年的向往。可《社戏》一文恰恰说明了嗅觉记忆的威力。

但有一点,先生肯定知道但没说出来,民间的那个看法还有后半句,即那样的小孩身体可能孱弱。先生的后来是否验证了这一说法?对此方面,国外科学家用果蝇作了试验,发现嗅觉不好的果蝇活得更长。

还从嗅觉记忆说下去,初恋的气味会如镌刻似地遗留在记忆中,那时虽然年轻但可能是第一次而格外用心,青年男女在以后的恋爱中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干扰。因此经常要求对方将上一段的恋情忘记,彻底忘记。但这谈何容易,世界上并没有忘情水一物。

回想一下婴儿时奶粉的口味,回想一下辛勤劳作场所的气息,战场的硝烟……但中国人容易忘记,喜欢避开不畅的过去,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去记忆嗅觉可能是人生的不幸,因为最起码你就不会感恩。气味对每个人都是弥足珍贵的,足以唤起你对那段人生的回想;气味如同身影,伴随人的一生,不时地跳跃在你前后,触及你的灵魂,以后你会慢慢懂的。

《社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