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把握方向 站稳立场——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3)
第三,创新手段,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一个新理念的确立,总是同旧理念的破除相伴随的,正所谓不破不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涉及一系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方式的变革,涉及一系列工作关系、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调整,不改革就只能是坐而论道,最终到不了彼岸。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贯通的,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落实。在贯彻落实中,对中央改革方案中的原则性要求,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具体化;遇到改革方案的空白点,可以积极探索、大胆试验;遇到思想阻力和工作阻力,要努力排除,不能退让和妥协,不能松懈斗志、半途而废。要深入分析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法治领域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第四,守住底线,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及时化解矛盾风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在国际国内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都不少,决不能掉以轻心。各种矛盾风险挑战源、各类矛盾风险挑战点是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如果防范不及、应对不力,就会传导、叠加、演变、升级,使小的矛盾风险挑战发展成大的矛盾风险挑战,局部的矛盾风险挑战发展成系统的矛盾风险挑战,国际上的矛盾风险挑战演变为国内的矛盾风险挑战,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的矛盾风险挑战转化为政治矛盾风险挑战,最终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危及国家安全。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我们必须积极主动、未雨绸缪,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的矛盾风险挑战的准备,做好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社会上、外交上、军事上各种斗争的准备,层层负责、人人担当。
六、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这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以及领导干部队伍的现状向全党提出的一个重大课题。
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是对事业、工作和政绩的总的看法,包括对什么是事业、为谁工作、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衡量政绩等的认识和态度。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为政的价值取向,是领导干部工作、事业、从政的思想基础。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这是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针对领导干部队伍现状,向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飘浮,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贪图安逸,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甚至沉溺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只重自己“政绩”、轻百姓疾苦,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尊重规律,乱上项目、乱铺摊子,做表面文章,甚至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一些领导干部个人主义严重,干了一点事就希望得到“回报”,刚刚提拔就琢磨“再上一个新台阶”;工作挑肥拣瘦、拈轻怕重,向组织讨价还价,利欲熏心、见利忘义,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这都是领导干部没有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的具体表现。
事业观是工作观和政绩观的先导,引领着工作的方向和政绩的导向。事业观的核心,在于明了“何为事业,为谁干事”。一个领导干部的事业观往往决定着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发展,决定着党的事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准确把握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做到廉洁从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典型案例
“模范团长”李国安的事业观
“模范团长”李国安在部队40年,先后当过骑兵、医生,挖过煤,种过地,搞过营建,无论在什么岗位,干什么工作,他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服从组织需要,干好本职工作。他曾当过10年排职,10年连职,10年营职,从无任何怨言。1990年1月,李国安任给水工程团团长。他刻苦学习专业理论,钻研水文地理知识,成为打井找水的行家。在工作中,他吃苦在前,率先垂范,为解决边疆军民吃水难问题,带病坚持工作,冒着生命危险,用4个月时间,行程24800多公里,考察了4000多公里的边防水文地质情况,制定了钻井计划。他带领全团官兵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转战大漠戈壁,历尽千辛万苦,竭尽全力为边疆军民开发水源,创造了许多奇迹,先后在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等地和边防线上打井110眼,实现产值2000万元,在被视为无水的沙漠戈壁找到了水,在矿化度很高的贫水区找到适用于人畜饮用的甜水,为保障边疆军民用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被边疆各族人民群众誉为“草原水神”。李国安说:“我时常想,和平时期讲奉献,不是让你把性命豁出来,只是让你不要用权力去谋私利,让你多为别人去着想。我作为部队的基层主官,掌握着上亿元的资产,平均每年经手的经费也有几百万。多年来,我从未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亲属及身边人办过一件违反原则的事。”李国安用自己的行动,实践了自己的事业观:“上不愧党下不愧兵更不愧千千万万老百姓”。
工作观是事业观和政绩观的基础,离开了正确的工作观,事业、政绩就流于空谈。工作观的核心,在于明了“何为工作,如何工作”。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工作观,就是要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为民的工作态度、亲民的工作作风、靠民的工作方法,在为群众谋利益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在工作中,要勤勉干事,把勤奋的精神、实干的劲头、开拓的勇气、自省的作风、有为的追求贯穿和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让群众满意。要具有高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把谋事干事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多为国家创业、多为人民干事、多为社会贡献。要让勤勉干事成为主流,把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当做一种追求,确立一种敢干事的用人导向,形成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和用人机制。
政绩观是事业观和工作观的保障,决定着事业和工作的兴衰成败。政绩观的核心,在于明了“何为政绩,政绩何用”。政绩,顾名思义,就是为政之绩,即为政的成绩、功绩、实绩,政绩的取得必须通过实干。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习近平同志提出:“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因此,领导干部的政绩内容必须实在,华而不实就不是政绩,而是让人民不满意的“政疾”。领导干部必须搞清楚什么是真正对党和人民有益的实事,什么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在工作中,有人以为经济搞上去了就是最大的政绩,觉得生态、资源、环境等都无足轻重;有人觉得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才能增光添彩,于是大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还有的人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对政绩的“包装”上,想方设法“吹”政绩。事实证明,这些所谓政绩,不仅科学发展无从谈起,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更有甚者,会劳民伤财乃至贻害子孙。因此,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大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促进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中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目前,领导干部科学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处于理念向现实转换的中间环节,必须紧紧抓住这个环节,才能切实按照新发展理念制定和实施各项政策、机制、举措,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