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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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国家级综合功能区。实践证明,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基础性、先导性任务,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建设的关键,在国家级新区开发开放进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作为国家战略,国家级新区在行政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探索中通常享有先行先试的权利,对全国范围内的行政体制改革起到先导和示范作用。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批复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2013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2013年8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了与现阶段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作高效的行政体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国有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之际,适应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发展趋势,全面、系统地研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深入挖掘其创新特色,明确其深化方向,这不仅有利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自身从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也有利于为其他区域行政体制改革提供先行先试的样板,还有利于为全国部分领域深化改革、推进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著作作为201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编号:14JDKF03YB)的最终研究成果,在三个方面取得创新:一是本研究首创性地提出国家级新区行政体制改革五个方面的内在要求,即战略导向性、职能科学性、结构适应性、运行高效性、经验示范性,这对深化国家级新区行政体制改革具有普遍的理论指导意义;二是本研究不仅对其他国家级新区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进行比较研究,而且创新性地提出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四型”特征,即全国唯一依托地级市建立的“全域型”新区、全国唯一的“群岛型”新区、全国第一个“省辖型”新区、全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后发型”新区,并深入挖掘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行政体制改革在领导管理体制、经济功能区职能定位、部门机构设置、选人用人机制等方面的特色,从而为这一领域的比较研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三是本研究是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行政体制改革作为研究对象的第一部著作,围绕“内在要求——经验启示——现实基础——学理依据——实践探索——创新特色——发展趋势——未来展望”的逻辑,对其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研究,这不仅拓宽了国家级新区行政体制改革的研究范围,丰富了这一领域的研究内容,而且还明确了深化改革方向,具有一定的现实参考价值。

本书在编著过程中得到了多位领导的肯定和鼓励,得到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和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的出版经费资助,得到了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舟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舟山市委党校、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林德伟、龚鹰、林巧、季扬沁等课题组成员和陈盈盈、熊良敏、王一珵、石超、吴似真等多位朋友、同事的鼎力相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囿于研究能力水平和时间仓促,本书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