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美的哲学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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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国文化的正源先秦哲学

先秦是中国哲学的重要发展时期。哲学的萌芽与宗教有很大关联,处于哲学萌芽期的人们,相信灵魂不死并且崇拜自然物。西周末年至春秋时期属诸子前哲学,这个时期出现了无神论倾向,甚至在《诗经》中还出现了疑天和责天的思想。直至春秋末年,儒家学派的产生,让中国哲学进入了诸子哲学阶段,从此也开启了中国哲学的繁荣时代。

孔子的儒家教育面面观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人(今山东曲阜),生于公元前551年,卒于公元前479年。孔子的祖籍其实并不是鲁国,而是宋国,他因为战乱来到鲁国,他的曾祖父孔防叔还曾经担任过鲁国的防邑大夫,孔子的叔父也曾担任过陬邑大夫。出生于这样的家庭,孔子的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可是在孔子3岁的时候,父亲突然离世,孔子因此陷入了生活的困境当中。孔子靠自己的毅力刻苦学习,30岁,他就以知礼而出名,从此之后,开始办学。

孔子的一生都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但是他在政治方面却一直不得志,他曾在20多岁时当过管仓库和牛马的小吏,50岁之后也曾做过小司空和大司寇等一些高官,但是最终因为与人有矛盾,不得不弃官离开鲁国。孔子弃官之后开始周游列国,一直到14年之后他才再次回到鲁国,此后的他一直从事着教育事业,并且整理文献典籍。

孔子的言论被弟子们整理成集——《论语》,这也成了后人研究孔子思想的重要资料。孔子的言论有一部分也被收录到《左传》以及《礼记》等其他典籍当中。孔子在我国哲学史上开创了儒家学派以及儒家学说,被称为儒家哲学,也被世人视为人道思想的核心。

孔子继承了周代的天人观念,并且提出了“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的观念,在这句话中,“命”指的是“天命”,天命被视为一种超脱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人所不能改变的,但可以被人们认识。以孔子的才学和经验,他也是到了50岁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天命,由此可见,想要认识到自己的天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论语》中记载孔子的弟子子贡提及自己的老师并不喜欢谈天道,而且也不喜欢讲有关鬼神的事情。孔子并不在意鬼神和人死后的事情,他在乎的是现实的人生。有人曾经问过孔子关于鬼神的问题,可是孔子却说:“现实的事情都没做好,又哪里能关心鬼神的事情?”

虽然孔子不喜欢谈论天道,却是一个敬畏天命的人。孔子认为人的生死、吉凶、穷富以及国家的命运都是人无法掌握的事情,都是由老天来主宰的。孔子还在原有的周代天人观念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建立了新的天命观念。孔子觉得天意是通过自然界变化而来,天命只是赋予了人类某些东西,而不是主宰人生。孔子对于“天”的认识,刷新了人们以往对天的认识观念。过去人们认为自己的人生早已经被天安排好,可是孔子却告诉世人,修行要凭借个人,让人们产生了主观能动性,也为后人行人道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在天命观的基础上,孔子又建立了以“仁”为核心的人道思想。“仁”的定义最早出现在春秋时代,仁有爱的含义,所以人们常常用仁来代表爱的意思,孔子在“仁爱”概念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仁者爱人”的人道思想。与春秋时期“仁爱”思想不同的是,孔子更加主张以“仁”为核心。此外,孔子还将“爱人”提升为学道和为政的基本原则。《论语·乡党》中记载,有一次孔子家的马棚失火,有人前来通报,结果孔子却问:“有人受伤了吗?”并没有问马是否有事,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孔子更加重视人的安危,而不是关心自己的损失。另外,孔子还将“仁”作为做人的最高准则,后来孔子的学生曾参将孔子做人之道概括为“忠恕之道”。

孔子将“仁”作为人的一种内在本质以及道德精神,提出了“修己求仁”的理论。这其中也涉及了礼与仁之间的关系,礼是孔子人道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孔子认为“礼”是治国的根本原则,而且也是一个人的行为准则。人学礼、知礼还不够,如果不能够按礼来行事,说明修己不够,所以求不到仁。此外,孔子还反复强调人要有自律性,并且主张自我反省。蘧伯玉曾经闭门思过,孔子对他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评价。

孔子在修己求仁当中提倡“学”与“思”相结合,学是基础,在学习的过程中还要思考。只有以“仁”为核心来修己,才能够成为君子,才算“成人”,这一说法进一步说明了孔子崇高的人生境界。

孔子认为人生境界需要通过人的志趣、情感、出处等方面体现出来。无论是忧伤还是欢乐,这些情感都可以用于表现人的价值观,价值观也是人生境界的一种体现。关于进退问题,孔子认为一个人的境界高低与是否出仕为官无关,而与道德有关。

孔子根据自己的人生体验,将人生境界划分为:“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其中,“立”与“成”同义,“三十而立”指的是30岁时“成人”。“不惑”指的是对于所有的事物已经没有任何疑惑,这时的人成为一个道德主体。“知天命”指的是了解天人之际,人处于这个阶段会实现主客观的统一。“耳顺”指的是人心和道合二为一。“从心所欲,不逾矩”是建立在心道合一的基础之上的。心就是道,所以心之欲必须合乎人道。孔子指出人只要随心行事,必定不会超越道德规范和社会制度,只有这样,人才能获得自由。

当人通过修己求仁达到了做人标准后,人生将进入另外一个境界,这个时候的人才具备人格。因为孔子将自己的人生理想与社会理想融合在一起,因此被称作“理想人格”。孔子设立了两种人格,一种是君子,另一种是圣人。君子指的是道德高尚的人,而圣人要比君子的人格更高尚。

圣人在孔子心目中地位崇高,他认为只有尧、舜、禹、汤这样的人才能够配得上圣人的称号,他自己则从不以圣人自居。孔子提出的理想人格,既有现实性,也有终极性。他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做君子,但是要将圣人设定为人生追求的目标。人们要将追求圣人的人格看得比圣人更加重要,只有努力成为圣人,才能够实现君子的人生价值。

“中”与“和”在孔子的人道思想当中有德的含义,同时这也是他的思维方式与哲学理论。孔子将“中”引入人道思想当中,并且提出了“中庸”。他不仅将中庸视为最高尚的道德,还将中庸贯彻到教育工作当中。对于一些胆子大、好胜心强的学生给予抑制;对于胆小懦弱的学生,他则给予鼓励,最终让所有学生都能够达到中庸的道德,并且将中庸作为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在孔子眼中,即使是不仁之人,也不能太过憎恨,劝诫人们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时不能太过极端。虽说孔子提倡中庸,但是他并不赞成人们不分是非,不讲道理。

西周末年,史伯提出了“和”与“同”的哲学范畴,孔子则继承了“和”与“同”的思想。他提出将“和”与“同”作为区分小人和君子的标准。其中“和”不仅是道德范畴,还具有哲学意义,与“中”一样,还包括辩证思想。“中”“和”在儒家思想中很重要,在孔子的人道思想中,“仁与礼”同“中与和”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仁与礼”需要“中与和”来进行协调。

孔子的人道思想中的仁与礼的含义并不同,其中仁是将爱人作为出发点,没有阶级之分,而礼却有着非常严苛的阶级之分。仁在孔子的人道思想中体现了时代的新观念,但是礼又很好地维护了宗法关系,这让仁与礼看起来很矛盾。可是孔子又提出了“中与和”的思想,仁与礼一下子被中与和统一了。由此可见,孔子的人道思想是新旧交织的,体现出他是一个注重道德情操与道德规范统一的人。

孔子将“中与和”作为原则来协调“仁与礼”,让“仁与礼”达到和谐统一。另外,他还用礼、义来制约中与和,这证明他的人道思想是建立在辩证思维方法之上的,这一思想对我国古代智慧发展有重要意义。

理想主义的孟子哲学

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邹人(今山东邹县)。生于约公元前372年,卒于公元前289年。孟子是继孔子之后儒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继承发展了孔子的人道思想。孟子十分推崇孔子,他认为孔子是圣人。

孟子在孔子天人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他相信有天命,觉得王位的继承是天命的安排。孟子的天命观念与前人有所不同,他继承了民本的思想。虽说他认为君权是天命,可是他却认为能否继承王位,是人与上天一同赋予的,他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借助天命的名义,让老百姓们来决定天子的命运。

孟子认为天命是一种人力所不能及的力量,但是天命中却蕴藏了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由此他又提出了“势”与“时”的范畴。所谓的“乘势”与“待时”是指符合客观必然,他觉得凡事只要符合客观规律都可以事半功倍。与此同时,他还利用揠苗助长的寓言来告诫世人,违反客观规律必定有害无益。

孟子重视人,他觉得人心的向背可以成就天下,其中他着重强调人心的重要性。孟子天人合一的说法其实包含了两种含义,一种是带有神学色彩的含义,另一种则是具备思辨特色的含义,他的这一说法对儒家思想的发展起到了很大影响。

孟子不仅继承了孔子的仁学思想,还在孔子的基础上对这一思想做了全新的阐述和提升,他认为爱人要先从爱自己的亲人开始。孟子的仁爱思想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带有浓厚的亲情色彩。越是亲近,越能表明爱得深厚,这就是所谓的“爱有差等”,他的这一思想最终成了儒家人道思想的经典理论。

此外,孟子还提出了“义”“礼”“智”三个范畴,他认为“义”和“仁”的意义是一样的,代表着人的德行,他用义来规范人的行为而不是用礼,这能够说明春秋与战国时期有着明显的时代变化。

孟子认为的礼与孔子的礼有原则上的区别,他认为礼不可以用于区分人的等级,而是一种礼貌辞让的礼节。在他眼中,智也不是指知识,而是指人的道德范畴。孟子更加主张注重仁、义,他的这一思想最终成了儒家人道思想的代称,同时也成了封建伦理道德的代称。

孔子提出了人性善恶的人道理论,此后有人主张人性为善,可是也有人主张人性为恶,其中孟子的“性善说”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告子主张“性无善无不善”的观点,虽然这种观点后来被荀子采纳,可是孟子却持反对态度,因此提出了“性善说”来驳斥告子。

针对告子的观点,孟子将仁义视为人先天具备的本性,他提出:倘若人只知道吃饱穿暖,过着安逸的生活,那么与禽兽又有什么区别?人更应该懂得“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虽然人与动物的自然本性相似,但是人除了有自然本性,还有社会本性。

孟子认为仁、义、礼、智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善恶,同时他还提出了“理、义之悦我心”的理论,由此引出心性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区分礼与义的能力,另一种则是人的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羞恶之心以及辞让之心。只要综合两种心性关系,就可以将人的思想行为引导向善。

孟子主张修身立命,他更加重视人的道德情操以及精神生活。他认为一个人的荣辱并不在于贫富贵贱,而在于仁与不仁。要保持人格尊严必须以道义为原则,此外还要磨炼自己的心志,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生命。

孟子强调修身,并且告诫世人要保持天赋德行,不能自暴自弃,不走正路是可鄙的行为。他认为君子与小人之间的差别在于存养不同,只要存养天赋就可以成为一位君子,相反缺失存养则会成为小人。修身是一种道德境界,到达一定精神境界可以让人成就一番大事业。他还将保持心性的修持过程称为“养气”。

孟子指出存养心性的最好办法是减少自己的物质欲望,如果一个人的物质欲望不大,即便天赋丧失,也不会丧失很多;如果物质欲望太大,天赋善性即便可以保留,也保留不多。只有做到反省内求,才能够达到最高的精神境界。

孟子所提倡的“反求诸己”不仅是修身方法,还是思维方式,他的这一思想对儒家学说以及陆王心学有着深远影响。

现实主义的荀子哲学

荀子,名况,字卿,又称孙卿,生于约公元前313年,卒于公元前238年,是战国后期赵国人。他是继孟子之后另一个儒家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他的著作都保留在《荀子》中。

荀子主张建立全新的封建等级制度,并且提出要重视“隆礼”和“重法”,强调“礼”和“法”的重要性。他提出的“礼”与孔子提出的“礼”有所不同,他更看重封建等级制度。他觉得如果对物质的欲望没有限定,那么一定会为争夺物质而发生争斗,引起社会混乱。为此,统治者必须制定“礼义”和“法度”,这样社会才能稳定发展。

荀子提出的“礼”是一种等级制度,即贫富、贵贱、长幼,每个人在社会中都应该做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这种等级关系与宗族血缘关系有所不同,是按照地主阶级的政治标准来制定的全新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提出,但凡政治和道德不符合标准的人,即便是贵族,也只能做平民百姓。对于有学识,政治和道德符合标准的人,即便是平民百姓,也可以当官。他所提出的思想打破了原有的宗法等级制,他还提出礼是法的基础,法应该按照礼的标准来制定。

荀子是一个比较注重当前现实的人,他反对孟子盲目崇拜“先王”的历史观,强调“以近知远”。他认为要从当前的社会现实去思考过去的历史,只有这样,历史观才能有所进步。他从历史中也了解到社会底层人的作用,并且告诫统治者一定要重视社会底层的人,因为他们如果对政治不满,那么统治者的地位就会不保。

荀子与孟子不同,他觉得所有的“礼义”和“法度”都是人们制定出来约束、教育以及处理社会关系的人为东西。他反对孟子所提出的“性善”论,所以他提出了与之相反的“性恶”论。

他认为“善”是指符合道德规范和礼义制度的行为,而“恶”是指破坏封建统治制度的行为,所以他觉得人性中根本没有“善”,人不会生下来就符合道德规范和礼义制度,人的本性本来就是好利善妒的,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这种本性,人们就会渐渐变得没有道德,因此他认为人性本“恶”。也正是因为人性本“恶”,才更需要圣人来教化大家,引导人们去做符合道德规范和礼义制度的事情。他觉得如果真像孟子所说的人性本善,那么要圣人和礼义制度、道德规范还有什么用呢?

荀子表示人的本性其实与所有的礼义、道德规范以及法律制度都是对立关系,圣人制定道德规范约束人们,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他认为人的本性就是饿了想吃东西,冷了想穿衣服,困了想睡觉这么简单。可是有了道德规范的约束后,晚辈在长辈面前饿了也不敢吃东西,困了也不敢睡觉,这种行为是违背本性的。

荀子的“性恶”论其实是一种抽象的人性论,他要论证封建等级制度和道德规范如何巩固封建社会秩序。他虽然反对孟子的理论,可实际上他的理论与孟子的理论如出一辙,无论是“性善”还是“性恶”,都是统治阶级的标准。

荀子不仅重视人事,他还吸收了古代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以及自然科学成果,并且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他批判“天命”和“君权神授”的观点,提出自然规律与社会人事之间要有所区分。他认为社会人事的动荡与统治者的管理有直接关系,但与自然变化没有关系。

荀子对自然界中的一些罕见现象做了唯物主义说明,他指出流星、月食、日食都是自然现象,只是因为平时比较少见,所以才有神秘感,人们并不需要对这些自然现象产生恐惧。只要统治者清明,即便所有的罕见现象聚集在一起出现,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影响。相反,如果统治者昏庸无能,即便没有任何罕见现象出现,社会也会出现动荡。虽然荀子无法对自然现象做出科学的解释,但是他的理论却成功地对孔子和孟子所弘扬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理论进行了批判,与此同时,他也对老庄所主张的神秘主义自然观进行了批判。

荀子批判他人的同时,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将自然界的变化看作物质特有的规律,他提出人只要按照这些自然规律行动,就可以掌管天地、支配万物,但是如果违背自然规律做事,就会惹来祸事。他反对人们在自然规律面前表现出的无能和消极态度,同时他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他认为顺从自然规律不如掌握自然规律,根据自然规律的变化来运用它。

荀子提出“人定胜天”的唯物主义思想,对唯物主义哲学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可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也有矛盾的地方,比如,他批判宗教迷信,却又主张保留宗教仪式,这是因为他的思想里还残留着神秘主义观念。荀子对先秦的各派哲学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批判,可谓是先秦哲学的总结者,他主张的唯物主义思想对以后的哲学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代王充、唐代柳宗元等人,都继承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

老子的道家自然理论

老子,生于约公元前580年,卒于公元前500年,姓李,名耳,字聃,是楚国苦县人,是春秋时期的思想家,同时也是道家思想的创始人。他所建立的道家思想,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老子的天道观和哲学思想一直围绕着“道”展开,他认为“道”是万物的根本。老子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理论,他用这个理论来推论天地的起源。他觉得“道”是万物生存的基础,万物只有依赖“道”才能生存和发展。“道”是无法被人感知的世界之外的无形无声的精神物质。“道”产生元气,而元气又衍生出阴气和阳气,阴气和阳气又产生冲气,而阴气、阳气和冲气即是天、地、人三才,三才衍生出世间万物。由精神物质为出发点,引出宇宙万物的论述,这说明老子的哲学思想主要倾向于客观唯心主义。

老子在论述天道观时,不仅说明“道”是万物的根源,还指出“道”在时时刻刻变化着。天地万物都是在“道”的变化过程中产生的,所以万物的发展都要受到“道”的影响。由此,老子提出了很多带有辩证思维的哲学命题。他认为世界上本没有善恶、美丑、难易、高下、长短等一些对立关系,这些对立关系都是互相存在的条件。

在认定了矛盾双方是互为存在的条件时,老子又进一步提出矛盾双方是以对立关系存在的。老子还提出,矛盾的对立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他说过:“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幸福在灾祸里,灾祸也在幸福中,没有人能够知道福祸什么时候发生,任何事物发展到极致时,都会向对立面转变。

老子基于对矛盾的普遍性和对立面互相转化的深刻认识,又提出了“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辩证法命题,他认为世间万物都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关系。这一论证法命题中的“反”在老子看来有两层含义,一层是相反,另一层是返回。他觉得所有事物都会朝着相反方向发展,但是最终都会回到原位。所有事物发展到极致时,必定要走向灭亡。老子的辩证法侧重于“反”,他重视事物的反面性质,善于对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他的辩证法思想也是我国古代伟大的辩证法思想之一。

老子虽然注重“道”,但他也赞成认识客观事物,关于道的认识和对事物的认识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他提出了“玄鉴”和“静观”的闻道方法以及“以身观身”的为学方法。认识途径和方法取决于认识对象,同时也会产生不同的知识层面,这些理论构成了老子的知识系统。老子在体道的问题中不重视感觉经验,而是重视直觉,在他看来,对各种事物的认识需要依靠感觉经验获得,但是对道的认识,要通过直觉才能够领悟。他认为知识越积累越多,而知识太多会妨碍道的认识,所以只有排除感觉经验才能与道合一,人才能够得道。

所谓“玄鉴”的闻道方法是指停止思维活动,心如止水,让人进入一种直觉状态。“静观”的闻道方法是指堵塞所有的感觉器官,才能够消灭混乱的心智,排除外界干扰,达到得道境界。

老子提出的“闻道”并不是依靠逻辑进行推理,而是通过中断思维直接领悟。他的知识论比较直接,靠灵感和直觉获得。这也决定了他的知识论在知识价值的取向上更加重视道的认知,在他眼中,“道”具有无上的价值,从而他也贬斥经验知识,否定知识的价值。

老子将“道”落实到现实,将其作为解决人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准则,从而引出人道与天道的关系。在人道与天道关系的问题上,老子主张“人道无为,天道自然”的理论。他认为人道一定要遵从天道自然法则,不能人为干扰自然。他觉得只要为政者无为,让人们自然发展,社会自然会变得安定。但是,老子所说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要妄为影响自然状态,从而提出了“为无为,则无不治”的治国原则。

老子还在提出的治国原则的基础上,批判了社会上的一系列不公平现象。比如统治者吃着山珍海味,穿着华衣美服,而老百姓忍饥挨饿,衣不蔽体,这种行为就是有违天道和人道。在此基础上,老子又对仁、义、礼、智等道德规范进行了批判,他认为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人类道德逐渐消失,所以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是虚伪的。

在老子的哲学理论当中,形象刻画和感情色彩都比较少,他更加重视理智辩证思考,通过哲理诗的形式表达自己的论证,对中国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庄子的游世至乐观点

庄子,生于约公元前369年,卒于公元前286年,宋国蒙人。庄子是继老子之后道家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继承老子的哲学思想基础上,将道家思想做了进一步发展。庄子不仅是一位哲学家,还是一位语言文学家。他抱着游世的态度,淡泊名利,希望可以将人们引向一个超脱凡俗的空灵境界。他所创立的庄子学派将先秦思辨哲学推向了另一个高度,让人们更深层次地体会到人生价值。

在宇宙论上,庄子和老子的观点差异较大,庄子提出了“以无为本”的宇宙本体论,构成宇宙本体论思想可以用“无、道、天、命、物”五个字来概括,而这五个字也是他本体论的基本范畴。

庄子认为,世间万物的形成不仅仅是客观的自然过程,还有人的主观认识参与其中,他甚至认为人的主观认识在万物生成的过程中起到了主要作用。“道”与“无”的关系密切,“无”是指宇宙本体,而“道”是指宇宙本体的运动过程,“道”决定了宇宙本体的运动,也决定着宇宙间的变化。由于“道”不断变化,所以任何不断运动变化的事物都存在着变化的可能性。

“天”是指不断运动的宇宙自然。庄子以“道”的角度将人和物画上了等号,他甚至觉得有生命和没有生命也是相同的,在他看来,人只有顺从自然,才会安乐。在关于“天”的问题上,庄子有意夸大了本体自然化的作用,并忽略掉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

“道”驱使着宇宙万物不断变化,并且规定世间万物的生长和灭亡,这就是“命”。庄子认为,人的贫穷或者富贵都是命运,是人力无法改变的事情,所以他强调“安命”和“保身”,这也反映出他消极的人生态度。

“物”是本体不断变化产生的幻象,庄子认为万物在本质上都是相通的,只是人们对本体认识不同,所以才对本体做出了不同的规定。通过对庄子本体论的范畴分析,可以看出庄子的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最终还是偏向于唯心主义。

庄子的认识思想在老子的基础上有了很大发展,他在形而上的本体认识上采取了神秘不可知论,而在形而下的事物认识上采取了相对主义的诡辩论。

庄子认为宇宙本体运动是无形无象的,所以“道”本身是不可认识的。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想要在有限的人生中寻求无限的知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他认为认识与无认识本质上并没有区别,所以否定了人的认识能力。

庄子不仅否定了人的认识能力,还排斥人的认识思维方式,他提倡意向思维方式,主张自我情感体验与关照直觉的自然相暗合。在万事万物的认识方面,庄子已经认识了事物的相对性和辩证关系。庄子摒弃了有关事物的质的规定性,他的思想偏向相对主义,他排斥绝对主义,这也因此让他陷入到了主观主义的诡辩当中,推论出很多让人觉得荒诞的结论,例如,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会比秋毫之末更大,大山也是小的等理论,在他那里,任何事物的大小都没有了自身的规定性。

庄子在认识的问题上,采取取消事物间的比较和对立的方式来让事物达到本质上和现象上齐一万物的目的,这种“齐物”思想虽然将辩证思想与相对主义糅合在一起,但是从本质上将一切事物都混淆在一起,这是一种典型的相对主义诡辩论。

庄子的养生思想分为两种,一种是处事养生,另一种是至人养生。处事养生的目的在于“保身”和“全生”,主张“顺物自然”,达到精神自由的目的。为了能够在现实社会中达到“保身”的目的,他又提出了“以无厚入有间”的养生方法。所谓的“以无厚入有间”的养生方法,就是主张人们要洁身自好,在夹缝中求生存。

庄子所提出的至人养生是以体认本体为目的,他认为自然关系和君臣关系都是命定的,是人力无法改变的,所以人们在顺应自然之命的同时,还要应付社会环境。另外,君主的存在会损害人类的自然本性,如果想要摆脱这种艰难的处境,必须寻求理想中的境界,同时庄子又再次提出了“同于大通”的养生方法。

想要实现“同于大通”,必须通过静坐来忘掉一切,消除心中的欲念,对外界的事情充耳不闻,做到无思无虑才能够得道。不过,庄子认为他所提出的这种养生方法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只有“神人”“至人”以及“真人”才能做到。庄子认为这三种人是宇宙本体的人格化,他们可以不吃五谷,只通过吸风饮露就能够生存,能够腾云驾雾,遨游四海。

由此可见,庄子认为的这三种人并不符合常理,只符合宇宙本体的特征,这是庄子顺从自然和天人合一思想的体现。后来,庄子的这种养生方法和理想人格被道教吸收,并且改造成了修仙的方术。

墨子的兼爱非攻说

墨翟,即墨子,他的姓氏其实并不是“墨”而是“墨台”,他是商朝孤竹国目夷氏的后人。生于约公元前468年,卒于公元前376年。墨子生平事迹史书上记载很少,所以只能从《墨子》以及少量先秦史书中寻找蛛丝马迹。墨子生活在社会底层,所以他特别了解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墨子受儒家教育,在《墨子》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关于儒家经典的征引。

墨子所带领的墨家学派成员绝大多数都来自社会最底层,这些人从事着最繁重的生产劳动,所以思想感情与社会底层的人紧密相通。在战国初期时,小生产者几乎没有任何社会地位,而且经常会被奴隶主势力以及新兴的地主阶级剥削,导致有一些小生产者常常要面临忍饥挨饿的处境,甚至被活活饿死。墨子主张的学说中,重视劳动和节俭的生产观,并且主张推贤任能,提倡统一。

墨子认为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生产实践,动物只能依靠自身条件和自然条件来生存,可是人却可以依靠生产劳动来生存。墨子最重视的莫过于农业和家庭纺织业,因为这两项生产正是解决老百姓温饱的首要问题。墨子将农业视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他主张要抓紧节气时令充分利用土地的潜力,让人们积极地投入到生产活动当中。墨子不仅重视生产,还注重节俭,在任何方面他都主张节约开支,反对奢侈浪费。他说:“穿衣服冬天能够御寒,夏天能够防暑就够了。”他反对豪门贵族穿金戴银。饮食上,他表示,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就可以,反对豪门贵族大鱼大肉的奢靡做法。在住房上,墨子主张能够防风寒,别男女之礼即可,反对豪门贵族雕梁画栋的奢靡作风。出行上,他主张舟车只要坚固即可,反对豪门贵族将舟车装饰得过于奢华。此外,墨子还推行“节葬之法”,他觉得“厚葬久丧”是社会陋习,而且耽误人们劳动生产。

墨子提倡推贤任能,希望能够抛开血缘、出身等偏见,从刻苦学习的人中挑选贤能之人参与国家的管理。他希望国家能够简化管理制度,让贤人担任管理工作,这样才可以让国家政治趋于稳定。

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理论学说。其中“兼相爱”是指人与人之间不应该因为血缘关系而有远近亲疏之分,更不能因为血缘关系而将人分高低贵贱。人应该平等互助,他的道德理论学说与儒家提倡的“爱有差等”是对立的。墨子主张的“兼爱说”与儒家主张的“别爱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他也经常与儒家信徒们一起争辩论证自己的学说。

墨子还一直坚持鲜明的是非观和善恶观,他将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仁人,另一类是暴人。墨子认为“兼爱”是一种道德理想,也是一种奋斗目标,所以应该大力弘扬,并且要对社会中的暴行予以谴责。“兼爱说”除了表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之间的那份朴实互爱的道德观念外,也是对儒家宗法等级观念的强烈抨击。

墨子反对孔孟提倡的义利对立,他崇尚道义,也不排斥利益。墨子的道德思想是实现仁义、兼爱天下,他所提倡的仁义则是指公众的利益。墨子所提出的义利统一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当时劳动人民之间互帮互爱的传统美德。

墨子的世界观是矛盾的,他一方面有着有神论思想,另一方面还有着无神论的因素,所以他的世界观是谬误和真理的结合体。自殷周以来,人们一直相信有鬼神一说,可是到了春秋末期时,人们渐渐对有神论提出了质疑。

墨子虽然赞同有神论思想,但是他认为的有神论与传统的有神论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的有神论主要是为奴隶主阶级提供服务,帮助奴隶主阶级巩固统治地位,而墨子所提倡的有神论则是反映小生产者——劳动人民的利益。

墨子提出的“鬼神能赏善罚暴”的理论与现实生活相违背,所以不断有弟子提出怀疑,迫不得已,墨子只能进行修正。有一次墨子生病了,他的弟子前来看望,询问墨子:“先生说鬼神能赏善罚暴,那么像先生这样的圣人怎么还会生病呢?”墨子则回答:“鬼神只不过是堵塞人生病的一种借口罢了。”由此可见,其实墨子一直都在有神和无神之间徘徊。墨子反对儒家主张的“命定论”,他主张强力而为,从而体现出他希望小生产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社会地位的愿望。

墨子不赞同儒家提出的“生而知之”的唯心主义先验论,他觉得耳目等一些感觉器官就可以反映客观事实。如果将这些客观事实作为认识的来源和基础的话,最符合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墨子重点以生产实际和生活经验为基础,反对儒家的唯心主义,明确提出自己的唯物主义观点。

此外,墨子还提出了关于检验认识的三条标准,第一条是利用历史事实来衡量言论的正确与否;第二条是以劳动人民的实际经验为认识来源;第三条是将言论运用到实践当中,用实践结果来检验言论的正确性。

墨子的认识论是从劳动阶级的生产实践当中得来的,是最朴素的唯物主义经验论的认识论,具有最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一直到战国中后期时,墨子的唯物主义才被建立得更加完善,形成了朴素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

集法家大成的韩非子

韩非是韩国人,生于约公元前280年,卒于公元前233年。他是战国末期各个学说的总结者之一,同时也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公元前221年,秦国打败齐国后成功统一了全国。韩非代表地主阶级,主张通过暴力和战争统治政权,反对孟子所提倡的“仁政”。在经济上,他主张保护和发展农业生产。在思想上,他排斥各种矛盾和抵触的学说,建立了统一思想,他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在认识论上,他坚持唯物主义无神论。他的很多理论都被秦始皇所用,所以他的理论也成了专制政权的基础理论。

韩非子反对孟子的“性善”论,并且继承了荀子主张的“性恶”论,他尝试过从经济关系中来表明人与人的关系,可是受到时代和阶级的限制,所以导致他无法了解真正的社会经济关系。他站在地主阶级的角度,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视为自私自利的关系。他认为,人的所有感情、道德以及行为都建立在“利”的基础之上。君王给臣民高官厚禄,是希望他们可以为自己服务,获取利益;臣民们肯为君王卖力,是因为可以得到高官厚禄作为奖赏,所以君王与臣民之间根本没有所谓的“忠”。父子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孝”,只是单纯的父养子、子供父的互相算计的关系而已。

韩非认为所有的人都以“利”为出发点,他反对用仁和义说教方式治国,他认为用“严刑”和“重罚”来治国更好。无论是奖赏还是惩罚,都只能由一个人来掌握这份权力,因而韩非所主张的统治术其实就是极端主义的君主集权制。此外,韩非还对前期法家提出的“法”“术”“势”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虽然商鞅的“法”让秦国变得富强,但是商鞅不注重“术”,所以无法辨认官吏的忠奸,以至于秦国几十年都无法统一六国。另外,韩非还认为“势”其实是统治术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觉得“势”就好像是君王的爪牙,只有“重势”的君王才能够掌握权力,才能够统治天下。

韩非的认识论主要延续了荀子的思想,他与荀子一样,都认为人是有认识能力的。他认为人的认识机能属于自然属性,人想要得到认识,必须不断接触客观的事物,并且寻找事物的规律。他反对脱离客观事物只依靠思想的唯心主义认识论,甚至还批判“前识”的唯心主义先验论。他认为在没有接触事物之前就有了行动,属于“前识”,而“前识”是一种妄想。此外,他还提出了与“前识”截然相反的“缘道理”唯物主义认识论。

韩非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有自然规律,必须反复观察和比较,并且虚心以待,绝对不能产生猜测和主观成见。他认为只要按照这种方法从事活动,就不可能失败。关于真理的问题,他提出了“参验”的检验方法,他觉得认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事物和规律,必须检验认识、言论以及客观事物是否符合才能明辨是非。只有对言论、判断进行比较后,才能够知道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在检验和比较的过程中,韩非更加注重用实际功效来检验认识的正确性。他觉得很多言论和事物都不能单单依靠它的外表来判断对与错,必须实践一下才知道是否正确。除此之外,他还强调认识必须以实际功用为出发点,只有这样,认识才有用处。

韩非的自然观也延续了荀子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与此同时,他还吸取了老子的哲学思想。他发扬无神论传统,对于社会上封建迷信思想进行了批判,他甚至还找了大量的历史资料来驳斥鬼神一说。

韩非认为,无论是社会还是自然界当中,都没有任何所谓的神秘力量存在,社会想要安定,必须通过统治者的努力治理才能够实现。对于自然界的治理,他认为要顺应自然界的规律。针对自己的思想,他还将老子提出“道”的唯物主义进行了改造,在他的哲学思想当中,“道”就是自然界里万物的真实面目,是治理自然界和社会的规律。

此外,韩非还认为万物的“理”都有所不同,“道”应该适应“理”。在他的思想中,“理”是有生命的,能生也能死,而“道”是与理相呼应的。这反映出韩非所提出的理论更加细致,他所提出“理”的思想对于中国哲学史有着深远影响。

先秦时期的其他哲学思想

先秦时期,社会大变革,很多名物制度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诸侯国统治阶级称王称霸,甚至还有一些大夫、卿将诸侯推翻,自己掌权。面对这种复杂的政治关系,很多政治家、思想家都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且长期持续着争论。春秋时期,孔子认为“名”和“实”与现实不符,所以提出了先确立名分的主张。到了战国后期,孔子的学说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很多“辩者”和“名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惠施和公孙龙。

惠施,生于约公元前370年,卒于约公元前310年,是战国中期宋国人,曾经在魏国做过相,并且时常与庄子一起辩论问题。他是一个很博学的人,而且具有辩论方面的才华,能够与人滔滔不绝地讲述万物的道理。

惠施曾提议为魏国立新法,但后来遭到了大臣们的强烈反对,最终他所提出的新法没有得到实施。他曾提出十个命题,其中第五个命题便是关于事物“同”和“异”的关系,他认为事物有“大同”,也有“小同”。他认为无论事物之间是“大同”还是“小同”,从事物的根本上来看,世间万物都可以被视为“毕同”,也可以被视为“毕异”,这才是事物真正的“大同异”。惠施所主张的“毕同”和“毕异”与庄周根本否定的事物差别并不一样,他强调事物某种程度上的“同”和“异”的联系,体现同异之间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后人也将惠施的这一看法称为“合同异”。

惠施主张观察事物时要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证明高低、大小以及四周等条件与事物空间的关系存在相对性。从事物的变化当中来说明生死、今昔等事物的时间关系的相对性。惠施的思想当中存在着一定的辩证法因素,他从某种程度上直观地预测到了事物运动中所隐藏的矛盾。能够有这种思想,在我国古代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这对人们发展认识,促进正确认识事物,弄清楚概念含义的条件性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惠施的思想虽然比较先进,但是他却不能够真正了解事物的同和异之间的关系,所以他只能片面地夸大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避谈事物和认识的绝对性,所以他的学说也陷入了相对主义当中。也正因如此,他抽象地谈论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也让他所提出来的一些命题成了诡辩。

公孙龙,生于约公元前320年,卒于约公元前250年,是战国中期赵国人,曾经做过赵国平原君的门客。公孙龙的思想有别于惠施的“合同异”,惠施主要通过强调事物的“毕同”和“毕异”,而公孙龙则是通过事物的性质和概念进行分析,主要强调事物之间的差别和独立性,他的思想是“离坚白”。

公孙龙所说的“离坚白”是指“坚”和“白”两种不同的属性不能够同时联系在一个事物当中,无论是“坚”还是“白”,都有独立的概念和性质。根据常理来看,如果见到一块坚硬的白色石头,大家都会称为“坚白石”,如果按照这种说法来看,“坚”和“白”都是石头的属性,与石头是一体的。而公孙龙却不是这样看,他觉得“坚”和“白”是分开的,两者之间有所差别。比如说见到一块石头时,你只能看见石头“白”的颜色,却看不到它“坚”的一面,只有用手去摸石头,才能够感觉到石头的“坚”,但是感觉不到石头的“白”,所以说“坚”和“白”是有区别的,而且两者之间不能互相渗透。由此,他得出了结论,“坚”和“白”是分离的,这也是他所坚持的“离坚白”的基本观点。

虽然公孙龙看到了“坚”和“白”的概念有所差别,但是他在论证时却将感官与感觉、感官与感官、感觉与感觉之间的联系全部分割开了,这种论证方法本身就是不正确的,因此有人常常会反驳他,人眼虽然无法感受到“坚”的感觉,手也无法感受到“白”的感觉,但是不能说“坚”和“白”不同时存在,只是人的感官功能不同,不能互相代替感官功能而已。

公孙龙将事物的各个属性都分割开来,并且对事物的差别进行夸大,这是一种理性的抽象思维。公孙龙提出了很多关于“离坚白”的命题,其中有一部分命题富有辩证法思想,但是有一部分命题则是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