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梅科姆的居民说,没有比亨利·克林顿更优秀的青年了。琼·露易丝对此深有同感。亨利的老家在梅科姆县的南端。他的父亲在他出世后不久抛弃了他的母亲,她在交叉路口开了一家小店,夜以继日地工作,供亨利念完了梅科姆的公立学校。亨利从十二岁时起便在芬奇家对面搭伙,这本身便使他高出一个层次:他可以自己做主,不受厨子、园丁和父母的权威束缚。他比她年长四岁,这在当时意义不一般。他常拿她开心,而她仰慕他。他十四岁时,母亲过世了,几乎什么也没给他留下。阿迪克斯·芬奇悉心打理靠变卖那家店得到的一丁点儿钱,大部分花在了她的葬礼上;他还偷偷用自己的钱贴补,并为亨利找了一份课后兼职工作,在“五分丛林”超市当店员。亨利高中毕业后从军入伍,战后,他上了大学,攻读法律。
大约就在那个时候,琼·露易丝的哥哥有一天猝然倒地身亡,在那段噩梦般的日子过去以后,一直考虑把他的事务所留给儿子的阿迪克斯四处物色新的接班人。对他而言,雇用亨利自在情理之中,不久,亨利便成了为阿迪克斯跑腿的人,成了他的耳目、他的左右手。亨利一向敬重阿迪克斯·芬奇;不久,这份敬意融为爱,亨利视他如父。
他不把琼·露易丝当作妹妹。在他离乡参战和上大学的那些年里,她从一个身穿背带裤、性子火爆、挎着枪的小怪胎变得马马虎虎初具人形。他开始在她每年回家探亲的两周里和她约会。虽然她走起路来依然像个十三岁的男孩,并基本弃绝女性美的装点,但他在她的身上发现了某些极具女人味的特质,因而坠入爱河。大多数时候,她都和颜悦色,随和地与人相处,但这绝不表示她是一个随和的人。一种他无法揣测的灵魂骚动困扰着她,可他确信她是他的另一半。他会保护她,他会和她结婚。
“厌倦纽约了吗?”他说。
“没有。”
“放手让我安排这两个星期的活动,我会使你厌倦纽约的。”
“这算是一个不正经的建议吗?”
“算。”
“那么,见鬼去吧。”
亨利停下车。他熄了火,蓦然转身,看着她。她知道,当他对某件事认真起来时,他的板刷头上头发根根直竖,像把愤怒的刷子;他的脸色大变,脸上的疤痕泛红。
“亲爱的,你是不是希望我换一种绅士式的表达?琼·露易丝小姐,现在我的经济状况已达到一定水准,可以供养两个人的生计。我像昔日的以色列一样,在大学的葡萄园和你爸爸事务所的牧场上为你辛勤耕耘了七年……”
“我会叫阿迪克斯再加七年。”
“可恶。”
“此外,”她说,“应该是昔日的雅各才对[8]。不,两个叫法都一样。他们总是每三行诗换一个名字。姑姑怎么样?”
“你明明清楚得很,她三十年来一直无恙。别转换话题。”
琼·露易丝的眉毛一颤。“亨利,”她一本正经地说,“我可以和你谈恋爱,但我不会嫁给你。”
这事千真万确。
“别整得像个小屁孩似的,琼·露易丝!”亨利气急败坏地说,忘记了通用汽车最新款汽车免除的操作步骤,猛拉挡位,猛踩离合器——都没有反应,他狠狠地转动车钥匙,按了几个按钮,那辆大轿车徐缓而平稳地在公路上行驶起来。
“加速有点慢,不是吗?”她说,“不适合在城里开。”
亨利生气地瞪着她。“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眼看就要变成争吵了。他是认真的。她最好惹得他暴怒,他便会沉默,这样她就有时间思考那个问题了。
“你从哪里弄来那条不堪入目的领带?”她说。
是时候了。
她差不多爱上了他。不,那是不可能的,她想,你要么爱,要么不爱。爱是这个世上唯一一件不含糊的事。无疑,存在不同类型的爱,但每一种都只有是和否两个结论。
她这个人,明明眼前摆着一条容易的出路,却总是偏选难的道走。眼前的情况,容易的出路是和汉克[9]结婚,让他辛勤工作养她。几年后,等小孩长到齐腰高,那个她本该嫁的男人出现了。会有心灵的求索、狂热和焦灼,在邮局台阶上长久的对视,还有带给所有人的痛苦。控诉和高尚的情操终将殆尽,剩下的只是又一桩不光彩的风流韵事,伯明翰乡村俱乐部[10]式的套路,一个自我构建的个人地狱,内带西屋牌最新款的家用电器。汉克不该遭受那样的命运。
不。目前,她仍会沿着无情的老处女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她开始不失颜面地求和:
“亲爱的,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她说。这是真心话。
“没关系,”亨利说,并拍了她的膝盖一掌,“只是有时我真想杀了你。”
“我知道我很可恨。”
亨利望着她。“你是个异类,甜心。你掩饰不了。”
她望着他。“你在说什么?”
“这个,一般说来,大多数女子,在得手以前,会对她们的情郎摆出一张和悦的笑脸。她们隐藏自己的想法。要知道,你感觉自己可恨时,你确实很可恨,宝贝。”
“让男人能够看清他自投的是个什么罗网,那岂不更公平些?”
“对,可你没发觉,那样的话,你永远都虏获不了一个男人的心吗?”
她没吱声,没有把再明白不过的事实说出来。她说:“我该怎么做才能当一个狐狸精呢?”
亨利对他的话题来了劲儿。三十岁的他,好为人师,也许因为他是律师的缘故。“首先,”他不动声色地说,“管好你的嘴。别和男人争辩,尤其是在你知道你能击败他的情况下;多微笑;使男人感觉自己高大伟岸,告诉他,他是多么出色,并服侍他。”
她露出灿烂的微笑,说:“汉克,我同意你讲的每一句话。你是我多年来见过的最富洞察力的人,你身高一米九五,可以让我为你点支烟吗?感觉如何?”
“恶心。”
他们恢复了友谊。
2
阿迪克斯·芬奇把左侧的袖口拉出来,随后又谨慎地塞了回去。一点四十。有些日子,他戴两块表——今天,他就戴了两块,一块是早年伴他的孩子成长的古董怀表,另一块是腕表。前者是习惯,后者是在他手指活动不便、伸不进表袋时用来看时间的。在上年纪之前,他高大魁梧,关节炎使他缩成了中等身材。上个月,他七十二了,可在琼·露易丝心中,他一直徘徊在五十五岁上下——她记不起他更年轻时的模样,他也似乎从未变老。
在他坐的椅子前面,立着一个钢质的乐谱架,架子上放的是《阿尔格·希斯的奇怪案例》。阿迪克斯微微前倾,以便更清楚地表达他对正在读的内容的不满。陌生人不会从阿迪克斯的脸上看出气恼,因为他很少流露这种情绪,然而,阿迪克斯的朋友却能预料,他马上就会发出一声冷冷的“哼嗯”:他的眉毛上扬,嘴抿成一道有趣的细线——这是个信号。
“哼嗯。”他说。
“什么,亲爱的?”他的妹妹问。
“我不明白,一个这样的人,怎么有脸向我们阐述他对希斯一案的观点。这就好比是费尼莫尔·库珀[11]在写韦弗利系列小说[12]。”
“为什么,亲爱的?”
“他幼稚地坚信公务员刚正不阿,他似乎认为国会的地位相当于贵族。对美国的政治一窍不通。”
他妹妹端详着那本书的护封。“我对这个作者不熟,”她说,从而宣判了这本书的死刑,“好啦,别担心,亲爱的。他们是不是该到了?”
“我不是担心,山德拉。”阿迪克斯瞥了一眼他的妹妹,心中觉得好笑。她是个不可理喻的女人,不过与她为伴总比看着琼·露易丝日复一日郁郁寡欢地杵在家里强。他的女儿郁郁寡欢时便坐立不安,烦躁地来回打转,而阿迪克斯喜欢他身边的女人轻松自在,而不是忙不迭地倒烟灰缸。
他听见有车转入家里的车道,然后是砰砰两声关门声,接着是前门砰地关上了。他用脚小心地把乐谱架从他面前推开,想要不用手撑着直接从很深的扶手椅里站起来,但是失败了;他又试了一次,这一次他成功了。他才站稳,琼·露易丝就已经走到了他跟前。他承受住她扑来的拥抱,并竭力去回抱她。
“阿迪克斯——”她说。
“把她的手提箱拿到卧室去吧,辛苦你了,汉克,”阿迪克斯探过她的肩膀说,“谢谢你去接她。”
琼·露易丝又转身去亲姑姑,却没亲到。她从包里拿出一盒烟,朝沙发丢去。“风湿病怎么样了,姑姑?”
“好一些了,乖宝贝。”
“阿迪克斯呢?”
“好一些了,乖宝贝。你一路顺利吗?”
“很顺利。”她瘫倒在沙发上。汉克完成任务后回来,说“往那儿坐坐”,然后在她旁边坐下了。
琼·露易丝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有什么新闻吗?”她问,“这些日子,我唯一的消息来源就是《梅科姆论坛》报,在字里行间搜寻言外之意。你们大家从不写信告诉我任何事。”
亚历山德拉说:“你知道埃德加表叔的儿子死了的事吧?真是太让人伤心了。”
琼·露易丝看见亨利和她父亲交换了一个眼神。阿迪克斯说:“有一天下午,他回宿舍晚了,刚参加完橄榄球训练。他把兄弟会的冰柜洗劫一空,还吃了一打香蕉,用一品脱威士忌酒灌了下去。一小时后他就死了。根本没什么可让人伤心的。”
琼·露易丝说:“嚯哟。”
亚历山德拉说:“阿迪克斯!你知道他是埃德加的心头肉。”
亨利说:“那才糟糕呢,亚历山德拉阿姨。”
“埃德加表叔还在追求你吗,姑姑?”琼·露易丝问,“看来,十一年后,他会向你求婚哦。”
阿迪克斯扬起眉毛以示警告。他目睹女儿心中的魔鬼现身,操控着她:她的眉毛扬了起来,和他一个样,眉毛下方耷拉着眼皮的眼睛圆睁,嘴巴一角杀气腾腾地上扬。当她露出这副模样时,唯有上帝和罗伯特·勃朗宁知道她可能讲出什么话来。
她的姑姑奋力申辩:“搞清楚,琼·露易丝,埃德加是你父亲和我的嫡亲表弟。”
“事到如今,这应该没多大影响了,姑姑。”
阿迪克斯赶紧发问:“你走时,那座大城市有什么情况?”
“眼下,我想了解的是这座大城市。你们俩从不写信告诉我一点秘闻。姑姑,我指望着你在十五分钟里把一年的新闻讲给我听。”她轻拍亨利的臂膀,更多的是为了阻止他开口和阿迪克斯谈工作的事。亨利把这理解为含情之举,也轻轻拍了拍她的胳膊作为回应。
“这个——”亚历山德拉说,“嗯,你想必已经听说了梅里威瑟夫妇的事。真叫人心痛至极。”
“怎么了?”
“他们分了。”
“什么?”琼·露易丝讶异地说,“你是指分居吗?”她是真的很惊讶,完全不是装出来的。
“是的。”她的姑姑点点头。
她转向她的父亲。“梅里威瑟夫妇?他们结婚多久了?”
阿迪克斯望着天花板,回忆着。他是个严谨的人。“四十二年,”他说,“我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亚历山德拉说:“有阵子他们来做礼拜时,会分开坐在听众席的两侧,从那时起,就有苗头了。”
亨利说:“他们连续几个星期天彼此之间都怒目而视……”
阿迪克斯说:“下一步,你知道,就是他们走进事务所,请我帮他们办离婚。”
“你办了吗?”琼·露易丝望着父亲问。
“我办了。”
“以什么理由?”
“通奸。”
琼·露易丝难以置信地摇摇头。天哪,她想,一定是吃错药了——
亚历山德拉的话音打断了她的沉思:“琼·露易丝,你是穿着这身打扮坐火车来的吗?”
她猝不及防,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姑姑说的这身打扮是指什么。
“噢——是的,”她说,“不过等一等,姑姑。我离开纽约时穿了长筒袜,戴了手套,穿了鞋。我是过了亚特兰大后才换上这身的。”
她的姑姑对此嗤之以鼻。“我真心希望,这次,在你回来的这段时日里,你能尽量穿得体面些。镇上的人对你有些误解,他们认为你——哎——生活在贫民窟里。”
琼·露易丝心头一沉。这场百年战争已快走到它的第二十六个年头了,完全没有结束的迹象,最多也就是断断续续的勉强休战。
“姑姑,”她说,“我以前回家,两个星期就是坐着,实实在在地干坐着。我看从头到尾我都没机会踏出这屋子半步。一整年我都在绞尽脑汁——”
她起身朝壁炉走去,怒气冲冲地瞪着壁炉架,然后转过身来。“就算消除了梅科姆人的这个印象,他们也会生出别的印象。他们肯定不习惯看见我穿得一本正经。”她的话音平缓了下来,“瞧,假如我突然衣冠齐楚地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会说那是我去了纽约的缘故。现在你提出说,我要是穿着休闲裤到处溜达,他们会觉得我不在乎他们的想法。我的天,姑姑,梅科姆镇知道我只穿背带裤,一直穿到我开始倒霉为止——”
阿迪克斯忘了自己的手有毛病。他弯下腰,想去系那已系得异常妥帖的鞋带,起身时绷着脸,满脸通红。“够了,斯库特,”他说,“向你姑姑道歉。别一回家就开始吵架。”
琼·露易丝冲她父亲微微一笑。在批评女儿时,他总是用回她童年时的昵称。她叹了口气。“对不起,姑姑。对不起,汉克。我感到很压抑,阿迪克斯。”
“那就回纽约,去过你无拘无束的日子。”
亚历山德拉站了起来,抚平鲸骨裙撑上的衣料。“你在火车上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她撒了个谎。
“那么要喝咖啡吗?”
“请给我来一杯吧。”
“汉克呢?”
“好的,夫人,请给我来一杯。”
亚历山德拉没有征询她哥哥的意见便离开了房间。琼·露易丝说:“还是没有学会喝咖啡吗?”
“没有。”她的父亲说。
“威士忌也不喝?”
“不喝。”
“香烟和女人呢?”
“没有。”
“近来你有什么乐子吗?”
“我自有办法。”
琼·露易丝用手做了一个高尔夫握杆的动作。“这个行吗?”她问。
“不关你的事。”
“你还能使轻击杆吗?”
“能。”
“就一个瞎子而言,你以前打得还算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