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的三个批评者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8章 维柯与赫尔德(6)

代数是不可动摇的演绎大厦,但是它不能够给我们提供事实信息,它所有的仅限于一个游戏或我们用于为自己描述世界的一个虚构物。数学不是由在它之外它必须服从的现实决定的,而是由我们自己的幻想或创造性的想象决定的,想象随心所欲地塑造原料(此处即象征和规则)。一旦你试图把数学应用于世界,例如把它应用于机械科学,那么结果也就到此为止了,它们不会像纯粹数学的结果那样确定,因为一个并非由我们自由创造的因素介入了,即外在世界的“残忍”物质,它与我们的思维相抵制,而机械学却试图成为它的科学。在维柯看来,物理学、心理学、历史学在其确定性的序位上依此减弱。[30]确定性与并非由我们创造而只是由我们发现的东西的多寡成反比。由我们自己引入的自由创造中的因素越少,我们知识的确定性也就越小。数学是一门操作科学:“真理的标准”,他在《论意大利人最古老的智慧》中宣称,“在于创造了它”。[31]“证明是操作;真理是我们业已创造的东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不能证明物理学是通过原因而产生的,因为构成自然的因素外在于我们。”[32]在整个宇宙之外,我们不能凭空多造出一块鹅卵石来。在这一点上,在以数学领衔的科学大家族中,历史学仍然处于比较低级的层次:物理学也的确被降格了,这指向笛卡尔主义的预设,但是根据真理,人文科学的位置更低。这是维柯在其中年即1710年前后的准笛卡尔派立场。任何主体——物质的可认识程度既是由其“因素”的稳定程度和规则程度决定的,又是由研究对象的“明晰性”或“透明性”决定的:因此“外界存在的事实是模糊的,因为它是自然形成的,是有限的”。[33]因此我们得到了一个由思维所能够深入它们的程度所决定的科学序列。因此,物理学比机械学更不透明,机械学比几何学和算术更不透明;而伦理学甚至比物理学更不确定,因为它涉及不稳定的情感,这种情感受制于任性的力比多和由激情所摆布的内在精神的不规则运动。历史学就出现在这个混乱的地带,与伦理学大致处于同一水平。换句话说,物理学从笛卡尔派塔尖的位置下来了,但是历史学的地位尚未被提升;那种激进的运动还没有到来。[34]在维柯思想的这个阶段,他还没有摆脱笛卡尔派的深刻影响,在八年前,即1702年,他就站在笛卡尔主义的立场上,当时在他的第三次开学典礼演说中,他这样来嘲笑他的人文学科同事:“语言学家,你们吹嘘说对罗马人的家具和衣服了如指掌,对罗马的街道、部落和岗位比对你们自己的城市还熟悉。这有什么可骄傲的?你所知道的一点也不比罗马的陶工、厨师、皮匠、传讯员、拍卖商所知道的多。”[35]这呼应了笛卡尔对罗马历史学家的嘲笑,即他们所知道的再多,也不超过西塞罗的女佣。然而,在十年后,即1712年,在第二次回应针对《论意大利人最古老的智慧》的批评时,维柯抱怨说,今天“按照笛卡尔的权威”,语言学研究被视作无用之学,并重复了有关女佣的评论,而这次则是明显的不赞成。[36]

如果完美的知识只能通过原因获得,即以创造者认识他的创造物的形式,那么笛卡尔派所谓清晰和明确观念的最重要标准又是什么?维柯勇敢地将战火引进敌国。他宣称,造物主张虽然可能无比清晰,它甚至看起来完全是自明,然而它却是错的。[37]如果一个命题的真实性或有效性只有一个标准,即这样的命题包含着或能够被分解为“简单的”、不可再分的因素,那么这立刻就会把我们绝大部分经验从知识的领域中扫除出去,只要它不适于定量方法的研究。这种知识可能并非真理,即不能在逻辑上证明,但无论如何它是真确的知识,它基于对世界的直接经验,任何时代、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熟稔这种知识,因为所有的经验知识都建立于其上。这种“确定性”可能并非不能纠正的,但是它是人们必然赖以生存的:像笛卡尔那样,把它降格至仅仅是看法的领域,就是理想化地暗示,人类仅仅依靠真正的知识,即真理,就能够生存。维柯认为,如果笛卡尔的先验知识观是正确的,那么情形就不可能如此。因为我们能够彻底认识(在笛卡尔所要求的意义上)的唯一对象,就是我们完全创造的东西。即使是几何学,仔细想来,如果它被理解为对空间的度量(而不是作为纯粹的代数),仍然是一种只能得出试验性结果的工具;因为我们没有创造物理空间本身。如果唯一真正的知识是有关必然联系的知识,那么它只能是我们自己所创造的事物的知识:因为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能够被认为是先验的。[38]我们必然仅仅能够完全保证那些我们自己完全创造的事物的有效性:但是这将明显地排除整个人类和自然的世界。我们不能够先验地认识人类和自然世界,对我们来说它不可能是真理。然而没有人类和自然世界,我们又无法着手去认识,因为它构成了一切人类经验的基本材料。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只有造物主拥有知识,他打量着或者毋宁说内观着他自己,即等同于他自我的宇宙。作为万物的创造者,他只不过是在思考他自己创造活动的果实。相应地,人们能够完全认识的仅仅是那些他们(被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从而也进行有限的创造)所创造的事物。但是他们不是上帝;他们必须从并非由他们自己所创造、因而也不能被他们完全认识的材料开始。

在培根之后,霍布斯讲出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在学科中,有些是可以证明的,有些是不可证明的;可以证明的是那些主题的构造在学科专家掌控之下的学科,这些学科专家在其证明中,所做的只不过是演绎他自己操作的结果……几何学因此是可证明的,因为我们用于推理的线条和图形是我们自己画出和描述的;公民哲学是可以证明的,因为我们自己创造了国家。但是由于我们所认识的自然物体并不是我们创造的,而是我们试图从结果中寻求的,那么就不存在对我们寻求物体的原因的证明,而只是对它们可能是什么的证明。[39]

维柯通过指出物理学中最充分和最清楚的知识与充分的证明(它甚至不等同于物理学中的证据)之间的关键区别而发展了这个观点。因为“物理学中被证明的东西是那些我们能够完成与其相似事物的东西,我们对于公认具有最完美明晰性的自然事物的观点,来自于那些我们能够借助实验加以支持的东西,实验是我们目前模仿自然的方式”。[40]但是实验不是创造,然而由于我们再造了自然过程,所以它仍然能够提供知识。对我们能够拿来拆解和重组的东西,我们认识它们,我们认识它们的“工序”,这种认识的真确性远高于那些我们仅仅看到的表面的和外在的变化的东西。然而,我们自身并不创造自然物质或者它的规律,在这个意义上,物理学不是一门可以证明的科学,因此不是完全可知的。只是在它能够进行试验和能够代入数学方法的有限范围内,它才可以被称为一门科学。

关于这个论题,维柯非常雄辩且毫不含糊:

真理的规则和标准就在于亲手创造它。因此,清晰和明确的思维观念(即笛卡尔主义的标准)不仅不能够成为其他真理的标准,而且它也不能成为思维自身的标准;因为当思维理解它自身时,它并非自己创造的,因为它并非自己创造的,它就不知道它借以理解自己的形式或方式。[41]

接下来的说法更为大胆:“那些试图证明上帝先验地存在的人们犯了怀有邪恶好奇心的罪。因为那样做就等同于使自己成为上帝的上帝,因而,也就否定了他所寻求的上帝。”[42]

如果我只能正确认识我自己已经创造或本来能够创造的东西,那么,只有数学能够被称为知识。维柯认为,这显然太荒谬了。因为由此可以推出,不仅自然科学的知识不再能够被称为知识,而且连形而上学和神学,如果不把它们看作是人为的虚构,也将站不住阵脚。即便是笛卡尔认为有效的知识,我们都将从中删掉很大一部分。维柯既不是一个怀疑论者,也不是一个反理性主义者,他将此看作是一种归谬法。这样笛卡尔就不再被看重了,首先是因为他(心理上)的真理标准并不恰当,其次是因为他没有认识到数学之所以是严格的,仅仅因为它是任意的,即它所运用的惯例类似游戏中被自由采用的惯例;而不是像迄今被普遍假定的那样,是一套固有客观的规则或关于世界结构的发现。这种把数学理论作为对计算的处理,直到我们这个时代才成为一种主要信条,而在当时这种观念仍未引起注意。[43]它不应当与这种观点相混淆:即数学命题是分析的或同义反复。同义反复是陈述,尽管它们可能没有叙述任何东西;而发明,像发明游戏中的规则或运动,根本不是陈述。认为演绎推理不提供给我们任何新的信息(一种自古就有的老生常谈),与说它像音乐一样,是一种活动,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与此相仿,提醒不要把事物的原因与它们的定义相混淆,不要把事实与象征相混淆(这一点唯名论者甚至在奥卡姆之前就已经做到了),这是一回事,而像维柯所说的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假定形式科学,就像数学和逻辑学一样,根本不是发现的形式,而是发明的形式,以致如果它们被称作真或假,这种声称所包含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于它被应用于陈述的时候。[44]

维柯下面迈出了一大步,颠覆了已被接受的知识分类,这种分类法把一切知识分为三类:形而上学或神学知识,即基于理性直觉或信仰或启示;演绎知识,像在逻辑或语法或数学中那样;以及感知知识,基于经验观察,通过假设、实验、归纳和自然科学的其他方法使其精确或扩展。然而,对维柯来说,还存在另一类知识,它不像先验知识,因为它是经验的;它不像演绎知识,因为它产生关于事实的新知识;它也不像对外在世界的感知,因为它告诉我们的不只是存在的或发生的东西,也不只是它们存在和发生时所处的空间和时间位置,还能告诉我们它们为什么存在,为什么发生,以及它们的本质,即通过某种意义上的原因。这个种类就是自我知识,它是关于活动的知识,而作为认识主体的我们本身是这些活动的创造者,带有动机、目的和一个连续的社会生活,对这些东西,我们又能够按照其本来的样子内在地理解它们。在这里,也只有在这里,我们不是从外部观察的消极观察者,这种消极的观察伴随着我们对外部世界的沉思,在外部世界中,我们所能看到的全部是事件,或关于内在生活或其目标的“表面”,而无论它们是否确实拥有的目标或内在生活,对此我们都只能在一片迷茫中进行沉思。

就外在世界而言,自然主义者在有一点上是正确的:即我们所认识的全部都基于感觉所报告给我们的。我们能够把它们的内容分类成规则的统一体,应用数学技术,把它们分解为更小的部分,重新合并它们,但是我们的研究结果只不过是它们在空间中相继或平行的关系。然而认为这就是我们关于人类所能知道的全部,认为我们理解外在世界的方式和技术从而也就是我们在彼此了解中能够运用的一切,这种说法未免过于保守,它否定了我们认为是真的东西。就人类行为而言,我们当然可以问人们为什么按照实际的那个样子行动,不仅可以问其中伴随着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或事件,例如情感或意志,后面伴随着什么样的行动,而且可以问为什么;不仅是这种或那种精神状态中的人们会不会以一种既定的方式行动而且还有他们为什么如此行动,他们理性或应该或有权做出的行动是什么,他们在各种行动进程之间进行抉择,其原因到底是什么,诸如此类。简而言之,我们从目的、动机、意志行为、决定、疑虑、犹豫、思想、希望、恐惧、欲望等等方面来评判人类的行为;我们通过它们把人类区别于人类以外的自然。我们期待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不论是否能够满意。但是从这些方面来看待人类以外的自然是荒谬的:对这些分类的滥用,称为拟人论或泛灵论,是“神灵”或“英雄史诗”年代原始社会的特点,而当诗人在更先进的时代使用这些分类时,则有可能被称为感情的误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