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很冷,幸好有你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8章 人生那么长,有你不孤单

人家都说,嫉妒一个人,是对她最好的赞美。我喜欢这句话,不管我承认或者不承认,这句话都是对的。我这个人向来骄傲自负,很少真心实意地佩服某个人或者夸奖某个人,更别说咬牙嫉妒了。可是那位叫阿琳的小姐,我打心眼里给她竖大拇指,每次一看着她的面儿,我心中就有种又爱又恨的情绪,让我久久不得释怀。我爱她对我无限的支持和陪伴,我恨她比我有本事,比我长得好看,比我活得风生水起。我爱她的调皮,恨她的聪明和倔强,我爱她无所不能,心地善良,我恨她处处独当一面,在家里说一不二,我永远在她之下。她是家里的大表姐,不管做什么说什么都掷地有声,无人敢反驳。

说到这里,我发现我真像她,家人们都说我像她,她的朋友都惊讶于我和她相像。我说我爱她的一切,也是我所具有的优点,我恨她的那些,也囊括在我的性格里。我日日都在和她竞争,和她比赛,把她当做最好的竞争对手,尽我所能向她学习,在她的强势中抢夺自己的一席之地。古人语,既生瑜何生亮,她不服输,我也不服输,她要一辈子活得灿烂,我也要风光一世,不让任何人看扁,亦不想输任何人半分。什么叫赢?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自己可以对自己的生活做决定,实现最初的梦想,活出个人样,不枉在人世走一番。

她赢了。她年少有为,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智慧和勇猛,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二十出头声名鹊起,做了一年打工仔,就偷师攒钱,在江湖上有自己的公司,有了自己的地头,二十六岁事业有成,买车置房,二十八岁贴金戴银,在生意场上小有名气,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朋友多如潮水,名震四邻,早已成为家里所有青年人的榜样。三十岁,嫁做他人妇,以一场盛大而华丽的婚礼,风风光光把自己嫁出去。花艳之时,她右手挽着高富帅,左手握住华灯美酒,以君临天下般的气势,收获爱情的喜悦,披上锦绣雕花的嫁衣,脸上妆容精致,绽放一笑倾城,接受加冕。这就是她,不辜负我的嫉妒,配得上我无限赞美的女人。那时候她不过三十岁。牛逼如此,美丽这般,我心中的无限斗志和崇敬之情从未断过。

她赢了,我也要赢,若是我输了,既冤枉了做她这么多年的对手,又丢了我们家女人的脸,我们经常闹得水火不容,差点没打起来,但是一旦有状况,最先站在我身边的还是她。我长这么大,她始终是姐姐里面对我最好的一个。我一说起这个女人,先是一阵咬牙切齿,撅嘴斜眼,搞到最后还是会露出甜甜的笑,像小时候和她玩,耍赖一般。谁叫她是我姐姐呢,我和她的情感,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好的词全数概括。我们的相处模式一直都这样,表面上互相嫌弃,内心却不离不弃。

她是我表姐,从小我在她身边混迹着长大,她长我六岁,姐俩感情不错,在一起没啥交集,也不干别的,就是玩。从来都是她玩什么就带着我玩什么,我小时候很多第一次,都是和她在一起的空当体会到的。武侠小说里,经常描述一类女子,骨骼清奇,天资过人,智勇胜男儿,古灵精怪,像孙悟空转世投胎,天生就是个不安分的主,她就是这类人。

我们小时候那会流行什么她就玩什么,再麻烦的玩意,她都有本事搞到手里,学会了再教我。我生平第一次听到“明星”这个词就是在她边上听到的,那会我小屁孩一个,去到她家看她在捣鼓一个小盒子,反复地按啊按,我不知道她在干啥,只看到她特别专注,我看她趴在地上,她盯着盒子,我盯着她,就期待着她给我搞搞新意思,结果那玩意真被她弄服帖了,忽然放出音乐了。她高兴坏了,抱着小盒子闭着眼睛又唱又跳的,癫狂地快乐着,我喊她,她也不理我。

只等着那首歌放完,她跳累了,才停下来嚼着泡泡糖告诉我说,小盒子里放的是刘德华的歌,我问她刘德华是谁?她笑嘻嘻地回答我说,刘德华是香港的大明星,四大天王里,她最喜欢刘德华,说刘德华长得帅。虽说我不理解明星是什么,四大天王又是什么,就觉得那玩意儿时髦有趣,歌好听。小时候我蠢得连电视都找不到好看的,可是她翻到的电视节目好看,她总能翻到《神雕侠侣》,我这人就喜欢看长得漂亮的人打架,他们舞剑,喝酒,飞来飞去,多潇洒,小孩懂什么问世间情是何物啊,就喜欢看他们打,他们一打,我俩就开始打,一边唱着《忘情水》,一边嚼着泡泡糖,词还没记着多少呢,就操着筷子勺子对着打,打得忘乎所以,打得心花乱坠,我们那时候起就知道争天下第一了。

只有在她家我们才可以疯玩,这便是我嫉妒她的另外一个地方,她爸爸妈妈不逼着她看书读书,可是我回家必须拿着笔抱着书,除非是我死,不然不可以放下。

别的不说,单说这玩,我从小就没有比得过她的时候。我们小时候流行打乒乓球,她站在我对面,我操着拍子和她打,我打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越到后面连球都接不住了。可是那位,脸不红心不跳的,轻轻松松,一抬手一转身,抽得我哭爹叫娘。后来我聪明了,她打乒乓球厉害,我就不和她玩这个了,咱玩点我在行的。我便和她打游戏机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一个人玩的时候春风得意,想什么来什么,为啥一和她在一块,我扔进去的游戏币,一个也不吐出来,她那头收得盆满钵满,于是我抓狂了。那一刻开始,我就很认真地审视起身边这位令我玩什么都一败涂地的女人。

就因为她玩什么都比我玩得好,我心眼小,打小就骄纵,不是谁惯的,天性就是如此,那会就是见不得谁比我好比我强,我就一有空就缠着她,各种比试,较劲。她不是说我打游戏机也不行吗?那我就拉着她扔飞镖、打篮球、溜冰、踢足球……无所不用其极,我自个稍微精通一点的都不放过她,我是真的好强啊,我要玩,你就得陪我玩,你陪我玩还不过瘾,我必须要赢,这是我的规矩,可她偏偏就是位爱破我规矩的人,玩是可以,她从来没让我赢过。我记得小时候那会我是不爱哭的,可是在她面前我老哭,哭什么呢?因为我老是输给她啊,玩什么我都败下阵来,我这玻璃心哪过得去这坎儿啊。

后来我发现要我哭的时候还多着呢,我一和她一块玩我就觉得不公平,原因就在于她是脱了缰绳的野马,可以放心大胆自由奔跑,我却成了被人束缚了手脚的木偶,干什么都被限制。几个小伙伴一起到河边玩耍,她看到湖里有鱼有蝌蚪,不管三七二十一脱了鞋,扯下衣服,一个苍龙入海就下水去了,在水里翻腾得酣畅淋漓,一派自得。正当我要下水的时候,却被一旁看着我们的外婆拦腰抱住,死活不让下去,阴影就是这样来的,凭什么她能下去玩,我就得在旁边看着啊?

我这边气没消,有的事情无独有偶,这边给我来一锤子,那头又敲我一闷棍。那年正好赶上咱小城几十年不遇的大雪,小城一夜之间变作了冰雪的世界,最兴奋的我们,裹着棉衣就跑到雪地里各种嗨,打雪仗堆雪人,怎么好玩怎么玩。到底最会玩的还是阿琳,那天她带着我们几个孩子发现了一处好地方,我们这群南方孩子谁都没滑过雪,她领着我们上了她们家屋顶,那地方宽敞,积雪又多,滚上去那才叫过瘾。她偷偷下去把她们家小狗也牵了上来,大家伙都裹紧了棉衣,就差往里面钻了,结果晴空闪过一霹雳,平原扑来一大虫,我们还没行动呢,她妈妈上来了。几个孩子吓得往回走,她可不管,牵着小狗,一个箭步上去,投入冰雪的怀抱。我这个倒霉催的,硬是被姨妈拖下了楼,乖乖关在家里不让出去。

耳边我就听着她在上面笑声盈动,连那只小狗都乐得汪汪叫。我越坐着越来气,我又不是林黛玉,凭什么好玩的事就没本小姐的份儿呢,我在沙发上生闷气,她从上面下来了,裹着一身的雪花,满脸的泥,一看就是折腾够了的畅快模样,她看着我裹得像粽子似的在沙发上坐着,一点没客气,以嫌弃鄙视到死的眼神往我心窝子里捅刀子,我能怎么着啊?哭呗,孩子哭吧哭吧不是罪,脾气再好的人也要爆发,那哭声现在想起来都肝颤。结果姨妈安慰我说,姐姐人比我大,身高比我高,腿比我长,身板比我灵活,控制力比我好,我上去肯定滚下来,摔个半死不活。这说白了还不是说我蠢,嫌弃我笨,不如她嘛!

那次以后,我学乖了,打不赢我还不知道跑吗?我回去好好闭关修炼,几年之后又是一条女好汉,咱们再战过。我就为了赌那口气,学人家武侠小说里的高手闭关,不和她玩了,当然这是比较好听的解释,事实上是我被妈妈严加看管了起来,只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其他的事少分心思。至此我和她就南辕北辙,我读我的书,她继续玩她的社会。

我们选择的路不同,家庭环境不同,性格不同,最后得到的人生也就不同。我十八岁以前都沿袭着老妈的传统,以读书为主,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路走来,真的如妈妈所想,我只是寒窗苦读,不做其他的事。而我的家庭,属于中产,也没有什么需要我特别操心的事。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另一个角落的阿琳就完全和我的人生背道而驰了,姨妈和姨夫都是生意人,一家人为了生计走南闯北,有时候还得风餐露宿。阿琳不爱读书,一是好动贪玩,二是怕给家里增加负担,所以十几岁就分担起了一半的生计压力,和姨妈姨夫他们同甘共苦,有米吃米,没米以糟糠果腹。

当我苦心准备着考大学的时候,二十出头的她就义无反顾地成了社会上的人,用她的话说就是跑江湖的,阿琳从江湖中来,长大了回到江湖中去。她把姨妈姨夫教给她的所有本事都拿去交朋友,找工作,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还有就是大把大把地挣钱。当我二十出头的时候,她就挣到了很多钱,多到把自己养得像个漂亮的金娃娃,可以给姨夫姨妈安度晚年,还有了自己的坐骑和家产,而我除了从这个学校跳到另一个学校,啃了很多很多没有实际用处的书以外,一无所获。小时候我们的矛盾还只是小孩子过家家闹着玩,这时候的矛盾才真正到了焦灼时刻,一方根本容不下另一方。

她怪我不切实际,纨绔子弟,性子软弱,没本事,靠家里,肆意挥霍金钱,就知道读书,废材一个。我嫌弃她,就知道钱,肚子里没有书本,粗鲁得像个古惑仔。我一听不乐意了,我可是中文系的高材生啊,再说了,我是个作家啊,哪儿放出来不比她个跑江湖的强啊,我有才华有地位有品位有修养,她有什么,有钱啊!好吧,一说到这个,我就闭嘴了,这年头有什么都没有钱强啊,这么一比我又输了。我输了可我没认,我和她拧上了,不就是有钱吗?我下定决心努力,等姐回去好好写几本书,也让你看看我的钱。至此我和她再不像小时候那般地坐在一块唱歌聊天吃棒棒糖,道不同不相为谋,我那会满脑子的书籍理论,差点真冷藏了这段姐妹感情。

我骨子里是个自由主义者,谁敢管我,我就得和谁杠上,可偏偏她就是那个爱管我的人,我们去香港旅行,说好了各玩各的,可她一定要我跟着她,还把我的钱给没收了。我哪受得了这个,抵死了和她怄气,我就在心里想,小时候我弄不过你,我现在还弄不过你吗?终于我任性,自个吃了苦头。我迷路了,窜了半天,耽误了好几个钟头才回到住的酒店。我回去发现她在那急得四处转悠,一看见我,就拉着我臭骂一顿,问了我半天,我这才醒悟那么一丁点,其实这个人虽然脾气是爆了一点,但还是对我蛮好的,挺在乎我的。这事就算完了,我们在太平山顶上合照了两张,现在每次看到那张照片,还是会觉得和这家伙去旅行还是不错的。

再来,去年我好像不太走运,真是多事之秋,除了事多,麻烦多,什么都不多。爸爸走了,工作丢了,书没出版,稿费被拖了,没想到更糟的还是老妈鬼使神差进医院了。她进医院不是住一两天院,溜达一趟就可以走的那种,她需要做手术,我是摊上大事了,身边没个依靠的人,爸爸简直就是个摆设。我差点跪下来求他了,他愣是袖手旁观,我的原则就是事不过三,你不答应,拉倒,我就是把自个拖死也得把老妈伺候好。从医院回家,我一个人守在床边,望着孤灯残月,等待天明,可巧这时候有人来了我这边,送来了安慰和援手。阿琳来了,拎着宵夜啤酒和咖啡,助我一臂之力。我感动得差点没哭出声来。

她发现了,把我拉到边上,背着老妈,点了烟,喝着酒,吃着肉,咱姐俩兜兜转转十几年,被各种恩怨琐事复杂的误会缠绕,到了今天才有机会真真正正坐下来说两句知心的话。她头一回温柔地对我说:“其实我蛮欣赏你有文化的,不过我觉得这社会挺残酷的,你那些玩意看着玩可以,要想活下来,你还得实实在在找点事做,投入这个社会里去,咱有钱了再谈理想不是更好吗?你姐这辈子没啥可骄傲的,就是骨头硬,咱自己赚钱自己花,自个父母自个养活,咱不靠男人,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我最近忙,我知道你也忙,我读书不多,也不知道那些道理,反正我就是这样过来的,也希望你好……”

这席话我听到心里去了,这时候我再去回想以前很多事情,所有的不快乐都豁然开朗了,其实从小到大都是她护着我,罩着我,替我挡去很多麻烦,照顾我,陪伴我直到我长大。她这个姐姐没有错,错的是我小心眼,不谙世事。

后来我服输了,我输得心服口服啊,就说阿琳这心眼这胸襟,我是真的没有。俗话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此话不假。那次多亏了她,护着我把老妈安安生生伺候回家了。我也不含糊,她要结婚了,我安安心心,漂漂亮亮送她出嫁,虽然钱没怎么送,但力出到了。她和从前那样有好事准带上我,最近她找了份赚钱的活,拉着我和她一起干,听了她的教导,我从书本里走出来,回归了社会,后来发现其实跑江湖的感觉也挺好。后来我才醒悟,真正的感情,就是要打闹,互相嫌弃,各自保持个性,闹得越凶,感情越深,就像我和阿琳这样,不管怎么打怎么闹,真有事,彼此就是第一个为对方挡刀的人。

这就是阿琳,我姐姐,我的对手和一个暴躁的好朋友。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有一个让我不孤单的她,惹我生气,逗我开心,带着我一起玩。得此阿琳,妹复何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