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
上车下车,上班下班,有时候放下手机关上电脑,一眨眼一天就没有了。现在的我们什么都太快了,走路的速度越来越快,怕上班迟到,害怕和我们约会的那个人,迟一分钟转身就走,不等我们了。说话的速度越来越快,怕我们少说一句,对方就不知道我们爱他似的,怕我们不将想说的说完,以后就没有机会开口了。我们可能在这一天和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说好了非卿不娶非君不嫁,明天又换一个人谈情说爱,当过去的一切成为香烟上的残渣,落在地上随风飘走,就什么都不算数了。
当时间如流水,当感情逐渐被消遣成为一文不值的消费品和一场快餐电影,快感过后一点回味的渣滓都没留下,仿佛现在的我们没有什么记得住,也没有什么值得留念,这是可悲的。正因为这样,在某一刻,你多么希望时间可以慢一点,多给你一些时间记住某个人,铭记一幅画面,或者延续一段真正能用生命去浇灌的爱情。这事说起来不难,但事实上越是简单的幸福,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讲越是奢侈,无论我们怎样妄想,时间都很难满足我们这个愿望。
于是乎,我们寄情于小说或者电影,在那个和现实距离相对较远的世界,爱情多么美好而坚固啊,一个个用情至深的痴男怨女,用心去爱,演绎出一段又一段可歌可泣持久弥香的爱情故事。这里特指的还得是老电影,多老呢?时间至少得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电影圈的代表人物是秦汉和林青霞,文学界的佼佼者是琼瑶,文艺界还是邓丽君的天下。旧时的人告诉我们,怎样判断一个人爱不爱你呢?甜言蜜语没有用,爱从来不是靠说的,眼睛才是心灵的窗户。
他嘴里可以吐出一筐的假话,可他的眼睛永远也撒不了谎。如果一个人真的爱你,你会在他的眼睛里看到里面装的全是你,而你真的爱一个人,眼睛里也只有他。要怎样才能知道他的眼里是不是有你呢?首先你的眼里也有他。两个相爱的人专注对望,眼中尽是柔情蜜意,旁若无人,时间在这一刻都放慢脚步,滴答滴答凝聚成了一种诗意的美,只为爱情,只为有情人。如此美的画面,我印象里只有七十年代的秦汉和林青霞有这样深情而动人的对望,我喜欢他俩,只因郎才女貌,升华了爱情的本质,加上色相的调剂更加蛊惑世人。
这世上有两样东西可以借着时间逆流而上,一是天长地久的爱情,一是倾国倾城的美貌,这世上没有比俊男美人的爱情故事更加吸引人的了。什么样的爱情是完整的呢?中国古人有句话说,君不离不弃,卿生死相依。外国的诗人叶芝却只说了四个字,当你老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屏幕上秦汉、林青霞这一对璧人你侬我侬,美化了整个世界,我身边也有一对现实中的秦汉和林青霞,而且他们还比秦汉和林青霞的爱情更为完整。
一辈子有多长,他们就会相爱多久。偏执如《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不止一遍地对我们说,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月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这话不假,不过仿佛一个人的一辈子需要另外一个人来决定,如果斯人情长,你不变心他就不变心,那么爱一辈子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就像他和她。
他是爱她的,从他们相识到结婚,她像女战士一样守护着他,而他则像粘人的猫儿陪伴在她左右,至今已有三十一年了。说实话叫我对一个人这么长时间,我真的不敢保证自己可以做到,以前我也以为这样的事只在电影或者小说里才会出现,真是想不到,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如此美事。次次看见他们这对老夫老妻一起出现,那种和谐和浪漫的感觉,绝对不是文字或者三言两语可以完整表达的。那种感觉就是旁人看了会羡慕,到了心里又会非常温暖,化成语言就是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真是美好,还有真情和一对真正相爱的人。
保持一段长久的婚姻容易,保鲜一段销魂浪漫的爱情就绝对不是两个人凑合着一起谈天说地,整日柴米油盐酱醋茶那么简单了。那些嘴上呼喊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人,根本不懂得爱,或者爱对方爱得不够,有时候你真正爱一个人,你和她在一起多长时间都觉得不够,你为他做多少事情都会觉得还差那么一点。俗话说人得自个成全自个,爱情也是需要成全的。他们之所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爱到三十一年爱不完,也让我最羡慕的,是他俩互相成全的默契。他们的相处模式很特别,她像女战士一样守护着他,而他则像粘人的猫儿陪伴在她左右,一看便知,他们爱得并不容易。
我喜欢他们看待彼此的眼神,我喜欢他们说笑谈天时的自然和融洽,那是两个人真正接受了对方,愿意为爱而付出的真诚感觉。我从小就在他们身边长大,他们相爱的细节我看的太多,小时候只是觉得在他们身边很好玩,因为她是我最亲爱的阿冰姨妈,因为他们有爱懂爱,因为他们长得真好看,和电影里的男女明星一样,光彩照人,五官精致,有靓丽的外表和迷人的双眼,以及灿烂的笑容。现在长大了,我更感兴趣的是他们的爱情故事,属于平凡人的爱情故事。
虽说和一般人不大一样,但只要是真情,任何一种相爱的模式都是允许的。只要一提起他,她的脸上就会自然地挂上醉人的笑意,初恋总是让人难忘的,可她的初恋竟然是一辈子的爱情。时光倒流回七十年代,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狭窄的小巷,月光倾斜,美丽的小街,人群熙攘,人们来来去去,仿佛没有距离,在那个一切还没那么开放的年代,这座小城很古怪,堪称弹丸之地,可是空气流动的速度不比上海慢。她本是夜郎古城,却因战争让她变得更有故事,这里住着全国各地来的人们,有趣的是,这些人都挤在这条小巷子里,传宗接代,延续着过往未完成的一切。
巷子里也会藏着气派的公馆,公馆里出来的孩子们,也有少爷小姐们的风范,舞女特务普通老百姓,应有尽有,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精彩,不过现在所有的焦点都聚焦在一个女人身上,大家都叫她“阿冰”。这个称呼一听就知道是靠近江南那边的口头语,传说巷子里有一家人是从上海那边来的,女主人很漂亮,生了五个子女,刚刚那位“阿冰”就是她们家老二。他们家那位来自苏州的外婆可喜欢这闺女了,漂亮啊,于是人前人后都喜欢带她玩,老人家只会说苏州话,于是阿萍渐渐地就喊成了阿冰。
阿冰为了赚钱,进过工地,搬灰抬砖样样行,阿冰和人家玩耍,即使是大姐,她也敢一个羽毛球拍砸过去,某天你要在街口听到谁在爽朗地笑,不用猜绝对是苏家的阿冰。家里最靓的是她,最调皮的是她,最赶时髦的也是她,第一个谈恋爱的是她,第一个擦胭脂的还是她。
每个人都渴望有一个精彩人生,这个女人也一样,不久之后,她的春天来了。
阿冰顾盼生辉,美艳不凡,当时有很多男人表示倾心。靓女从来不会寂寞。她这么靓,缺的从来只有钱,从来不缺男人。不过,上天好像非常眷顾她,如此完美的貌相,如此美妙的年纪,好似应该给她点什么,才能匹配她的媚笑,她的眉眼,她的完美身姿。钱什么的太俗气,不如,给她一个情郎!
每个年代都有一种类型的爱情故事让人着迷,比起六零年代的暧昧和压抑,九零年代的开放和草率,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仿佛就是滋润爱情最好的年代。
那个时候阿冰十七岁,还是一个在工地打工的普通小女孩,穿着灰蓝的衣服,留着长长的辫子,一般的女人弄这个造型肯定难看死了,不过她是阿冰,她是上海来的阿冰,她是小城的王琦瑶(王安忆长篇小说《长恨歌》中的女主角),什么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有那么一份韵味,让人着迷,人们都认为她应该是属于繁华的大上海舞厅的。醉生梦死,活色生香,给予人们最大的快感和享受。
那个男人也是这样想的。她的情郎出现了,到底怎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貌美如花的她呢?据说,每一个见过这个男人的人,都有一种惊为天人般的唏嘘。帅?这个字用在他身上太肤浅了,英俊!差不多了,不过要再加一点点,妩媚。说着说着,有人以为我在说张国荣呢!不是我吹牛啊,阿冰觉得她的情郎比张国荣还漂亮呢!这是后话了。
十七岁的阿冰遇上了二十二岁的江,少男少女,风流不假,看一眼就知道,你是我的菜!靓女遇上靓仔,就好像张曼玉遇上了梁朝伟,林青霞遇上了张国荣,棋逢对手,平分秋色。
一般女人不敢去的地方,阿冰敢,别人不敢做的事,她什么都不怕。她赶时髦,当时流行歌舞厅,下了班之后,化了妆,穿上靓裙和高跟鞋就去了。一进去那叫一个惊艳四座,尤物来了,妖精来了,要多迷人有多迷人,五彩的光打在她漂亮的脸上,如此销魂蚀骨,美得不可一世。同样惹人眼球的江,风度翩翩,风流倜傥,好似《阿飞正传》里的张国荣,带着颓废又迷人的气质,让人倾倒。漂亮的男人,妩媚的女人,跳起舞来千娇百媚。
绚烂的舞池,残酷的名利场,男男女女不知疲倦地玩弄着风流游戏,两人以这样的方式遇上,不如较量下。他和她打赌,他们比赛跳舞,输了的话,她就跟他走。听起来有那么点意思。谈情说爱什么的太早了,不如现在先谈谈情跳跳舞啊!一个夜晚,一支舞,她输了,两人决定相爱。
那个时候少男少女最迷恋的歌星是邓丽君,阿冰是邓丽君的铁杆粉丝,这辈子就喜欢这么一个歌手。不过大伙都知道,邓丽君在那个时代意味着什么,迷人而禁忌的毒药,靡靡之音,听了之后让人四肢无力,沉醉不已,江对于阿冰的家庭来说同邓丽君一样,是个可怕的话题。他们知道他是混混,他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他杀过人,打过架,无恶不作。
他们都劝她不要和他一起,很危险,她妈妈更是百般阻拦,可是阿冰都不理,她爱其所爱,无怨无悔,第一眼看到的是他便是他,一辈子都是他!我爱他,旁人说什么都没用!从此,小街里的人都知道阿冰找了一个恶霸,从此阿冰就成了大伙茶余饭后经常提起的女人。她就是这么决绝!
爱情的味道,蛊惑而神奇,像一个五彩缤纷的漩涡,像一杯不知其味的酒,让人不醉不归。来来来,喝完了这杯再说吧。邓丽君这样唱,阿冰就这样做,她相信他,相信自己。
江知道阿冰中意邓丽君,他不怕被打击,他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想方设法把唱机和唱片弄到手,他们谈恋爱的模式好刺激,阿冰一直跑,一直不停地跑,直到牵到自己爱人的手。她跑不动了,江就拽着他跑。他左手牵着阿冰,右手抱着唱片,两人奔跑在大街上,小巷中,躲避阿冰古板的妈妈,妈妈在后面追,他们在前面跑,风雨无阻。
留人间多少爱,迎浮生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不问是劫是缘。
终于跑到了他们爱情的天堂,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无人问津的小巷便是他们的世界了,江拿出藏在里面的唱机,两人一起在路灯下将刚刚弄到手的唱片放上去,暖光中望着唱针围绕唱片的纹路一圈一圈地走,邓丽君柔软甜美的歌声出来了,“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江点燃一支烟放在唇边潇洒不羁,阿冰牵着爱人的手,跳着轻快的恰恰舞步,哼出动人的歌谣,笑得一脸春光明媚,呼吸给他轻驾,冬天给他火化,只想今晚擦着爱火花。
那个灰暗刻板的年代,从此多了一对相守相知的爱人,从此记住了一个叫邓丽君的歌手。
而他们的爱便伴随着邓丽君悠扬诗意的歌声,成为最美好的记忆。
阿冰姨妈和姨夫从激情的浪漫岁月急流勇退,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成为了真正的夫妻。
从前他有钱,她有过被三个佣人伺候的风光。后来他遭遇了堕落危机,阿冰那时候正当年,三十出头,年轻貌美,改嫁?这样的男人无可救药了!不如把女儿也丢下吧,轻轻松松地走。虽然她这样想过,可是她永远不会这样做!因为阿江是自己的爱人,既然是爱人,他再差,也是一生的最爱,如果,她真的离开了他,他这一生就真的全完了。爱人是她自己选的,家庭是她自己选择建立的,一走了之算什么?阿冰觉得她的爱人只是一时糊涂,只是累了,有一天他会好起来的,从前你让我享福,如今你累了就让我来撑起这个家吧。
她披荆斩棘夙兴夜寐,像个汉子一样出去闯江湖赚钱。你有钱我们一起享福,你没钱了,我来赚钱我们一起吃苦。因为他俩有了结发之缘,婚姻之约,一生一世一双人,离开了对方,谁都不能活。就像《神雕侠侣》中那两只雕儿,任何一方离开,另外一个都是死。
时光是对的没说谎,迷惑的是这心没有光。十七岁恋爱,二十二岁结婚,二十五岁为他生孩子,三十岁开始做生意养活这个家,浪漫了三五年,辛苦了二十年,有人问,值得吗?她说,为情为爱仍然是对!她和阿江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是一辈子。什么叫一辈子,你爱着我我爱着你,就算是一辈子。
虽然她的生活波澜起伏,没有定数,虽然他们爱得极其辛苦,可是看看身边的人,她已是最幸福的那个,唯独她,我的阿冰姨妈,永远将灿烂的笑容挂在脸上,不管身边的爱人作何变迁,她爱着的始终是他。他愿意做她身后的男人,是因为他知道他的爱人,我的阿冰姨妈值得。她愿意挺身而出,为他遮风挡雨,也是因为她认定了他是她终生都要相守的那个,她愿意用一世青春换一段不散的感情。她成全了他,他成全了她,她成全了他们。
多少人爱她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她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他爱她那朝圣者的灵魂,爱她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两个人的巧合总有个人坚持,情如何长久?那个人值得你爱,你就不要放弃,他若不离不弃,你就生死相依,这就是阿冰姨妈告诉我的,爱情长久最简单也最难做到的法则。
有时候我们总爱怀旧,因为生活在旧时岁月里的人,窍还没开完,代步工具就是一辆自行车,身边新的玩意儿不多,街道也很窄,天空很蓝很小,信差走街串巷,兜兜转转要很长时间才能把期待已久的信封送到手上。世界小得像一个音乐盒,人单纯得似音乐盒里的两个小人,只要有一点音乐,只要没有人把他们打碎,他们会抱着跳一辈子舞。
当他们老了,眼眉低垂。灯火昏黄不定,当我长大了,我只希望,这个美丽的故事是写给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