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革命心理和犯罪心理
这种集体同一性,只不过是护佑和避难所罢了。跛脚人,在这里找寻拐杖;胆小鬼,在这里找寻庇佑;懒蛋,在这里找到安逸;不负责任的人,在这里得到了庇护。
★荣格
道理隶属心理动力范畴,通常叫做主观,并被看成是纯粹的个人的事情。但是这样想,便“误入歧途”。这个时候,我们便无法区分,这种表述到底只是个人动机驱使下的孤岛,还是群体动机驱动下的群岛。
★荣格
实际上,普通人是“有公民意识有道德”的;他创造自身的律令并遵守它们,这不是因为外来的律令被强加于他们——这是幼稚的错觉——而是因为他对律令和秩序的热爱胜于他对失调和无法无天的爱好。
★荣格
一、革命心理及其特征
当我们提到雅各宾心理时,必须注意神秘主义要素不过是雅各宾心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下面就让我们来观察一下革命心理,这种心理同样是由神秘主义因素构成的。
浮躁的心理情绪存在于任何时代的任何社会,带有这种情绪的人往往对社会十分不满,他们不安于现状,时刻准备着对抗现有的一切秩序。他们似乎对犯上作乱怀着特殊而浓厚的兴趣,一旦他们的愿望被某一种神奇的力量所刺激,他们就不惜一切代价孤注一掷。这种特殊精神状态的起源往往在于个人对其身处其中的环境所作出的错误判断和盲目适应,或极端神秘主义,当然,它也可能只是气质问题或只是病理上的原因。
反叛心理的强度各不相同,有些仅仅是在语言上表达对人和事的不满,而有些则表现得十分强烈,甚至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单个的个体在有的时候会表现出难以自控的疯狂,在俄罗斯,这样的疯子随处可见,对他们来说,纵火或向人群扔炸弹之类的暴行简直是小游戏,最终,苦行派及其他类似的教派甚至开始自相残杀,通常来说,这些骨子里的反叛者对暗示的影响感触都十分敏感,同时一些固定的思想也支配着他们的神秘主义心理。尽管他们在外在的行动上表现得精力充沛,但实际上,在强悍的表象下他们内心的性格却是极其软弱的,甚至软弱到不足以抵挡自身内在的冲动。神秘主义精神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他们企图以此来为自己的暴行辩护,不仅如此,这种神秘主义精神还使他们将自己视为伟大的改革者。
一般来说,每个社会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反叛者,但在正常的年代,法律、环境或一般社会规则都会约束着这些反叛者,使他们显得不那么突出。然而,一旦动乱使得这些约束和限制一下子松弛下来,并赋予这些反叛者刚好与他们内心自由发泄相适应的心理,提供一个温床,那么,他们顺理成章地就会成为这场运动名副其实的领袖。对于他们来说,革命的目的和动机并不是那么重要,无论目标是红旗还是白旗,或者是国家的自由之类他们似曾耳闻的目标,他们都会不顾一切地为之献身。
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革命精神都会被推向危险的极端,如果支配它的不是情感或神秘主义的冲动,而是理性和智识,那么,它极有可能会成为民族进步的推动力。传统和习惯在有的时候呈现出来的力量强大到令人难以预料的程度,以至于文明也被它们束缚住了,这时,就需要类似于革命的精神来打破这种枷锁的束缚,并推动和引导知识上的革命。事实上,科学、艺术、工业等领域的进步更需要具有这种精神的人,这样的革命者包括伽利略、拉瓦锡、巴斯德、达尔文等。
虽然一个民族并不需要如此之众的具有这种革命精神的人,但这类人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人类恐怕至今还过着洞穴生活,仍然处在那种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旧石器时代。这种可以带来新发现的革命胆识和气魄并不多见,它更需要一种独立精神和判断能力,前者可以使人不受世俗陈腐观念的影响,而后者则让人能透过表象看到事物的本质。独立创造性是这种形式的革命精神的特征,而此前讨论的那种革命精神则具有强烈的破坏性。
所以,我们可以将革命心理理解为是个人在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一种心理状态,一般情况下,它会有益于我们,可一旦超出了一定的界限和范围,它就会演变成危害性极强的病态心理。
二、犯罪心理及其特征
无论一个社会有多么文明,但是总会存在一些社会渣滓。这些人中有的是无法适应社会,还有的则是自身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污点。游手好闲的流浪汉、沿街乞讨的乞丐、试图逃避惩罚的逃犯、小偷、骗子及不思进取的下层饥民,成为大都市的犯罪群体。一般来说,这些拖累文明的社会渣滓或多或少都会受到警察的约束和管制,然而一旦革命爆发,这些束缚和管制就会随之烟消云散,他们开始变得毫无顾忌、胆大妄为,潜藏于内心的本能在一瞬间获得了尽情地释放。然而,这些社会糟粕却成了所有革命中占有一定比重的新生力量,这些人热衷于打家劫舍,对于自己宣誓要捍卫的事业,他们是完全不会放在心上的。一旦发觉在反革命的对立阵营中可以获得更多自由烧杀抢掠的机会,他们会立即反叛,临阵倒戈。
革命中,除了这些能够明确定义为罪犯的人之外,还有一个半罪犯状态的阶层。他们是一群会偶尔做些坏事的人,也是心有顾忌的人。如果既定秩序还有足够的约束能力,他们就不敢贸然行动。然而,一旦固有的秩序稍有破坏,他们的恐惧也随之减弱,他们就会选择投身到革命队伍中去。
惯犯和偶尔性的犯罪这两类犯罪群体无论哪种都是一股破坏安定的力量,除了制造混乱,我们看不到他们对社会有什么贡献。但是,所有的革命者、宗教团体和政治团体的创立者却常常利用这一点,千方百计寻求他们的拥护,以实现自己的图谋。
我们已经在前文中论述过,在法国大革命期间,这些带有犯罪心理的人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在暴乱中毫不退缩,冲在最前面,某些历史学家对此记下了如下的文字:视死如归的民众群众手持长矛——有些时候,长矛的尖上还挑着刚刚被他们砍下的头颅,他们勇猛地冲进议会大厅,把他们的意志强加给国民公会。
实际上,只要我们稍微对所谓的这些勇猛的主权民众代表进行分析,就会知道除了一小部分头脑简单、完全屈从领袖的人之外,前文提到的社会糟粕就是这个群体的主体。他们是九月屠杀、德郎巴勒公主被杀之类暴行的罪魁祸首,一旦追根究底,他们必然难辞其咎。
这些人撕裂了法国社会,这一过程长达十年之久,当初的制宪议会到后来的国民公会都曾受到他们的压迫。假设当时这支犯罪大军被及时清除,那么,大革命的进程也许会由此而出现转机,甚至出现迥然不同的景象。从始至终这些人都在用鲜血玷污大革命,理性在他们心中起不到一点作用,正好相反,他们的种种暴虐行径表明了他们对理性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