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与《史通》
刘知几(661—721),字子玄,彭城(今江苏徐州)人,生于唐代名门,父(刘藏器)、兄(刘知柔)均为官僚,家学渊源,博览群书,二十岁中进士,曾在获嘉县做了十九年的主簿,历任著作佐郎、左史、著作郎、秘书少监。刘知几是我国第一位史学评论家,于景龙二年(708)辞去史职,开始撰写《史通》,景龙四年(710)撰成。
《史通》共二十卷,现存四十九篇,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史学理论著作,详论作史的方法。《史通》分为内外两篇,内篇是全书的主体,讲的是史书的体裁体例、史料采集、表述要点和作史原则,主要笔墨在评论史书体裁,有三十六篇;外篇论述史官制度和史籍源流,并对史家得失进行了评论,有十三篇。这本书全面地总结了我国古代史学,是唐代以前我国史论的集大成之作。
刘知几撰《史通》。
《史通》的史学价值极高。它评述历代史官的起源、演变和各类史书,使唐代的史学史初具规模,在对中国古代史学史的研究中,是必备的材料。本书对唐以前史书的体例进行了分析综合,对史书编纂过程中史料的搜集、鉴别、编撰次序、史事的判断以及文学的修饰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论述。本书在史学上贡献最突出之处,在于提出了后世称为“三长”的史才、史学、史识这三大史学家必备的素质。刘知几认为,要把古代史官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发扬下去,就必须做到“三长”。
刘知几曾为史官,有着丰富的历史工作和研究经验,因而对不少问题都有独到的见解,甚至尖锐的批评。他对唐以前史书的六种体例进行分析之后,提出只有《左传》和《汉书》才可作为作史的标准。他认为,在唐初以前编年体史书和纪传体史书两种体裁基础上编修的的断代史是今之史书编撰的主要形式。刘知几有着很突出的疑古精神,主张记载事实的真相,认为修史过程中使用的“春秋笔法”夹杂了主观情绪,是不可取的。
《史通》在史学理论上有着跟司马迁的《史记》在历史编撰上一样的地位。梁启超曾评价刘知几的《史通》说:“自有左丘、司马迁、班固、荀悦、杜佑、司马光、袁枢诸人,然后中国始有史;自有刘知几、郑樵、章学诚,然后中国始有史学。”清代以后,研究《史通》的专著陆续出现,其中以《史通训故补》(黄叔琳)和《史通通释》(浦起龙)比较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