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集传附录纂疏(元代古籍集成 经部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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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詩序(9)

【纂疏】鄭氏曰:「嗣王,成王。除武王喪,始朝於廟,祭祖考,告嗣位也。」

《訪落》,嗣王謀於廟也。

【纂疏】蘇氏曰:「《閔予小子》,成王朝廟,將繼其祖考之詩也[95]。《訪落》,謀所以繼之之詩也。」

《敬之》,羣臣進戒嗣王也。愚謂以詩中「維予小子」證之,則篇首不見得是群臣進戒嗣王,或反是嗣王致戒群臣。自「維予小子」以下,則嗣王先自述之辭,而後求群臣之助也。

《小毖》,嗣王求助也。此四篇一時之詩,《序》但各以其意為說,不能究其本末也。

《載芟》,春籍田而祈社稷也[96]。

【纂疏】孔氏曰:「《月令》:『孟春,天子躬耕帝籍。』天子祈社以仲春[97],與耕籍異月。而連言之者,雖則異月,俱在春時,故以春總之。」曹氏曰:「《祭義》曰:『昔者天子為藉千畝,冕而朱紘[98],躬秉耒,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以為醴酪,齋盛,於是乎取之,敬之至也』。然千畝之田,不可躬自徧耕,故周立甸師之官,其徒三百人,掌率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供齋盛。躬耕之者,王一發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九推,庶人終於畝。庶人者,甸師所掌之徒也。王一耕之而使甸師之屬耘耔終之,故謂之藉田,言借民力成之也。」

《良耜》,秋報社稷也。兩篇未見其有「祈」、「報」之異。

【纂疏】愚謂《載芟》《良耜》之詩,誠不見其有所祈報之意也。不過閔其耕種之勞,叙其餉饋之情,論其黍稷茂盛、收穫之富;或為酒醴以祀祖妣,治百禮而為邦家胡考之光;寧或百室盈婦子,寧殺犉牡而以嗣以繼。此皆田家勤勞安逸之事,而非告神之樂歌也。豈與《豳風》之《七月》,《小雅》之《楚茨》《節南山》《甫田》《大田》等詩同一歌詠其事,以寓其鼓舞神化之道,而堅其樂事赴功之心也耶?若惟即《序》以求之,拘拘於祈報之語,則感發之意微矣。

《絲衣》,繹賓尸也。高子曰:「靈星之尸也。」《序》誤,高子尤誤。

【纂疏】鄭氏曰:「天子諸侯曰繹,以祭之明日。卿大夫曰賓尸,與祭日同[99]。周曰繹,商曰肜。」徐氏曰:「繹,取繹前祭之義。」孔氏曰:「宣公八年六月辛巳,有事於太廟。壬午,猶繹。以辛巳祭而壬午繹之,此所謂祭之明日也。高子不知何人,孟軻弟子公孫丑稱高子之言以問孟子,趙岐以為齊人,此高子蓋彼是也[100]。靈星,不知何星,《汉·郊祀志》:『高祖詔御史令天下立靈星祠。』張晏云:『龍星左角曰天田,則農祥也,晨見而祭之。』史傳之說靈星,惟有此耳,未知高子所言是此否。」蘇氏曰:「《絲衣》本宗廟之詩,其曰靈星,失矣。」

《酌》,告成《大武》也。言能酌先祖之道以養天下也。詩中無「酌」字,未見「酌先祖之道以養天下」之意。

《桓》,講武類禡也。桓,武志也。

【纂疏】嚴氏曰:「《解頤新語》曰:『講武而類乎上帝,禡於所征之地,皆師祭也。為武王伐商之事明矣。然是時有其事而無其詩,以頌聲未作故也。至成王制禮作樂,於是作此頌以歌其事,以告於武王。《序》詩者謂之武志,蓋發明武王將出征而講武類禡,其志已欲保厥士而用四方,定厥家而昭于天。後果能如其志,可謂善得詩人之旨也。」孔氏曰:「禡祭造军法者,其神蚩尤,或曰黄帝。禡,《周禮》作貉,又或作貊,古今異也。」

《賚》,大封於廟也。賚,予也。言所以錫予善人也。

【纂疏】孔氏曰:「《左傳》曰:『武王克商,封兄弟之國者十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古文尚書·武成》說武王克殷,反,祀周廟。『列爵為五,分土為三。』《樂記》言『將帥之士,使為諸侯』,此皆武王大封之事。」李氏曰:「封必於廟,蓋歸功祖宗,不敢專也。」曹氏曰:「因祭日執冊命之。」黄氏曰:「『善人』云者,見上不妄予,下不妄受。孔子曰:『周有大賚,善人是富。』」

《般》,巡守而祀四嶽河海也。此三篇說見本篇。

【纂疏】曹氏曰:「《說文》云:『般,旋也,象舟之旋,從舟,從殳。殳,所以旋也。』今名篇曰『般』,取般旋之義。巡守而遍于四嶽河海,所謂般旋也。」孔氏曰:「武王定天下,巡守,祭四嶽河海。至周公、成王太平之時,詩人述其事而作此歌焉。」

魯頌

《駉》,頌僖公也。僖公能遵伯禽之法,儉以足用,寬以愛民,務農重穀,牧于坰野,魯人尊之。於是季孫行父請命於周,而史克作是頌。此《序》事實皆無可考,詩中亦未見「務農重穀」之意,《序》說鑿矣。

【纂疏】孔氏曰:「僖公名申,莊公子。閔公卒,季友立之,當惠王、襄王時。」曹氏曰:「莊公母弟季友邑於費而為卿,其孫行父繼之,是為季文子,自是世卿不絶。」鄭氏曰:「史克,魯史也。」孔氏曰:「此頌之作,在僖公薨後。知者,以大夫無故不出境,上請天子追頌君德,雖則君臣發意,其行當請於君。若在僖公,特不應聽臣請王,自頌己德,明是僖公薨後也。文六年行父始見於經,十八年史克名見於傳,則克於文公時為史官矣。然則此詩之作當在文公世,其年月不可得而知也。」又曰:「文十八年傳稱季文子使太史克對宣公,知史克魯史也。」又曰:「《駉》頌《序》云『史克作是頌』,廣言做頌,不指《駉》篇,則四篇皆史克作。」

《有駜》,頌僖公君臣之有道也。此但燕飲之詩,未見「君臣有道」之意。

【纂疏】李氏曰:「僖公之賢者[101],惟公子季友、臧文仲而已。」

《泮水》,頌僖公能修泮宫也。此亦燕飲落成之詩,不為頌其能修也。

《閟宫》,頌僖公能復周公之宇也。此詩言「莊公之子」,又言「新廟奕奕」,則為僖公修廟之詩明矣。但詩所謂「復周公之宇」者,祝其能復周公之土宇耳,非謂其已修周公之屋宇也。《序》文首句之謬如此,而蘇氏信之,何哉?

商頌

《那》,祀成湯也。微子至于戴公,其間禮樂廢壞,有正考甫者,得《商頌》十二篇於周之太師,以《那》為首。《序》以《國語》為文。

【纂疏】孔氏曰:「自微子至戴公,凡十君。戴公當宣王時。《世本》云:『宋湣公生弗甫何,弗甫何生宋父[102],宋父生正考甫,是孔子之七世祖也。』」曹氏曰:「戴公以周宣王三十一年始立,二十九年而幽王為犬戎所殺,又五年而戴公卒,武公繼之,宣公又繼之。孟僖子曰:『正考甫佐戴、武、宣三命,兹益恭。』則正考甫時為上卿矣。」鄭氏曰:「周用六代之樂,故周太師有《商頌》。」

《烈祖》,祀中宗也。詳此詩,未見其為祀中宗,而末言「湯孫」,則亦祭成湯之詩耳。《序》但不欲連篇重出,又以中宗商之賢君,不欲遺之耳。

【纂疏】鄭氏曰:「中宗,商王太戊,湯之元孫也。有桑穀之異,懼而修德,商道復興,故表顯之,號為中宗。」孔氏曰:「王者祖有功,宗有德,不毀其廟。」

《玄鳥》,祀高宗也。詩有「武丁孫子」之句,故《序》得以為據,雖未必然,然必是高宗以後之詩矣。

【纂疏】鄭氏曰:「高宗武丁,中宗玄孫之孫也。有雊雉之異,又懼而修德,殷道復興。故亦表顯之,號為高宗。」曹氏曰:「自中宗至盤庚十世,自盤庚至武丁四世,小乙時盤庚之業復衰,小乙崩,子武丁立。」

《長發》,大禘也。疑見本篇。

【纂疏】王氏曰:「《長發》,序以為大禘之詩。《雝》,序以為禘太祖。周無四時之禘故也。今曰大禘,則商有四時之禘故也。四時之禘為小,則禘其祖之所自出者為大矣。」曹氏曰:「古者天子諸侯三年喪畢,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以生時有庆集之懽,死應備合食之禮,故時祭之外復為禘祫也。虞夏商以間歲為之[103],周則五年而再盛祭。夏之時祭,春禴,夏禘,秋嘗,冬烝;至商,春夏互易其名,而禘為春祭,故於間歲之禘加大以别之;周復夏春祭之名曰禴,改商夏祭之名曰祠,故五年之盛祭直曰禘而已。」張氏曰:「其祖之所自出,則帝嚳也。」

《殷武》,祀高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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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過」上,《朱子語類》卷八十無「序」字。

[2]「見」下,《朱子語類》卷八十有「人」字。

[3]「一」,《朱子語類》卷八十作「亦」。

[4]「雕」下,《朱子語類》卷八十有「何以見先王之澤」一句。

[5]「敦」原作「篤」,據《朱子語類》卷八十改。

[6]「詩」下原有「人」字,據《朱子語類》卷八十刪。

[7]「謂」下,《朱子語類》卷八十有「詩」字。

[8]「南」字原無,據程頤《程氏經說》卷三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