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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透析中国同性恋(2)

在平等就业机会上,却是有91%的人支持,只有少数人反对。在同性恋平等权利问题上,平等就业权是社会观念中接受程度最高的一项权利。因为工作权和工作机会是人维持生存的一个基本手段。再反对同性恋的人、再歧视同性恋的人也不愿意剥夺这群人的生存权。这是一个普遍的道德底线:你可以反对同性恋,但是你不能不让人活下去。这个比例远远高于美国1983年的65%和1996年的84%,与香港地区相仿。

在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同性恋者会怎样对待他这个问题上,完全接纳和完全不接纳这两种态度都是少数,各占一成多一点,而有四分之三的人持“容忍他但希望他改变”的态度。

在同性婚姻立法问题上的看法,中国城市人的看法还是比较保守的,只有不到三成的人赞成,七成的人是反对的。这一调查结果与网上调查的结果相去甚远——在网络调查中,有六成人是赞成同性婚姻的。这种差距或许来自中国l亿网民的成分与一般公众的差别,他们不成比例地集中在较年轻、教育程度较高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在同性婚姻问题上反对的人比美国略高(美国为58%),但是低于中国香港地区(83%)。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比中国香港高了10个百分点——中国香港为17%,中国内地城市为27%。

在一个最直接涉及平等理念的问题“您认为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是平等的人吗”这个问题上,理性再度占了上风:虽然不及就业平等问题上持赞成态度的人多——因为就业权利更直接指向生存,比较具体,而一般的平等权利比较抽象一些——但是赞成者超过八成,认为同性恋与异性恋从身份上就不平等的人只有15%。

概括地说,本次调查发现,在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上,接纳程度还不太高,但是显示出中国文化的中庸态度。完全接纳和坚决反对的人都比较少,大多数人处于中间状态。在我国社会中,同性恋者的可见度还是比较低的。对于同性恋者的一般权利,大多数人都持接受态度,认为应当允许同性恋题材影视作品播放的人达到五成半,可以与同性恋者做朋友的达到六成,拥有同性恋与异性恋人格平等这一理念的达到八成半,赞成同性恋的平等就业机会的人更高达九成以上。

然而,在保证同性恋基本权利之上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则认同的人比例还比较低。如同性恋者做教师的权利支持的人只有四成,同性婚姻立法的支持者不足三成。这是中国同性恋争取平等方面还比较遥远的目标。

从对影响公众态度的各种社会因素的分析可以看出,最具影响力的因素是年龄、职业和婚姻状态;其次为收入、教育程度、城市规模和家庭背景;最不具影响力的因素是城市所属区域和性别。

从这些因素的影响模式来看,年轻、职业地位高、未婚、收入高、教育程度高、城市规模大、家庭地位高等与对同性恋权利的宽容和尊重联系在一起;相反,年龄大、职业地位低、已婚、教育程度低、城市规模小、家庭地位低等与对同性恋的不宽容态度和对同性恋的歧视态度联系在一起。这一发现是令人鼓舞的。因为社会地位高的人对社会舆论和社会伦理的影响力比较大,而年轻人的态度代表着社会发展的未来。我们可以期望,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的歧视会有所减弱,同性恋的平等权利将在各个方面逐步得到完善。

其实我们知道和世界上一些其他国家相比,特别是在历史上中国对于同性恋者从来没有采取过一些特别残酷的手段,比如通过宗教或者行政的手段欺压或者迫害过同性恋者,这和中国的传统文化有一定关联。由于在我们的历史上,中国的性文化和性观念从来没有特别严酷地迫害过同性恋。我看到古代法律里面与男同性恋可能有点关系的就是在宋代对卖淫的男人有一个惩罚条例,其他法律是完全没有的。即使这个法律也不一定是向男人卖春。我想这种状况有两个原因,一个就是我们中国没有反对同性恋的宗教。比如基督教的《圣经》里头有这样的说法:你不应当和一个男人睡觉,这当然是对男人说的。上帝不允许做这样的事。而我们中国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宗教信仰。这应当说是比较主要的一个原因。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们中国是非常非常看重生育文化的,由于同性恋不能导致生育,所以在中国的文化中比较容易被忽视,但是好像还没有理由认为它完全不可容忍。按照中国文化的逻辑,对于同性恋的感觉会是这样的:人们会说,好可惜,这样好好的一个家,这样好好的一个男孩,怎么就不能传宗接代了呢?只顾为他惋惜了,并不是说这个人怎么这么邪恶啊,他怎么这样罪恶呀,中国人不大会这样想。

有一些同性恋者也会在网上求助说,他们自己是同性恋者,但是父母又逼着他们结婚,逼着他们生孩子。其实我知道这可能也是很多同性恋者或者说他们的家人最苦恼的一个问题。我觉得,为了自己的幸福,也为了不伤害到配偶,同性恋者最好不要进入异性婚姻。一方面他自己不会快乐,另一方面他的妻子也会受到伤害。这当然是指男同性恋。那么女同性恋也一样,她的丈夫也得不到真正的两个人的非常和谐的那种性关系。至于生孩子的事,其实可以领养啊,国外也有大量的同性恋者在组成家庭之后去领养孩子,如果他们实在想要孩子的话。

从我过去所做的研究来看,同性恋者最担忧的就是如何面对结婚,如何面对自己的家庭,怎么样过父母这一关。现在,同性恋者在单位里的处境已经比较好了,尤其在白领阶层、在文化单位,在知识水平比较高的人群当中,对同性恋的接纳程度已经相当高了,但就是父母这一关还是比较难过。我会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有一位年轻男同性恋者的父亲打电话找到我说,他的儿子告诉他们他是同性恋,然后母亲要自杀,他说让我帮他劝劝她。同性恋者的父母总觉得是不是父母做错了什么事,把孩子弄成了一个同性恋。有一次,有一个女的给我打电话,一个听上去大概四十多岁的女士,她给我打电话也是哭得很厉害啊,她说,她和孩子的爸爸是离婚的,如果孩子变成同性恋是因为这个,他们为孩子复婚都行啊,只要孩子能改过来。中国的父母总是觉得孩子是同性恋是一个特别大的不幸似的,特别痛苦,老是希望孩子能改过来什么的。而实际上,用一般的心理咨询、行为矫正之类的办法去改变人的性倾向已经被证明是不奏效的。目前,同性恋已经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了,那么如果能够照这个方式接纳孩子的话要好得多,不要老说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或者孩子做错了什么事,谁也没有做错什么事。我常常喜欢做这样一个比喻,同性恋就像左撇子一样,就是你把孩子生成了一个左撇子,那又怎么样呢,左撇子在人群里是占15%,那他怎么了呢?他只不过就是做什么都用左手,左撇子里运动员的比例还特别高呢,这也不见得就是一件完全不能接纳的事情。你只不过就是把孩子生在了一个少数群体里了,就是这样。

所以,如果有一些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确实是同性恋,或者是双性恋,我觉得他们应当非常平静地来接受这个事实,不要太痛心疾首,或者检查自己哪儿做错了之类的。我觉得让家长把态度改变并不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一个前提,就是他们是爱孩子的。只要他们爱孩子,希望孩子好,那孩子怎样生活得快乐,怎样生活得高兴,他们照这个样子接受孩子就可以了。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啊,我在南方见到一个女同性恋者,她对我说,她妈妈原来就特别反对她,主要就是担心她老年的生活。那个母亲说,你到老了一个人孤苦伶仃怎么办啊,没个孩子,也没个丈夫。后来她交了一个朋友,这个人跟她是要终身厮守的,当她把这一点告诉妈妈以后她妈就放心了。她妈说如果真能这样,你真能跟她过一辈子那我也就放心了。后来这位母亲也接受了孩子的性倾向了。有很多父母,他们的难过,他们的伤心,是因为他们担心孩子会受到很不公正的待遇,会生活得不幸福。如果前提是为了孩子的幸福和快乐,那么你就应该帮助他,就是在接纳他的性倾向的基础上,帮助他争取一个最好的生活,这样就可以了。

中国的法律对于单身的人领养孩子没有特别的规定,只有一个岁数间隔的要求,比如说一个单身的男性要领养一个女孩的话,两人中间要差25岁还是24岁,只有这样一个规定,没有其他的规定,所以同性恋者作为个人领养孩子应当没有障碍。

但是即便是这样的话,我想可能有很多人还是无法去面对来自他们父母的压力。中国的同性恋者面临的最大的一个困难就是怎么向父母“交代”。最近我听到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个男孩子,他比较没经验,他把自己的性倾向跟姐姐说了,姐姐告诉父母了,父母就特别地接受不了,后来这个父亲带着他去看医生。当时这个男孩特别希望医生能够说这是不能治的,也许父母就死心了,就会接纳他了,可是那个医生偏偏说能治,他就治好过好几个。这个父亲听医生这样说就要求这个孩子一定要治,非改过来不可。这个孩子说我改不了,你们要逼我我只能出走。结果把他爸爸气得最后突发心脏病去世了。这是一个悲剧啊。这件事说明,中国同性恋者面临告诉父母的时候,真是一个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