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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树底下好乘凉

植物,可依据形态学简单分为草本和木本两大类,“木”是木本植物的类名。汉字用“木、林、森”来表示木本植物的群落形态,又用“朱、本、末”来表示树木的部位,又用“析、折、杀、束”来表示对树木的砍伐利用……仔细分析形形色色与“木”有关的古文字,不难发现古人与树木之间那种休戚与共的关系。

木mù”,其字形来源于一棵树的形状:上有枝、下有根,中间是茎干。“木”字是个象形字,“木”的本义就是“树”。如《韩非子·亡征》:“木虽蠹(dù),无疾风不折。”这是说:树虽然被蠹虫蛀空咬坏了,如果没有疾风,还是不会折断的。又如“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词中的“木”,也指树木。

在现代汉语中,“木”由“树木”引申出了“木材”义,多用于木料或木制的器物,如“木马、木偶、木已成舟、木雕泥塑”,以及“椅、桌、床、柜”等等。《论语·公冶长》则有孔子训斥其弟子宰予白日里睡大觉的话:“朽木不可雕也。”因为木质敦实、坚硬,又引申表示头脑或肢体不灵便,如“麻木、木呆”等。“木”,是木本植物的通称,也是一个偏旁字。汉字中,凡从“木”的文字,大多都与树木有关,如“本、未、果、梨、桃、杏、柿”等等。以《说文》为例,木部收有文字421个,重文31个。可见,“木”字是一个多用常见的部首字。

林lín”字是个同体会意字。甲骨文的字形就像并立的两棵树。金文、小篆以及楷书的形体同于甲骨文,仍用两棵树并列表示树木的众多。因此“林”字的本义就是“树林”。《说文》释为:“林,平土有丛木曰林。”

树木林立,可以引申出人或事物的会聚、集合,如古格言中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现代汉语则有“山林、竹林、碑林”等词语。《汉书·司马迁传》则有:“托于世而列于君子之林矣。”这里已用“林”来表示人的聚会。后来,人们又常用“儒林、艺林”比喻文人艺术家的集聚。

森sēn”字,这是一个多体会意字。甲骨文是一排三棵树的形象,表示树木丛生,森林茂密。小篆的形体,演变为“林”上有“木”。这并非说树上有树,而是为了美观和符合方块字的要求,作出的结构调整。词义也延伸指大树参天。

“森”比“林”多了一“木”,本义为树木成片地密集丛生。《说文》释为:“森,木多貌。”这里的“木”,就是古代的“树”,所谓“木多貌”,就是树木众多的样子。树木繁密往往有阴森之感,所以又引申出了“阴暗”之义,如“室内阴森”、“戒备森严”、“等级森严”等。

当然,与“木”最接近的文字,应该是“本”和“末”了。

本běn”,本义指树木的根部,乃是一个典型的指事字。从甲骨文“本”字的形状来看,这是在木的根部加上圆点,以强调树根的位置所在。所以,“本”原本是一个指事字。从金文到小篆的演化过程中,“本”字下部的三个小点逐渐变为一短横,以字素标注的方式强调树根的所在。

“本”,《说文》释为:“木下曰本。”这是说,树的根部就叫“本”。如“本末倒置、无本之木”中的“本”字,均指树根。由此,引申出“根源、根本”等意义,如《汉书·赵充国传》:“臣闻兵以计为本。”大意是:我听说用兵之事是以计谋为根本。又引申出“原来、本来”之义,如“本金、本意”等。又引申出自己方面的,如“本厂、本国”等。现代汉语中,册子也可称本,如“日记本”。

与“本”相对的文字是“末mò”,即“本末倒置”一词中的“末”字。从“末”字的形状来看,这是在木的上部加一短横,以字素标注的方式指明树梢的所在。如图所示,金文和小篆的“末”字,就像把“本”字倒过来的样子,真是“本末倒置”了。

由树梢之义,“末”字又用来泛指事物的顶端或尾部,引申为最后或最终,如“末尾、末流”;由树梢之义,引申出枝节的、渺小的、浅薄的等义,如“末流、末路、末节”等等。

现代汉语中,人们用“本末倒置”、“舍本逐末”,来表示主次颠倒。这是说,把根本的事物当作枝节,把枝节的事物又当作了根本。

“末”与“未”要分清楚:“末”是上横长下横短,而“未”则正好相反。“妹、昧、寐、味”等字从“未”,而“秣、沫、茉、袜、抹”等字都是从“末”的汉字,两者不能混淆。

朱zhū”,这是一个指事字。主体形状为一棵树木,中间的一点或一短横为指示符号,指明树干中心所在的位置,也表示从这里将树干截断。

“朱”的本义为截断后的树干。《正字通·木部》释为“:朱,干以朱数,别作株。”这是说:朱字加上“木”字旁便是“株”。朱字加上歹便是“殊”,也是“朱”的本义,即砍倒在地的树干。朱的本义已由后起的转注字“株”和“殊”分别承担。“朱”则表示引申而出的红色义。

若将粗壮的树干从中横切,断为两段,里面出现什么颜色?近外皮处当然是白色,中心的木质部分必定是红色的树芯了,这就是“朱”字色彩义的来源。朱、赤、赭三字有别:色彩宛若炽红燃烧的火光,这便是“赤”色,“赤遍中国”的“赤”当有燃烧之义;含有氧化铁的红土颜色则称为“赭”色。在古代先民看来,表示红色的深浅程度可用三个字来代表:赤、朱、赭。由秋天开在院中的鸡冠花颜色,你可以体现出这三种红色的交相渗透。

汉字文化库中,人们用“朱曦”来形容早晨鲜艳的红色阳光;用“朱门酒肉臭”来指称富贵人家的奢华;用“朱唇皓齿”形容美人唇红齿白、清新美丽的面庞。“朱批”,则是指皇帝在奏章上用朱砂红笔写下的批示。

“朱”字是一个部首字,汉字中,凡以“朱”为组字构件者,大多都与树干或砍断后的树桩有关,如“侏、诛、茱、洙”等。

析xī”,这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的“析”字,左边是一棵树(木),右边是一把平刃曲柄的“斤”,表示用斧头砍去树枝的意思,引申后也有将木头砍平为木板之义。金文和小篆的“斧”形,随着文字的发展演变为“斤”字。楷书仍是“从木从斤”的会意字。因此,“析”的本义乃是砍伐或修整树木的枝条。

《诗·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薪”就是木材,“匪”通“非”。这句诗的大意是:如何伐木为柴呢?非用斧头不能完成。由伐木又引申指分开、离散,如“分崩离析、条分缕析”等。陶渊明的《移居》诗中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诗中的“析”即分析、辨析的意思,乃是从“劈分”这个本义引申而来,表示“剖开”的意思。现代汉语中,则有“剖析、解析、析疑”等众多词语。

折zhé”,这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的“折”字,就像一把大斧(斤)把一棵小树或树木枝条砍断的样子,这就是“折”的本义——砍断。金文和小篆的“折”字与甲骨文相似,只是“斧子”的形状逐步向“斤”字演化。楷书在经过隶化演变时发生了讹变,断裂的“木”形讹变成为一个提手旁(扌),写作“折”(也是为了与“析”字相区分)。

“折”的本义为砍断,引申为一般意义上的折断,如“骨折、攀折”等。又引申表示损失,如“挫折、损兵折将”等。把东西弄弯曲也可称之为“折”,如“曲折、百折不挠”等。把东西折叠起来也可称“折”,如“折尺、折扇”等。又引申出“折扣、折换”之义,如“不折不扣、折价”等。

“折”用作状态词时,表示折断后的状态,这时读为shé,如“腿折了、折本、折耗”等。表示翻转时则读为zhē,如“折腾、折跟头”等。

束shù”的构形来源有二:甲骨文字形中部的方框,表示用藤索、皮条之类缠绕捆缚;中间的“木”字,可视作木棍,表示捆绑木头的意思。但从金文的字形分析,束的构形源自捆扎棍囊:在一张皮子中间放入一根木棒,卷后将两头扎束起来。小篆和楷书的“束”当由此而来。

“束”字的本义是捆扎(木棍或棍囊),《说文》释为:“束,缚也。”由此,引申为一般意义上的“管束、束缚”,如“束身自爱、束手无策、莫不束手”等。“束”也是单位量词,如“一束丝、三束花、两束箭”等等。

“束”与“朿”字形相近,但字义完全不同。“束”字封口,“朿”字不封口。凡是从“朿”的字往往与带尖的东西有关,如“刺刀”的“刺”、“荆棘”的“棘”、“枣树”的“枣”等。只有“剌(là)、辣、赖、囊、敕”等字才从“束”,取其棍囊包裹一团义。

枚méi”是会意字,本义指从树上折下一根枝条。从甲骨文的字形分析“,枚”字右半部是一个“木”,表示树木;左边则是手持一节树枝之状。因而“,枚”便是树木上可以用为工具或兵器的枝条。

《说文》释为:“枚,干也,可为枚也。”实际上,“枚”的用途非常多,不仅可做“干戈”兵器的把柄,还可做“耒、斧”等工具的木把。如《诗·周南·汝坟》:“遵彼汝坟,以伐条枚。”其中的“条枚”便指直顺的树枝。“枚”字虚化后可用作量词,与“个”相近,但使用的范围较宽,如“两枚纪念章、两枚铜钱、不胜枚举”等等。

古代夜行军时,为防止兵士说话喧哗,士卒口中要衔一种形如筷子的器具,也叫“枚”。如《史记·高祖本纪》:“夜衔枚击项梁。”

杀shā”,这是一个指事字。甲骨文的“杀”字,恰似一枚树枝折断后的样子,尽管仍有少许树皮和木楂相连,但枯萎干死仍马上来临。上部的一斜撇作为指示符号则强调了由此折断。“杀”字的发音也来自大树枝折断时的“喀嚓”声。

金文的“杀”字发生一点点变化,但“夭折”的形象却荡然无存了。小篆承接金文,但构形发生讹变:左边上部是一个“×”,表示折断;下边是一个“叉”( )表示用手攀抓;两边的小竖点,则表示向下;为使词义更为明晰,右边又增添了一个“殳”(武器)为转注符号。显然,这时的词义,已由夭折死亡演变为击打而死。隶变以后,楷书写作“殺”。汉字简化时,取其一半为“杀”,与甲骨文的字形十分接近。

“杀”的本义是“弄死”,表示使植物、动物或人失去生命,如“杀一儆百、杀身成仁”等词语中的“杀”均有“弄死”之义。又引申为削弱、减少,如“杀价、杀风景”等。也可引申出搏斗、厮杀之义,如“杀出重围、杀伐、杀一盘棋”等。“杀”字用在动词后面,则表示程度深,如“气杀、愁杀人矣”等。

“杀、弑、戮、诛”都有弄死的意思。“杀”是通称;“弑”多用于下级杀死上级;“戮”多用于上级杀下级;“诛”除表示杀有罪之人外,还指惩罚、谴责,如“口诛笔伐”一词。

金文的“松sōnɡ”由“木”和“公”组成。“公”字的构形源自古人剁切分配铜锭,因而有多次连续分隔的意象。事实上,松树便是一种从主杆向上越分越细,最后成为针叶的树木。

松树的另一特点是树龄长,因而松又成为长寿的象征。民间寿联有:“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

松树,在中国古典文化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史载,夏朝奉“松”为神木,商人奉“柏”为神木,周人则奉“栗”为神木。《论语》中有“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的名句。《史记·伯夷列传》中也有:“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举世溷浊,清士乃见。”既表达了古代士大夫阶层“时穷节乃见,乱世识忠贞”的品格,又表达了古人对松树品格的赞美。

一般而言,凡是易凋的树,其叶片本身的面积都比较大,也就是所谓的“阔叶”树。相比之下,“针叶”树中的松柏却大相径庭,针状细小的叶子能够适应不同的气候和环境,其树形也呈现一种尖塔状,形状如高高翘起的男根。

柏bǎi”字之所以“从木白声”,乃是因为柏树的树皮和柏子皆为一种亚白色,因此称之为柏树。“木”在这里表示柏树的类属。“白”,原本取象于古人黝黑的双手上显明突出的白色指甲盖,在此表示白色的意思。当然,柏树籽恰如指甲盖般大小,也是“柏”字内含的意象。

柏枝

在上古先民的实用主义眼界中,松柏有两种特征:一是富含油脂,砍倒便能燃烧;二是松柏的枝叶能够治疗多种病症。因此,繁体字中的“乐”(樂)和“药”(藥)均源自松柏:上古先民用松柏枝叶燃烧篝火,劈啪之声便是音乐和快乐的元素。当上古先民用松柏汁液治疗胃肠疾病,覆盖化脓的伤口时,这便是中医草药的开端。

栗子

栗lì树”,俗称板栗树。甲骨文字形,像一株树上长出了有刺的果实。栗树的果实呈球状,上面密密地长着刺,正像甲骨文字形所描绘的那样。果实成熟后,在有刺的外壳里面,就是栗色而光滑的果实,这就是我们平常所吃的板栗。周朝之所以将栗树奉为神木,与周人自奉为农耕民族,食用并倾慕板栗的富含淀粉和糖分有关。

古文的“栗”字,将有刺的果型加以演变,小篆据此讹变为“从从木”,将三个果形简省为一,楷书今作“栗”。每到秋冬,北方城镇的大街小巷内,会架起一口口铁锅,糖炒板栗的叫卖声和炒栗的香味融会一起,风中飘荡,很能勾起人们为之一尝的欲望。

板栗外壳多刺而尖锐,突然接到一枚尚未剥离的刺果,常使人感到惊骇,故有“栗骇”、“战栗”等词,表示惊惧、害怕的意义。

樱yīnɡ”是木和婴的合体。婴由双“贝”加“女”所组成,表示什么意思呢?女孩子从幼儿时期开始,就喜欢收集小装饰品,沙滩上的美丽贝壳,用线穿起来挂在颈上,就是一个很好看的装饰品。上古时代,热衷佩戴此类装饰,戴上贝壳装饰品的女子就是“婴”。另一方面,由“婴”组成的字,都含有“围绕”的意思。比如在“冠”上系条绳子,把它绕到耳后,然后在下颔处打个结,就等于用绳子把整张脸围绕起来。因此,“冠冕”上的带子,也称之为“缨”。

“樱”之所以由“木”加“婴”组成,因为,它不像牡丹或是山茶花,一朵一朵单独地开放,而是将整棵树围绕起来密密地盛开着,乍看上去,缤纷多彩,几疑身在仙境。当然,樱桃的果实像红色玛瑙的珠子,一小枝上四五个、七八个不等,好像用果柄串起来一样,这也是樱之“正名”的原因之一吧。

出土的西周颈饰

樱分两种,一种即樱桃树,春日开花,花五瓣,色淡红,清逸雅致。果实为紫红色的核果,核小味甘,俗称樱桃,这是专为收获果实的樱桃树。王维的《敕赐百官樱桃》诗:“芙蓉阙下会千官,紫禁朱樱出上栏。”朱樱,即红色的樱桃。另一种“樱”则指樱花树,是一种赏花的植物,也是日本的国花。

梅méi”是形声字,由“木”和“每”组成。“每”是一个象形字,本意为氏族社会中生育儿孙最多的母亲,《诗经》以“原田每每”来形容田间植物的繁荣旺盛。由此不难得知,梅为什么称作“梅”的原因了。

梅结实时,必定是枝条上都挂满了累累的果实。此外,女性怀孕时喜食酸物,常含梅果于口中,已成为中国孕妇长久以来的习惯之一。古人认为,“梅”有助于女性度过孕期的生理反应,能使胎儿平安发育。因而,人们认为“梅”是一种祥瑞的树木。

古往今来,以梅子为诗者甚多,如陈师道的立春诗:“乌啼残雪未成尘,梅子梢头已着春。”范成大的诗句——“卢橘梅子黄,樱桃桑椹紫”,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望梅止渴”则是历史上十分著名的典故故事。在醋没有诞生之前,古人用“梅”作为调酸杀腥之物。《礼记·内则》记载有:“和用醯,兽用梅。”煮食动物的肉,必须用梅子杀腥调味。《尚书》则曰:“欲作和羹,尔惟盐梅。”梅子捣碎后取其汁,作成梅浆,古人称之为“酢”,今人则称之为酸梅汁。

某mǒu”,《说文》释为:“某,酸果也,从木从甘。”徐灏注笺:“某,即今酸果‘梅’字。”这是说,因为“某”字假借为“某某”之义,成为一个不定代词,在文句中频繁出现。为区分词义,专字专用,人们再造一个新字“梅”来表示“某”的本义,即梅子。

“某”字是一个会意字,下为“木”,上为“甘”。两形会意,表示“某”是一种可口的果子。在酿制酒的过程中,古人发现果实和黍米可以制酒,也可以制成酸浆,原材料和过程一样,只有打开封盖,才知是醋还是酒。或者因为无法分辨女人喜吃这种果实,是否真的怀孕有喜,故而用“某”指代不能确定者,如“某人、某物”。

李lǐ”字由“木和子”组成,为什么要加个“子”呢?古人称李子为“嘉庆子”,认为这是一种特别能滋生繁育的果树。夏末秋初,李树结果成熟,常可在枝头上看到连枝累累的红色果子,人们用此来喻示子孙满堂、生机勃勃之意。李子有非常浓烈的酸味,怀孕的妇女想呕吐时,食颗李子,就会有抑制的功效。所以,人们在“木”下添加“子”,来形容它是一种能育嗣的树木。

也有人认为“李”“理”同音同义。因为李树的果肉中有许多条源自中心、排列整齐的纤维,咬食时能顺着纹理整齐地分开,人们吃了会觉得很脆,故发音为李。外出旅行时,人们常把日用品捆扎在一起,称“行李”,行李的“李”与李树的“李”本无直接关系,而且,行李原本写作“行理”,是用以表示远行时把随身衣物整理好之意。后人以讹相传,或借“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格言,写作“行李”。

李图

“李下瓜田”也称“瓜田李下”。这是以李树下和瓜田中比喻嫌疑是非之地,语出古乐府诗:“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三十六计”中的“李代桃僵”,词义为相互取代,代人受过,则出自乐府《鸡鸣篇》:“桃生露井上,李树生桃傍,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树本身相代,兄弟还相忘。”

李,也是中国的大姓之一,因唐朝的皇帝姓李,所以又称唐朝为李唐王朝。

杏xìnɡ”,原本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的“杏”字,恰似杏核萌发生芽之形。杏是一种生命力很强的果树,埋入杏核,便会发芽生根,不论土质如何贫瘠。山沟里满山遍野的杏树,塔尔干沙漠上的杏树,可为一证。小篆的“杏”字下部发生断裂,逐渐演变为从木从口,楷书缘此而来。

有人认为“杏”字的发音,是由其芳香宜人的香味而来的,这种说法可能有一些的道理。江浙一带,杏与香的发音几乎没有分别,因为杏仁(果实种子)很香:将杏仁内的白色物质取出磨碎即成“杏仁粉”,如果添加水和糖,可制“杏仁奶”,是一种十分爽口的饮料。实际上,“杏”在古音中发声为hèn,与“亨、横”为语音同源字,源自野杏树总是成片生长,横在人们面前。

关于杏有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三国时的名医吴董奉,居住庐山,他为人治病时从不收钱,但是病重者须植杏五株,病轻者植一株,以为医治费用。数年后,得杏十万株,称董仙杏林。后人遂以“杏林”为颂扬医家之词。此外,人们称学术界为“杏坛”的典故,则是因为孔子曾在杏坛(今山东曲阜)讲学而来。

桃táo”为水果名,也是果树名。桃树系落叶亚乔木,高约丈余,春分时开花,花色繁多,红花娇艳妩媚,白花清逸淡雅。春天时,常常为大地绘上重彩浓墨。在描述桃花的诗词中,杜甫的《曲江对酒》一诗,有“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的佳句。

“桃”由“木”和“兆”所组成。距今约三千四百多年前,殷代的人们常利用龟甲来占卜吉凶,灼烧时龟甲的裂痕往往会呈“卜”形,并爆发出“pù”(卜)的声音,而描写其向左右裂开卜纹的形态就是“兆”字。因而可知,桃之所以写成“桃”,是因过度成熟后的桃子会向左右两边裂开,裂开的桃面上呈现如卜卦一样的裂纹。这也是好桃子能用手掰开的原因。

“桃”素为中国文人所喜爱,以“桃”为主题所作的诗文歌赋,不胜枚举,如晋人陶渊明所作的《桃花源记》,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文中叙述一捕渔人,溪上捕鱼,忽逢一片桃花林,落英缤纷,煞是美观。桃林深处,渔人觅得一小山口,遂弃舟登岸。入后,发现其间阡陌整齐,无论黄口小儿或白发老者皆怡然自得,衣食丰沛,不知贫寒和忧愁,似乎皆是世外之人。从此,后人以“世外桃源”来形容不可得之人间仙境。

与桃有关的轶事,还有著名的“桃园结义”。叙说刘备、关羽与张飞三人在繁花盛开的桃树下,结义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拜把结义之后,抱团打天下的故事。

石榴图

榴liú”为落叶灌木,夏初开花,花色艳红刺目,娇艳有余,雅致不足。关于石榴花,西方有一则哀怨的神话:天神宙斯将一个神秘的盒子交给潘多拉保管,嘱其不得擅自打开。然而,潘多拉在好奇心的驱动下,悄悄将盒子启开。不料,盒中所藏的欺骗、邪恶、嫉妒、奸诈、贪婪等不良品性,一涌而出,立即弥漫了原本善良平和的人间。从此,人们不再单纯善良。愤怒不已的天神宙斯,将潘朵拉变为一朵美艳却俗不可耐的石榴花,作为对她的惩罚。

石榴的果实,沉甸甸像石头一般圆而坚硬,所以,在“榴”的前面有了个“石”字。而“榴”又是什么意思呢?石榴的籽实就像在荷叶上来回滚动而不去的晶莹“水珠”,有着像琉璃球一样的小颗粒,晶莹可爱。因此,用“留”做它的声符,兼表“留置”、“滑溜”之意。长着这种果实的树,就称为“石榴”。

公元六世纪时,北魏的杨衔之在《洛阳伽蓝记》中,记叙洛阳名胜白马寺前种植的石榴,其味为天下一品,价格高至:白马寺的一颗石榴,等于牛一头。可见其价格不菲。其实,石榴是自西域传入中国的珍贵水果,时间大约为汉代张骞出使西域前后。中国人依据汉字的特点,给其取名为“石榴”。

西安附近的骊山脚下,遍植枝叶茂密的石榴树,中秋节前后,石榴纷纷上市,成为这一地区的名优特产。其籽晶莹如红色玛瑙,其味酸甜可口,沁人心脾。

橡xiànɡ”属七叶树科,雌雄同株,初夏开白色带红晕的花,果实名栎实或橡斗。大约在种植十四五年后,橡树才会在秋天结出栗子状的果实。这种裂成三叉状的果实尝来有些甜味,其内含有很多淀粉,乃是古代中国人的一种重要食物。橡子的壳,名叫皂斗,是一种可以染布的黑色颜料。

《列子》一书中有一则故事:从前,有个人养了许多猴子,他用橡树的果实来喂它们,早上喂三个,晚上喂四个,而猴子们却非常生气,吵吵闹闹地不肯罢休。于是,他只好改变方式,早上喂四个,晚上喂三个,没想到猴子们个个都兴奋地露出了牙齿,一副兴高采烈的模样。成语典故“朝三暮四”,便出自这一故事。可见,橡子不仅人能吃,猴子也很喜爱。

“橡”是由“木”加上表示发音的“象”组合而成。“象”在动物中,以庞大的身躯而引人注目。橡树的叶子,是由一枚枚小叶组成的掌状“复叶”,有些比人的手掌还大。秋天落叶时,常会打在行人的头上,使人吓一跳。橡树的高度可达二十五公尺,为亚热带中较少见的高大树木,尤其是它的树皮有着“象皮”一样的颜色和粗糙。因此由“木”加上“象”而成为“橡”,以象征其外形高大、叶片巨大和树皮的粗糙,再恰当不过了。然而,“橡”字从木象声的含义,最重要的乃是因为橡树的果仁像禾类作物的种子,富含淀粉。

杨yánɡ”的繁体字为“楊”。姓杨的人,自称木易杨,这种说法不够准确。“杨”的声符读“昜(yáng)”,不读yì。楊是姓,普通而常见,但提手旁的扬也是姓。《中国人名辞典》收扬姓六人,如宋代画家扬无咎;汉代长于词赋曾著《方言》一书的扬雄,都姓提手旁的“扬”。

杨树,是一种落叶乔木,叶互生卵形,春季开花,种子成熟后借助絮毛随风飘散。人们常将杨与柳并称,用来泛指柳树,其实二者是有分别的。杨树的枝条较硬向上扬起,柳树则因枝条柔弱而呈下垂。相同的是,它们的种子都非常微小,须借助种子上的絮毛随风传播。毛泽东诗词《蝶恋花·答李淑一》:“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这里的杨柳,明指杨树和柳树的飞花飘絮,暗指烈士杨开慧和柳直荀。

古文字中的“昜”是一个会意字,原本表示阳光向下倾洒照射。“楊”字从木“昜”(yáng)声,可能源自杨树花絮的飞扬,也可能源自中国最高的树种钻天杨能最早感受到阳光的照射。汉字中,凡从“昜”的字均有散射扩展之意,如陽(表示光芒的四射)、煬(表示金属溶化而扩展)、揚(表示上升传播)等字。

柳liǔ”是“留”的假借字。“留”字从卯从田,构形源自胎儿生下后,胎盘仍留置在母体子宫内。柳树是一种折枝插入地上便成活的树木。所以,人们借“留”的形、音、义,以木置换本字的田创设出了“柳”字。

《诗·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十分形象地描述出柳树的风姿。李渔《闲情偶记》中说:“柳贵于垂,不垂则无柳。柳条贵长,不长则无袅娜之姿,徒垂无益也。此树为纳蝉之所,诸鸟亦集。长夏不寂寞得时闻鼓吹者,是树皆有功,而高柳为最。”可以说,这是古代文人对柳树形态功能的最好阐述。但这段文字缺少古人分别时,折柳相赠,依依惜别的感人情景。

杉shān”是由“木”加上“彡”所组成,“彡”的构形,当然是“三”的形变。在中国的“数词”中,“三”和“九”一样,都表示众多的意思。因此,像影子的“影”或彩色的“彩”,其偏旁都是“彡”,含有重叠、并列、多的意思。杉木并非单植生长,而是一片一片地成林。杉树的树冠很小,但树茎却很高大,一株紧挨一株形成一种独特的小生态环境。三五成片,数片成林。于是便有了汉字中的“杉”。“杉槽漆斛”一语出自苏轼的《宿海会寺》诗:“高堂延客夜不扃,杉槽漆斛江湖倾。”这里的“杉槽”指用杉木做的大型浴盆。

杉树,就是以前常常用作电线杆的树木。在中国南方,杉木的树龄多有超过四百年以上者。笔直钻天的树形,实为世间一景。雨量充沛,暖和的气候和酸性的土壤,使“杉”的生长也特别快速,闻名中外的“福州杉”可为代表。

杉树的另一特征,便是许多杉树生长一起,相互之间不攀扯覆盖,每一株都彰显出彬彬有礼。所以,“彬”字似乎与“杉”又有一种关系。

桼qī”是“漆”的初字。甲骨文的“桼”字,乃是在“木”的中间增添左右四条斜线,表示漆液的流淌而出。《古今注》上说:“桼树以刚斧斫其皮开,以竹管承之,汁滴管中,即成桼也。”“桼”字正是对这一物象的描摹。古文和金文的“桼”字承接甲文,只是树梢上增添了短横,似乎在表明漆树是一种叶片较大的阔叶树种。小篆的“桼”字,则变为木下有四点水滴之形。《说文》因此释为:“桼,木汁可以髹物,象形,桼如水滴而下也。”楷书为归类而添加三点水,写作“漆”,从而成为一个转注字。

“桼”的本义为漆树,也指漆树的汁液。如《诗·唐风·山有枢》:“山有桼,隰有栗。”这是说:山上有漆树,低湿的地方则有栗树。又如《史记·货殖列传》:“山东多鱼、盐、桼、丝、声色。”这里的“桼”便指漆料。桼,用作动词,则表示用漆涂抹的意思,如《史记·刺客列传》:“豫让又桼身为厉,吞炭为哑。”这是说:豫让在身上涂漆而长了满身的癞疮。现代汉语则有“油漆、漆家具”等词语。

中华民族远在始前时期,就发明了漆器。考古工作者曾在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发现一件七千年前的始前漆器木碗。时至商代,漆器已大规模使用在弓箭、器皿,以及棺葬之中。战国时代,漆器文化已相当发达。至汉唐时期,随着漆器技艺的外传,我们的祖先为人类文明做出一大贡献。

漆树

“漆”又指河流的名称,意谓长有漆树的河流。大概因为此类河流很多,因而在甲骨文中多至四处。后来人们用“漆”顶替“桼”字,来表示黏液状的漆汁及漆树,“桼”则成为一个构字符号。

奏zòu”,这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的“奏”字,乃是在一棵高大树木的两边各增添一只手,表示藤蔓植物的攀扶而上(奏和为同源分化字)。金文的“奏”字承接甲文,小篆在演化过程中发生断裂性形变,下部成为“夲”(tāo)字,楷书在隶变过程中,再次发生形变后写作“奏”。

“奏”的本义为聚集、会集。甲骨卜辞中有“奏舞”一词,即聚集一起跳舞的意思。不过,小篆后期,这一意义已由后起的“凑”字承担,由水流的聚少成多,专一表示聚集、会集之意,如“凑集、凑合、凑堆儿”等等。

“奏”则表示由“奏舞、奏乐”而来的引申义,如《楚辞·离骚》:“奏《九歌》而舞《韶》兮。”这里的“奏”表示奏乐。由各种乐器同声会集,又引申出演奏之义。由此进一步引申,在“奏效、奏捷、大奏奇功”等词语中,“奏”意味着发生、取得功效。“启奏、奏议、奏折、奏章”中的“奏”,则表示臣子对帝王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以上均为“奏”的引申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