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一九三六年九月三日
“回民是一个民族”
在回民工作上,我们某些同志还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这错误观念的来源是,由于他们把在南方所看见的回民,来测量陕甘的回民,南方的回民,可以说除了宗教信仰的不同之外,与汉民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对于回民是一个民族的认识,殊嫌不够。我在开始注意回民问题的时候,就对于回民是一个民族的认识是打了折扣的。譬如我总是这样了解的,“回民自然是一个民族,但是他的经济发展和汉人没有什么分别”,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减轻了回民是一个民族的基本概念。
总政治部一再指出回民工作过程当中的根本缺点是“忽视回民为一个民族”(给前方电)因此使得回民工作,虽然在豫旺区域中回民还不多,但没有充分开展起来,我们今天必须承认这一个错误的了解,是主要的原因。
正因为我们某些同志把南方的对回民的观念应用到陕甘来,以及还保有大汉族主义的残余就简单的了解回民族的解放,是和汉族一样的,是日本帝国主义的践踏与封建剥削,解放出来,即是说回民族除了反帝斗争以外,也有一个土地革命的存在,而且正联系着。
这许是真理,但是真理的一半。
这些同志们还没有了解回民族的解放,首先要从大汉族主义底下解放出来,民族自决的列宁主义的原则,在回民族的运用,不仅是指脱离帝国主义,而且也是指脱离大汉族主义,难道回民族的解放任务,在今天不是首先要求推翻汉官军阀的统治建成一个回民的自治国家吗?既然如此,那这一任务的完成,是要求全回民族来参加的而不是一部分,或一阶级可以来解决的,自然我们从不否认,在解放斗争当中,前进阶级的骨干,和前进阶级的领导,才能使之走向彻底的胜利。
同时,我们说过,回民族的解放,也在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但这不是回民族一个民族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民族的问题。因此,更加明白,我们要吸引全回族来参加这一中国民族的反帝运动,这是中国反帝的民族统一战线的主要部分;而不是吸引其一部分,或一阶级;而拒绝另一部分或一阶级,摈之于中国民族解放斗争之外。
回民的解放,首先是从大汉族主义底下解放出来,而且要和全中国民族在一起,从帝国主义底下解放出来,这都需要全民族的参加。
我们的同志必须彻底认识这一点,才能克服想过早发动回民族内部阶级斗争的错误观念。随着回民族解放斗争的深入和各阶级中间的分化可以进一步走上土地革命的阶段,但用不着我们代替他们去做。
回民族的解放需要一个土地革命,这和他的民族自决是联系着的,但不是双管齐下的,并立的。过早的发动阶级斗争,会因为未消灭的民族成见,因为统治的宗教信仰,因为过早的阶级分化,逐斥一部分回民到敌人方面,一部分回民观望起来,而我们所能吸引的就仅是一部分先进分子,说不定还是一小部分,回民族脱离大汉族主义的民族自决不会达到,整个中国民族的解放运动,也要遭受相当的障害的。
我们需要一个远见,不要以为我们所看见的回民的经济发展和汉族一样了,要知道还有广大的回民,只看见南边的几个受汉族同化最深的回民,也不只要看见接近汉民区域的少数回民(如在豫旺县)而要看见在西北还有广大的千百万回民群众。
我们需要一个远见,不要以为我们所看见的回民的经济发展和汉族一样了,要知道还有广大的回民是在半牧畜半农业的状况中。
我们需要一个远见,不要以为回民与汉人不同,仅是一个宗教的差别,就是这个宗教的差别,正成为他们的民族团结的轴心,胜过他们的阶级觉悟。
我们需要一个远见,不要把成立一二区乡的回民自治政府为满足,回民族的解放,是要成立一个回民人民共和国。
我们需要一个远见,不要只看见少数先进的觉悟分子,还有广大的在宗教上、文化上、政治上如传统见解所束缚的回民群众。
我们需要一个远见,不要以为打一、二家回民土豪便算是发动了群众斗争,主要的我们还是在争取全回民族到解放斗争的战线上来。
“打土豪问题”
假如我们已在观念上认识了回民是一个民族的主题。所谓土地革命的问题,以及土地革命发动时的打土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党中央的指示,和苏维埃中央与军事委员会的电令,已经确定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不要过早发动回民内部的阶级斗争,以及严令前方部队,不打回民土豪。这是正确的决定,我们拥护这一决定,我们执行这一决定。
自然对回民中的反动分子,他早已离开了回民的民族利益,中国的民族利益,我们应毫无疑义的处置的。可是在这里我们还要注意反动程度的差别,还要注意不要随便给谁一个反动的罪名。
“群众团体、党、政权……一些组织上的问题”
一般的讲来,在许多组织问题上,我们某些同志还很呆板的把一个江西苏区的公式或陕北苏区的公式,来代替策略的灵活运用没有从讨论回民工作的整个政策上来看组织问题。
一、在回民解放协会上,有同志要求一个统一的章程和纲领。这是需要,但是一个带广泛的群众性的回民组织目前主要的还不在□□□□□□□□□□□□□□□□□以这一地区最实际的要求把他们团结起来。即如回民原有的群众组织,回民促进会等,我们也不需要解散他,依照他组织的原有形式,而是在内容上来充实他,使之更适合于回民解放的实际,在目前把各种不同形式的组织联合起来,建立上层的领导机关,是需要的,现在至少要求有大致以县为单位的回民解放会的组织。
二、对回民革命党的问题,在过去的实际工作中是这样的。以为现在回民区域还很小,不需乎组织这样一个党,并且没有什么中央机关及党章党纲,有些地方机械的去组织了他,但仅有一名目没有去抓紧做工作,我想这些都不对。为什么一定要等从中央、省、县、区都一起组织起?谁能够凭空去同回民革命党凭空造一个党纲?今天组织回民革命党还只能算是回民革命党的细胞,回民革命党的播种。我以为讨论在地方上,在部队(抗日回民独立师团,回民抗日游击队等)党中,都可以有这一种带政党性的组织,使之成为将来回民革命党的基础。只有在两个条件底下来进行组织:第一,个别回民觉悟分子已经有组织自己民族政党的要求;第二,共产党支部在宣传上在组织上已经能发动和领导这一组织。因此在地方上在部队中不一定机械的按乡按区按连按营都要去组织,而组织后没有工作。
这些组织的联合为一个回民革命党,是毫无疑问的依靠于一个统一政纲。我们今天还不能造出这样一个政纲。只有在回民工作中从多方面的深刻的去了解认识、考察,才能制定的出来。我们要准备这一政纲,是的确的。
三、回民政权组织,过去工作的经验是某部分采取的回汉联合政权的形式而部分是采取回民独立政府的形式。今天来说,我以为总政治部的指示,在甘宁区域中,成立回民自治政府是正确的。乡的回民自治政府,可以加入一个区苏维埃,区苏维埃之下必须有一个回民委员会,区苏对乡自治政府的设施要取得区苏回委会的同意。完全的全回民自治政府,可以加入一个县苏维埃,同样在县苏同有一回民委员会。至于如全是回民的县(如海源)及回民人口占重要部分的地区汉民可以参加这个县、地区回民的政权组织,当汉民是一乡一区的聚居时,可以有汉民选举的区乡政府,但仍隶属于回民的县区政府。至完全的回民自治政府的内部组织,自然不能如苏维埃那样,这里土地粮食可以不要,而□□□业粮食部、财政经济可以合为一部,而文化教育要占重要的位置。我想这些须得我们做回民工作的同志去细心考虑的(野战军政治部正在起草一回民自治政府的组织纲要)。
四、回民族要取得解放,取得武装斗争的形式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必要的,但依靠于现有的汉民的红军,是不可以的,必定要有自卫的武装。我们今天的任务就在于培植这种武装的长成。武装形式是不一定的,由普遍的民众武装的人民自卫军,小规模的回民抗日游击队以及正规的回民人民革命军,要从各方面以组织起来。同时,在军事技术上,武器装备上,政治教育上我们要给以多种的帮助。估计到回民的新的军事干部之尚未长成,我们必须配备一部强的军事政治干部去,以顾问的地位,帮助他们,回民自己的为解放运动而斗争的武装,就是不远的将来的抗日联军的一部分,这应该是我们的回民工作当中的第一等工作。
五、最后一个不重要的问题,就是回民中的哥老会的问题。我们有这样的经验,虽然回汉民族有着对立,但如属江湖弟兄,一经“上伏”则一方是回民,一方是汉民,也会消灭(至少是减低)那民族偏见的隔阂了。因此我们用不着一定要将他分开来,变成一个回民哥老会,一个汉民哥老会,自然,回汉哥老会不愿混合的时候,我们也用不着强制的去合他起来。问题在于我们要很灵活的运用中央对哥老会策略的指示,由争取回民哥老会到争取回民;以及由争取回民哥老会到争取回军(现在的白军)。
“回汉团结”
千多年来民族偏见的存在,并且经过残酷的斗争,以及大汉族主义的影响,今天来以民族统一战线争取回民族的时候,不仅要教育回民以回汉团结;也要教育汉民以回汉团结,因为我们的敌人是一个——帝国主义和汉官军阀,我们斗争的纲领和目标是一个——使回民的民族自决成为全中国民族的解放和独立之一部,这便是回汉团结的基础,在苏维埃底下,回汉民族政治经济权利的完全平等,以及信仰自由这是第二个原则。我们打了汉民的土豪,或分配土地的时候,附近回民有同样分得的权利,如回民个别不觉悟的分子,要采取宽大的政策加紧教育说服的工作。公平的解决某些地区某一时候的回汉人民的纷争,使两方面都要心悦诚服。提高回民中的文化水平,建立回民小学或吸引其进一般的列宁小学,将争取回民以及回民自决的理由,从民族统一战线的观点上,在汉民中作广泛的宣传解释,吸引大批回民积极分子到政权中,使之在政治生活中,在经济生活中,以及一般的社会生活中之回汉团结的好的例子。负责回民工作的同志们,随时注意来进行这些工作,不管怎样左宗棠冯玉祥过去回汉大屠杀的民族仇恨,不管马鸿逵马鸿宾如何造谣说红军要消灭小教,不管什么民族反革命正在挑拨助长回汉的对立,我们是有办法克服的。
掀起一个全国的回民自决的解放运动,我们的工作,便是这个运动的起点。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12月出版的《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