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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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少小嬰孺方二

初生出腹第二論

論曰:小兒初生,先以綿裹指,拭兒口中及舌上青泥惡血,此為之玉衡一作銜。若不急拭,啼聲一發,即入腹成百病矣。

兒生落地不作聲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須臾當啼。兒生不作聲者,此由難產少氣故也。可取兒臍帶向身卻持之,令氣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聲自發。亦可以葱白徐徐鞭之,即啼。

兒已生,即當舉之,舉之遲晚,則令中寒,腹內雷鳴。乃先浴之,然後斷臍,不得以刀子割之,須令人隔單衣物咬斷,兼以暖氣呵七遍,然後纏結,留臍帶,令至兒足趺上。短則中寒,令兒腹中不調,常下痢。若先斷臍,然後浴者,則臍中水,臍中水則發腹痛。其臍斷訖,連臍帶中多有蟲,宜急剔撥去之,不爾,入兒腹成疾。斷兒臍者,當令長六寸,長則傷肌,短則傷臟。不以時斷,若挼汁不盡,則令暖氣漸微,自生寒,令兒臍風。

生男宜用其父故衣裹之,生女宜以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為善。不可令衣過厚,令兒傷皮膚,害血脈,發雜瘡而黃。兒衣綿帛,特忌厚熱,慎之慎之。凡小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宜時見風日,若都不見風,則令肌膚脆軟,便易中傷。皆當以故絮衣之,勿用新綿也。凡天和暖無風之時,令母將兒於日中嬉戲,數見風日,則血凝氣剛,肌肉牢密,堪耐風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幃帳之中,重衣溫暖,譬猶陰地之草木,不見風日,軟脆不堪風寒也。

凡裹臍法,椎治白練令柔軟,方四寸,新綿厚半寸,與帛等合之,調其緩急,急則令兒吐哯。兒生二十日,乃解視臍。若十許日兒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臍燥還刺其腹,當解之,易衣更裹。裹臍時,閉戶下帳,燃火令帳中溫暖,換衣亦然,仍以溫粉粉之,此謂冬時寒也。若臍不愈,燒絳帛末粉之。若過一月,臍有汁不愈,燒蝦蟆灰粉之,日三四度。若臍中水及中冷,則令兒腹絞痛,夭糺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過,當炙粉絮以熨之,不時治護。臍至腫者,當隨輕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壯;輕者臍不大腫,但出汁,時時啼呼者,搗當歸末,和胡粉傅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為候。若兒糞青者,冷也,與臍中水同。

兒洗浴、斷臍竟,棚抱畢,未可與朱蜜,宜與甘草湯:以甘草如手中指一節許,打碎,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以綿纏沾取,與兒吮之。連吮汁,計得一蜆殼入腹止,兒當快吐,吐去心胸中惡汁也。如得吐,餘藥更不須與。若不得吐,可消息計,如饑渴,須臾更與之。若前所服及更與并不得吐者,但稍稍與之,令盡此一合止。如得吐出惡汁,令兒心神智慧無病也。飲一合盡都不吐者,是兒不含惡血耳,勿復與甘草湯,乃可與朱蜜,以鎮心神、安魂魄也。

兒新生三日中,與朱蜜者不宜多,多則令兒脾胃冷,腹脹,喜陰癇,氣急,變噤痙而死。新生與朱蜜法:以飛煉朱砂如大豆許,以赤蜜一蜆殼和之,以綿纏箸頭沾取,與兒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盡此一豆許,可三日與之,則用三豆許也。勿過此,則傷兒也。與朱蜜竟,可與牛黃,如朱蜜多少也。牛黃益肝膽,除熱,定精神,止驚,辟惡氣,除小兒百病也。

新生三日後,應開腸胃,助穀神。可研米作厚飲,如乳酪厚薄,以豆大與兒咽之,頻咽三豆許止,日三與之,滿七日可與哺也。兒生十日始哺如棗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彈丸,百日如棗。若乳汁少,不得從此法,當用意小增之。若三十日而哺者,令兒無疾。兒哺早者,兒不勝穀氣,令生病,頭面、身體喜生瘡,愈而復發,令兒廷弱難養。三十日後雖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強與之,不消,復生疾病。哺乳不進者,腹中皆有痰癖也。當以四物紫丸微下之,節哺乳,數日便自愈。小兒微寒熱,亦當爾利之,要當下之,然後乃瘥。

凡乳兒不欲太飽,飽則嘔吐。每候兒吐者,乳太飽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兒若臍未愈,乳兒太飽,令風中臍也。夏不去熱乳,令兒嘔逆。冬不去寒乳,令兒咳痢。母新房以乳兒,令兒贏瘦,交經不能行。母有熱以乳兒,令變黃、不能食。母怒以乳兒,令喜驚,發氣疝,又令上氣癲狂。母新吐下以乳兒,令虛贏。母醉以乳兒,令身熱腹滿。

凡新生小兒,一月內常飲猪乳大佳。

凡乳母乳兒,當先極挼,散其熱氣,勿令汁奔出,令兒噎,輒奪其乳,令得息,息已,復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視兒饑飽節度,知一日中幾乳而足,以為常。又常捉去宿乳。兒若臥,乳母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乃乳之,令兒不噎。母欲寐,則奪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饑飽也。

浴兒法:

凡浴小兒,湯極須令冷熱調和。冷熱失所,令兒驚,亦致五臟疾也。凡兒冬不可久浴,浴久則傷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則傷熱。數浴背冷,則發癇。若不浴,又令兒毛落。新生浴兒者,以猪膽一枚,取汁投湯中以浴兒,終身不患瘡疥,勿以雜水浴之。

兒生三日,宜用桃根湯浴:桃根、李根、梅根各二兩,枝亦得,囗咀之,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兒良,去不祥,令兒終身無瘡疥。

治小兒驚,辟惡氣,以金虎湯浴:金一斤、虎頭骨一枚,以水三斗,煮為湯浴,但須浴即煮用之。

凡小兒初出腹有鵝口者,其舌上有白屑如米,劇者鼻中亦有之。此由兒在胞胎中受穀氣盛故也,或妊娠時嗜糯米使之然。治之之法:以髮纏著頭,沾井花水撩拭之,三日如此,便脫去。如不脫,可煮栗荴汁令濃,以綿纏箸頭拭之。若春夏無栗荴,可煮栗木皮,如用井花水法。

小兒初出腹有連舌,舌下有膜如石榴子中隔,連其舌下後,喜令兄言語不發不轉也。可以爪摘斷之,微有血出無害,若血出不止,可燒髮作灰末傅之,血便止也。

小兒出腹六七日後,其血氣收斂成肉,則口、舌、喉、頰裹清凈也。若喉裹舌上有物,如蘆摔盛水狀者,若懸癰有脹起者,可以綿纏長針,留刃處如粟米許大,以針刺决之,令氣泄,去青黃赤血汁也。一刺之止,消息一日,未消者,來日又刺之,不過三刺自消盡。餘小小未消,三刺亦止,自然得消也。有著舌下如此者,名重舌;有著頰裹及上如此者,名重;有著齒齦上者,名重齦,皆刺去血汁也。

小兒生輒死治之法:

當候視兒口中懸癰前上有胞者,以指摘取頭,决令潰去血,勿令血入咽,入咽殺兒,急急慎之。

小兒初出腹,骨肉未斂,肌肉猶是血也,血凝乃堅成肌肉耳。其血沮敗不成肌肉,則使面目繞鼻口左右悉黃而啼,閉目,聚口,撮面,口中乾燥,四肢不能伸縮者,皆是血脈不斂也,喜不育。若有如此者,皆宜與龍膽湯也。方出下驚癇篇。

相兒命短長法:

兒初生,叫聲連延相屬者,壽。

聲絕而復揚急者,不壽。

啼聲散,不成人。

啼聲深,不成人。

臍中無血者,好。

臍小者,不壽。

通身軟弱如無骨者,不壽。

鮮白長大者,壽。

自開目者,不成人。

目視不正,數動者,大非佳。

汗血者,多厄不壽。

汗不流,不成人。

小便凝如脂膏,不成人。

頭四破,不成人。

常搖手足者,不成人。

早坐、早行、早齒、早語,皆惡性,非佳人。

頭毛不周匝者,不成人。

髮稀少者,強,不聽人。一作不聰。

額上有旋毛者,早貴,妨父母。

兒生枕骨不成者,能言而死。

屍骨不成者,能倨而死。

掌骨不成者,能匍匐而死。

踵骨不成者,能行而死。

臏骨不成者,能立而死。

身不收者,死。

魚口者,死。

股間無生肉者,死。

頤下破者,死。

陰不起者,死。

陰囊下白者,死;赤者,死。

卵縫通達,黑者,壽。

論曰:兒三歲已上、十歲已下,視其性氣高下,即可知其夭壽大略。兒小時識悟通敏過人者多夭,大則項橐、顏回之流是也。小兒骨法,成就威儀,回轉遲舒,稍費人精神雕琢者,壽。其預知人意,迴旋敏速者,亦夭,即楊修、孔融之徒是也。由此觀一之,夭壽大略可知也。亦猶梅花早發,不睹歲寒;甘菊晚成,終於年事。是知晚成者,壽之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