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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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如木生人,禀东方一路之秀气。柱中须见火,则显其身,且火乃木之子也。如有人根本,赖子以显扬,以生光辉,理亦然也。

乙木秋生,拉枯摧朽之易也。

乙木,阴木也。自夏至后,六阴皆生,虽枯朽之时,不能摧其根也。须金盛能生水,水生木,有生生不绝之理也。但恐土多助杀,伤身之患也。

庚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

庚金生于巳,而死于子。子为水旺之处,湖海之汪洋,况金又能生水,而使其身沉于水乡,不能见用于世。主为人寒薄,骨肉无依之论也。

凝霜之草,不能克土,出土之金,不能胜木。

此二者气尚未足,故不能任其力也。

火未焰而先烟。

此言初生之火,未乘旺而先泄其气,盖有土多之故也。

水既往而犹湿。

此言水之盛溢,虽死已尽,尚有余波,主有智谋余足之象。

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发,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熔,则无火制,皆非天地之正气也。

此谓五行生非其时,况入禀之,亦犹是也。且水寒则凝冰,故不流,木寒则冻根,故不发,土寒不生,则火不旺,金寒不熔则无火制,此皆不逢时之谓也。

然万物初生未成,成久则灭。其超凡入圣之机,起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固用不如固本,花繁岂若根深。

用者,用神也,须以之为令,宜乎坚固,苟本不固,用亦无所为也。本者,命也。命不固,虽固其用一时而已,犹君弱臣强之象。

且如北金恋水以沉形。

庚辛生于亥子丑,为金沉水底之象。

南木飞灰而脱体。

甲木生于巳午未,则木又生火,火盛木焚,巳成灰烬之说。

东水旺木以枯源。

水生于东,春月木旺,则水将枯,亦为子多母枯之象。

西土实金而虚己。

金旺于秋,以土生之,则金实而土虚,所谓子壮而母虚之故。

火因土晦皆太过,五行贵在中和理,求之求之勿苟言,掬尽寒潭须见底。

一行禅师天元赋

三才既定,五气混同。分之顺逆,贤者皆通。

三才者,乃天干地支人元,分为三。五气即金木水火土之气,混同于中,当以阴顺阴逆分之,然后可以论命。

甲得癸而滋荣,衣食自然丰足。

甲乃阳木无根,若无水则枯朽矣,不可雕琢也。癸水,乃阴水也,犹石泉地中之脉,不泛不浮。甲木赖之以滋身,方得荣茂,而可以活生。癸为甲之母,母子相顾,则衣食自然丰矣。且甲生于春,自然承旺,生于冬则癸旺,癸能滋之,可以言福。

乙伴壬而获福,天赐禄位高崇。

乙木乃阴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及至发生成林,藉壬水以养。壬水,阳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损有根之木,虽多只为淹没,不能飘流,犹树木得雨露之恩,故曰天赐禄位高崇,理必然矣。

丙乙友会,平生福寿超群,出世深茂才举。

丙乃阳火也,乙乃阴木也。阴木生阳火,此为相生之义。且乙为丙之母,丙为太阳之象。在天为日,在人道为君为父为夫,主刚毅不屈,有文明之体,又得乙木生之,是为交会,逞其光辉,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寿考焉。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为阳土,赖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为印绶,且土无正位,寄生于火,乘旺于四季,辰戌丑未之方。故以土为山谷,若虎居山谷之间,自然有威,以命理论之,亦颇为福矣。

己交丙兮,象龙得风云之势。

阳火生阴土,阳生阴之义,犹父生女之象,丙为己父是也。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如龙得风云之势,任其自如也,岂不为富贵也哉。

庚逢己丑,官禄有余

庚金以己为母,此言金生人,若逢火地,则败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则为福矣。若运至土亦可。若土太多,则埋金质,亦无福矣。只以中和取之为上。

辛到戊乡,衣食自足。

辛金遇戊土之乡,是为父母之邦,岂不为得所哉?且金赖土生,土盛而金埋没,如辛日四柱有土,不宜又行土运,原无印绶,忽遇印乡,如逢父母,则快何如也。

壬辛得会,福寿无疆。

壬水赖辛金为母,得生生不绝之义,如壬水生于夏,则无根矣。若逢辛运之方,谓之福寿无疆。

癸庚相逢,偏饶仆马。

癸水以庚金为母,如以癸日干,四柱有庚金为印,如无丙伤之,则主人多仆马富厚。柱中无庚印,或运至印绶之方,亦可为荣矣。

清高符印,须知冠冕以乘轩。

符印,官印之星也。此等星辰,为唐符国印之星。人命遇之,盖有冠冕轩舆之贵,非为人君,则为王候之贵也。唐符国印之星,惟张果老通玄先生命理,专用此二星取贵。

冲破禄星,应显威权而解绶。

禄星者,官星也。子平云:用之为官不可冲,用之为禄不可破。破而冲之,两相为害。虽有威权,遇之则避身退位矣。

阳木甲逢庚败,枝干不得无伤。

甲木,阳木也。若生不逢春,遇庚金则削之,未免伤其肢体也。剥削太过,木之受伤。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岂能获福哉?若行火运,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阴木乙遇辛金,茎叶自然有损。

此言阴克阴之故,乙为阴木,藏之地下,辛金亦藏于地下,是为阴克阴。若木主有气,则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无光。

丙火,阳火也,取日之象,悬象在天,昭然光显。壬水阳水,为江海,寂然在下,岂能克丙乎?但于运行交会相济处克之是也,或水到火乡,火到水乡,相制者,是为此论。

烁烁阴丁,逢癸而明辉自暗。

阴火逢阴水,本云相克。且丁火为星光,悬象在天,癸水在地为泉水,岂能克天上之丁?以理论之,丁行癸乡,癸逢丁运,两相会合,则为相克,其理然欤。

戊守甲位,惟赖庚方能吉。

戊土本因木克,阳克阳也。阳土为城头之土,堤防之岸,遇阳木而克之,则有崩裂之患。须得庚金克其甲木,以救其危可也,然后可以言吉。

己坐乙乡,知是干头有鬼。

此言阴干克阴干,谓之鬼也。如己土日主,生临卯位,乃为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运,又遇甲乙,乃为相克之乡,身旺则逢官为福,身弱则遇鬼为祸。

庚逢丙战,势自倾危。辛被丁侵,克伐成害。

此言庚辛金,被丙丁之火,克而害之,主人不能为福。须得壬癸之水,以制丙丁之火,济其均平,可以为富贵也。

壬忧戊至,蹇涩难通。癸怕己临,屯晦惊惶。

壬癸之水,其性爱润下,又遭戊己土以滞之,则阻而不通,主人不能获福。土若太多,则为贫贱断之。水若太多,则为泛滥淫奔断之。只要均平,故曰:土止水流全福寿。

干鬼带禄旺,扶持更破。

身衰者,干头遇克,谓之带鬼。若逢禄旺,则能扶持。更有破败,为福且少。为祸更多,主人或富或贫,进退无常之命也。

支神无吉神,祸皆难免。

支神者,地支中所藏之神,亦宜有吉神相助,可以为福也。若有相克之神,遇祸患则难免矣。如甲木生于子月,子宫以癸水为印,岂不为美哉?此命若年日时中有己,土旺则克癸水,是谓吉神受害。审此推之,则无不验矣。

尊堂福寿崇高,皆言甲到丙乡。

甲到丙乡者,是食神之地。甲能生丙,丙乃甲之子也,名曰食神。甲且食丙之禄,如子之养父,岂不为福寿尊荣欤!

朝省权贵优升,盖为乙居丁舍。

乙木能生丁火,亦如父食子之养,皆为吉人矣。

官木并叠,丙食戊而成功。

此言丙火食戊土之养也。

谷麦盈仓,丁啖己而有旺。

此言丁火食己土之禄也。

要得丰足,无过戊得逢庚。

此言戊土食庚金之禄也。

欲问高迁,全赖己加辛地。

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禄也。

满堂金玉,庚禄有壬。广置田园,辛能食癸。

此言庚金食壬水之禄,辛金食癸水之禄,皆言子养父也。

壬食甲而有旺,众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此言任水食甲木之禄,癸水食乙木之禄,皆十干生成之禄。

五行休废,得救助以灾轻。

四柱金木水火土,遇休囚死绝之地,柱中有一在长生帝旺之方,则颇相助,虽有灾亦轻矣。

四柱官印,无损坏而禄重。

四柱干头有官星印星,无冲无破,主人一生禄重。但恐遇克害之运,犯小运流年冲破,止一年之不利,不为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资财累岁多亏。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难聚。

此言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为伤官盗气之论。伤官者,我生之子也,为人傲气,不循规矩,能消耗父母之财物,视人不如己,喜财则荣,无财则贫。

天元正败,丙见己而伤残。干禄全轻,丁值戊而衰弱。

此言火土伤官之为害,上下相戕之理。

戊若逢辛,须仗吉杀以扶持。己宜输庚,实赖五行之救助。

此言土金伤官,吉煞谓财官印也,惟忌官喜财也。

庚申见癸,荡散资金。

此言庚金生癸水,则有荡散之祸,须得土以止之,方为发福,无土止之,则为散漫。主人流荡,淫欲亡家。

辛禄遇壬,销熔福禄。

辛金生壬水为伤官,是为金水伤官。主人清秀好歌乐,极聪明,淫佚无度,遇土止之则福。无土止之,终为下格矣。

年少逢灾,壬伤乙运。

此言壬水生乙木为伤官,又行伤官之运,主有灾晦。

祖财随废,癸被甲侵。

此言癸水生甲木为伤官,柱中有制则吉,无制则凶。

衣食难求,幼岁常逢五鬼。

夫日干弱,见杀即为鬼,谓之阴鬼害身,暗中不觉若身旺者,化鬼为官,则能资身为福。 且五鬼阴煞也,害人不浅。

遁闷休囚,长年元值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