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先周文化及其渊源的推断
一 先周文化
要探索先周文化,首先要分析关中地区在先周时期亦即商王朝时期有几种文化遗存,然后从两个方面入手对他们进行分析:一是在文化面貌上与西周文化相延续;二是在分布地域上与历史文献中周人先王先公的活动地域相吻合,由此可以推断哪种文化遗存为先周文化。
从现有考古资料来看,关中地区有以下几种青铜文化(图1-1)。
第一类遗存是以陕西华县南沙村、耀县北村、西安老牛坡、扶风壹家堡等遗址为代表的文化遗存。这类遗存可以确定为商文化。年代可涵盖二里冈下层、上层、殷墟第一期、二期。
二里冈下层的遗存有华县南沙村等地发现的居址;岐山京当发现的青铜器,年代有可能早到二里冈下层。
图1-1 关中地区先周文化类型分布示意图
二里冈上层的遗存发现地点有华县南沙村、扶风壹家堡等地。地域跨关中东部及周原地区。发现有居址及墓葬。
殷墟第一期的遗存发现于西安老牛坡、礼泉朱马嘴、扶风壹家堡等地。老牛坡发现有夯土建筑基址和墓葬等遗迹。
殷墟第二期的遗存见于西安老牛坡、礼泉朱马嘴。出土器物的形态同殷墟第二期(图1-2)。
第二类遗存为斗鸡台类型,是以陕西宝鸡斗鸡台、长武碾子坡遗址和武功郑家坡、岸底遗址为代表的一类遗存。其分期及文化特征见第三节。这里要说明的是,属于这类遗存的遗址之间存在一些差别,表现在郑家坡、岸底一类遗址中鬲以联裆鬲为主,斗鸡台、碾子坡一类遗址中的鬲以高领袋足鬲为主。不过,高领袋足鬲、联裆鬲在这两类遗址中都有发现,而且在其他器物如豆、盂、甑、折肩罐上看不到明显的差别。所以我们倾向于将它们合为一个文化类型。如果以陶鬲的差别来划分,那么就会面临如何归属其他几类陶器的难题。
第三类遗存为刘家类型,是以陕西扶风刘家遗址为代表的一类遗存。遗址包括陕西宝鸡石嘴头、晁峪。刘家遗址发掘出20座墓葬,它们都开口于西周晚期层下,墓葬之间没有叠压与打破关系,其中有些被西周早期和中期的墓葬打破。发掘者根据随葬器物的形制变化将这批墓葬分为六期,并推定六期的年代相当于二里头晚期至文武之际。有的学者提出应分为三期,第一、二期的年代分别相当于先周文化第四、五期,第三期的年代已进入西周。
墓内出土的高领袋足鬲与斗鸡台、碾子坡等遗址的同类器物相近,因此有些学者将它们放在一起讨论。不过,在其他方面刘家墓地与斗鸡台、碾子坡等遗址的墓葬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刘家墓地绝大部分为洞室墓。随葬陶器多为高领袋足鬲和各式罐(图1-3),罐大多用1个石块盖住口部。
第四类遗存为黑豆嘴类型,是以陕西淳化黑豆嘴墓葬为代表的文化遗存。淳化黑豆嘴发现有4座墓葬,墓穴因被破坏形制不明。出土器物中有铜爵和铜壶。从它们的器形和纹饰来看,应属于殷墟第二期。其他器物有刀、斧、钺、戈、蛇头铃、弓形器和金饰(图1-4)。这些翘首刀、管形銎戈、斧、钺和金饰不见于关中地区的商文化和先周文化以及辛店文化。不过可以在晋、陕北部的商代遗址及墓葬中找到类似的器物。因此可以断定属于同一类文化遗存。
但是,无论淳化还是陕、晋北部的遗址都没有发现陶器,使得它们的属性难于断定。淳化赵家庄M1出土的1件鬲,卷沿,联裆,锥足,通体饰绳纹,唇上有戳划纹,是先周文化的器物。但不能据此将黑豆嘴墓葬为代表的遗存归入先周文化。
图1-2 关中地区商文化遗物
1.陶鬲(老牛坡H7:7) 2.陶鬲(老牛坡H5:3) 3.陶鬲(壹家堡H25:3) 4.陶鬲(南沙村H7:5) 5.陶鬲(南沙村H10:13) 6.陶鬲(壹家堡H33:2) 7.陶盆(壹家堡H25:2) 8.陶罐(老牛坡H19:20) 9.陶罐(壹家堡H25:5) 10.陶甗(壹家堡H25:1) 11.陶罐(老牛坡0155) 12.陶豆(老牛坡T7③:14) 13.陶豆(南沙村T3:1) 14.陶盆(壹家堡H33:13) 15.铜觚(京当) 16.铜爵(京当) 17.铜鬲(京当)
图1-3 扶风刘家类型陶器
1.鬲(刘家M37:9) 2.鬲(刘家M8:6) 3.鬲(刘家M7:4) 4.鬲(刘家M7:2) 5.鬲(刘家M37:10) 6.鬲(刘家M3:1) 7.鬲(刘家M37:8) 8.罐(刘家M37:5) 9.罐(刘家M8:3) 10.罐(刘家M3:3) 11.罐(刘家M7:5) 12.罐(刘家M37:3) 13.罐(刘家M37:4) 14.罐(刘家M27:4)
第五类遗存为龙口类型,是以陕西凤县龙口村遗址与宝鸡竹园沟墓葬为代表的文化遗存。龙口遗址位于嘉陵江边,有上、下二个文化层。其中上文化层和竹园沟墓葬出有联裆鬲、马鞍形口双耳罐、尖底罐(图1-5)。龙口遗址出土的联裆鬲,形态与先周文化第五期的同类器物相近。马鞍形口双耳罐是寺洼文化特色的器物,尖底罐是新繁、广汉等地的早期蜀文化特色的器物。从同出的联裆鬲来看,年代相当于西周早期,最早者相当于先周文化第五期。
图1-4 淳化黑豆嘴类型遗物
1.陶鬲(赵家庄M1) 2.铜鼎(赵家庄M2) 3.铜鼎(赵家庄M1) 4.铜斧(黑豆嘴M3) 5.铜壶(黑豆嘴M3) 6.金饰(黑豆嘴M3) 7.金饰(黑豆嘴M3) 8.铜爵(黑豆嘴M2) 9.铜钺(黑豆嘴M2) 10.铜钺(黑豆嘴M2) 11.铜刀(黑豆嘴M2) 12.铜刀(黑豆嘴M1)
第一类遗存系商文化。这种遗存与郑州二里冈、殷墟商文化无论在陶器、青铜器等器物上还是在墓葬的葬俗上都极为一致。它对后来的西周文化有一定的影响,西周文化尤其是早期遗存中可以看到许多商式的青铜器,包括礼器、兵器、车马器、工具以及玉器等,墓葬中流行腰坑的葬俗也颇一致。尽管如此,它不是西周文化的来源。它使用的一套陶器与西周文化全然不同。墓葬的随葬品组合也不相同,即使是青铜礼器组合也不相同。此外,商文化曾一度扩张到周原地区,但并未向西进入宝鸡地区,只占有周原地区和关中东部地区。从分布地域上说,与先周时期周人的活动地域不相符合。
图1-5 凤县龙口类型遗物
1.铜罐(竹园沟M1:39) 2.陶尖底罐(龙口) 3.陶尖底罐(竹园沟M1:7) 4.陶罐(竹园沟M1:6) 5.陶马鞍形口双耳罐(龙口) 6.陶马鞍形口双耳罐(竹园沟M1:4) 7.陶鬲(龙口) 8.陶双联罐(竹园沟M1:5) 9.铜罐(竹园沟M1:40) 10.铜尖底罐(竹园沟M1:42) 11.铜尖底罐(竹园沟M1:41)
刘家类型遗存年代与西周文化相延续,其中出土的高领袋足鬲也与斗鸡台类型遗存中的一部分相同,一些学者因此将它们划归先周文化。不过,这种遗存所出的腹耳罐等器物不见于斗鸡台类型;同时它们的洞室墓,与斗鸡台类型中的竖穴墓迥然相异,因此不能将它们与斗鸡台类型遗存混为一谈。这些文化因素也不见于西周文化,西周文化不可能来源于此。更何况这类遗存接近于王季、文王之际周人势力强大的时期。由于器物形态与辛店文化的同类器相近,考虑到它的分布地域与甘青地区的辛店文化比邻,它应当是辛店文化的一部分。
黑豆嘴类型遗存位于淳化地区,发现地点不多,年代偏早,与西周文化不相衔接。它的文化面貌与晋、陕北部的青铜文化相近,所出的翘首刀、管形銎斧、金饰都不见于西周文化,所以也不可能是先周文化。
斗鸡台类型延续时间较长,从二里冈上层至殷墟第四期,年代与西周相承续。尽管其第一期仅见于礼泉朱马嘴,第二、三期见于礼泉朱马嘴、武功岸底、扶风壹家堡等遗址,但是第四、五期遗存发现地点较多,分布于关中西部宝鸡地区、周原地区及关中东部。从分布地域上说,与同时期周人的活动地域是相吻合的。遗址中出土的高领袋足鬲、联裆鬲及其他陶器与西周文化相同,从这个角度讲,它是先周文化的可能性最大。不过,在过去的探讨中,有的学者把这类遗存一分为二,即郑家坡为代表主要出土联裆鬲的一类,宝鸡斗鸡台为代表主要出土高领袋足鬲的一类,认为前者是先周文化,后者是姜戎文化。有的学者则认为后者是先周文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两类遗址虽然都出有高领袋足鬲和联裆鬲,但第一类遗址联裆鬲占主导地位,第二类遗址高领袋足鬲占主导地位。其实,从西周文化的内涵来看,这两种鬲是不排斥的,它们在西周遗址和墓葬中都有出土。最近发掘的沣西马王镇H18是先周文化第五期的灰坑,出土的陶鬲以联裆鬲居多,袋足鬲较少,但这个比例比西周时期要高。对于高领袋足鬲而言,恐怕存在着一个由多而少的变化过程。此外,斗鸡台类型遗存出土的最早器物,就位于商文化遗址分布区内,后来一直在周原地区存在,并逐步增多,扩展到宝鸡地区和西安以东地区。所以将高领袋足鬲排除在先周文化之外是不符合史实和考古学现实的。
二 先周文化的来源
关于先周文化的来源,也有一些学者作过有益的探讨。第一种观点是先周文化来源于寺洼文化和辛店文化;第二种观点是先周文化来源于东方的商文化,北方的光社文化和西方的寺洼文化;第三种观点是关中地区的客省庄第二期文化。
第一种观点的立论基础是把扶风刘家类型的文化遗存看成是先周文化。持此论的学者进一步把双耳罐一类器物追溯到辛店文化中。前面已讨论过,刘家类型的遗存不属于先周文化。关中地区礼泉朱马嘴发现的高领袋足鬲要早至二里冈上层。至于寺洼文化本身的年代,从甘肃庄浪县徐家碾遗址和合水九站遗址出土的高领袋足鬲和联裆鬲来看,年代最早相当于先周文化第四、五期。从先周文化的其他器物来看,都不见于寺洼文化,同样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遗址出土的其他器物也不见于先周文化,这样更证明先周文化的来源不可能是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
第二种观点是从文化因素分析入手的。其寺洼文化来源说也是基于高领袋足鬲发源于寺洼文化的观点,与第一种观点异曲同工。其商文化来源说,从青铜器角度看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先周文化和西周早期文化中的青铜器几乎都是商式的,墓葬中的腰坑也是从商文化吸收过来的。不过,作为文化标志的陶器,无论是先周文化还是西周文化,除个别器物外,绝大部分与商文化不同,可以说是两个系统。从这个角度讲,先周文化并非来源于商文化。由于青铜器代表的是高层次的文化,因此把先周文化和西周早期文化中的青铜器看成是吸收和借鉴商文化的因素更为合理。判别一个文化的首要因素应该是陶器,而不是青铜器。光社文化来源说的出发点,是先周文化中的联裆鬲和鬲的柱足见于光社文化。从先周文化诸遗址出土的联裆鬲来看,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关中的联裆鬲绝大多数为锥足鬲。柱足鬲并不多见,不具代表性。如果把它看成是文化交流的产物倒是合理的,但上升到一种文化的来源就不妥了。此外光社文化富有特色的器物如金饰、翘首刀、銎形铜斧也都不见于先周文化和西周文化。因此,这种看法也是难以成立的。
第三种观点只是一个推测,目前尚无证据可以证实。先周文化第一期的高领袋足鬲,薄胎细绳纹,袋足瘦长,与客省庄第二期文化的袋足鬲很相近。不过也存在一些差别,如客省庄第二期文化的袋足鬲带单耳,而先周文化的高领袋足鬲带双耳或双耳鋬。其他器物更无相同之处。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先周文化与客省庄二期文化是两个文化系统。由于它们之间还隔着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冈下层,是与不是都还有待于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