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筑梦少年(1)
主题导读
每个人的少年时代都是谜一样的时光。其实那不单单是一段时间,更是一种心情,一种态度,一种力量。
在本单元中,我们选择了五篇文章,力求从不同的角度彰显少年的个性化成长,鼓励其自立自强,大胆追梦。
说到追梦,首先要有梦,要让少年们大胆地做梦,做哪怕遥不可及但确实美好的梦,做哪怕无法理解但终生铭记的梦。成年人的白日梦也许会被一些人嘲笑,可谁也无法剥夺一个少年做梦的权利。在这里,我们就挑选了顾城的诗歌《种子的梦想》,相信每一个人都能体会出少年梦中那一份与众不同的美好。
但是,有另一件事也是你必须要知道的,那就是:少年梦并不全都是美好甜蜜的,也常会留有各种遗憾。当你成年后再想弥补这种遗憾时,可能要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在《父亲教我的歌》这篇文章中,作者记叙了自己通过歌声“寻根”“寻梦”的经历,找回了自己的童年记忆,也把亲情、乡愁写得感人肺腑。
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不可再来,正因如此,才更要珍惜这段如花似梦的岁月,大胆追求,勇于探索,给自己留下一份足以回味一生的宝贵财富。
种子的梦想
文/顾城
认识作者
顾城(1956—1993),朦胧诗派的重要代表诗人,被称为当代的“唯灵浪漫主义”诗人。主要作品有《一代人》《黑眼睛》《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等。
种子在冻土里梦想春天。
它梦见——
龙钟的冬神下葬了,
彩色的地平线上走来少年;
它梦见——
自己颤动地舒展着腰身,
长睫旁闪耀着露滴的银钻;
它梦见——
伴娘蝴蝶轻轻吻它,
蚕姐姐张开了新房的金幔;
它梦见——
无数儿女睁开了稚气的眼睛,
就像月亮身边的万千星点……
种子呵,在冻土里梦想春天,
它的头顶覆盖着一块巨大的石板。
阅读小助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它就像一颗种子在我们的心里生根发芽。《种子的梦想》写了一粒种子的梦想,语言简洁而充满画面感,诗人巧妙地运用了反复的艺术手法,排比式的结构,读来朗朗上口,富有音乐的美感。从“舒展腰身”到“张开金幔”,再到看见“万千星点”,记录了一粒种子破土而出、焕发生机的过程。而这,正是一颗深藏在冻土里的种子的梦想——对春天的渴望。我们在欣赏诗歌时,既要体会诗歌内容的美好,也要体会诗人表达上的形式美和音乐美。
父亲教我的歌
文/席慕容
认识作者
席慕容(1943—),当代著名诗人、散文家、画家。她的《七里香》《无怨的青春》《一棵开花的树》等诗篇脍炙人口,成为经典。
从前,常听外婆说,五岁以前的我,是个标准的蒙古族娃娃。虽然生长在中国南方,从来也没见过家乡,却会说很流利的蒙古话,还会唱好几首蒙古歌,只可惜一入小学之后,就什么都忘得干干净净的了。
隐约感觉到外婆语气里的惋惜与责备,可是,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对一个太早入学、智力体力都不如人的孩子来说,小学一、二年级可真不好念哪!刚进去的那些日子里,真可以说是步步惊魂,几乎是把所有的力气,把整个的童年,都花在追赶别人步伐、博取别人认同的功夫上了。
要班上同学愿意接受你并且和你做朋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偏偏还要跟着父母四处迁徙。那几年间,从南京、上海、广州再辗转到了香港,每次都要重新开始,我一次又一次地更换着语言,等到连那些说广东话的同学也终于接纳了我的时候,已经是小学五六年级了。我国语标准、广东话标准,甚至连他们开玩笑时抛过来的俏皮话,我也能准确地接招还击。只是,在这样长时间的努力之后,我的蒙古话就只剩下一些问候寒暄的单句,而我的蒙古歌则是早已离我远去,走得连一点影子也找不回来了。
那以后外婆偶尔提起,我虽然也觉得有点可惜和惭愧,但是年轻的我,却不十分在意,也丝毫不觉得疼痛。
那强烈的疼痛来得很晚,很突然。
一九八九年夏末,初次见到了我的内蒙古原乡。这之后,一到暑假,我就像候鸟般地往北方飞去。有天晚上,和朋友们在鄂尔多斯高原上聚会,大家互相敬酒,在敬酒之前都会唱一首歌,每一首都不相同,都很好听。当地的朋友自豪地说:鄂尔多斯是“歌的海洋”,他一个人就可以连唱上七天七夜也不会重复。
那高亢明亮的歌声,和杯中的酒一样醉人,喝了几杯之后,我也活泼了起来,不肯只做个听众,于是举起杯子,向着众人,我也要来学着敬酒了。可是,酒在杯中,而歌呢?歌在哪里?在台湾,我当然也有好朋友,我们当然也一起喝过酒,一起尽兴地唱过歌。从儿歌、民谣一直唱到流行的歌曲,可以选择的曲子也真不算少,但是,在这一刻,好像都不能代表我的心,不能代表我心中渴望发出的声音。
此刻的我,站在原乡的土地上,喝着原乡的酒,面对着原乡的人,我忽然非常渴望也能够发出原乡的声音。
不会说蒙古话还可以找朋友翻译,无论如何也能把想表达的意思说出七八分来。但是,歌呢?用原乡的语言和曲调唱出来的声音,是从生命最深处直接迸发出来的婉转呼唤,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也无法转换的啊!
在那个时候,我才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疼痛与欠缺,好像在心里最深的地方纠缠着撕扯着的什么忽然都浮现了出来,空虚而又无奈。
因此,从鄂尔多斯回来之后,我就下定决心,非要学会一首蒙古歌不可。真的,即使只能学会一首都好。
但是,事情好像不能尽如人意。我是有几位很会唱歌的朋友,我也有了几首曲谱,有了一些歌词,还有人帮我用英文字母把蒙古文的发音逐字逐句地拼了出来。但是,好像都没什么效果。看图识字的当时,也许可以唱上一两段,只要稍微搁置下来,过后就一句也唱不完全了。
一九九三年夏天,我和住在德国的父亲一起参加了比利时鲁汶大学举办的蒙古学学术会议。在回程的火车上,父亲为朋友们轻声唱了一首蒙古民谣,那曲调非常亲切。回到波昂,我就央求父亲教我。
父亲先给我解释歌词大意,那是个羞怯的青年对一位美丽女子的爱慕,他只敢远远观望:何等洁白清秀的脸庞!何等精致细嫩的手腕!何等殷红柔润的双唇!何等深沉明理的智慧!这生来就优雅高贵的少女,想必是一般平民的子弟只能在梦里深深爱慕着的人儿罢。
然后父亲开始一句一句地教我唱:
采热奈痕查干那!
查日布奈痕拿日英那!
……
起初,我虽然有点手忙脚乱,又要记曲调又要记歌词,还不时要用字母或者注音符号来拼音。不过,学习的过程倒是出奇地顺利,在莱茵河畔父亲的公寓里,在那年夏天,我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学会了一首好听的蒙古歌。
回到台湾之后,好几次,在宴席上,我举起杯来,向着或是从北方前来做客的蒙古族客人,或是在南方和我一起成长的汉人朋友,高高兴兴地唱出这首歌。令我自豪的是,好像从来也没有唱错过一个字,唱走过一个音。
一九九四年春天,和姊妹们约好了在夏威夷共聚一次,有天晚上,我忍不住给她们三个唱了这首歌。
是在妹妹的公寓里,南国春日的夜晚慵懒而又温暖,窗外送来淡淡的花香。她们斜倚在沙发上,微笑注视着我,仿佛有些什么记忆随着这首歌又回到了眼前。
我刚唱完,妹妹就说:这个曲调很熟,好像听谁唱过。
然后,姐姐就说:
“是姥姥!姥姥很爱唱这首歌。我记得那时候她都是在早上,一边梳着头发一边轻轻地唱着这首歌的。”
原来,答案在这里!
姐姐的记忆,填补了我生命初期的那段空白。
我想,在我的幼年,在那些充满了阳光的清晨。当外婆对着镜子梳头的时候,当她轻轻哼唱着的时候,依偎在她身边的我,一定也曾经跟着她一句一句唱过的罢?不然的话,今天的我怎么可能学得这么容易这么快?
我忽然安静了下来,原来,答案藏在这里!转身慢慢走向窗前,窗外花香馥郁,大地无边静寂,我只觉得自己好像刚刚走过一条迢遥的长路,心中不知道是悲是喜。
一切终于都有了解答。原来,此刻在长路的这一端跟着父亲学会的这首歌,我在生命初初启程的时候曾经唱过。
阅读小助手
作者会说很多门外语,很多种方言,却记不起最初故乡的歌谣,这种记不起不像是忘记了一个简单的公式,也不像丢失了一块橡皮,没了它你照样活得好好的,但心里却总觉得少了一块什么,终于有一天,她的爸爸教给了她一首家乡的歌,于是她想起了儿时的场景、儿时的温度。文章以作者“唱家乡的歌”为主线,以作者的情感变化串联了整个故事,从不会唱家乡歌曲的可惜与惭愧到自己内心深处的深深疼痛,把亲情、乡愁写得感人肺腑。有没有这样一首歌也时常在你心中回荡呢?请你联系自己对家乡、对祖国的感情,体会作者的心理,谈谈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吧。
小狐狸和小王子[1]
文/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 译/罗雪峰认识作者
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1900—1944),法国飞行家、作家。他创作的《小王子》不仅赢得了儿童读者的欢迎,也被成年人喜爱,已成为一部畅销世界的童话小说。
……
忽然,一只狐狸跑了过来。
“你好。”狐狸说。
“你好。”小王子礼貌地回答。可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却什么也没有看到。“我在这里呢,”那声音说,“在苹果树底下。”
“你是谁?”小王子问。
“我是一只狐狸。”狐狸说。
“我们一起来玩吧,”小王子说,“我很苦恼……”
“不行,”狐狸说,“因为我还没有被驯服呢。”
“啊!实在抱歉。”小王子说。
小王子想了一会儿,又问:“‘驯服’是什么意思呀?”
“你不是这里的人,”狐狸说,“你是来找什么的?”
“我来找人,”小王子说,“‘驯服’是什么意思呢?”
“人,”狐狸说,“人有枪,还打猎,他们可真是碍事!他们唯一的优点就是养鸡,你是来找鸡的吧?”
“不,不是,”小王子说,“我在找我的朋友。‘驯服’是什么意思呢?”
“这早就被人遗忘了,”狐狸说,“它的意思是‘建立关系’。”
“建立关系?”
“不错,”狐狸说,“对我而言,你是个小男孩,跟其他的小男孩没有区别。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而言,我不过是只狐狸,和其他狐狸完全一样。可是,如果我被你驯服了,我们就有了互不可缺的关系。那时,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你了,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了。”
“我似乎明白了,”小王子说,“我想,有一朵花,被我驯服了……”
“这很有可能,”狐狸说,“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啊,但不可能发生在地球上。”小王子说。
狐狸感到很奇怪。
“在另一个星球上?”
“没错。”
“那个星球上有猎人吗?”
“没有。”
“这倒有意思了。那么,那个星球上有鸡吗?”
“没有。”
“没什么是完美的。”狐狸叹气道。
接着,狐狸又谈回了上一个话题:“我的生活非常单调。我要做的事就是捕捉鸡,可是有时被人捕捉。所有的鸡都是一样的,人也如此。所以,我觉得有些厌烦了。可要是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一定会欢快起来的。我能辨认出你的脚步声。听到其他人的脚步声时,我会躲到地下,可要是听到了你的脚步声,我就会从洞里走出来。而且,你瞧!那边有个麦田。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而言毫无用处。所以,想到麦田就叫我很扫兴。可你的头发是金色的。如果你驯服了我,我看到金色的麦子时,就会想到你,我甚至会喜欢上风吹麦浪的声音……”
说完,狐狸就沉默了,久久地看着小王子。
“请你驯服我吧!”狐狸说。
“我很愿意这么做,”小王子说,“但我没有时间了,我要去寻找朋友,还要了解好多事情。”
“你只能了解被驯服了的事物,”狐狸说,“人没有时间去了解任何东西,他们总是去商店购买现成的东西。这世界上没有购买朋友的商店,所以,人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一个朋友,就驯服我吧!”
“那么,我应该怎么做呢?”小王子问。
“你应该非常耐心,”狐狸回答,“你就待在草丛里,坐得离我远一些。你不用说话,因为话语是误会的根源。我会用眼角瞅着你。每天,你坐得离我更近一点……”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最好选在固定的时间来,”狐狸说,“比如说,你每天下午四点来,那么从三点开始,我就会开始感到幸福。越临近四点,我的幸福感就越强烈。到了四点,我就会坐立不安,然后发现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何时该准备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什么仪式?”小王子问道。
“人们早就忘了仪式这件事,”狐狸说,“举行仪式的这一天、这一时刻,与其他日子、其他时刻都不相同。比如说猎人们的仪式,每周四,他们都会和村里的姑娘们跳舞。于是,周四就成了一个美好的日子!这一天,我可以一直散步,甚至走到葡萄园。如果猎人们天天都跳舞,我也就没有假日了。”
就这样,小王子驯服了狐狸。很快,出发的时刻要来临了。
“啊!”狐狸说,“我一定会哭的。”
“这得怪你,”小王子说,“我本不想带给你任何痛苦,可你却要我驯服你……”
“没错。”狐狸说。
“你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
“由于麦子的颜色,我还是得到了些好处的。”狐狸说。
然后,狐狸又接着说:
“再去看看玫瑰花吧。你会发现,你的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你回来向我道别时,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当作送你的礼物。”
于是,小王子又去看了看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