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礼记》导读(2)
五、“礼”之“神圣秩序”的现代意义
“礼”之所以是“神圣秩序”,因为它是殷商文化所遗留的“宇宙神话”的延续。所谓“宇宙神话”,是指相信人世的秩序是植根于神灵世界和宇宙秩序的一种思想,这种神话相信宇宙秩序和人世秩序的基本制度是神圣不可变的。[11]“礼”所蕴含的“神圣秩序”对现代人而言还有意义吗?
(一)阅读《礼记》,重寻“真我”
《礼记·乐记》说:“礼者,天地之序也……序故群物皆别”,“秩序”是古往今来人类的共同需要,但和现代人不一样,古人相信一切彼此相关的事物与现象之间,存在某种互相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因果关系。《礼记》所表述的正是这样的“世界”。《礼记·礼运》言: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又谓:
夫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
在此,“礼”以自然秩序为本体,其落实在具体的人伦秩序之上,表现在各项仪式之中,这就是所谓“承天之道,以治人情”。说“礼”是“承天之道”,说明了它的“神圣义”;而“以治人情”即揭示“神圣的礼”最终还是在“人间”得到落实。如上所言,“礼”是“治人情”的,“人情”为什么要“治”呢?《礼记·乐记》记载了以下的一段话: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
人能够认识世界,是因为人有感知外界的能力,但因为“人之好恶无节”,不断地“接应”外物(穷人欲),便会使本性中的“善”渐渐丧失(灭天理)。最后,“人”便会“物化”(人化物)。“人随物化”是人性的幽暗面,同时也是现代社会人类面对的“危机”。
现代化时代是一个世俗化的时代,是一个除魅的时代,是一个价值多元的时代,是一个工具理性代替价值理性的时代。
在前现代的传统社会,无论是欧洲还是中国,人们的精神生活之上都有一个超越的神圣世界。通过外在超越的方式(如西方的上帝),或是内在超越的形态(如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人们可以与“神圣世界”联成一气。这个神圣世界提供了世俗世界的核心价值、终极关怀和生活意义。然而,进入近现代,神圣世界崩溃,超越的价值系统逐渐消解,人的精神生活开始世俗化。
随着人的主体性位置的确立,人替代了超越之物而成为自己精神的主宰,理性、情感和意志获得了独立的自主性。人们的终极关怀、价值源头和生活意义不待外求,而从世俗生活本身自我产生。[12]“个人主义”在现代社会“独当一面”,驾驭了社会,并操控了人心。翻阅《礼记》,我们或许可以重寻“真我”。何谓“真我”?《礼记·中庸》言: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从“尽其性”到“尽人之性”,再从“尽人之性”到“尽物之性”,直至“赞天地之化育”,这其实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也是个体寻求“真我”的经历。当我们能够参与“天地”养育和成就万物的工程,就已经与“神圣秩序”相交融,进入了所谓“天人合一”的境界。如此,“自我”已落实在宇宙大化的背景之中。
从时间而言,“自我”已负载了历史,与现世并居,又承担了开拓将来的责任;就空间而论,“自我”不是“一己”潜能的发挥,而是关顾他人,留心社会,注重国家,情牵世界的“自我”。
(二)阅读《礼记》,知人的可贵
诚如杜维明先生所言,要成为一个“本真的人”,固然是对己诚,待人忠,但同时也必然会产生一个“无止的过程”,一个“学做人”的过程。这个过程意味着“审美上的精致化”(美学)、道德上的完善化(伦理)和信仰上的深化(宗教),而“礼”就是上述过程启动的关键,《礼记·曲礼上》: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人”能够意识到“人禽之别”,是因为有“礼”的存在。当然,“礼”使我们“所以知”,而不可以令我们“所能知”。“人”之所以与“禽兽”有别,是因为人的“特殊”性:
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礼记·礼运》)
所引上文,强调“人”的与众不同。“人”之异于禽兽,是源于人有“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是集合“五行之秀气”,所以“人”便拥有“道德自觉”的能力,有不断完善自我的可能。
基督教告诉我们,人之所以尊贵,因为人是上帝所造的;《礼记》提醒大家,人之所以尊贵,是由于人源于天地,并扎根于“神圣秩序”之中。而“礼”就是“神圣秩序”在“生活世界”的体现。
(三)阅读《礼记》,发现生活的“理”与“情”
所谓“生活世界”,是指我们可以直接经验到的周遭世界。人,生于斯,长于斯,并借着对“礼”的实践,让“自我”与天地大化合而为一,让生命的意义得到落实。由此,“礼”并不是一种外在“规范”,而是被先贤“创造”和“转化”,内化于人心,体现于“生活”的“理”。《礼记·礼器》说:
礼也者,合于天时,设于地财,顺于鬼神,合于人心,理万物者也。
“礼”源于“俗”,所以孔子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礼记·礼运》)。“俗”就是生活世界的人类历史文化、行为习惯的沉淀。《礼记》中“礼”的创造原则,超越了具体繁文缛节之符号形式,它是将符号形式加以抽象化的过程,继而化约为普遍性之概念。唯其成为普遍性之概念后,才能不局限于一隅,进而表现为人类共同情感之内容。同时,“礼”也是人类共同的“理”。
“礼之理”的首要表现为“称”。何谓“称”?《礼记·礼器》云:
古之圣人,内之为尊,外之为乐,少之为贵,多之为美。是故先生之制礼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唯其称也。
每个人在履行礼制的时候,要按身份和情况而行,过多或不足都是不合适的。为什么《礼记》行礼的时候要“称”呢?若从功能论之,人行礼不“称”其“身份”,那么“礼”的“分别”意义便会丧失。在春秋之时,所谓“礼崩乐坏”即是如此。当时的贵族不按身份,不理制度,就一己所好,做出种种僭越礼乐制度的行为。当孔子看见季氏演《八佾》之舞于庭,即愤然骂道:“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原因是季氏之举不“称”其“身份”。
此外,在“理”之内还包含了“情”,且先看看《礼记·檀弓下》孔子和子路的一段对话:
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首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
自古以来,生养死葬是为人子者的基本“孝道”。在上文里,子路以贫而叹无法尽生养死葬之义,孔子认为,礼仪背后的情意才是礼的本质。只要父母在生时,以尽其欢;父母亡时,称财而葬,这就是礼的本意,也就是“礼之美”。
又例如有一次,孔子在卫国遇上送葬的行列,他驻足观察后便对学生说:“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是时,子贡不明所以说:“夫子何善尔也?”孔子就答道:“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很明显《礼记·檀弓上》所记载的并不是礼制文仪,而是送葬孝子的情态,“往如慕,反如疑”正是丧亲者对父母的“真情”流露。
随着时代不同,“礼”的形式是会转变的。譬如就丧礼而言,古礼的丧服共有缌麻、小功、大功、齐衰、斩衰五种。对于父母之丧,因为孝子的创伤甚巨,所以要守丧“三年”。按《礼记》说,这是“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所以是“不可损益”的(《礼记·三年问》)。当然,时移世易,有很多古礼已不合时宜,但我们阅读《礼记》时,仍可以从古代礼仪里,“发现”古人制礼的深意,并将其意通过不同的“形式”行诸当下。例如古人为二十岁的男子在宗庙举行“冠礼”(即是成人礼),除了表示隆重其事,还有“自卑而尊先祖之意”(《礼记·冠义》)。古人借着“冠礼”,让成年的男子明白自己不是空悬的“自我”,而是纵连祖先、宗族,横及社会、国家的“责任载体”。
又如《礼记·昏义》记载古代婚礼。迎娶新妇入门后,新郎接新娘一起进家用餐:“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丈夫与妻子吃同一样的饭菜,用同一只葫芦,剖开两只瓢来盛酒漱口,以示夫妻合为一体,不分尊卑。新婚之夜过后,新妇一早起来沐浴,预备见翁姑。待礼成之后,新妇会用一只小猪做主菜,为翁姑烧一顿饭。再过一天的早晨,翁姑会设宴招待新娘,并用非常隆重的方式向新娘敬酒,又特意把主人专用的东阶让给新娘,表示新娘已正式代替婆婆成为一家之主妇。新妇与翁姑之间的“礼尚往来”,既可消减家庭新成员的不安感,又可以表示认同新成员。而新妇与翁姑的“礼仪”又象征着互相尊重和信任,体现出人与人交往的善与美。
众所周知,家庭是中国社会的初始,也是“自我”成长的所依。古代与现代婚礼之别,是前者以“家”为核心,讲的是新人对家庭(甚或是家族)的责任;后者以“个人”为重点,注重“个体”与“个体”的权责。所以《礼记·昏义》明言:
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着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
由此可见,对古代女性而言,婚礼中的“妇礼”意义十分重大。因为经过“妇礼”之后,新婚的女子不仅成为了妻子,成为了“一家之主”,更肩负起和睦家庭内部关系的重责。或许读到《礼记·昏义》,我们会重新反思时代流行的婚姻观。
当然,所谓“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对古人来说,《礼记》可以说是一本包罗万象的“生活词典”。《礼记·丧服四制》说:“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就“天地”、“四时”、“阴阳”而言,可说是“礼”背后的“神圣秩序”的场景,而我们在行礼之时,要体味的是人间的“理”与“情”。
六、小结
晚清之际,为改革舍身的谭嗣同(一八六五至一八九八)在赴义前两年,完成了《仁学》。在这本小书里,我们可以窥见烈士对“礼”的批判。谭氏在《仁学》中强调:儒家思想中,不论是三达德或五常,或是其他重要的道德观念(例如诚),它们都为仁所涵涉包容。唯一的例外是“礼”。依他看来,“礼”虽然也源于仁,但“礼”常常变成与仁大相径庭的伦常观念。简言之,“礼”会戕害“自我”。
究竟“礼”是“成就自我”的媒介,还是“压抑自我”的帮凶?今天,翻开《礼记》,我们应当关注的不是“礼”的“形式”,反之,我们要体味的是“礼”蕴涵的“情理兼备”的精神。若然大家能抓紧上述的“礼”的“核心价值”,那样便会发现《礼记》的无穷“生命力”。由是之故,本书所选的《礼记》诸篇,虽以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华经典藏书·礼记·孝经》为底本,但其中也有斟酌损益之处。如选译《曲礼》的部分章节,将上、下篇合并为一,又加入《檀弓》篇的章节。又例如以《仲尼燕居》篇取代原来的《缁衣》篇。而选择取舍的标准,皆以“生活”为依归。因为笔者深信“礼”源于“生活”,“生活”蕴含“人情”。
[1]王葆玹:《礼类经记的各种传本及其学派》,姜广辉主编:《中国经学思想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第223页。
[2]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第313~314页。
[3]纪昀等编:《经礼·礼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二十一卷,第169页。
[4]在日本,自明治(一八六八至一九一二)至昭和(一九二六至一九八九)时期,对《礼记》的研究是以文献学的进展为主,或是以“思想史”方式作为研究的切入点。见工藤卓思:《近一百年日本〈礼记〉研究概况——1900至2008年之回顾与展望》,《中国文哲研究通讯》,第十九卷,第四期,第53~101页。
[5]林素玟:《〈礼记〉人文美学探究》(台北:文津出版社,2011)。
[6]林素玟:《〈礼记〉神圣空间的审美治疗》,《华梵大学学报》,第十期(2008),第1~35页。
[7]唐启翠:《礼制文明与神话编码》(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0),第22页。
[8]陈章锡:《〈礼记〉思想系统的探究》,《兴大中文学报》,第二十五期(2009年6月),第3~31页。
[9]《左传·鲁昭公五年》。
[10]陈章锡:《〈礼记〉思想系统的探究》,《兴大中文学报》,第二十五期(2009年6月),第31页。
[11]张灏:《超越意识与幽暗意识——儒家内圣外王思想的再认识与反省》,《张灏自选集》(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第28页。
[12]许纪霖:《启蒙如何起死回生: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困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329~3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