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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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导论:为什么资本雇佣劳动?(6)

4.2.3企业的管理者理论

企业的管理者理论的前身是伯利和米恩斯(Berle,Means,1932)在他们的创造性的实证研究中提出的,被称为“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命题。其假说是,由于股份公司中股权的广泛分散,企业的控制权已转入管理者的手中,而企业的“所有者”也已被贬到仅是资金提供者的地位。[59]虽然其观点在发表时几乎被无条件地接受,然而其作品发表时对职业经济学家的影响并不很大。直到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关于企业的管理者理论模型才流行起来。最有名的模型是由鲍莫(Baumol,1959)、玛瑞斯(Marris,1964)和威廉姆森(1964)提出的。所有这些模型都保持了伯利和米恩斯的管理者主导企业的假说。各自的主要特征在于有关管理者目标及股东约束的不同假设。鲍莫认为,管理者是在最小利润约束条件下追求销售收入的最大化;玛瑞斯认为管理者是在最小股票价值约束的条件下谋求增长的最大化;威廉姆森则认为,管理者是在最小利润约束条件下谋求效用函数(包括雇佣职员、获取报酬等)的最大化。[60]

从模型提出的假设的观点看,以上三个管理者模型都是反新古典理论的,而从方法论来说,它们却又是相当新古典的。实际上,如果我们假定“所有者—企业家”同样有追求权力、声望以及非金钱消费的偏好,谁都不纯粹为金钱收入而活着,那么,管理者模型将失去其独特性。这一点可以从詹森和麦克林(1976)那里得到验证。在他们看来,即使“所有者—企业家”也不见得是个“价值最大化者”。在这个意义上,可观察到的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冲突只不过是人类偏好内部冲突的外部化。即是说,一个股东的效用之所以仅仅是股票价值或利润的函数,只是因为他不是一名管理者。一旦他成为一名“所有者—管理者”,其他一些变量(如增长、雇员等)将进入他的效用函数,而他也将不再是一个价值最大化者。

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看,管理者模型提供给经济学家的是问题而不是答案。第一小节中所谈到的契约理论可以被理解为对管理者模型挑战的回答。这是在如下意义上说的:契约论者努力证明管理者的决策具有内生性(通过将管理者置于竞争的但不完全监督环境之下)。然而不论契约理论还是管理者理论,都未能给予“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现象和起源一个适当的解释。我们试图对这一起源作出探讨。我们将在经营能力和个人财富(以及风险态度)的分布中寻求一种均衡关系,在这种分析中,管理者将比在前述的管理者模型中更具有企业家的性质。

4.3本书的结构安排

一个完整的企业理论至少要处理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1)企业为什么会存在?(2)在企业内不同成员间,委托权(剩余索取权和权威)是如何分派的?(3)委托人用以控制代理人的最佳合约是什么?大部分关于企业理论的文献都专注于第(1)和第(3)个问题。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虽然有些经济学家已经关心第(2)个问题,但到目前为止,关于为什么是资本雇佣劳动的问题尚无令人信服的答案。本书打算通过将契约方法与传统企业家方法相结合的思路,对理解上述问题作出些许贡献。我们的证明由三个主要步骤组成。第一步,证明为什么企业的委托人资格要安排给经营成员,从而解释了从经营者到企业家的逻辑演变;第二步,证明为什么当企业家的优先权及选择管理者的权力给予资本家,从而阐述了为什么在古典企业中企业家与资本家合二为一即资本雇佣劳动的问题;第三步,分析职业经理的出现及企业内不同成员之间均衡关系的变化,证明这种变化是人口中个人财产及经营能力(和风险态度)分布变化的结果。本书的叙述程序如下。

在第二章中(第一步),我们用一个隐藏行为模型(hidden action model)证明为什么委托人资格必须分配给经营成员而非生产成员,从而使总福利最大化(换言之,使代理成本最小)。在论述中,我们将个人之间经营能力的差别作为企业之所以出现的初始原因;我们将经营活动视同为科斯的“发现相关价格”,但把焦点放在被科斯忽视的方面。我们在自我监督激励与被监督激励之间作了区分。我们认为,与委托权的分配相关,在这两种激励之间存在着替换关系;而最佳的分配是让经营成员作为委托人,因为这种合约安排能够保证总福利的最大化。在第三章(第二步)中,一个隐藏性信息模型(hidden information model)被用来证明为什么当企业家的优先权属于资本家。在论述中,我们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一个想当企业家的人的资本实力何以能作为一种信号,显示其经营能力。特别是,我们要证明一个人选择当企业家的临界能力与他个人的资产成正比,除非他的个人资产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在经营能力不可观察(或观察成本很大)的假定下,我们将要证明,成为一名企业家(经营成员)的优先权和(或)选择经营人才的权力应该让给资本所有者,因为这样一种合约安排能够保证只有真正有才能的人才能获得企业家(或管理者)身份。这个结论意味着“不完全”的资本市场也许是社会最优的。在第四章(第三步)中,以第二、三章的观点为基础,我们将建立一个企业的一般均衡模型;该均衡的一些主要特性也将被推导出来;企业家、管理者、纯粹资本家及工人从人口中分离出来的过程也将得到阐明。我们的分析表明,在这一均衡中,(a)既有能力又有财产且低风险规避态度的人将成为企业家;(b)既无能力又无财产且高风险规避态度的人将成为工人;(c)有能力但缺乏财产的人将被资本所有者雇佣为管理者;(d)无能力但有财富的人将成为雇佣管理者的“纯粹”资本所有者。第五章是本书的结论部分,我们将提出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熟悉信号模型的读者也许会发现这里所使用的“信号”(signaling)一词有些误导的成分。因为(初始的)个人资产并不是一个选择变量,与文献中“信号”(signal)一词所含的意思不一样。关于“信号”(signaling),我的真正含义是:富有(而非贫寒)的企业家的选择包含更有效的信息。

[2]因为这个原因,在濒临“破产”的情况下,工人有可能提出分享部分对管理者的控制权的要求。参见菲茨罗伊与穆勒(FitzRoy,Mueller,1984)。

[3]对“劳动管理型企业的新古典理论”文献作出贡献的人中,包括B.沃德(Ward),E.多马(Domar),J.文尼克(Vanek),J.米德(Mead)。这些文献可视为新古典企业理论的映像(Mirrorimage)。它告诉人们,在新古典的框架中,如果以劳动雇佣资本取代资本雇佣劳动将会发生什么。我们不打算概述这些文献。

[4]关于企业理论的全面概述,请参见霍姆斯特姆与泰若勒(Holmstrom,Tirole,1989)。

[5]第二种分类是基于研究方法上的考虑。

[6]科斯写道:确实,在一个企业里,合约虽不是被完全废除,它们的数量却是大大减少了。一种生产要素(或它的所有者)没有必要与其他合作共事于同一企业的要素订立一系列的合同,而在市场交易中,这一系列的合同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系列合约是可以用一个签约来代替。

[7]参见后面对威廉姆森纵向一体化的讨论。

[8]他们把自己的理论称为“间接定价理论”。他们的故事是这样的:在一种经济中有许多被事先看作相同的消费—生产者,每一个体作为一个消费者必须消费一种最终商品,如衣服,他的生产又需要一种中间产品,如管理服务作为生产投入,每一个体作为一名生产者选择生产衣服,或提供管理服务。然而,由于专业化经济,每一个体的最优选择是一个角点解。他也许可选择自给经济,为自己提供衣服并亲自管理生产,或选择专门生产两者中之一种。自给经济造成生产力的低下,但无须承担交易成本,专业化生产则造就高的生产率但需承担交易成本。因此,在专业化经济与交易成本之间存在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如果交易效率高,由于专业化经济高于劳动分工带来的交易成本,则劳动的分工将作为均衡结果出现;否则自给经济将作为均衡结果出现。假定交易效率足够高,大家都宁愿选择劳动分工而非自给经济。那么有三种不同的剩余权力结构可用以组织劳动分工所需要的交易活动。第一种,称为结构1,存在衣服和管理服务两个产品市场、专门生产衣服的生产者与专门生产管理服务的生产者在两个市场上相交易。在这种市场结构里,剩余索取权及权威在交换者之间对称地分配,既不存在企业也不存在劳动市场。第二种,称为结构2,有衣服市场及劳动(雇佣到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市场,衣服的生产者是企业的所有者,而专门生产管理服务的则是被雇佣者。剩余索取权与权威在雇佣及被雇佣者之间不对称地分配。第三种,称为结构3,有衣服市场、劳动(被雇佣到企业生产衣服)市场;职业化管理者是企业的所有者,而专门的生产者则是被雇佣者。对这三种结构的选择系由每种结构的相关交易效率所决定。假定管理服务的交易效率低于劳动的交易效率许多,则企业制度可以更有效地组织劳动的分工,因为它可避免管理服务的市场交换。再进一步假定,被雇佣以生产管理服务的劳动的交易效率比被雇佣生产衣服的劳动的交易效率低许多(因为要测定无形的管理服务是件困难的事),则与结构2相比,在结构3中,劳动的分工能够被更有效地组织。管理者对企业剩余的索取即是对管理服务的间接价格。

[9]这种表述是我本人的推论,杨—黄并没有探讨这一点。

[10]由于科斯是在他作为青年社会主义者时发表了他的论文,他以企业来取代市场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毫不奇怪,科斯与威廉姆森的观点曾被一些中国经济学家用于反对市场。

[11]见第二章。

[12]在读杨—黄的论文之前,我的论文已经完全定型(Zhang,1992)。

[13]杨—黄认为,当用建立在不变规模收益基础上的李嘉图的外生比较优势概念解释贸易时,企业制度的生产力含义就不能被深究。这一观点是不正确的。

[14]在一次私人交流中,杨承认也许有可能建立一个把外生的及内生的比较优势结合起来的模型。

[15]泰若勒在1986年分析采购行为的关系中,将威廉姆森的“机会主义”导致投资不足的思想形式化。他证明,威廉姆森的假说在更一般的假设也是成立的。这就是,出资者(买主)无法观察到企业(卖者)的投资,讨价还价及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如果投资能被买者观察到并因此可能成为一个联合决策变量,则买卖双方可能选择投资不足或投资过度。他认为缺乏承诺和信息的不对称是威廉姆森见解中的要点所在。也请参见勒奋特(Laffont)及泰若勒的有关著作。

[16]他列出的另一类资本主义企业组织模式是“内部合约”(insidecon traction)。

[17]克莱因等在资产专用性的基础上,将他们的纵向一体化的观点扩展到为什么一个企业的所有者(剩余权益索取者)一般来说又都是企业的主要资本家。他们写道:企业所有者也许租用更通用化的资本,但却会自己拥有特殊资本,这种观察对近来“产业民主”的讨论有意义,后者没有能认识到被雇佣者虽然也许会拥有并管理企业(即,通过他们的团体),他们也将不得不成为资本家并拥有特殊资本,一般说来,比如,让工人—所有者去租用一个工厂将支付太多的成本,这是因为从所有者的角度看,如此一项特殊投资在建成以后是很容易被不当使用的。也请参见汉斯曼(Hansmann,1988)及道(1993)。

[18]注意,在他们的模型中,所有权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权威能消除威廉姆森所说的事后的讨价还价问题,而是因为控制权决定现状,后者会影响讨价还价的均衡结果,而该结果又反过来影响事先的投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