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之前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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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群的形态

因此,在公元前3400年以前,在这个地球还看不到任何国家。直到最近,在世界上某些大范围的地区也还有人不知国家为何物,只有简单的政治体系,过着传统社群的生活。传统社群与我们熟悉的现代社会,这两者的差别就是本书的主题。但我们要怎么看待传统社群的各种不同形态呢?

虽然每一个人类社会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我们还是可从一些跨文化的形态找出几个规律。我们发现所有的人类社会至少有4个相关趋势:人口数量、生计、政治集权以及社会的阶层划分。人口数量日益庞大、人口密度增加,就得有效率且大规模地生产粮食等必需品,才能满足人民所需。这意味农作物大都来自村子的农民,而不是游牧或狩猎,也不是靠采集就够了。现代国家则是以精密的灌溉系统、密集的人力与农业机具使每一亩田都得以生产更多的粮食。政治决策则愈加倾向中央,由领导人来决定,不再是一小群狩猎——采集族群可以面对面讨论的。传统社群的狩猎——采集族群人人平等,没有阶层划分,到了中央集权的大型现代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则变得非常显著。

这些关联性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以人口和规模相当的社会而言,就土地的集约利用、政治集权的程度和社会阶层的划分这几方面,有些社会进展比较快,有些则比较慢。由于人类社会的形态有很多,每一个社会从人口、生计、政治与社会等趋势来看,各有不同的表现,我们不得不用一个简便的表示法。我们面对的问题正如发展心理学家讨论个人的差异。尽管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但还是可以根据年龄做一些区分,如3岁的孩子有很多地方都不同于24岁的人。但年龄是个不可分割的连续变化,并非可把“3岁”划分为一个阶段,接下去就是“6岁”。即使是同年龄的人也有很多差异。为了应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发展心理学家只好采用一些简便的分类,把人分为“婴儿”、“幼儿”、“儿童”、“少年”和“青年”等。当然,这样的分类是不完美的,但我们不得不采取这种权宜之计。

社会科学家也用类似的分类法研究人类社会,但他们面对的情况更加复杂,因为社会的变迁是可逆的,不像年龄变化。农村居民可能因为干旱改为狩猎——采集的生活形态,但4岁的小孩绝不可能变回3岁。尽管大多数发展心理学家认为人可依年龄大致区分为婴儿、儿童、青少年、成人,社会科学家也用各种不同的分类描述传统社群,有些科学家还是不赞同使用任何分类法。在本书中,有时我采用埃尔曼·瑟维斯(Elman Service)的分类法,以人口数量、政治集权和社会阶层的划分将人类社会分成4大类,即队群(band)、部落(tribe)、酋邦(chiefdom)和国家(state)。虽然这样的分类至今已用了至少50年,不断有人提议用其他分类,但瑟维斯的分类简单明了:他只分成4种,因此比较好记,如果多达7种,那就难记了,而且使用简短的单词,而非冗长的词组。但请记住,由于人类社会的复杂多变,我们不得不用这样的分类法来讨论。此后,我们就不再赘述这种分类法的问题。

最小、最简单的传统社群(也就是瑟维斯所说的“队群”)只有几十个人,成员属于一个大家族或几个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如一对夫妻及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堂、表兄弟姐妹)。大多数狩猎——采集族群和一些在田地工作的农民一般以小群体住在人口稀少之地。队群的成员数目很少,因此互相熟识,如果是大伙儿的事,都能面对面一起讨论,无须政治领袖,也没有经济分工。社会科学家也许会用平等和民主描述这样的队群生活:成员之间没有财富多寡之别(毕竟每个人拥有的东西都很少),也没有人享有比较大的政治权力,也许只有能力和个性有别,然而由于队群中有什么都互相分享,那些差异也就算不上什么。

如果我们从考古学的证据来判断,从几万年前开始,特别是1.1万年前,人类的社会组织或许都是这样的队群。欧洲人在世界各地扩展势力,尤其是自哥伦布初次远航(1492年),才接触欧洲人以外的族群,发现国家以外的社会形态。那时,在澳大利亚、极地、没有农业的沙漠区、美洲丛林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都可以看到队群的足迹。本书将经常讨论到这些队群社会,包括非洲卡拉哈里沙漠的昆族(!Kung)、南美的阿齐族和西里奥诺印第安人、孟加拉湾的安达曼岛人、非洲赤道丛林的俾格米族以及秘鲁的马奇根加族。上述除了马奇根加族会种植作物,其他都过着狩猎——采集生活。

队群再发展下去,成员多达数百人,就变成另一种比较复杂的社会形态(也就是瑟维斯所谓的“部落”)。在部落当中,每一个人还能认识其他所有的人,但这已是极限。例如我在读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有200个学生,每个学生都说得出其他学生和老师的名字,但我太太就读的高中有几千个学生,那就不可能叫出所有人的名字。一个由几百人组成的社会意味着其中有几十个家庭,分属几个氏族,氏族之间互相联姻。由于部落人数比队群多,需要更多的食物,才能养活所有的人,因此部落的人通常是农民、牧民或者兼做农牧,但在自然资源特别丰足的环境中,也可能靠狩猎——采集生活(如日本的原住民阿伊努人和北美西北太平洋地区的印第安人)。部落通常定居于一地,住在田园、牧场或渔区附近的村落。然而中亚的游牧民族和其他部落民族则逐水草而居,也就是依季节变化迁移放牧。

从其他层面来看,部落和大型队群依然有些相似之处。例如,每个人的地位大抵而言是平等的、没有什么经济分工、政治领导力薄弱、没有官僚式组织,以及决策时多采用面对面沟通。我曾在新几内亚村落看过好几百人坐在地上一起开会,每个人都可发表自己的意见,大家最后达成一致。有些部落有所谓的“大人物”,但他们并非强势的领导人,只是靠说服力和个性使人信服,而非借由权威使人臣服。例如本书第三章提到的,新几内亚达尼族有个领导人叫古帖鲁,族人表面上假装服从古帖鲁,最后还是和他唱反调,发动种族屠杀攻击,破坏古帖鲁及其政治盟友的关系。考古学家从某些地区的房舍和聚落遗迹发现部落组织至少可追溯到1.3万年前。目前在新几内亚和亚马孙地区仍可看到原住民部落。本书讨论的部落社会包括阿拉斯加的因纽特人、南美的雅诺马莫印第安人、阿富汗的吉尔吉斯人、新不列颠岛(巴布亚新几内亚俾斯麦群岛的主要岛屿)的高隆族(Kaulong),和新几内亚的达尼族、达瑞比族(Daribi)与佛尔族。

部落组织变得复杂,即更上一层成为酋邦,多达数千人。由于人口众多,可见经济分工的雏形,粮食生产力高,也有储存余粮的能力,得以供养不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如酋长及其亲属和官员。因此,酋邦人民已采用定居的生活形态,居住在村庄和小村子中,有储存粮食之所,大多数人都从事粮食生产(农业和畜牧),只有几个可食植物和猎物特别多的地区,人们仍可以狩猎——采集为生,如佛罗里达的卡鲁萨印第安人和南加州海岸的丘马什印第安人。

在一个人数多达数千人的社会,一个人不可能认识所有的人,这几千个人也不可能一起面对面开会。因此,酋长将面对两个新的问题。相比之下,人数较少的队群或部落领导人就没有这样的问题。首先,同一个酋邦里的人必须想出一个得以互相辨识的办法,以免被误认为外来侵略者而惨遭迫害。因此,同样的意识形态、政治和宗教的认同在酋邦中就成为辨识敌我的关键。这些思想通常来自地位崇高如神明的酋长。其次,酋长是大家公认的领导人,具有权威,有做决策以及运用武力的权力,而且必须想办法保护酋邦的人民,让他们不至于因为互不认识而自相残杀。辅佐酋长的则是一般官员,没有职责分工,即原始官僚,举凡收税、解决争端及林林总总的行政事宜都在他们的职责之内,不像国家有税吏、法官和餐厅卫生检查员等。(在科学文献中,由酋长领导的传统社群皆精准地被称为“酋邦”,但本书和大多数的通俗文章还是称之为“部落”,如北美印第安部落其实是指酋邦。)

酋邦在经济上有一个创新的做法,也就是所谓的“再分配经济”:人民不直接交易,而是贡献粮食和劳动力给酋长,再将其重新分配给为酋长服务的战士、祭司和工匠等人。再分配就是最早的税收制度,政治组织才得以运作。有些贡品也会分配给人民。酋长有照顾人民的责任,饥荒时就会发放粮食给人民。此外,为酋长兴建石碑和灌溉沟渠等工程的人民也可分得食物。除了这些政治和经济的创新做法,还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状态,即社会的不平等。部落常会分成好几个支系,但在酋邦之中,只有酋长及其家族在社会这个金字塔组织的顶端,酋长的地位是世袭的,社会底层则是平民和奴隶,在酋长和奴隶之间,可能还有8个阶层之多(如波利尼西亚的夏威夷原住民)。阶级越高者,分配到的粮食、房屋、华服和装饰品就越多。

我们可从考古学证据辨识酋邦,例如从石碑或是陪葬品和坟墓来辨认:有的墓穴陪葬品很多,有的则很少;有的坟墓很大,还有绿松石、祭祀的马匹等奢侈品,有的很小、没有装饰。考古学家根据这些证据推论酋邦约兴起于公元前5500年。在近代国家体制大兴、掌控全球之前,酋邦遍布各地,包括波利尼西亚、撒哈拉以南非洲大部分地区、北美东部和西南的肥沃地区、中美和南美(墨西哥与安第斯国家控制的地区除外)。本书讨论的酋邦包括在新几内亚迈鲁岛和基里维纳群岛上的人民以及北美卡鲁萨印第安人和丘马什印第安人。酋邦约从公元前3400年开始,由于人口压力渐增,不得不借由征服和吞并取得更多的资源,于是演变成国家。国家通常包含不同的族群,经济分工更细,有层层的官僚组织、常驻军队,也走向城镇化。这种种改变使国家这种社会形态逐渐普遍,至今已席卷全球。

如果社会科学家能乘坐时光机器回到公元前9000年的世界,他们将会发现地球上都是狩猎——采集族群,过着队群的生活,有些可能已成部落。这些远古的居民没有金属工具、书写系统,也没有中央集权政府或经济分工。然而,如果这些社会学家接着回到15世纪考察,即欧洲人开始向外扩张之时,他们会发现整个澳大利亚大陆都是狩猎——采集族群,依然过着队群或部落生活。但在这时,欧亚大陆、北非、印度尼西亚西部一些较大的岛屿、安第斯山脉的大部分地区,以及墨西哥、西非部分地区已分属不同国家。在安第斯山区之外的南美洲、整个北美洲、新几内亚、北极和太平洋岛屿则还有很多队群、部落和酋邦。如今,除了南极,全世界各个地区几乎都由国家管控。到了20世纪,唯有新几内亚和亚马孙盆地仍有为数庞大、不识国家为何物的化外之民。

由于人口数量增加、政治组织趋向复杂,加上精耕细作,人类社会逐渐由队群发展为国家。除此之外,我们还可见到其他并行的趋势,例如对金属工具的倚赖渐增、科技的提升、经济分工、书写系统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以及战争和宗教的改变(详见第三、四、九章的讨论)。请注意,人类社会从队群发展到国家,这样的发展不是直线的,不是不可逆转的,也不是所有的地区都是如此。以国家发展的趋势而言,特别是人口渐增、中央集权、科技和武器的进步,这些都是国家得以征服传统社群的主因。传统社群的居民因此遭到奴役,甚至被驱逐或灭绝。到了现代,队群和部落(如卡拉哈里沙漠的昆族、非洲赤道雨林区的俾格米族、亚马孙盆地偏远处的美洲原住民和新几内亚的新几内亚人)只能退居到难以到达、落后的地区。

为何在哥伦布1492年横越大西洋之时,世界不同地区的人类社会形态有那么大的差异?有些族群(特别是欧亚人)在国家的政治体制下生活,已有书写系统、金属工具、精耕农业和常驻军队。相比之下,还有很多族群看不到上述文明发展的里程碑,像澳大利亚原住民、昆族、非洲的俾格米族,这些人仍然和公元前9000年的老祖宗过着一样原始的生活。我们如何解释这种惊人的地区差异?

过去很多人认为这种地区差异反映出不同族群智商、体格与职业道德的不同。现代还有不少人抱持这种看法。根据这种信念,欧洲人智商比较高、体格高大、认真进取,至于澳大利亚原住民、新几内亚人和其他现代的队群和部落则比较愚笨、原始,而且生性懒惰。其实,就上述体质差异,目前尚无可供参考的证据。如果以现代的队群和部落科技落后、政治组织简单、生活方式原始,断言这些族群智能低下、体格不良、性格低劣,可谓一种荒诞的循环论证。

反之,要解开现代世界社会形态差异之谜,我们必须从地理环境的差异着手。我们已知,粮食生产的进步(农牧业之兴)促使人口增加,形成政治集权和社会分层。然而,野生动植物能被改良或驯化,变成作物和家畜的物种实在不多。世界何其广大,只有6个很小的地区拥有这些可被改良或驯化的物种。这些地区的居民因而得以赢在起跑点,粮食生产拔得头筹,有余粮,人口逐渐增加,科技进步,进而形成国家政府的体制。正如我在以前出版的《枪炮、病菌与钢铁》(Guns, Germs, and Steel)一书中所论,这些差异可以解释欧洲人的势力为何得以扩张到全世界,也就是拥有住在新月沃土的地利,进而拥有最有价值且可以驯化或改良的野生动植物,至于昆族和澳大利亚原住民则没有这样的优势。目前仍生活于传统社群中的居民就体质而言其实与其他现代人无异,只是居住地区可供改良或驯化的动植物种类极少,否则也能过着现代化、舒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