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起·胭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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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苍隐桓帝(1)

这是一座雄伟而又柔美的都城。它分内城与外廓城,内城为皇宫,外廓城有十二座城门。迤逦绵延的城墙将所有城门一起连接起来,东西贯穿,南北通透。绵长无尽且极度齐整的石砖城墙上,筑有七十二座用于瞭望和防守的敌楼。城墙之下,水道纵横交错,仿佛龟背上的纹路一般,又密又多。水道两旁遍植杨柳,婉约柔美,为这座方正严谨的城池添上江南特有的明媚。

初春,柳树尚在萌芽之际,天空雾霭沉沉,鹅毛般的大雪飘飘洒洒,一切都显得安静美好,丝毫没有战后血腥之气。此时此刻,全雾都最高的楼台——凤舞楼上,一个以玉簪锁发、身穿玄青色飘逸长袍的俊美男子正用双手撑在被飘雪浸湿的栏杆之上,眺望着面前极端宏大的城池。他的眼神很专注,仿佛在他面前的并非一座城池,而是一位风姿绰约、神清骨秀的绝代佳人。

在他身后,除四个带剑侍卫外,还站着一位很有些儒家风范的中年文士。那是他的军师——禹浩。

“军师知道朕现在心情如何吗?”玄青色身影回过头,对中年文士微微一笑,极具阴柔之气,让人想象不出他就是那个被四国人们传颂着的野心勃勃的苍隐之帝——奚桓。他长得极高,有一双夜般漆黑的眼睛,延颈秀项,身姿挺拔有如松柏,乍一看文秀之至,细看又觉妖野并具,杀气十足。

禹浩未言,只淡然地笑,顺着奚桓目光,留连于雪空下银装素裹的层层建筑。

“这是先皇们一百多年来的梦想。”奚桓弹了弹手背上未化的雪花,轻快的声音里满是自豪,心潮无比澎湃。身为明珠王朝真龙后裔,他很高兴自己能站在这片土地之上,虽然这座古老的城池在历经一百多年沧桑后早就面目全非,甚至连名字都有所改变,但这并不妨碍他一统四国的进程。

“自古以来,战争总是给人们带来无比巨大的创伤。得民心者得天下。圣上应该像对待苍隐百姓一样,平等对待雾烈百姓。”禹浩徐徐开口,忧国忧民之心可见一斑。

“战争尚未结束,以战养战也是迫不得已的办法。”奚桓是何等聪明之人,不用吹灰之力便能将禹浩暗含警戒的话理解得万分透彻。“昔日燕寒因失政而一败涂地,朕自会引以为戒。不久的将来,朕会还这片土地一片灿烂的晴空。”

禹浩很是赞赏地望着年轻而高贵的君王,不知第多少次庆幸着自己跟对明君。

就在君臣心神交换之时,楼梯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脸带稚气的少年走了上来。可别小看这个有些稚气的少年,他可是刺杀团中仅次于临昭的第二杀手,虽然暂时未在刺杀团任职,却极可能成为新一代的杀手之王。只见他沉着脸,就地朝奚桓一跪:“圣上万安。”

奚桓和颜悦色,抬手招起少年:“起来吧,凌峰。什么事这么急?”

凌峰起身,一板一眼地禀报道:“是赤奴城传来消息,蒙将军不在了。”

“蒙姜……不在了?”奚桓睁大了眼睛,有点儿难以置信地道。从他还是太子起,蒙姜已是苍隐国有名的将领,与雾烈大战的第一年,正是他率军冲锋在前,撕破赤奴城严密的防守阵线。

禹浩闻话,也是一惊,代奚桓追问道:“蒙将军是怎么死的?何人所杀?”

“回禀军师,文书上说蒙将军在追捕燕陌的过程中被燕陌与一女子抓走借以要挟临团主,是被人从背后一掌击毙,躯体还被狼群咬损,惨不堪言。”

奚桓的身形微晃,痛心疾首,藏在宽大袍袖里的双手握紧成拳,转身不让人看见他脸上的表情,道:“传旨,追封蒙姜为大将军,将其遗体送回苍都,厚葬。”

一名侍卫当即领旨下楼。

“圣上!”明显感到奚桓身上传出沉郁之气,禹浩有些担心。

“以临昭之武学造诣,当不至于输给燕陌。那名女子是谁?”奚桓定了定神,找出症结所在。

“团主提过这名女子,说是名叫‘胭脂’,剑术十分了得,一路上曾多次与我们的人交手,杀了我们不少人。”凌峰言语中透着兴奋,那是一种绝顶高手有了对手才会有的感觉。

“禹浩,你对雾烈了如指掌,可曾听闻过这名女子?”奚桓的声音依旧不高不低,很柔和,却蕴藏着致命杀机。

“她是燕康的皇后。”禹浩沉吟着道。

“燕康的皇后?雾烈后宫女主不是向来都挑选文弱女子的么?”奚桓耸起双眉,颇有些兴致地反问了一句。原来,她就是那个新婚之夜失去帝君的皇后!有意思。

“据说,她是一个能文能武的女子。”禹浩再次确定。

“是吗?那看来雾烈并不像有些人口中所说的那样国中无人,至少他们有席舒这样的将军,还有一位武艺高超的皇后,再加上一个燕陌……”奚桓放肆地笑道,身上的长袍因这笑而剧烈抖动,化成一种强劲的斗势,阴邪森冷。

凌峰与禹浩盯着君王的背影,看不透他心思,不约而同地开口:“圣上……”

“禹浩,你对廊、沧二城的攻城计划得改一改,不能再‘仁’。”奚桓双手紧负于背后,步履铿锵地走过禹浩身侧,下楼去也。

“是。”禹浩应了一声。过去的三个多月,考虑到雾烈仅剩两座城池,他主张施行仁政,团团围困,而后招降二城将士,一来减低伤亡、不战而屈人之兵,二来为苍隐攻打雾烈三年来的残酷战争画上一个名正言顺的句号,借以舒缓军队与当地民众之间的战争矛盾,以利战后重建民生。在定下这个战略前,他与奚桓曾产生过争执,现在看来或许君王是对的,早该速战速决。

一旁的凌峰见奚桓下楼,赶紧追上去,道:“圣上,团主还不知道您已经到了雾都,需要通知他吗?”

“不必。他碰到难题,不要再给他增加压力。燕陌要回廊城,必经雾都,朕打算亲自去会一会。”他温和地道。与燕陌之间的决战本该发生在十年前的漕州战场上,当然,现在也并不算晚。

“圣上要亲自与燕陌一战?”凌峰咕哝着道。

“全雾烈皇族之中,只有燕陌配作对手,他与朕之间的战争其实早在十年前就已拉开序幕,何况朕还打算会一会这个剑术超群的皇后,看看她究竟厉害到何种程度。”奚桓脸上漾开邪恶的笑容。他已经很久没有用剑,是时候让幻光展露锋芒。

“从赤奴城到雾都一路大雪,看样子团主还需要两天才能到。既然燕陌要经过这儿,必然会去皇陵祭拜,臣等干脆派人将皇陵守起来,来个守株待兔。”凌峰很雀跃地道。

“依朕看,你不用忙乎这个,还是上楼同军师一起,好好欣赏欣赏雾都的风景。”奚桓打了个手势止住凌峰跟随,声线渐沉。据他了解,燕陌不会去皇陵,而会去另一个地方。

由此,凌峰只好调转脚步,有些纳闷儿地去找军师。

奚桓才走下旋梯,一名瑶簪宝珥、锦绣花裙的凤眼美人迎上来,娇声道:“圣上,您这么久才下楼,臣妾都快等得不耐烦了。”

“是吗?”奚桓不以为意,径直走向楼阁中临时增设的椅子,悠然坐下,品了口热茶,最后才看向面前美艳绝伦的妃子。

“圣上,您的剑很漂亮。”凤眼美人以纤纤玉手指着桌面上的长剑,央求道。“能不能借臣妾一用?”

在他的记忆里,曾经有一个小女孩也用‘漂亮’二字形容过幻光。不过,那是许多年前的事。奚桓追问原由:“景妃用剑作什么?”

“臣妾就是想为圣上跳一支舞。”景妃软言献媚。

“不必了。剑非用于杀人,亦非用于跳舞,而是用于守护需要我们守护的东西。”有些烦躁地打断她的话,他不悦地起身,右手五指一张,以绵柔之劲吸起幻光,别于腰间,‘蹬蹬蹬’地下了楼,连正眼也没有给景妃一个。

在他所有妃嫔之中,景妃是唯一被他带着出远门的妃子,也是他后宫中地位最高的妃子,原本以为自己在这个看似一团和气、实则邪魅无常的男人眼里是最特别的一个,会在他的心目中占有一席之地,如今看来,未必如此。见他如此反应,景妃心知不妙,举步要追,却得了奚桓一句冷冰冰的话:“回去!朕今天没有兴致,景妃最好不要跟来。”

在这个世界上,桓帝就是她的天下。望着他倨傲的背影,景妃除了无奈地跺跺脚,再无办法。

阔步而去的奚桓摇摇头,内心叹道:原来景妃也不过是一个无聊的俗女子!父皇曾说,男人的眼里应该要有天下,也应该要有真挚的爱。这天下间,难道就没有他心目中想要的女子么?将来,他统一四国的时候,还要孤独地俯瞰这片富源辽阔的琼土吗?

在前往雾都的路途上,天地色变,风雪交加,云层遮挡了太阳的万丈光芒,世界总是被笼罩在灰蒙蒙的幕布里,寒冷之极。

大地白茫茫一片,阡陌路径早被厚雪掩盖,难以分辨。别过胭脂,燕陌驾奴追风在雪原上尽可能狂赶,他的方向是东南,目标是雾都。一人一马夜以继日地奔波,不知停歇,不知饥饿。少了胭脂作陪,他有些孤单,每前进一步,都忍不住想回头望望身后。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想起胭脂难得的笑容,想起胭脂严厉的话语,想起胭脂的承诺。她会追上来的,一定会的。

于是,他就这样自己我安慰着,憧憬着雾烈的未来,穿越城镇村落,渐渐靠近从小生活的国都。所幸由于大雪的关系,刺杀团连个影儿也没有,一路上都很安全。不过,他也知道,在雾都一定早有杀手在等待他。他不怕,就像胭脂也不怕一样,他心里装着她给他的勇气,无所畏惧。

因为把黑夜当作了白天,七天的路程在他与宝马追风的共同努力下一共只花了四天时间。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这个黄昏,暮色染天,他牵着马,背着剑,头戴斗笠,站在山雾都以西的山梁上,遥望阔别已久的都城,看着它那与他一样沧桑的淡淡轮廓,滚滚热泪夺眶而出。这是母亲所在的城池,这是他的国都。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四周的每一弯山峦,渐渐地在他脑海里鲜活起来,像是一种永世的召唤。

七年了,他终于回来了。这七年里,他曾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看见这座他无比热爱的都城,无数次想起母亲慈爱的容颜。多年的流浪终于在这一刻结束,他久久伫立在风雪里,任雪花飘转在身上,无法抑制澎湃激昂的心情。

风呼呼地刮着,雪大片大片地下着,他清澈的眼眸里尽是温暖。缓缓回首向西,这是四天来他第一次望向她所在的方向。胭脂,谢谢你,让我重拾昨日的美好,请你一定要追上来,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在一起。

在这回望的一瞬间,他决定要在雾都等她一天,顺便还要做一件他早就应该做却一直没有做的事情。擦干眼泪,迈向雾都,他脚下的步子一步比一步自信,一步比一步沉稳。

当晚,雾都内城,雍德宫瑰云殿,百灯齐展,光如明昼。

奚桓举步跨过两排单膝跪地的侍卫,手持小巧的铜暖壶,放眼打量着眼前巨大又浮华的雾烈宫殿。来之前,他已经听禹浩说过,这个大殿是用于雾烈皇帝汇宴妃嫔或群臣的处所。如今一见,果然大开眼界。

全殿采用木结构、黄琉璃瓦顶、青白石底,每一道梁,每一支柱上都饰以金碧辉煌的彩画,瑰丽无比。这还不算,大殿两侧的至今还照原先布局摆有百种礼乐之器,箫、筝、鼓、编钟等应有尽有。即使现在殿内冷清,奚桓也不难想象燕寒从前过的是何等奢糜的生活。

他一边朝前走,一边伸出手指在大大小小排成一溜儿的编钟上缓缓滑过,细碎的钟声在有些寒冽的空气里荡漾开去,余韵袅袅。

“圣上,临团主到了。”一阵脚步声之后,门口传来凌峰喜气洋洋的通报声。

编钟的声音还在持续,奚桓身形一侧,狂肆的目光扫向殿门,正见风尘仆仆的临昭脱下积着厚雪的斗笠,退了被雪沾湿的斗蓬,露出一身飘逸的黑衣。

“临昭不知圣上已到雾都,有负使命,罪无可恕。”临昭一脸敬意,低身便跪,双膝接地,身上的锻袍扫在地板之上,铿锵有力的声音透过空旷的大殿空间传向奚桓的耳朵,包裹着刻意隐藏的疲惫。

奚桓没有出声,悠淡地看着这个跪得远远的、有一头比女子还好看的漆黑长发的年轻男子,感慨颇多。眨眼一晃,已是十载,临昭早已出落得一表人才,再不是当年那个他无意间从漕州带回的落魄少年。其实,当时身为太子的他一点也不希望临昭成为杀手。没想到结果却恰恰相反,临昭不仅成为一流杀手,还成为杀手之王,整个苍隐国中,能与之匹敌的屈指可数。这么多年来,临昭指挥刺杀团为他犯下不少杀孽。有时候,他很想去探究一下,临昭除执行他的命令外还会想些什么。

低着脸的临昭等待许久也不见奚桓有任何动静,只好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临昭不知圣上已到雾都,有负使命,罪无可恕。”未完成使命,他甘愿受罚。

“一路风餐露宿,甚为辛苦,就陪朕一起用晚膳吧!”奚桓面色一柔,踱着步子到大殿正中矮桌边,坐在预先铺好的地毯上。

乍听这话,临昭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好半天都不敢起身走上前去。

“怎么?朕的刺杀团团主天不怕地不怕,竟然不敢陪朕一起享用晚膳?”奚桓当然知道他是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而自责,当下打趣地道。

“臣遵旨。”临昭慌忙起身,跪坐在君王侧面的食桌旁,一言不发,偶尔仰头看看近在咫尺的奚桓。

等丫鬟们上齐酒食,奚桓心平气和地道:“朕知道你已经尽力。单说千里追踪、不分昼夜赶路,就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何况还要对付拥有神马与名兵的两大高手,以及一个神秘的暗人。所以,你无需自责。”

“可是,臣还将人跟丢了。”话一出口,临昭羞愧难当。这几日,燕陌与胭脂像是凭空消失一样,连一丁点儿蛛丝马迹也未留下。

“大雪漫漫,就是朕亲自去,也非跟丢了不可。朕相信以你的速度,就是落下一点儿也距离不远,何况雾都还有他们肯定会去的地方,你急什么?”奚桓口气笃定地道。

临昭点了点头,品着美味佳肴,苍白的脸渐渐被笑容占据。他愿意这么近距离地仰视英气勃勃的桓帝,愿意听到他沉沉的声线。

“临昭,你今年二十四了罢?”奚桓深沉地注视面前这张总呈现病态的白晳脸庞。如果换一身装束,临昭就会是一个翩翩佳公子。

“多谢圣上记得。”听到这话,临昭受宠若惊。

“其实朕当初并不希望你成为杀手。如果有一天你厌烦这样的生活,随时告诉朕。或者,等这场战争一结束,朕在你的故土给你一块封地。”奚桓实话实说。一直以来,他都很欣赏临昭,觉得临昭比自己的亲皇弟们更像他的兄弟,更能与他同心。

“不,臣很乐意追随您。”临昭能感觉出桓帝今天和往常不一样。“您今天有心事。”

临昭说得没有错,他的确有心事。奚桓饮下一杯薄酒,寂寥地道:“一会儿陪朕练练剑,朕很久未使剑,怕是已生疏不少。”

据他观察,桓帝极少用剑,就连练剑的次数也少得屈指可数,现在想用剑,一定是动了杀机。不过,陪桓帝练剑向来是他引以为傲的事情,欣然答话:“是。”

膳后,奚醒命人将瑰云殿内所有宫灯一齐吹灭,在黑暗中与临昭拆招。

凌峰与站在殿外的众侍卫只听见剑招发出的‘嘶嘶’风声,只看见不同的光影在大殿窗纸上四处晃动。打斗足足持续一炷香那么久,而后逐渐宁静,所有的灯又都亮起来。

桓帝腰悬宝剑,站在大殿正中,目光幽淡,拍拍临昭的肩膀道:“你又进步不少。明早卯时正点,带上你的部下,跟朕到一个地方。”

“是。”临昭收剑回鞘,低头应道,猜不透奚桓在想什么。

“朕不会饶恕杀害我苍隐大将的人。”奚桓勾了勾嘴角,轻飘飘地步出大殿。宽大的衣袖与衣襟的系带随着他颀长身影的远离而摇曳生姿。

满殿灯火,临昭孤零零地站在原地,朝殿门处的凌峰发问道:“凌峰,今天圣上怎么了?”

“属下也不知道。”

“圣上是何时到雾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