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冀鲁豫根据地史研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15章 经济建设(2)

由上表可以看出,对边区来说是必需的,并且短时间内无法自给自足的物品,如枪炮子弹、火药炸药、电报机及材料、中西药、卫生器材、香油等,为了从敌占区进口就实行免税并奖励进口以此保证边区需要。有些东西为边区所必需的,虽然边区可以自己生产一部分,但不足以供给边区军民全部需要的,同时为了边区土货的畅销,保护边区手工业的发展,准许征税限量入境。边区暂时没有条件来利用,或一时不能用完的物品,大量输出以换回边区的必需品或换取外汇,免税奖励它出境。边区不能利用,有可能资敌的物品,但是换回必需品,对于边区利益更大的时候,就征税限制其输出,并且一定要换回必需品,调剂边区的需要。

3。自由贸易时期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又发动了内战。边区为内战做准备对外贸易控制比较严格。1946年8月5日公布的《太岳经济第二分局指示发动群众向西线购盐》中,“据总局指示,我军已于八月十三日渡过太宽河,占领华北之主要产盐区之一,运城盐池,是汉奸阎锡山及蒋军力争之地,将来会形成残酷的争夺战。因之在目前我军所占领时,我们为了准备长期物资,准储两三年的食盐,急需发动广大群众到同蒲线、翼城、安邑、夏县、绛县、垣曲等地,大批的购运回食盐来,不论现洋冀钞及其它货物,都可以去①。”

在解放战争时期实行严格的对外贸易政策是战争的需要,是为了保护我区经济,为解放战争储备粮食,食盐等必需品,以此保障战争的胜利。当战争局势明朗以后,对外贸易放松了。1948年7月31日《太岳区工商管理第一分局关于准许敌美货在内地自由销售的指示》,“顷接上级指示:为了不妨碍新解放城镇工商业之发展,关于各新解放城镇内之前存的敌美货,准许向我区内地自由销售,不得采取加征敌美货税及限期出售或禁止流通或登记等办法。希各县接此指示后,一体遵照执行。关于七月二十三日,分局正字第八号通令内所述区局电告不准流入内地市场及乡村等规定及过去凡关限制顽美货物由新区到老区的规定,均一律收回成命,宣告作废②。”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实行的对外贸易统制政策,保护了边区的经济,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基础,是政府不可磨灭的功勋。

(三)晋冀鲁豫边区对敌占区的集市贸易

边区与敌占区交界地带的集市贸易是边区对敌占区贸易的主要体现形式。以太岳为例,较大的交界市场主要有平遥的东泉、段村,介休的洪山,灵石的静升,安泽的和川、府城,阳城的城关、董封、润城等等。

1。边区对敌占区的主要方式---集市贸易

交界地带的集市是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基地,边区对敌占区的贸易主要在这些地区的集市进行。在此边区采购人员采购物品,边区内地商人与敌占区的进出口商人交易所需物品,市场繁荣,交易量大。但同时交界地区是敌人抢粮与粮食走私的最佳地带,容易受到敌人的“扫荡”和侵袭。因此这些地区有时就成了游击区。有时集市正在进行的时候,一旦敌人来袭,集市马上疏散,然后改在别的地区进行。如何在这些接敌游击区打赢对敌占区的贸易战就成为关键。接敌游击区有各种各样的缺点,接敌游击区在军事①《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347页。

②《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297页。

上随时都有可能遭到敌人的袭击与清剿,在政治上由于伪政权、特务到处活动,群众都有两面性。经济上,群众由于长年战乱,征收负担过重而困苦不堪,特别是敌人野蛮掠夺物资,实行配给制度,致使农村自给自足的经济破产,小商品经济不能抬头,奸商乘机大肆活动,市场完全趋向殖民地化①。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占领的城镇集市,商业都遭到了破坏,如“1938年春敌人九路围攻,敌人第一次深入腹地,对各大市镇的摧残,使商号大部分停业,地主阶级掌握的一套商业高利贷资本的机构,如账庄、当铺、行店、官盐店、税行、斗行几乎全部停顿及被摧残,大商号纷纷倒闭,辽县桐峪商号倒闭者50%,拐儿镇66%多为大商号”②。

虽然这些集市遭到破坏,但是鉴于这些地区的集市贸易所交易的商品都是边区所需进口或出口的,因此如能恢复以前的繁荣,定能保证边区在经济上战胜敌人。例如长子县鲍店镇的骡驮会与药材大会久负盛名。此会相传始于明代,最初不过是牧畜、农具、山货、药材的小型交换场,后来逐渐发展壮大。骡驮会上,鲍店是山货、药材、猪、牛、羊等的出口地,也是川广药材、骡马等的入口基地。骡马由外来,经包头、归化、大同、太原、太谷、泌县屯留到鲍店会可成交七八十匹,约值五千元。潞安一带的骡可销至河南、河北、太行山一带。药材大会上,鲍店有成帮的客商,外来客商成帮有漳帮、怀帮、上府帮、西府帮、泌源帮等五帮,还有毫州客、口外客等零星客商。这些客商来时带来川广货,回去时买走山货。例如上府帮来时带丸散膏丹和川广细货,如蔻仁、砂米、油桂、燕窝、茴香、鹿茸、东参等,回去时带走党参、花椒及其他山货③。如此繁荣的景象,一旦恢复就可以保证边区必需品的输入与山货的输出,从而保障边区抗战的胜利。因此边区对这些地区的集市管理可以说是不遗余力。

2。边区对集市贸易的管理与恢复情况

为了保证边区对敌占区贸易的顺利进行,对这些集市进行严格的管理。

1942年冬政府颁布集市交易所组织办法,主要内容为:“1。农村交易之主要物资(一般为粮、畜、布、棉,个别地方之油籽、干果)由政府管理,必须经集市①《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23页。

②《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12月,第364页。

③湘川、杜文彬、申连昌等编:《太岳革命根据地商业合作资料选编》,太岳革命根据地商业合作史编写组,1987年1月,第398-399页。

交易所成交,交易所以外之成交为非法,由政府取缔之。……2。交易所主要干部为政府委任,交易所工作由工商局领导。3。交易所之组织及手续费标准(较牙纪行店低)。”①政府管理重点应放在统制上,统制的重点是集市。我们着重进行移集、并集工作,这样不但有利于我们掌握集市,而且与敌区集市隔的比较远的话可以脱离敌区集市的控制。在具体执行时,政府要有决心,不因顾虑群众的某些习惯而退缩。

1937年7月,敌人占领长子,在鲍店有一个据点。敌人实行经济统制并征收各种沉重的苛捐杂税,“以是,鲍店的八家钱庄,二家当铺,八家棉花店,二十几家骡马店,七家骆驼店及粮店等等,不得不关门大吉,所剩的几十家杂货店、药材铺,缺少货物,没有买主,几年下来鲍店市场衰落了”②。鲍店镇解放后,为了发展对外贸易,政府实行了正确的商业政策,繁荣了鲍店市场。

“当时正逢九月会,从阴历九月十三日起,每天赶会的人总有四五千人,十五日那天,竟多至两万人……据不完全统计,从十四日到十七日四天,共上市粮食六百一十二石,都完全粜出了,布匹销售将近四万尺,买卖成功的牲口就有八十一头,热闹情况,为五、六年来的第一次”③。由于市场的繁荣,使得边区对敌占区的贸易额增加了,边区许多必需品得到了满足,许多山货出口,获得了外汇。

集市的繁荣,对边区对敌占区贸易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集市这一跳板大量的免税奖励进口货物得以输入,也使边区大量的山货得以出口。边区的经济得到了发展。

(四)晋冀鲁豫边区对敌占区贸易发展的原因

边区对白区的贸易获得了巨大的胜利,这与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具体来说,边区对敌占区的贸易得以发展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一系列新的市场管理和金融制度。2。边区政府因时制宜,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贸易政策。3。自力更生,发展自己的生产来增强边区自身的力量。4。有力的缉私斗争,缉私可以弥补政府下达的指示的不足。

1。强化管理,完善制度

①李秀林、石新英、刘敬达等编:《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1月,第420页。

②《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390页。

③《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390页。

边区政府为了规范市场,加强贸易管理,1941年7月1日颁布了《晋冀鲁豫边区商人登记办法》,规定边区商民必须向所在地公所履行登记。营业登记的有效期因经营者是否经常变换位置而有所不同。商号行店是在固定的店面营业,不易变更。一方面负担租店面的费用,装修的费用等一大笔花销,另一方面在固定的店面营业,比较让人信服,不会在正营业时突然关掉。因此“商号行店具有固定性者一年登记一次”。摊贩较行商小贩固定性较好,摊贩会长时间固定在一个地方摆摊,甚至有的几十年都在一个地方。因此公信度也比较高。“摊贩商民半年登记一次”。行商小贩是流动的,一般不会固定在一个地方,今天在索堡,明天就有可能在刘家庄。“行商小贩每三个月登记一次”①。

1942年5月,边区工商总局为了加强对商人的管理,决定商业行政统一由贸易局领导,并且填发营业许可证,贸易局及时检查营业证发放的情况,“如在检查过程中仍发现尚有未领者,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②。1943年3月,为了促进边区经济的发展,边区政府颁布《晋冀鲁豫边区工商业登记领取营业证办法》。根据经营者的不同,分为甲乙两种营业证。领证之前的登记手续也很严格,营业证不得转让和借用,这就减少了许多违反行为,也对黑市起了一定的影响,奸商就不能用别人的营业证进行走私活动。

1946年,毛巾、洋袜、香肥皂等质量能与敌占区的商品相匹敌,但是许多都是冒用敌占区货物字号,这样就使群众相信敌占区货物,而不相信本地货。因此边区政府决定通过实施商标注册登记来提升本地商品信誉,扩大市场。1946年边区政府颁布了《晋冀鲁豫边区商标注册办法》,这样边区商品建立了自己的品牌,不但有利于在内地销售,而且对销售到敌占区也有利。

金融制度方面,1939年10月15日,冀南银行成立,开始发行冀钞,1940年8月1日,冀太联办成立,确定冀南钞票为这一区域本位币,货币市场发生了变化③。冀钞发行以后,受到了伪钞的不少打压。群众长期使用伪钞,对其已经形成依赖,如何打击伪钞,提高冀钞的公信力成为政府必须决定的问题。在边区货币占主导的区域,要坚决禁用伪钞,防止伪钞的入侵。为此边①《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555页。

②《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557页。

③魏宏运: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商业贸易,《历史教学》,2007年12期。

区政府规定法币与抗钞关系确定如下:“1。完全是法币市场者(抗钞少或者根本没有)根据行署去年十一月和今年七月的法令,进行整理法币,黑花心、暗塔等法币取缔,以求减少杂法币。2。法币与鲁钞(抗钞)并行地区,除依照前项整理法币外,同时应当积极支持鲁钞,提高鲁钞,由和法币平价到高于法币。若系在实行统一市场货币地区范围内,则应取缔法币---禁止法币流通。”①货币斗争使币值稳定,从而稳定了物价,提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群众通过生产获得财富,在稳定的物价下,可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而在国统区疯狂的物价变化下,只能化为一滩泡影。坚决禁用伪钞,使它在本区无法流动,这样许多敌寇想通过伪币来购买的东西就无法获得,降低了敌人的力量。利用货币间的斗争,吸收物资可以支持边区发展。

边区银行建立早期,由于人员的冗繁,并且与工商局的分工不够明确,使得边区对敌占区的货币斗争缺乏力度。1943年《冀鲁豫行署指示信》中指出,“目前边区工商局及银行中心工作是统一市场货币,繁荣根据地市场,对敌加强经济斗争,排除法币、打击伪钞,巩固鲁钞,掌握物资。为了便利工作之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并符合简政精神,兹决定工商局及银行建立联合办公制,使其发挥更强大之力量②。”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收复了新的城市和市镇,边区已经逐渐壮大,并且冀钞在群众心中的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和巩固。为了促进边区贸易的发展,银行与工商局分开办公成为必要。1945年12月,边区下达了这方面的通知,“为了适应新的环境,工商局银行机构有所变动:1。总局不再兼做太行区局工作,成立太行区工商管理局,简称区局。2。冀南银行太行区与太行工商管理局从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公开办公③。”

2。掌握情报,变换政策

进出口贸易如何展开,整个过程复杂多变,完全靠边区所掌握的敌我情报来决定。边区领导者对敌我情势的变化了如指掌。他们从各地货栈的报告,从边沿地带的集市所获得的情报,从来往商人的所带来的信息中,掌握了边区内外情势的变化。了解敌占区的货币物价的变化,敌人实行的新的①《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26页。

②《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166页。

③《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188页。

政策,用以指导贸易和货币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