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红楼梦》版本诠解(5)
另外,这些过录本过录的情况不一样,有的是正文和脂批一起过录,甚至连版式都一样过录,有的则指过录文本内容,批语并不过录,所以现在的过录本很难保证脂批本的原貌。再者,脂砚斋点评《红楼梦》并不是一次完成的,我们知道的系统的点评就有四次,正如脂批里所说的:“凡四阅评过”。所以说,脂砚斋的批语并不仅仅集中于一个本子之上。因此往往有这种情况发生,一个本子过录完以后,过录人又发现在其他的本子上又有不一样的评语,于是又补录到自己的过录本上。这样的情况发生得越多,脂批版本的情况就越复杂。这样一来,即使是仅仅过录正文的本子也会发生复杂的情况,例如有的人在过录过程之中抄错,有的人在过录过程中擅自修改内容。因此,我们说,我们现在见到的过录本与脂批版原貌是有很大的差异的。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它们的母本都是脂批本。
我们只能说,我们现在所见到的脂批本都是“脂批本系统的各衍生本”。
脂砚斋是谁?
研究《红楼梦》,就不能不研究脂批,就不能不研究脂砚斋。关于脂砚斋的研究,最具研究意义的问题莫过于确定脂砚斋的身份。那么,脂砚斋是什么身份?他到底是谁?
关于脂砚斋是谁,各家的意见分歧较大。但是根据脂批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我们可以确定脂砚斋是和曹雪芹关系非同一般的一个人。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非同寻常的关系,他是不可能在曹雪芹生前得到批阅和抄录《红楼梦》的机会的。从脂批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脂砚斋对书中所描写的一些生活细节非常熟悉,甚至像作者曹雪芹一样熟悉,如果脂砚斋和曹雪芹关系一般,那么他怎么能做到这一点呢?
另外,根据甲戌本《红楼梦》第一回的批语:“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脂砚斋应该是死于曹雪芹之后。
根据这些内容,再结合关于曹雪芹的相关资料,现在关于脂砚斋身份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父
这一说法的最早提出者是清朝时期的裕瑞。裕瑞在自己的著作《枣窗闲笔》中讲:“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这里明确指出,“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这就是说,脂砚斋就是曹雪芹的叔父。另外,裕瑞又说:“其书中所假托诸人,皆隐寓其家某某,凡性情遭际,一一默写之,唯非真姓名耳。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可见,裕瑞对曹雪芹之记载是可信的。那么,裕瑞这些资料是从哪里得来的呢?裕瑞说了:“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从这里我们可以得知,这“前辈姻戚”与曹雪芹的关系真是非同一般。那么,裕瑞的这些观点很可能就是从这“前辈姻戚”得来的。根据相关专家研究,裕瑞所指的这个“前辈姻戚”实际上就是其舅父明琳和明义。明琳和明义都是曹雪芹生前的好友,二人也都是当时的文人。明义有著名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这样看来,裕瑞所说的“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父”应该是可信的。
现在,有很多人对这一观点特别推崇。著名红学专家吴世昌就非常赞成此说。吴世昌先生认为,根据脂批中透露出来的很多信息也可以证明这一点。例如批语中经常出现“经历见过”康熙末次南巡等事情。实际上,也只有曹雪芹的上一辈才有这样的机会。所以说,这也可以证明,脂砚斋很可能是曹雪芹的叔父。
脂砚斋就是作者本人
最早提出“脂砚斋就是作者本人”的观点的人是胡适。胡适是在看了庚辰本的手抄本之后提出这一观点的。胡适说:“现在我看了脂批,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曹雪芹自己。”胡适认为,他的这一观点可以在庚辰本的脂批上得到验证。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这样一条批语,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根据这条批语,胡适说:“凤姐不识字,故点戏时须别人执笔;本回虽不曾明说是宝玉执笔,而宝玉最合格。”在这样的推论上,胡适进一步认为,“可以推测脂砚斋即是《红楼梦》的主人,也即是曹雪芹。”其实,从本质上讲,胡适的观点还是不能脱离他的“《红楼梦》系曹雪芹自传的观点”,胡适认为,脂砚斋就是贾宝玉,而贾宝玉就是曹雪芹,那么脂砚斋不就是曹雪芹吗?
除了胡适,著名红学专家俞平伯先生也对此说非常赞同。俞平伯在自己的著作《红楼梦简论》中以“作者作书的心理,旁人怎么得知”为由得出“近来颇疑脂砚斋即曹雪芹的化名假名”。
这就是脂砚斋乃“作者自己说”。
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堂兄弟
这一观点也是胡适最早提出来的。在“脂砚斋就是作者本人”之前,胡适一直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堂兄弟。胡适在提出“作者自己说”之前曾列举了“甲戌本”第十三回“树倒猢狲散”一批,同回的松斋云“语语见道,字字伤心”一批,同回末的宁府五条弊病之批,第八回回忆“金魁星之事”一批,按“看此诸条”批语得出:“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第十三回所记宁府之事即是他家的事,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颀的儿子。松斋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但是由于此说没有什么具有说服力的根据,所以经不起推敲。
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原型
这一观点是著名红学专家周汝昌先生提出来的。周汝昌先生经过常年坚持不懈的研究,发现脂批的作者应该是一女性。例如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的一条侧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周汝昌先生根据这条批语,认为“明言与钗颦等相比,断乎非女性不合”,这的确很有可能,既然和宝钗黛玉颦相比,那自然是一女性了。仍然是同一回,写宝玉因说“多情小姐同鸳帐”而激怒了黛玉,此时,脂砚斋有一批语说:“我也要恼。”这分明就是女子口吻。
另外,周汝昌又依据“甲戌本”一条侧批“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认为此人不在宁荣府中,但又经历宁荣盛衰,系书中一主要角色,此一主要角色,经“反复思绎:与宝玉最好是书中主角之一而又非荣宁本姓的女子有三:即钗、黛和史湘云”。在这三个女子中,黛钗家庭的背景又与宝玉完全不同,惟有湘云家世几乎与贾家完全相似无异,又独她未早死,因此得出“疑心这位脂砚莫非即书中之湘云的艺术原型吧”。周汝昌又按脂批“哭煞幼儿丧父母者”一语,结合史湘云自幼丧父母为孤儿一事,得出脂砚斋乃《红楼梦》一书中的史湘云。
当然,话又说回来,史湘云只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周先生这样推论只是想说明,脂砚斋很可能就是史湘云在现实生活中的原型。根据相关资料,史湘云的原型实际是曹雪芹的一个表妹。在红楼梦中,史湘云最后很可能是嫁给了贾宝玉。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史湘云的原型很可能也与曹雪芹结为夫妻。因此他们两人才能一起合作,一写一评,完成红楼梦。也只有这样,类似于“一芹一脂”、“余二人”这样的说法才能够解释得通。
总结起来,以上四种说法实际上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得以验证。当然,现在大致可以确定的是,“湘云说”、“作者本人说”最不具说服力。相对而言,“叔父说”和“堂兄弟说”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仍然还需要更加确凿的证据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