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语言的符号性
晚清以后,随着传教士和侵略者进入中国,西方语言作为映照汉语的“镜像”进入了中国人的视野。任何特征都是在对照中呈现的。中国知识界在反思中国社会落后的原因时,最初认为是器物,然后认为是制度,最后发现人(民)才是根本原因。西方发达是“智民”多,中国落后是“智民”少,而造成民之智愚的原因又是因为汉字难教难记,于是当时包括鲁迅、钱玄同等在内的知识界的共识居然是“汉字不灭,中国必亡”——这当然是强国心切带来的偏激。
也有人较为客观地对两种文字做出比较,梁启超认为汉字是“美观而不适用”的“文”,拼音文字才是“适用而不美观”的“质”。他说:“中国文字畸于形,宜于通人博士,笺注词章,文家言也。外国文字畸于声,宜于妇人孺子,日用饮食,质家言也。二端对待,不能相非,不能相胜,天之道也。”[27]梁启超先生非常敏锐地觉察到了汉字的形偏向(“畸于形”)和“外国文字”的声偏向(“畸于声”)的区别,两种语言表达效果的不同主要体现在“文”与“质”的差异上,非常准确地揭示出了两种文字的根本特点,与索绪尔的结论也是暗合的。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在当时或崇古或媚洋的两极语境中,梁先生却能以平和的心境和客观的态度,指出“二端对待,不能相非,不能相胜”,这是需要极大的学术勇气的。
胡适先生是将文字当作符号进行审视的,他认为“汉字乃是视官的文字,非听官的文字”,原因在于,“凡一字有二要,一为其声,一为其义:无论何种文字,皆不能同时并达此二者。字母的文字但能传声,不能达意,象形会意之文字,但可达意而不能传声。今之汉文已失象形会意指事之特长;而教者又不复知说文学。其结果遂令吾国文字既不能传声,又不能达意。向之有一短者,今乃并失所长”[28]。有趣的是,胡适先生正是用这种“既不能传声,又不能达意”的汉字写了那么多文章,表达了那么多的观点,开启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这已经从反方面证明汉字并不是像胡先生所说的那样不堪,“并失所长”,一无是处。胡适先生从“视官”“听官”来概括中西文字差异,是准确且有见地的,但只见其短,不见其长,只见其劣,不见其优,却是不如梁先生客观,结论自然很难站得住脚。汉字中占比最大的恰恰是“形声字”,要么左形右声,要么上形下声,要么内形外声,总之,一字之中,“形”“声”兼备,而所谓“形”,文字学家称其为“意符”,这样看来,汉字恰恰是既能传声,又能达意。
梁启超、胡适的看法代表了相当多的人对汉字的认知,即汉字是象形文字。但结论往往取决于观察的视角,一些理所当然的结论换个视角可能就需要重新审视了。对“汉字是象形文字”的结论,西方有些学者却有着几乎完全相反的看法。柯马丁先生在《剑桥中国文学史》的第一章对人们关于汉字的误解做了“澄清”:“有一定数量的汉字明显源于象形文字。这一事实造成了人们对汉字的一种误解,以为汉字总体上是象形文字(事物的形象)或表意文字(观念的形象)。应该说,汉字是一种记号(logographs),将汉语语言书写为文字。汉字主要代表的不是观念,而是声音;总的来说,汉字的功能,与其他书写系统的字母或字符相同,虽然更加烦琐一些。”[29]在柯马丁看来,汉字总体上既不象形,也不达意,而是与以记录声音为己任的表音文字完全一样,只是更为复杂的记音符号而已,这显然是站在声音中心主义的角度上看待汉字的,得出了与梁启超、胡适截然相反的结论。
这样的矛盾看法恰恰为我们更为准确地理解汉字提供了多维视角,既然有人认为汉字“畸于形”,有人认为汉字“畸于声”,可见在汉字上可以同时找到“形”与“声”这两个要素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是否“畸”,“畸于”哪个方面,就是观察角度的问题了。如果“允执厥中”,避免偏向性,则汉字正是“形”与“声”的结合。事实正是如此:从汉字造字的“六书”来看,在《说文解字》收录的9353个汉字中,据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统计,象形字不过364个,所占比例仅为3.9%,即便加上125个指事字、1167个会意字,总占比也不到20%。这也就意味着,80%以上的汉字都是通过形声造字法造出的。如果将“畸于形”的“形”理解为“象形”,则得出汉字“畸于形”的结论是缺乏事实依据的。同样,无视形声字中的“形”而将汉字视为纯粹的记音符号(声),认为汉字“畸于声”,也是不符合汉语实际的。
我们通常将汉字视为“文字”,但在许慎看来,“文”是“文”,“字”是“字”,“文”与“字”之间是有着完全不同的所指的。在《说文解字序》中,许慎非常明确地指出:“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依循这个定义,今天很多习以为常的说法或术语就显得荒谬了,比如“象形字”,严格来说,只能叫“象形文”了,所谓的“象形字”其实只不过是“文”,根本不能称作“字”。用形声的方法造字,是中国人的独创,极具智慧地解决了文字与语言之间的矛盾。几乎所有民族最初的文字都是象形,但为什么最后纷纷抛弃象形而选择了表音符号呢?其中的一个原因恐怕就是,象形文字缺少与语言的联系,从而使文字成为一种精神负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学去记。而形声字则将文字和语言有机地结合起来了,这也是汉字以象形开始但最终能够凭藉“形声字”存留下来的根本原因。
形声字的“形”又叫作“形旁”(也可叫“意符”),形声字的“声”也叫作“声旁”(有的也称作“声符”),形声字通过“形声相益”很好地解决了汉字和汉语的关系问题,“形符加声符在每一个字结构上的对称性为字体构造颠扑不破的法则,以形见义,依声定训,可以帮助语言上的困难”[30]。“相益”说明“形”“声”之间并不是静止状态,在实际运用中,“形”与“声”两个要素并不会绝对平均对等,难免发生某种偏向:有时偏向“形”,有时偏向“声”。在有的情况下,比如用作对外来词译音的记录时,形声字的“形”(意符)就会暂时被压抑,“声”替代“形”出场。比如形声字“沙”,形旁为“氵”,表明“沙”与“水”有关,但在记录英文“sofa”译音“沙发”时,“沙”仅仅是个记音符号,与意符所含有的“水”没有丝毫关系。至于偏向“形”的情况就更多了,比如,对不知道读音的字,我们常常是根据其“形旁”来推测其大概的字义,在这种情况下,汉字的“声”没有显现,而是以“形”表意。因此,可以说,汉字既能“传声”,又能“达意”,胡适所言“吾国文字既不能传声,又不能达意。向之有一短者,今乃并失所长”实在与汉字事实不符。
通过形声造字法,汉字将“形”与“声”结合在了一起,但“形”与“声”这两个要素又常常会发生偏向,使得汉字不仅能够“畸于形”,而且能够“畸于声”。正是汉字“形”“声”之间可离可合的关系使得汉字有时是“文”,有时是“字”;有时“畸于形”,有时“畸于声”;有时是“看官的”,有时是“听官的”。如前文所述,文字对文明、文化、文学都有着基础性的塑造作用,与其他文字相比,汉字“形声相益”是其最具特色的功能,在中国文学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比如,笔者认为中国文学历史上周期性出现的文学论争现象就是源于汉字既能“畸于形”又能“畸于声”的特点。[31]
汉字“形声相益”却又既能“畸于形”又能“畸于声”的特点,对汉语文化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畸于声”解决了汉字与语言的关系问题,能够始终追踪并记录口头语言,形成了各个阶段的白话系统;“畸于形”又让汉字有了相对独立性和超级稳定性,形成了并不随着语言变化而迅速变化的文言系统,便于历史、文化的传承,使汉文化得以历经几千年而未曾中断。最让人称奇的是,白话系统和文言系统居然共用同一套文字系统。以属于白话系统的现代汉语和属于文言系统的古代汉语为例,二者的差异是语言系统的差异,而不是文字系统的差异。高玉教授也认为:“现代汉语是在古代汉语的基础上演化、发展、变革而衍生出来的一套语言系统,是同一文字系统但不是同一语言系统。”[32]这一现象之所以能够出现,与汉字既能“形声相益”又能“形声相离”是分不开的,证明汉字具有极强的经济性、兼容性和灵活性。我们很容易看到,在中国语言、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两套语言系统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并常常充满斗争的,尤其是五四白话文运动,让我们更直接地体察到了白话与文言之间不仅确实存在着斗争,而且斗争非常激烈。
索绪尔是最早用符号来定义语言的,“如果我们能够在各门科学中第一次为语言学指定一个地位,那是因为我们已把它归属于符号学”[33],索绪尔将语言学当作符号学的一个分支,他也经常是从符号的角度看待语言和文字的。索绪尔肯定了语言和记录语言的文字之间是存在着权力斗争的。语言一定是先于文字的,同时语言可以不依赖于文字而独立存在,这似乎保证了语言对于文字的先在性、优越性;文字则只是从属于语言,正如索绪尔所说:“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34],这是对语言地位的宣示与确定:语言处于绝对中心,但这显然只是欧洲语音中心主义者的想象。
既然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而语言系统又需要借助文字系统来表现,文字系统就没有理由不在表现语言的过程中留下痕迹,并展示自己的力量。事实也正是如此,文字利用了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比如“永恒的和稳固的形象”)悄悄改变并不断冲击这一权力结构,试图消解语言的中心地位,“书写的词常跟它所表现的口说的词紧密混在一起,结果篡夺了主要的作用;人们终于把声音符号的代表看得和这符号本身一样重要或比它更加重要。这好像人们相信,要认识一个人,与其看他的面貌,不如看他的相片”[35]。这就让语言处在了一个尴尬境地,本来是希望借助“声音符号的代表”(文字)来固定“声音符号”(语言),却被“声音符号的代表”喧宾夺主,最终成为文字的仆役,在文字中心主义结构中处于从属地位。这也是本研究特别注意区别文字出现之前的语言和文字出现之后的语言的原因,文字一旦出现,两套系统就处于相互渗透、纠缠不清的复杂状态中了,需要我们审慎地对其加以厘清。
索绪尔这里说的还只是表音体系的文字,在文字存在的唯一理由只是表现语言的前提下,文字尚且如此“暴虐”;汉字并没有这样的“唯一理由”,表现语音只不过是其“畸于声”的功能,“畸于形”让汉字在表现语言时更为“暴虐”,以至于形成了独立的文言系统。因此,汉字构建的两套语言系统并不是静态的、和平共处的,而是动态的、斗争的系统。两套系统的存在都分别对另一套系统形成挤压,但总体上看,偏向文字的系统凭借其优势“僭夺了它无权取得的重要地位”,构建了强大的“文”化系统。文字挤压语言的生存空间,甚至悬置语言,其后果是文字离语言越来越远,最终成为胡适眼中的“死文字”,索绪尔眼中的“第二语言”。
除了将语言学和文字学都纳入符号学领域,索绪尔又对“符号”进行了进一步的剖析:“我们建议保留用符号这个词表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36]。将“符号”细分为“能指”和“所指”是索绪尔对语言学、符号学的伟大贡献。需要说明的是,索绪尔的语言学研究对象仅限于“口说的词”,是不包含文字的,我们的研究对象却主要是“书写的词”,文字恰好是最重要的研究内容。但索绪尔也承认“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认为文字也是“符号”,这就给我们运用索绪尔的符号学思想解释文字这种符号提供了依据。
文字是符号,因此,文字也是能指和所指的同一体。对文字符号而言,能指是诉诸视觉的文字,所指是概念。能指和所指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索绪尔认为是一体两面(two-sided psychological entity),好像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37]。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正面和反面,也就是所指和能指虽然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但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的结构就是僵死的,索绪尔特别指出,“把这种具有两面性的单位比之于由身躯和灵魂构成的人,是难以令人满意的”,而“比较正确的是把它比作化学中的化合物,例如水。水是氢和氧的结合;分开来考虑,每个要素都没有任何水的特征”[38]。这也意味着,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并非像硬币的正面和反面那样是固定的、不可分的,相反却是一种弹性的、动态的甚至是压制与被压制的“化生”关系。二者之间有着一定的裂隙,可以发生位置上的偏移,我们称之为“能指、所指的双向滑动”[39]。正是在这个双向滑动中,能指、所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偏移,语言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表现出不同的功能。
借用能指、所指这一对范畴,我们可以对不同类型的语言(主要是书面语言)进行分析,偏向能指的叫“能指偏向型”语言,偏向所指的是“所指偏向型”语言。以印欧语言为例,由于其属于表音体系,文字仅仅为记录声音而存在,自身没有单独存在的价值,因此在这种语言中,虽然也存在“文字的暴虐”,但文字毕竟依赖语言而存在,文字偏向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语言偏向(所指偏向)就更为明显。以汉字为载体的汉语则不然,由于有大量的形声字,当“畸于声”时,即汉字只是作为记音符号存在时,与印欧语的字母是类似的,即柯马丁教授所说的“更加烦琐的字母”。但汉字还可以“畸于形”,偏向符号本身,即能指,这时就出现了能指偏向的特征。汉语和表音体系语言的总体特征可分别概括为:能指偏向型语言与所指偏向型语言。这对术语与梁启超先生的“畸于形”与“畸于声”、胡适先生的“视官”与“听官”所表达的意涵是接近的,只是我们的术语借用了符号学理论,并强调:第一,不论哪种文字都是能指、所指的统一体,即“形声相益”;第二,“形声”既能“相益”也能“相离”,具有偏向性;第三,文字不同,其偏向的程度是有区别的;第四,文字“形偏向”与“声偏向”形塑了不同类型的文化。
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可以理解为“言—意”关系,这里的“言”既可以指“口说的词”也可以指记录“口说的词”的文字(文本)。我们日常交流所使用的语言一般是工具性语言,传达信息、交流思想是这种语言的主要功能,在工具性语言的“言—意”关系中,重点在于“意”而不在于“言”,即在于说话人说了什么,而不在于说话人是怎么说的。使用这种语言时,听、说双方似乎是直接面对信息和思想,语言仿佛不存在一样。比如某门课程结束了,学生也学懂了,但老师的原话却几乎一句都记不起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此有深入而形象的表述:“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言”虽然存在,但却是像空气一样的透明存在,用索绪尔的表述就是,“言”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表现“意”。在阅读文字作品时,工具性语言也会呈现出这一特征,比如在读报纸、看小说时,读者一般会将注意力放在消息和故事上,而很少关注语言本身。总之,工具性语言在“言—意”关系中是偏向“意”的。用符号学的术语表述就是,能指通过自身的不断隐匿、消失而让所指显形、登场,伽达默尔称其为语言的“自我遗忘性”,因为“活语言根本意识不到语言学所研究的结构、语法和句法”,并且,“语言越生动,我们就越不能注意到语言”[40]。工具性语言也就是所指偏向型语言,在这种语言中,能指符号(声音、文字)是通过自身隐匿的方式呈现所指,接收者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信息、思想等所指上。
人们显然并不只是在工具层面使用语言,语言也并不总是只偏向所指。正如萨丕尔所言:“认为自己可以不使用语言就能适应现实情况,认为语言是解决交际中具体问题或思考问题时偶然使用的工具,那是非常错误的。”[41]在“言—意”关系中,语言有时也会将注意力放在“言”上面,而不太关注“意”的传达。在前文字时代,一些童谣、民歌都是通过韵律、节奏、重复等手段吸引听者,而把所谓的内容放在了很次要的地位。比如,很多人小时都念过的:“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故事讲的是: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故事讲的是:从前有座山……”显然,这个文本并不是想给听众或读者传达什么,而只是通过这样的重复让听众或读者觉得好玩有趣。类似的文本在各种文化中都极为常见。文字出现以后,诗歌以分行、押韵、平仄、对仗、倒装等形式阻断人们思维的连续性,注意力被吸引到文字本身的布局上,而所谓的“意”就变得很模糊,甚至无法追寻。比如李商隐的一些《无题》诗,读者都会觉得写得很好很美,但至于写的是什么,即所指,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锦瑟》的主题据说有上百种之多,可见,诗人创作时有意把“意”隐藏起来,甚至根本就没有“意”,其目的正是通过对“意”的消解,将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诗歌的文字上面来。在这类语言构建的“言—意”关系中,“言”才是关注的重点;在能指—所指关系中,能指成为了关注的重点,我们把这种语言叫作“能指偏向型”语言。
能指偏向型语言,也就是常说的“文学语言”,严格说来,应该叫作“语言的文学性”或“文学性语言”。罗曼·雅可布逊在研究语言的过程中提出了语言的“文学性”问题,他说:“文学研究的主体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literariness);亦即:某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因素。”[42]为避免将“文学语言”和“文学作品的语言”混为一谈,本研究采用“诗性语言”的提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诗性语言不等于诗歌语言,别的作品,比如小说中也可能有诗性语言;诗歌语言也不全都是诗性语言。能指偏向型语言才是诗性语言。
与工具性语言不同的是,诗性语言并不以抵达所指为最重要的目的,甚至有意干扰能指通向所指的过程,将听众或读者吸引到能指符号自身上来。能指偏向与诗性的生成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形式主义诗学认为:“如果说,日常语言具有能指(声音、排列组合的意义)和所指功能(符号意义),那么文学语言只有能指功能。”[43]诗性语言是一种与普通语言、日常语言具有不同组织形式的语言,在这种语言里,能指符号不甘心充当“指月之手”和“意义之舟”,而是想尽办法将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运用各种方式在能指与所指之间设置障碍,阻挡通往“月”和“意义”的道路。布克哈特(Max Burckhard)说:“诗最重要的技巧——特别是押韵、节奏与隐喻——其本质及其最基本的功用,都或多或少是把文字从意义或纯粹的指涉束缚中解放出来,并赋予或归还其骨肉之躯……诗人能在文字与意义之间打进一个三角桩,同时也尽可能减低文字的指称力量,防止读者从文字表面,不假思考即跃至所指称的事物上。”[44]可见,诗性语言的本质就是凸显能指,削弱甚至剥夺所指的指称功能。
语言在使用时发生偏移是非常自然的现象,生活中一般都是所指偏向,这也是语言最主要的信息功能、交际功能的体现。所指偏向和能指偏向就像是分别处在跷跷板的两端,偏向某端时,另一端的分量必然减轻。偏向所指时,也就是要充分体现信息功能,则必然要削弱能指符号的表现,比如发布一份通知,用正常语序告知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关键信息即可,如果一定要采用诗歌的形式,通知的效力则会减弱;同样地,如果强调了文本的能指形式,比如“押韵、节奏与隐喻”,所指的功能就会受到影响。老子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道德经》81章)非常准确地概括了“言”之偏向所产生的效果。“信言”就是所指偏向的语言,自然“不美”,即没有诗性功能;“美言”是能指偏向型的语言,自然“不信”,也就是在信息传递上打了折扣。
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的《便条》诗非常好地展示了语言从所指偏向往能指偏向的转移。没有采用诗歌形式的便条,实现的主要是信息功能,告诉阅读便条的人自己吃了留在冰箱里的李子,李子味道很好,表示谢意。但一旦采用诗歌的形式,即对能指符号进行了切割、分行等处理,阅读者首先感知到的不再是文字传递的信息,而是能指变化带给他的新奇感。
借用索绪尔的“能指”“所指”两个术语以及其符号学思想,我们将语言和文字都纳入符号学范畴,并用术语对其进行重新描写。“能指所指的双向滑动”是我们对索绪尔符号学思想的进一步发掘,能指和所指是任何符号都具有的两面(two-sidedness),但这两面的关系却不是浇铸的非移动关系,而是弹性的、相对的滑动关系。
具体而言,以印欧语为代表的表音体系的文字是表音字母,其主要功能“是要把词中一连串连续的声音模写出来”,在没有文字参与的口说的语言中,声音是能指,思想是所指;而在文字将口说的语言变为书写的语言的过程中,声音需要用表音字母记录并表现,声音成为表音字母的所指,表音字母成为声音的能指,也就是能指的能指。在这组多重的能指所指关系中,由于“能指的能指”(即表音字母)被预先规定,其“唯一的存在理由在于表现前者(即口语——引者注) ”,可能出现的能指膨胀现象受到抑制,保证了终极所指(即思想)的重要地位。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表音体系的语言总体上属于所指偏向型语言。
而汉语的情况则更为复杂,在构建书面汉语的过程中,作为“能指的能指”的汉字并没有表音字母那样的强制规定,完全有着自己独立的“存在理由”,索绪尔的观察是:“一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典范例子就是汉字。”[45]也就是说,在书面汉语尤其是古代汉语中,汉字常常越过汉语而建构自己的体系,如文言,由于文字是“能指的能指”,这种超越口语以文字的能指符号自我呈现为特征的语言,我们称之为能指偏向型语言。但要特别注意这组术语中的“偏向”,我们没有简单地用“能指型语言”和“所指型语言”,就是为了反映出能指和所指的滑动关系。同时,印欧语总体上属于所指偏向型语言,汉语总体上属于能指偏向型语言,这意味着,印欧语也会有能指偏向的情况,只是相对较少而已;同样,汉语也能有所指偏向的功能,只是不如印欧语常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