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忘之前告别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2020年1月26日,周日,苏黎世

在肯尼迪国际机场的棕榈餐厅,我们吃饱喝足,给够小费,就去找瑞士航空的贵宾休息室,却发现它临时搬至距离甚远的阿联酋航空的贵宾休息室。在那里,前台的女员工在与布赖恩打交道时爽快麻利,用力地点头以示尊敬(实际上是点头如捣蒜)。对我则报以一个平淡的微笑,而且是侧脸对着我。尽管是我在负责机票和护照,但我们在那儿站得越久,就会有越多“阿米奇先生,我们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呢?”。我却没有同等待遇。布赖恩不介意,我其实也不太在乎。父权制,还有我那英俊的丈夫,你能怎么办呢?

贵宾休息室干干净净,里面摆了很多水果和自助菜肴,地道的中东风味、意大利风味、法国风味,应有尽有,还有一个人来人往的吧台。我们找好位置后,布赖恩伸手抓起一个巨大的油炸鹰嘴豆丸子。当然,这不算偷,但我认为,在有银制夹子、小叉子、小盘子和配套的小小的三层小餐巾纸恭候一旁时,把大手伸进那堆油炸丸子里是不礼貌的。布赖恩不在乎这样做是否粗鲁,而这种不在乎不是因为阿尔茨海默病。他从来都没有在乎过。

我们各自都有一些让对方有点震惊的习惯。在家时,我穿着睡衣出门拿报纸,不是那种粉色绲边套装睡衣,而是我自己的款式——一件破旧的T恤和一条大学时代的平角短裤。我们有邻居。他们可以,也确实看到我了。我不在乎。但布赖恩一直都很诧异,打心底里。他认为这很不雅,很邋遢——虽然他永远不会用这个词。(在看过神经科医生之后,他说,为什么要让别人困惑?为什么要让他们以为这个家里有两个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然后我俩都笑了,但我还是会在周日早上穿成那样冲出家门。)我的心理学家女儿告诉我,我们是有轻度反社会人格的人。我并不反对这一点。

布赖恩在贵宾休息室里找到一对令他满意的扶手椅,一头扎进《纽约时报》《泰晤士报》中。我不知道现在看报纸对他来说还有什么意义:政治、一些体育新闻(他曾是耶鲁大学的一名橄榄球运动员,但现在他拒绝观看大学橄榄球比赛,因为搞不清楚各个球员,但他仍然关注每支队伍的动态)。他做过四十年的建筑师,过去一向留意房地产、建筑或设计领域的一些花边新闻。但他再也不发表评论了。他过去常常会把一些打动他的事情读给我听,一次读几段,实际上他更喜欢让我在他开车时读文章给他听。我为他朗读文章的次数从来没有达到他的期望,但有一次,在我们穿越康涅狄格州找一家那个地方不太可能有的五星级烧烤店时,我几乎读完了整份《周日评论》。当我犹豫着要不要读最后一篇专栏文章时,他说:“亲爱的,坚持到底。”

布赖恩把报纸折好,准备带上飞机,随后又改变了主意。自打我们相识以来,他一贯是这样的作风:精心策划,收藏喜爱之物,近乎囤积,并为自己的需求早做打算。每年的4月到11月,他上车前总要确保后备箱里至少有一根小型钓鱼竿和一些鱼饵。他从餐厅出来时从不会两手空空,总会带上一把又一把薄荷糖,放在床头柜、糖果罐和车上的手套箱里。这次旅行,他没再做这些。我拿给他一沓瑞士法郎。他知道他的药在哪里,还有那一小瓶伟哥。如果他没有带,那就是不需要。如果我没有带,那就是不重要。

我们没有来由地拿走了瑞士航空的所有赠品,并紧紧抓住随身行李包。出门前我坚持要求,我们不带专门的行李箱,因为我不想回家时还要拖着一个大行李箱,里头装满了他再也不会穿的衣服,再也不会吃的药物——在打包时,布赖恩把他那个装了十粒伟哥的瓶子摇得像个沙球,对我说,这东西值得带上。

我不会把他的衣服扔到瑞士版的善心商店善心商店(Goodwill),一家大型连锁二手商品店。1902年,由卫理公会牧师兼社会改革家埃德加·J. 赫尔姆斯主理牧师在波士顿创立。他在城市的富裕区域收集二手家居用品和衣物,而后培训并雇用穷人修补二手物品,再把物品出售或送给修补这些物品的人,由此创造了善心的哲学理念——“不是慈善,而是机会”,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善心事业”(Goodwill Industries)。善心事业不仅销售商品,还为社区提供一系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是美国现今家喻户晓的非营利机构。,也不会把药品留给清洁工人。简单来说,我只是不想处理这些事情,这些“后事”。在布赖恩去世之后,我必须离开他,我的目标是和一个已经答应陪我回家的朋友一起上飞机。然后我的女儿萨拉会在机场接我,而后萨拉和我会见到我的另一个女儿凯特琳,她们会和我道晚安,我想象着我会倒在床上,两周都不爬起来。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我们带上了我们最差劲的随身行李包——布赖恩出差时用来做过夜包的黑色公文包。布赖恩和我都不想丢掉一个还不错的行李箱。也许我们有点反社会,也的确惯于挥霍,但我们不是那种可以扔掉一个几乎没用过、没有划痕、价值两百五十美元的行李箱的人。

书兄

2014年,当我们搬到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小村庄时,布赖恩受邀加入了一个男子读书俱乐部。他心存疑虑,因为他们似乎更喜欢非虚构作品,但他不喜欢,不过,他很高兴获得邀请,经常参加活动。每当轮到他提议时,他总是会推荐读小说。他们问他为什么想加入他们的读书俱乐部,他回答,我喜欢好的读物,也喜欢与人亲密这里的“亲密”原文为intimacy,在英语中亦有亲密行为之意。。他们看起来很震惊,对此他很得意,感觉这是很恰当的自我介绍。偶尔,他会在周末与读书俱乐部里的某个伙伴一起喝咖啡。他说,这些书对他来说通常都太简单了(“我不懂,就是讲一匹克服障碍的马”),或者太煽情了(“奥运赛艇队,他们赢了”),但他喜欢这群人和读书会前后的闲聊时光,直到两年前,几乎关于读书俱乐部的一切事情都开始令他
恼火。

我听到他收到电子邮件时的抱怨:日程安排变动太多了;他不知道读书会在哪栋房子举行,他们觉得他知道每个人都住在哪里,因此不会每次都附上读书会的地址。他去参加晚间读书会,搞错了日子,但他并不在意,因为几个月前,一个“书兄”犯过类似的错误,提前一周出现在我们家。布赖恩告诉我,他很喜欢的一位男士,几年前和他一起吃过午饭的那位,要从镇上搬走了。我鼓励布赖恩给他打电话,邀请他共进最后一顿午餐,但布赖恩说太迟了,那个人已经搬走了。有一天,我看着布赖恩的手机(这两年我经常发现自己在看布赖恩的手机,但我假装没有),看到了那个我以为已经搬走的人发来的电子邮件,他在推荐读书会上他想让大家读的书。他只是搬到了距离这里大约十分钟路程的地方,还是经常参加读书俱乐部。

这个秋天,布赖恩拿到了读书俱乐部要读的一本书(实际上,这是我替他从街对面的图书馆借来的),兴致昂扬地和我谈论它。但是我发现,他的书签的位置不仅没有往前推进,而且每隔几天都会倒回去,回到十页之前。他没有去读书会,这本书在他的床头柜上放了好几个月,直到我们为苏黎世之行打包的时候,它依然在那里,因为即便他看到了这本书,它也不重要了,或者他已经忘记了这回事,而我也不忍心去触碰,甚至不忍心提起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