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浪潮:人工智能时代的国家、公司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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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是“失败组织”的代表

我不理解为何要设置“担当大臣”。根据《内阁法》的规定,除内阁总理大臣以外,国务大臣人数原则上为14人,必要时最多可增加3人。不过《特别法》对上述人数进行了调整,国务大臣人数原则上调整为16人,必要时最多可增加3人。其中,在内阁府设置“特命担当大臣”,在内阁官房[5]设置“担当大臣”,均由国务大臣兼任。

内阁府的“特命担当大臣”需要处理横跨多个省厅机构的长期重要事务。其中包括防灾、冲绳及北方政策、金融、消费者及食品安全、少子化等五项常规事务,以及经济财政政策、规制改革、数字改革、预防核能灾害、海洋政策、太空政策、地方创生[6]、男女共同参政、酷日本战略[7]等其他事务。

内阁官房的“担当大臣”则由日本首相根据应急政策进行任命。岸田文雄第二次改组内阁时,设置了初创企业、绿色转型、经济再生、摆脱通货紧缩、新资本主义、数字田园都市国家构想、经济安全保障、产业竞争力、行政改革、国土强韧化[8]、绑架问题、领土问题、新冠问题与健康危机管理、全民型社会保障改革、女性就业、儿童政策、孤独与孤立问题等多个担当大臣。

岸田政府将数量繁多的任务分配给各位大臣,但担当大臣的管辖范围却不够明确。比如,财务大臣兼任金融担当与摆脱通货紧缩担当大臣,经产大臣兼任产业竞争力担当与俄罗斯经济领域合作担当大臣,数字大臣兼任数字改革担当大臣。可是,各位国务大臣原本就应该负责这些事务,设置担当大臣显得画蛇添足。

经济再生担当大臣兼任新冠问题与健康危机管理担当大臣和全民型社会保障改革担当大臣,国家公安委员长兼任国土强韧化担当大臣与领土问题担当大臣,这种安排更是令人啼笑皆非。按照工作性质,新冠问题与社会保障改革理应由厚生劳动大臣负责,国土强韧化应由国土交通大臣负责,而与外国有关的领土问题则应由外务大臣负责。

总之,兼任担当大臣的工作范围混乱不堪,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因为政府部门没有做好其应该做好的工作。如果首相希望“另立招牌以突出某项政策”,就应该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充分沟通,有薄弱环节就加强。政府部门应该主动担责,在不足的地方设置人员加强工作。正是因为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才导致担当大臣“滥造”的现象。

我曾就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过以下观点:优秀的经营者专注一件事,而失败的经营者不断提出要求,最后一事无成。比“失败的经营者”更失败的是,无论设置多少个新的岗位,企业都毫无起色,而且还损耗原有岗位员工的积极性。现在的日本政府就是“失败组织”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