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歌自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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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术史回顾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唐诗自注开始受到学界关注,研究者们主要利用其中的时人时事信息进行作家作品的考证纠误。如邓绍基先生的《关于钱注吴若本杜集》、陈尚君先生的《杜诗早期流传考》、长谷部刚先生的《简论〈宋本杜工部集〉中的几个问题——附关于〈钱注杜诗〉和吴若本》、蔡锦芳先生的《杜诗版本及作品研究》均充分利用杜甫诗歌自注,对其诗集版本进行整理和考辨(1)。又如朱金城先生的《白居易集笺校》和胡可先先生的《杜牧研究丛稿》分别以白居易《酬哥舒大见赠》《忆微之伤仲远》、杜牧《奉送中丞姊夫俦自大理卿出镇江西叙事书怀因成十二韵》《中丞业深韬略志在功名再奉长句一篇兼有咨劝》诗歌自注为依据,纠正了汪立名《白香山年谱》及缪钺《杜牧年谱》对以上四首诗歌系年的错误(2)。但在上述成果中,唐诗自注只是诗歌研究的辅助手段,尚未成为独立的研究对象。

较早将唐诗自注作为独立研究对象的是谢思炜先生《〈宋本杜工部集〉注文考辨》一文。该文以“二王本”及吴若本杜集的题下及行间注为考察对象,从文献辨伪的角度对杜诗自注进行了全面彻底的钩沉,对还原杜诗自注基本面貌具有突破性贡献(3)。严杰《〈津阳门〉诗注探源》一文,通过文献考辨、比对追讨诗歌自注中述史内容的史料来源,指出以《唐国史》为代表的正史及以《大唐新语》《谭宾录》《明皇杂录》为代表的笔记小说是《津阳门》诗述史自注的史料依据,进而认为以小说、正史入诗是唐人的创作倾向(4)。遗憾的是论者并未对此创作走向继续深入阐释,使文章仍停留在文献考证的层面。

继谢思炜、严杰之后,学界陆续出现了数篇探讨唐诗自注现象的专文。这些文章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唐诗自注的整体研究,另一类则是立足于具体诗人诗歌自注的个案研究。整体性研究的主要成果有:拙文《论中唐诗歌自注的纪实性及文献价值》《论唐诗自注与情蕴的关系》、咸晓婷《从题写到编集:论唐诗题注的形成与特征》、崔媞《自注“来诗”与诗歌空间的扩容》。《论中唐诗歌自注的纪实性及文献价值》以唐诗自注的繁荣期中唐为考察对象,主要从史料实证、诗文存佚、曲调留存三方面阐述中唐诗歌自注对诗句牵及的史实本事及诗人创作实况的存录之功;并进一步指出,对重要史学及文学信息的记录承载也正是中唐诗歌自注纪实特性的典型体现(5)。该文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突破了唐诗自注研究以个案分析为主的微观视角,而转向整体考察的宏观视角。《论唐诗自注与情蕴的关系》一文重在探究诗歌文本与自注的关系。在对唐代重要诗人的诗歌自注进行分类与量化统计的基础上,概括唐诗自注在阐释诗歌文本方面的阶段性特点,进而勾勒出自注与诗歌内蕴间关系的变化轨迹(6)。咸晓婷的文章以唐诗自注中的主体题下自注为研究对象,对注释内容进行分类,通过分析不同类型题下自注的语言表述,指出唐诗题注与诗歌文本书写的非同步性,前者具有延时补写的鲜明特征,而补写的依据则是诗人在诗歌创作时书写的署名、题记、诗记(7)。该文最大的价值在于揭示出唐诗题下自注内容的来源及生成过程,建立起署名、题记、诗记及诗歌题注几类不同诗歌衍生物之间的内在关系。崔媞《自注“来诗”与诗歌空间的扩容》一文以中唐至北宋时期的酬和诗自注为研究对象,专门考察该类诗歌中以引述或转述原唱或赠诗诗句、诗意为内容的自注。文章着重探讨了自注“来诗”现象的源流发展、表述模式及其蕴含的诗歌传播意识,认为诗人在酬和之作中借助自注完成对原诗的截取、嵌入,不仅扩充了原作与酬和之作的意涵空间,而且还原并保存了诗人唱和的场景,将其呈现于阅读者面前,实现作为自注的诗歌文本在唱和者之间及唱和者与后世阅读者之间的双重传播(8)。该文的切入点无论是对诗歌与自注内容的关系研究还是对自注书写与诗歌传播互动性的探讨,无疑都极具启示意义。

唐诗自注个案研究方面主要有如下成果:徐迈《杜甫诗歌自注略论》《杜诗自注与诗歌境域的开拓》、滕汉洋《白居易诗歌自注辨析三则》《白居易诗歌自注的文献价值》《“诗史”意识与白居易诗歌自注的生成》《诗歌自注与白居易浅俗诗风之关系》、查正贤《论自注所示白居易诗歌创作的若干特征与意义》、俞芝悦《论中唐诗人自注其诗体现的读者意识——以白居易、元稹等诗人为中心》、拙文《论白居易诗歌自注与诗歌传播间的关系》,以及赵元皓《李德裕〈述梦诗〉自注中的翰林抒写》。

徐迈的《杜甫诗歌自注略论》《杜诗自注与诗歌境域的开拓》分别从文献考辨和文本内涵阐释两个层面对杜甫诗歌自注进行专门探讨。《杜甫诗歌自注略论》一文,主要梳理了杜诗自注自唐至清的保存、整理情况,指出后世注本中杜诗自注真伪夹缠的原因,归纳总结考辨杜诗自注真伪的基本方法与原则,并以宋本《杜工部集》为考察对象,将称谓、时态、得韵、谦辞使用几方面作为判定杜诗自注真伪的重要标准(9)。此文重在文献的爬梳考索,最具价值之处在于提出甄辨杜诗自注真伪的规则与标准,不仅较有效地解决了杜诗自注的辨伪问题,而且也为唐诗自注的辨伪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依据。《杜诗自注与诗歌境域的开拓》则以自注的文本内涵为切入点指出,一方面,杜诗自注作为一种非诗化形态,通过对诗歌中高度浓缩的情感、意象世界的填补与释解,明确并丰富了诗人内在情志的表达;另一方面,作为一种非正规且零散的诗论形式,杜甫的诗歌自注诠释并印证了诗人开拓诗歌新境的观念与创作实践(10)。此文不囿于对自注本身的探讨,而重在从学理层面发掘杜诗自注的情意传递与理论阐释功能,着力论析其对诗歌内涵的拓展、补充作用,不仅提升了杜诗自注的价值,更为解读杜甫诗歌及其诗学思想提供了富有启示性的思路。

滕汉洋《白居易诗歌自注辨析三则》《白居易诗歌自注的文献价值》两文主要从文献考证角度对白居易诗歌自注加以审视。前文重在翻案,选取白诗中关于“唐书”“”以及“半月之间四人死”三个学界公认的伪自注再辨其真伪。文中通过对相关史料的引证、排比,陈明白居易自注中所称之“唐书”实非两《唐书》,而是唐人编修的本朝史书,因此白居易在自注中称本朝史书为“唐书”有充分的史源依据。通过比对《才调集》、金泽本、那波本、南宋绍兴本及马调元本白居易集中所收《东南行一百韵》诗“残芳悲”句中“”二字的音训注释,指出此句后的确存在对“”读音的自注;而且根据白居易以同音字训读的注音特点,认为各版本中将“”的读音注为“音啼决”者,为诗人的原注。以两《唐书》中的相关记载为参照,根据诗歌与自注信息的内在一致性,辩驳了自注“半月之间四人死”与传世文献所载相抵牾的传统观点(11)。后文侧重阐释白居易诗歌自注的文献学意义。文章在对富含文学、历史信息的白诗自注进行分类梳理的基础上,指出其文献价值主要表现在印证及补纠史载、诗文辑佚、留存文人逸事、反映社会文化四个方面(12)

其《“诗史”意识与白居易诗歌自注的生成》及《诗歌自注与白居易浅俗诗风之关系》着重论述尚实与尚俗的创作观念对白诗自注生成的促动。前文认为在“诗史”观念的影响下,白居易将诗歌作为真实记录社会及个人生活的载体,诗中大量自注的产生正是其以诗纪实的创作观的体现,也化解了诗歌的主情特质与其被赋予的史传功能这两者间的矛盾(13)。后文指出白居易追求浅俗的诗歌创作观与自注运用形成了互为因果的相促关系:自注通过重复诗歌内容、串讲式叙述及频繁注释熟典的方式来消解诗歌意蕴与读者的阅读兴味,从而实现对诗歌的浅俗化。文章认为自注的诠释对读者话语权具有负面干预性,“浅俗”亦从白居易的创作观念变为读者的阅读体验(14)。这两篇文章虽就白居易诗歌自注而论,实则揭示出自注书写与诗人创作观念间的一般关系,为唐诗自注的研究开辟了新思路。

查正贤、俞芝悦及拙文均是从文本传播与接受角度发掘白居易自注其诗的行为中所体现出的读者意识。查正贤文将白诗自注的特征概括为三点:一是对诗中典故、成句的解释重在联系文本关涉的具体情事,而非追讨事典、语典的原始内涵;二是善于征引自己或他人的既成诗句作为对所注之诗情意主旨的阐释;三是特别注重对诗歌本事精确、翔实的释解。文中进一步指出,白居易诗歌自注呈现的若干特征正是诗人站在作者立场对读者进行合乎诗人期待与意愿的阅读做出的自觉引导(15)。俞芝悦文以白居易诗歌自注为代表,牵及对中唐诗歌自注的整体探讨。文章认为白居易等中唐诗人的诗歌创作与注解行为具有非同步性,自注大多完成于诗人对自身作品的编订过程中,是诗人以未知的预设读者立场阅读作品的产物;而立言以期不朽的传统观念则是促使白居易等中唐诗人自注其诗的重要原因。中唐时期大量出现的诗歌自注,在为读者提供阅读所需的有效信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压缩了作品的阐释空间,削弱了读者的话语权限(16)。拙文则重在从白居易寄赠诗自注称谓的角度揭示诗人自注其诗的行为所包含的读者意识。白居易的寄赠诗自注对赠答对象均以第三人称相称,诗人与之建立的并非“我”与“你”的对话关系,而是客观介绍式的“我”与“他”的关系。而这种称谓特点显然意味着诗人对听话方即读者的预设(17)。以上三文的价值在于,通过自注这一诗歌辅助表达手段来深究诗歌创作与阅读接受、诗人与读者间的互动关系,并且将自注作为传诗手段进行考察,发掘其传播功能。这无论是对唐诗的传播与接受研究,还是对唐诗自注研究视角的拓展都具有启示意义。

赵元皓的《李德裕〈述梦诗〉自注中的翰林抒写》,一方面从文献考证角度,通过史、注参读的方式,指出《述梦诗》自注对翰林学士恩例、夜值制度的说明具有证史、补史之功,而其中对翰林院方位的记录,则纠正了史载的错讹;另一方面从诗、注关系的角度,阐释了自注在渲染凸显诗歌情感基调方面发挥的作用,指出其具有明情达意的功能(18)

上述个案研究的系列成果,从整体上把唐诗自注的考索与探析推进到更加深入全面的程度。一方面,不仅展开杜甫、白居易诗歌自注的个案研究,而且拓展至对其他诗人乃至某一时期诗歌自注的考察,形成微观与宏观层面并重的研究导向;另一方面,研究视角呈现多元化特点。就考证类文章而言,在延续自注辨伪的传统思路的同时,注重以历史、文化、民俗等信息的保存流传为切入点,通过与传世史料对读,发现唐诗自注的文献价值。除了文献考证外,以上诸文还包括对自注与诗歌内容、诗歌创作观念及读者接受间关系的探究,从而构建了自注与诗歌本体、诗学理论及诗歌传播三个研究维度,不仅拓展了唐诗自注的研究空间,而且深化了对诗人自注其诗现象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