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元代郊祀年表
通观整个元朝,郊祀共分三类:
(一)祭告。
按原因又可分为五类:
1.受尊号告郊。始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
2.请谥告郊。始于成宗至元三十一年(1294)。
3.立太子告郊。始于成宗大德六年(1302)。
4.即位告郊。始于武宗大德十一年(1307)。
5.立皇后告郊。始于武宗至大三年(1310)。
(二)摄祀。
始于成宗大德六年(1302)。
(三)亲祀。
始于文宗至顺元年(1330)。
《元史·祭祀志·郊祀》叙述元代郊祀沿革之后的一段文字,对于理解元代郊祀次数有重要价值。其内容为总结元文宗以前郊祀牲品的情况,共提及祭祀活动22次,止于泰定,当是直接抄录自《经世大典》。为便于讨论,兹重新划分段落,引述如下:
自至元十二年冬十二月,用香酒脯臡行一献礼。而至治元年冬二祭告,泰定元年之正月,咸用之。
自大德九年冬至,用纯色马一,苍犊一,羊鹿野豕各九。
十一年秋七月,用马一,苍犊正副各一,羊鹿野豕各九。而至大中告谢五,皇庆至延祐告谢七,与至治三年冬告谢二,泰定元年之二月,咸如大德十一年之数。
泰定四年闰九月,特加皇地祇黄犊一,将祀之夕敕送新猎鹿二。
惟至大三年冬至,正配位苍犊皆一,五方帝犊各一,皆如其方之色,大明青犊、夜明白犊皆一,马一,羊鹿野豕各十有八,兔十有二,而四年四月如之。(23)
郊祀坛最上层神位三位:正位昊天上帝、皇地祇,配位太祖成吉思汗。第二层有九位:五方帝(黑帝、白帝、青帝、黄帝、赤帝)、大明(日)、夜明(月)、天皇大帝、北极。上引文记载牲品共五类,分别为:
牲品A:香酒脯臡。
牲品B:纯色马一,苍犊一,羊鹿野豕各九。
牲品C:马一,苍犊正副各一,羊鹿野豕各九。
牲品D:特加皇地祇黄犊一,将祀之夕敕送新猎鹿二。
牲品E:正配位苍犊皆一,五方帝犊各一,皆如其方之色,大明青犊、夜明白犊皆一,马一,羊鹿野豕各十有八,兔十有二。
每一类牲品都给出了使用的年月。其中B、D、E指涉清晰。A与C有必要考证。
牲品A之“泰定元年之正月”。检《祭祀志》郊祀沿革及《本纪》,未见泰定元年正月告郊。史载,至治三年十二月请显宗谥,泰定元年二月请英宗谥,皆告郊,二者与泰定元年正月皆相差一个月。但此节文字明言,至治三年十二月(“至治三年冬告谢二”之一)、泰定元年二月皆用牲品C。另据史载,泰定元年三月以册皇后、皇太子告郊,(24)而这一告郊事却在本节中未出现。故,推测本节“泰定元年之正月”,疑为“泰定元年之三月”之讹。
牲品C之“至大中告谢五”,原文指涉不甚明晰。《祭祀志》郊祀沿革、《本纪》中有明确记载的有三次:至大三年二月上皇太后尊号,至大四年四月仁宗告即位,至大四年六月请武宗谥。另有两次,笔者认为应是:至大二年十月加谥太祖睿宗,至大三年正月立皇后。(25)此二次事件《祭祀志》郊祀沿革中未载,《本纪》载事而未云告郊,按例应告,疑《本纪》失载。
牲品C之“皇庆至延祐告谢七”,指涉不甚清晰。有明确记载的共五次:皇庆二年二月、延祐三年十二月、延祐六年八月、延祐七年三月、延祐七年五月。史料失载的两次,应为:延祐二年三月加上皇太后尊号,(26)延祐七年十二月加上太皇太后尊号。(27)
以上是文宗以前的郊祀情况。《祭祀志·郊祀上》篇末记载器物之等,其目有八,其中第五目:(28)
五曰牲齐庶器。昊天上帝苍犊,皇地祇黄犊,配位苍犊,大明青犊,夜明白犊,天皇大帝苍犊,北极玄犊皆一,马纯色一,鹿十有八,羊十有八,野豕十有八,兔十有二,盖参以国礼。
此牲品,盖文宗朝所用,是在牲品E的基础上增加了皇地祇黄犊一。牲品E最初是武宗至大三年冬至摄祀时所定,当时武宗已有亲祀之意,惟因病重而遣大臣代祀。(29)而牲品E是武宗为亲祀所指定的,规格最高。故而,文宗亲祀,亦采用牲品E,只是因为神位的不同而稍有变化。
元代郊祀年表
①《元史》卷七四《祭祀志三·宗庙上》载,至大二年十月,以将加谥太祖、睿宗,择日请太祖、睿宗尊谥于天。第1836页。
②《元史》卷二三《武宗纪二》载,至大三年正月辛卯,立皇后弘吉列氏,遣脱虎脱摄太尉持节授玉册、玉宝。第521页。立皇后、授册宝,按例须告祭南郊。疑本纪脱漏。
续表
①《元史》卷二五《仁宗纪二》载,延祐二年三月庚午,帝率诸王、百官奉玉册、玉宝,加上皇太后尊号。第568页。
②《元史》卷二七《英宗纪一》载,延祐七年十二月乙卯,率百官奉玉册、玉宝,加上太皇太后尊号曰仪天兴圣慈仁昭懿寿元全德泰宁福庆徽文崇祐太皇太后。
③《祭祀志》有云“至治元年冬二祭告”。然此二次祭告,史料阙如。查《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冬十一月戊寅,群臣上尊号。十二月辛丑,立皇后。按例,皆当告祭南郊。疑本纪失载。故此处将告祭日期定为十一月,虽或不中亦不远矣。
④见前注。
续表
续表
史料来源:《元史·祭祀志·郊祀》《本纪》。
表格说明:史料中未明载郊祀而按例应郊祀者,本表中用楷体字表示并以脚注说明。
①即位,按例当告南郊。然《元史》未载告南郊,疑有缺漏。《元史》卷三八《顺帝纪一》,第817页。
②立皇后,按例当告南郊。然《元史》未载告南郊,疑有缺漏。《元史》卷三八《顺帝纪一》,第817页。
③本纪惟云告祭南郊,未书缘由。《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页843。
表中共整理出元代郊祀45次(其中包括史未明载的6次)。其中亲祀3次,摄祀5次,告祭37次(其中包括史未明载的6次)。
亲祀3次:文宗至顺元年十月、顺帝至正三年十月、至正十五年十一月,皆按照中原礼制,在冬至举行。
摄祀5次:成宗大德六年三月,大德九年十一月,武宗至大二年十一月,至大三年十一月,泰定帝泰定四年闰九月。摄祀的规格仅次于亲祀。这5次摄祀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照中原礼制在冬至日举行的,包括大德九年十一月、至大二年十一月、至大三年十一月。另一类是遭逢非常事件而临时举行的,成宗大德六年三月、泰定四年闰九月皆是因灾变,伴随有赦天下、做佛事、修斋醮等措施。
告祭37次(其中包括史未明载的6次)。告祭之原因不外五种,前文已经论列。必须说明,关于上皇太后、太皇太后尊号,本文不将其单独立为一类,而是与皇帝受尊号合为一类。元朝为上皇太后、太皇太后尊号而告祭南郊共5次。答己在武宗、仁宗、英宗朝先后三次受尊号而告郊,卜答失里在宁宗、顺帝朝先后两次受尊号而告郊,一方面反映了元中期以降中原礼制的施行,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她们在当时的影响力。
从五类牲品的使用情况看,似乎难以总结出一定的规律。文宗前,呈现出较大的随意性。从文宗开始,牲品大概固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