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通释·风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桃夭

此祝女子出嫁能宜其室家之诗。

桃之夭夭,灼(zhuó)灼其华(huā)。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zhēn)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夭夭,木之少好貌。

灼灼,鲜明貌。◎华,古花字。

之子,是子,犹言此一女子。◎于,助词,无义。◎归,女子嫁曰归。于归二字连用有正在进行出嫁之意。

第一章,由桃树经春娇发,其花灼灼、鲜艳照人写起。在此艳丽景象中,有女出嫁,则以联想其女子之少好艳丽,此兴之作法也。继又言女能宜其夫之家室,盖预祝也。一路写来,景象绝美。

按:于归二字,于,毛传训往。之子往归,固亦可通。但未若于字为助词之合理。参看《周南·葛覃》“黄鸟于飞”一节之解释及按语。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蕡,音坟,大也。有蕡犹云蕡然,蕡然,大貌。

第二章,由桃之少好实大起兴,诗义与首章同。

按:有,《经传释词》云:“状物之词也。若诗《桃夭》,有蕡其实是也。他皆放此。”屈万里云:“诗中凡有‘有’字冠于形容词或副词上者,等于加‘然’字于形容词或副词之下。”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蓁,音臻。蓁蓁,茂盛貌。

第三章,写法与前二章同,三章重复叠唱,以示祝贺。

按:以上三章,为兴之写法。由与少女及出嫁皆毫无关连之桃树写起,而引至少女之出嫁。前二句固与少女出嫁无关,但如不用桃花灼灼一类描写,而改成木落花谢之词,再接之子于归,则觉黯然不能相映发。是以见兴之写法,初不必与主旨相关,但必能引发主旨,辉映主旨,陪衬主旨,所以有兴起主旨之义,所以谓之兴也。

按《诗序》云:“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则男女以正、昏姻以时,国无鳏民也。”《诗序》以此篇强属之后妃,实为习套迂腐之论。朱传谓为文王之化,虽已不言后妃,仍见束缚于王化后德旧说之中。实则此诗仅为祝嫁女而能宜其室家之诗,极为鲜明,嫁女为人间正常之事,何以牵于后妃不妒忌?《诗序》之不可解,竟有如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