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已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黄河流域作为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地带,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工业基地,但长期粗放式的发展模式使得黄河流域面临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2019年9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被列为重大国家战略,强调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实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并从战略层面作出安排(1)。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沿黄河省(区)要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要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到内蒙古考察,重点关注生态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内蒙古加强生态安全,守护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黄河流域地处黄河“几”字弯,是北方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面临着诸如生态环境承载力不足、水沙关系不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不合理、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冲突严峻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可见,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供给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念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丰富和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抓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21年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强调,要构建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价核算体系和考核机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23年以构建“双碳”标准体系为根本,联合其他十部门共同印发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指出要推动制修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绩效评估标准。党中央下发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得到了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各省份都为生态产品价值评价考核机制的形成与落实付出努力,将该机制当成重要的政策手段,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助力。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省份都以国家要求为导向制定了实施方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绩效考核与评价工作的开展作出安排,为生态产品设定价值转化路径,以满足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需求为目的设置环境指标,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制度保障,构建综合性、完整性评价体系。
我国大部分生态产品来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鲍丙飞等,2022),在评价考核工作推进过程中,国家层面要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先行一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高生态产品供给数量与质量。黄河流域有较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承担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要为区域内群众生活带来保障。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出现了严重的生态退化现象,而且多数地区前期经济欠发达,是脱贫攻坚重点地区,各项事业发展都比较缓慢,尽管脱贫攻坚取得成功,但巩固胜利成果的任务却依然繁重(温旭新等,2022)。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不协调的现象,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完善,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发展中遇到诸多困难,要想利用生态优势换取经济优势,需要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摸索出多元路径(陈耀等,2020)。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黄河流域在我国生态系统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建立健全,既是生态环保的必然要求,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先决条件。
内蒙古黄河流域在持续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监测监控体系不够完善、核算补偿机制不够完备、市场价格机制不够成熟、政策保障力度不够到位等诸多挑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推动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内蒙古黄河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是破解新时代内蒙古黄河流域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内蒙古自治区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贯彻落实“两山”理论,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指出了内蒙古持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转化路径。可见,探寻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机制与路径,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推动中国式生态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此,本书围绕“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工作:一是构建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框架。系统分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理论基础,包括生态产品的概念界定与基本属性、生态产品的分类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遵循原则等内容,为本书的顺利开展奠定理论基础。二是建立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明确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资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量,确定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进而探究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的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困境。三是揭示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核算评估—经营开发—保护补偿—制度保障—持续推进”的系统性价值实现机制,实现从价值监测、价值核算、价值保障和价值经营的集逻辑性、针对性、持续性于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四是提出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基于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现状和面临的困境,从生态产品整体和分类视角,全面、系统探寻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的具体价值实现路径。五是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分析。在分析国内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内蒙古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巴彦淖尔等地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进行探讨。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探究,为缓解生态脆弱区人地矛盾、实现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