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为世界减贫工作做出了贡献”。党和人民的努力结出了丰厚硕果,也为世界贫困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由此可以看出,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我国扶贫工作关注的重点已经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相对贫困治理等方面。坚决守住返贫底线,确保脱贫成效能够经受住国家、人民和历史的考验,实现脱贫户生计(livelihood)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脱贫,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脱贫攻坚期间,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任务是全国任务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党中央同人民群众发扬钉钉子精神,脱贫攻坚战取得了重大胜利,并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成就。我国是56个民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人口基数大、分布范围广,存在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的特征。然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我国的社会繁荣息息相关。因此,切实保护好、巩固好民族地区“脱贫摘帽”户脱贫成果,不断改善生计资本,提升生计能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守住返贫底线的关键所在,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前提,是我国制定总体发展布局和大政方针的基础。在上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下启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关口,深入研究民族地区脱贫户可持续生计(sustainable live-lihoods)问题,对后续我国扶持政策的精准制定和实施,提升少数民族脱贫户可持续生计能力,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青海作为我国重要的多民族聚居省份,是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域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省份,涉藏六州属于四省涉藏地区、国定“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分布最广泛的地区之一,主要包括海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南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西州”)、海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北州”)、果洛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果洛州”)、玉树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玉树州”)、黄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黄南州”)6州33县(市、区,含3个行委)的涉藏贫困区;西宁市、海东市,除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和平安区属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外,其余全部属于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原贫困地区主要包括西宁市湟中区、湟源县和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2市7县(区)的六盘山贫困区。在持续深入推进并最终完成脱贫攻坚历史任务的进程中,其表现出贫困规模大且程度深、脆弱的生态环境、频发的自然灾害、致贫原因复杂多样、返贫风险极高、脱贫成果并不牢固等突出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青海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同全国一道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根据本研究调研现状,脱贫地区相对贫困、相对落后、相对差距还将长期存在,特别是青海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海拔地区、欠发达地区等特征于一体,脱贫层次低、经济基础薄弱、民生短板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任务依然艰巨。面对当前防止返贫阶段,在深刻总结脱贫攻坚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贫困治理问题不再是单纯物质资本的增加,而是重点解决脱贫户如何持续稳定增收。将防返贫机制和提升脱贫质量有效结合,把超常规的政策扶持转变为长期激励生计能力提升的政策保障机制,给予脱贫户更多后续帮扶支持。这既是守住返贫底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共同富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广大脱贫户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战略目标,更有利于维护青海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稳定和安全,促进地区经济繁荣,本书主要基于以上政策和现实背景进行了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