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以青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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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调查地基本情况与地点选择

本研究依据“青海省民族地区”的民族与地域特征,调研区域多为青海省多民族聚集的原贫困村以及在产业发展中具有代表意义的乡村,包含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区、湟源县,海东市乐都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海北州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海南州贵德县、贵南县,玉树州治多县、玉树市、曲麻莱县,黄南州尖扎县、泽库县,果洛州玛沁县、甘德县、玛多县、达日县,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涉及22个县(市、区)38个乡镇69个村(牧委会)[1]。例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班彦村是土族易地扶贫搬迁村,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各级政府的大力帮扶及村民的积极参与下,该村的乡村旅游逐渐走上了乡村振兴的康庄大道。尖扎县昂拉乡德吉村是远近闻名的幸福村,2019年建立了长效稳定的产业扶贫方式。红光村位于撒拉族自治县,是一个得益于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产业而致富的贫困村。具体见表1-1。

表1-1 调查地点和样本量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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