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创意赋能乡村振兴的保障
1.以城带乡
以城带乡、城乡互促是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一是促进城市的人才、创意、资金等要素更多地向乡村流动,与乡村的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相结合,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将乡村潜在资源转化为市场接受的文化产品,丰富乡村文化业态,促进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二是促进城市创意、设计、音乐、美术等产业资源赋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与农业、旅游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做到以文化产、以文兴业。三是以文化产业传承发展农耕文明,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塑造乡村时代特色风貌,使其成为承载乡恋乡愁、构筑精神家园的新场景,充分实现城乡供需精准对接、互促互进。
2.多方参与
多方参与是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一是健全农民主体的利益保障机制。传统优秀乡土文化的孕育与农民生产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活态传承和创新发展也必须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二是建立会聚各方人才的制度机制。在培育本土人才、激发内部人才潜能的基础上,更加关键的是创新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发挥各类外来“增量”人才作用。三是实施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的支持举措。以企业和社会资本为主体,带动资金、人才、项目等下乡,有利于解决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人才缺乏、组织形式落后、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
3.人才队伍建设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需要引导文化领域企业家、创业者、创意人士、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和各类相关人才深入乡村、扎根乡村、服务乡村。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是会聚各方人才投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进程的新机制,为推动文化产业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持续创新提供生机勃勃的人才保障。2015年《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创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了乡村人才振兴的整体构架和实施路径。
4.用地保障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要统筹发展与资源保护,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资源。“有效保护”涵盖了三方面内容:一是要在严格的耕地保护基础上开发利用。党中央多次强调,要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在促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文化和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应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更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二是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要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条件下开发利用。严禁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严格限制林地、湿地、耕地等自然碳汇的占用和过度开发。三是必须加强对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在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中,要注重对自然环境、传统格局、建筑风貌等方面的保护和管控,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保护好村庄特色风貌,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