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改革同行Ⅷ:中国改革开放和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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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者观点

【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制度安排体现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诸多方面的基本关系,深刻影响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等领域,财税体制在国家治理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经济转轨需要,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在20世纪80年代初形成了财政包干体制,生产迅速发展,为市场经济改革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1994年,推出分税制,再次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发展,走上更长时间持续增长的道路。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的包干制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那么,1994年分税制则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框架。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2014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划定了路线图。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明确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财政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思路原则、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等方面重点推进改革。这个《总体方案》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标志着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正式破题,吹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号角,对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财税体制,建立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