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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不要因小利失大利
利不可两,忠不可兼。不去小利,则大利不得;不去小忠,则大忠不至。故小利,大利之残也;小忠,大忠之贼也。
——(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权勋》
译文
利益不能合并,忠诚也不可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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