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不要因小利失大利

利不可两,忠不可兼。不去小利,则大利不得;不去小忠,则大忠不至。故小利,大利之残也;小忠,大忠之贼也。

——(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权勋》

译文

利益不能合并,忠诚也不可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