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1.1.1 研究背景
当前,数字经济正成为撬动全球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支点,也逐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代表着未来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具体而言,从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联合国《数字经济报告》明确指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其统计数据显示,全球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出口额从2005年的1 750亿美元增加到2017年的5 680亿美元,并提供了近500万个就业机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统计数据来看,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在2018年已达31.3万亿元,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贡献率占比约55%,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同比名义增长10.3%,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41.5%。根据《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数据要素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和贡献度在2021年分别为14.7%和0.8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数字经济的转型升级,逐步成为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但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数字经济在“三农”领域的发展仍明显不足,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据,2020年我国农业数字经济仅占农业增加值的8.2%,这远低于工业19.5%、服务业37.8%的水平,存在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中国是农业大国,并正在向农业强国迈进。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信息化、数字化和现代化建设,我国的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步伐将大大加快。2005年党中央在“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随后出台了《“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指出:“农业现代化已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梯次实现的新时期。”《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指出:“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规定:“务实推进业态融合。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明确提出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且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在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背景下,中国的数字金融对经济复苏起到了关键的助推作用,其重要性愈发凸显,金融创新也在不断提升,并不断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在于产业兴旺,产业兴旺的基础在于延伸产业链,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在万物互联时代,随着信息技术和数字金融突飞猛进的发展与进步,乡村产业发展也迎来了一次新的发展机遇,而这也迫切需要资金的保障和金融的支持。特别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国家重大战略调整新阶段,振兴乡村经济是形成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实体产业的发展也需要经济和金融的支持。
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故需按照市场供求规律配置资源,为了使要素配置和流动更加有效化和合理化,优化资本要素在支持实体产业转型中的配置作用,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调配机制,通过数字金融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迫在眉睫。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强调:“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即作为关键投入要素和先导要素,金融在产业的形成、发展、升级和融合的各个阶段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金融在空间维度上,能够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时间维度上能解决跨期不确定性,尤其是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普及能够使财富的获得机会更加平等,能直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还能间接缓解信贷约束、降低农户融资的门槛。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2012—2022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支付业务笔数由202.378亿笔增至2 789.65亿笔,金额由830.496万亿元增至3 110.13万亿元。其中202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农村地区网上支付业务111.3亿笔,同比下降6.31%;移动支付业务173.7亿笔,同比增长22.2%。通过与科技创新服务相结合的模式,银行通过电子渠道获得更多的交易方式,农村地区也获得了更多的金融服务。利用数字金融赋能银行惠民服务,理论上有助于以更低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更能在“大国小农”的情景下和建设农业强国的背景下,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道路,也更能发挥数字金融服务“三农”的公平性、普惠性和共享性等作用功能,并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插上腾飞的翅膀。但就目前而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短板,农业产业链上、中、下游融资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三农”发展所需的金融可获得性依旧不够等问题,是金融服务“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所必须突破的瓶颈。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提出“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的发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的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也进一步指出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重点,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需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及“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路径,金融有利于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动力。
综上所述,已有政策实践强调了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发展的紧迫性,以及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数字金融对乡村产业发展可能会产生的积极效应。学界已有成果初步证明,数字金融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要素流动通道,还能通过系统性的数据提升风险控制效率,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有效发挥(Irwin et al.,2010;张红宇,2016;傅秋子等,2018;张勋等,2019;肖旭等,2019;温涛、陈一明,2020;许玉韫、张龙耀,2020;聂秀华等,2021;张岳和周应恒,2021)。因此,数字金融有可能是解决农村金融世界性难题的一个方案,其有利于引导和激励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