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界穿梭:综合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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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准备猎狼

“嘿,伙计,这可不太妙。”

“那个该死的治安官,他有什么权利征调两个贵族进入巡逻队!”

敏希豪生一脸晦气,嘟嘟囔囔的冲陆川抱怨。

事情是这样的。

刚才陆川说自己有实力赶跑狼人,并且小小的展示一波实力后,治安官当即拍板,征调他进巡逻队。

顺便还把敏希豪生给捎带上了。

在这个严厉到不近人情的治安官眼里,外国贵族在沃顿公国行走,同样要遵守公国律法的约束。

公国律法:当灾难降临时,境内所有人都要无条件听从‘公国’调遣。

包括贵族。

格林镇没有领主,也不是某个贵族的领地。

故此,代表公国官方的治安署和镇长,就有了第一指挥权。

敏希豪生当然不愿意听从一个治安官调遣。

虽然他平时吊儿郎当,但本质上,是一个能世袭罔替的男爵,正儿八经的贵族。

统治阶级的一员。

治安官,顶多算服务大贵族(国王)的一条猎犬。

怎么能指挥主人的朋友?

他怎么敢的?

陆川没说话,慢悠悠的擦拭着手里的长枪。

是治安官发放的制式武器。

大约到下午,就会有盔甲运过来。

公国一直饱受黑暗生物的侵扰,即便是小镇的民兵队伍里,也允许有几幅备用盔甲。

“淡定点,男爵大人。”

“况且,猎杀狼人也是狩猎的一种,身为贵族,不应该对狩猎很感兴趣吗?”

“****!雪地狼人之后,我就对狼人过敏了!”

敏希豪生破口大骂:“真是该死,我要写信回国,我的君王会出信狠狠谴责沃顿六世!”

“不久的将来,这个该死的治安官一定会被上级吊起来用鞭子抽!”

“到那时,我要用我的鹿皮靴子狠狠踢他那该死的屁股!”

“哈哈哈,收一收你的脾气吧,你只管跟着我就行了,没事的。”

陆川莞尔一笑。

和敏希豪生不同,在陆川的视角里,并非治安官征调他进入巡逻队。

而是他利用语言技巧,免费让巡逻队帮他寻找狼人。

觉醒金手指之后,陆川的行为、爱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像超级富豪总是很有格局一样。

提升实力,见识、掌握更多魔法、经历更多有趣的冒险。

当然,在冒险途中邂逅一些美女也不错。

哪怕是收藏起来呢~

花瓶也有花瓶的用处,那就是好看。

总之一句话。

在没有遇见‘想要的能力’之前,经历大于目的。

当遇见特别想要的能力时,经历就不重要了,献祭对方,获取能力才是第一目标。

狼人事件就很不错。

可以当做一步步提升实力的阶梯。

之前那个野生魔法师狼人,并不能让陆川一百分满意。

献祭之后,只提升了魔力总量+获得变身狼人的魔法模板+变身系魔法天赋。

体魄基础并没有太多提升。

战斗时,需要变身才能迎来一波战力飞跃。

偏偏变身的对象是狼人,不能光明正大的显露出来。

‘献祭一些正常的狼人,应该会让我的体魄更进一步增强吧?’

‘肉身超凡,和巨人掰手腕,和巨龙肉搏;男人的终极梦想之一。’

——————

下午,森林外围。

“哦~我的天哪,她简直要把我的魂儿都勾走了!”

一个商人在心里发出惊叹。

由于格林镇有狼人出没,卖光粮食的商人们当即选择离开。

格林镇外围的森林不算太大。

他们结伴而行,轻装上阵,足以在三个小时内穿越森林,进入蓝泽领主的地盘。

蓝泽领主,公国伯爵,曾经效忠沃顿亲王,也就是现在的国王。

正常情况下,公国是王国或者帝国的附属国,公爵就是最高统治者。

某某大公爵、某某大公。

所以叫公国。

按理说公国是没有国王的,因为最高爵位是公爵。

但初代沃顿公爵娶了暴风帝国某位女皇,自动从公爵升级成亲王。

而他的领地在独立+永远效忠仪式后,也成了‘王国’。

后来发生一系列变故,沃顿家族丢了很多领地,所以降级成公国了。

但‘国王(亲王)’的名头,依旧保存了下来。

蓝泽领地的领主,曾经是沃顿公爵手下的一个骑士长。

那时候他的姓氏并非‘蓝泽’。

立功之后,公爵把蓝泽领地封赏给他,并以领地为姓氏。

也就是现在的蓝泽家族。

蓝泽领有着公国最丰富的水资源,比起全是自由民的格林镇,蓝泽领不知道富裕多少倍。

更重要的是,蓝泽家族对魔法的态度很暧昧。

传言,曾经的某任伯爵夫人就是魔法师。

明眼人都知道,蓝泽领暗地里收留了不少魔法师。

只是没人敢公开挑明而已。

在商人们看来,如果狼人爆发成灾祸,去蓝泽领避难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领主大人和他麾下的魔法力量,会保佑每一个有钱的商人。

因为他们愿意交一大笔安全税。

领主保佑~阿门~

就在商人‘迁移’的队伍里,一个名叫兰斯的商人突然看见森林里的惊鸿一瞥。

并发出由衷的惊叹。

“哦~我的天哪,她简直要把我的魂儿都勾走了!”

一身红色及膝长裙,头戴红色鹅绒连衣帽,和身后的斗篷连在一起。

比大部分男人还要高的个头,足足有一米七多。

皮肤如同牛奶一般细腻,又如同雪一样洁白。

金灿灿的长发从兜帽侧缝滑落,垂在高耸宏伟的胸前。

黑色的束腰,把那不堪一握的纤细腰肢围裹。

达到束腰效果的同时,更显露出腰下宽而挺翘,仿佛蜜桃一般圆润的臀儿。

再往下,是两条如同大白蟒一般交错前进的腿子。

修长浑圆,还带一点点恰到好处的肉感。

光用看的就知道,这比那些弱不禁风的筷子腿有劲儿多了。

“她不应该生活在这贫穷落后的小镇里。”

“她应该跟我去城里,用着精致银器餐具,吃着美味食物,睡在东方丝绸铺的软床上。”

“当然,一定要躺在我的怀里。”

仅仅是惊鸿一瞥,就让兰斯彻底沦陷了。

他发誓,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姑娘娶回家。

一定要!

至于家里陪自己打拼奋斗的黄脸婆?

哦~上帝见证,如果她真的爱自己,就不应该阻止自己奔向更好的人儿~

这么想着,兰斯纵马的速度越来越慢,到最后直接脱离队伍。

其他商人们忙于赶路,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哒哒哒哒~

轻快的马蹄声追上少女。

肥头大耳一脸油腻的兰斯故作礼貌,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old·money’。

“美丽的小姐,太阳即将要下山了,你一个人走在森林里,恐怕不太安全。”

我的天,来格林镇这么久,之前怎么没发现这样美丽的女孩?

我真该死!

万幸,她还没被人捷足先登。

兰斯经验老到,近距离看两眼便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还保留着贞操。

这可太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