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准备猎狼
“嘿,伙计,这可不太妙。”
“那个该死的治安官,他有什么权利征调两个贵族进入巡逻队!”
敏希豪生一脸晦气,嘟嘟囔囔的冲陆川抱怨。
事情是这样的。
刚才陆川说自己有实力赶跑狼人,并且小小的展示一波实力后,治安官当即拍板,征调他进巡逻队。
顺便还把敏希豪生给捎带上了。
在这个严厉到不近人情的治安官眼里,外国贵族在沃顿公国行走,同样要遵守公国律法的约束。
公国律法:当灾难降临时,境内所有人都要无条件听从‘公国’调遣。
包括贵族。
格林镇没有领主,也不是某个贵族的领地。
故此,代表公国官方的治安署和镇长,就有了第一指挥权。
敏希豪生当然不愿意听从一个治安官调遣。
虽然他平时吊儿郎当,但本质上,是一个能世袭罔替的男爵,正儿八经的贵族。
统治阶级的一员。
治安官,顶多算服务大贵族(国王)的一条猎犬。
怎么能指挥主人的朋友?
他怎么敢的?
陆川没说话,慢悠悠的擦拭着手里的长枪。
是治安官发放的制式武器。
大约到下午,就会有盔甲运过来。
公国一直饱受黑暗生物的侵扰,即便是小镇的民兵队伍里,也允许有几幅备用盔甲。
“淡定点,男爵大人。”
“况且,猎杀狼人也是狩猎的一种,身为贵族,不应该对狩猎很感兴趣吗?”
“****!雪地狼人之后,我就对狼人过敏了!”
敏希豪生破口大骂:“真是该死,我要写信回国,我的君王会出信狠狠谴责沃顿六世!”
“不久的将来,这个该死的治安官一定会被上级吊起来用鞭子抽!”
“到那时,我要用我的鹿皮靴子狠狠踢他那该死的屁股!”
“哈哈哈,收一收你的脾气吧,你只管跟着我就行了,没事的。”
陆川莞尔一笑。
和敏希豪生不同,在陆川的视角里,并非治安官征调他进入巡逻队。
而是他利用语言技巧,免费让巡逻队帮他寻找狼人。
觉醒金手指之后,陆川的行为、爱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像超级富豪总是很有格局一样。
提升实力,见识、掌握更多魔法、经历更多有趣的冒险。
当然,在冒险途中邂逅一些美女也不错。
哪怕是收藏起来呢~
花瓶也有花瓶的用处,那就是好看。
总之一句话。
在没有遇见‘想要的能力’之前,经历大于目的。
当遇见特别想要的能力时,经历就不重要了,献祭对方,获取能力才是第一目标。
狼人事件就很不错。
可以当做一步步提升实力的阶梯。
之前那个野生魔法师狼人,并不能让陆川一百分满意。
献祭之后,只提升了魔力总量+获得变身狼人的魔法模板+变身系魔法天赋。
体魄基础并没有太多提升。
战斗时,需要变身才能迎来一波战力飞跃。
偏偏变身的对象是狼人,不能光明正大的显露出来。
‘献祭一些正常的狼人,应该会让我的体魄更进一步增强吧?’
‘肉身超凡,和巨人掰手腕,和巨龙肉搏;男人的终极梦想之一。’
——————
下午,森林外围。
“哦~我的天哪,她简直要把我的魂儿都勾走了!”
一个商人在心里发出惊叹。
由于格林镇有狼人出没,卖光粮食的商人们当即选择离开。
格林镇外围的森林不算太大。
他们结伴而行,轻装上阵,足以在三个小时内穿越森林,进入蓝泽领主的地盘。
蓝泽领主,公国伯爵,曾经效忠沃顿亲王,也就是现在的国王。
正常情况下,公国是王国或者帝国的附属国,公爵就是最高统治者。
某某大公爵、某某大公。
所以叫公国。
按理说公国是没有国王的,因为最高爵位是公爵。
但初代沃顿公爵娶了暴风帝国某位女皇,自动从公爵升级成亲王。
而他的领地在独立+永远效忠仪式后,也成了‘王国’。
后来发生一系列变故,沃顿家族丢了很多领地,所以降级成公国了。
但‘国王(亲王)’的名头,依旧保存了下来。
蓝泽领地的领主,曾经是沃顿公爵手下的一个骑士长。
那时候他的姓氏并非‘蓝泽’。
立功之后,公爵把蓝泽领地封赏给他,并以领地为姓氏。
也就是现在的蓝泽家族。
蓝泽领有着公国最丰富的水资源,比起全是自由民的格林镇,蓝泽领不知道富裕多少倍。
更重要的是,蓝泽家族对魔法的态度很暧昧。
传言,曾经的某任伯爵夫人就是魔法师。
明眼人都知道,蓝泽领暗地里收留了不少魔法师。
只是没人敢公开挑明而已。
在商人们看来,如果狼人爆发成灾祸,去蓝泽领避难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领主大人和他麾下的魔法力量,会保佑每一个有钱的商人。
因为他们愿意交一大笔安全税。
领主保佑~阿门~
就在商人‘迁移’的队伍里,一个名叫兰斯的商人突然看见森林里的惊鸿一瞥。
并发出由衷的惊叹。
“哦~我的天哪,她简直要把我的魂儿都勾走了!”
一身红色及膝长裙,头戴红色鹅绒连衣帽,和身后的斗篷连在一起。
比大部分男人还要高的个头,足足有一米七多。
皮肤如同牛奶一般细腻,又如同雪一样洁白。
金灿灿的长发从兜帽侧缝滑落,垂在高耸宏伟的胸前。
黑色的束腰,把那不堪一握的纤细腰肢围裹。
达到束腰效果的同时,更显露出腰下宽而挺翘,仿佛蜜桃一般圆润的臀儿。
再往下,是两条如同大白蟒一般交错前进的腿子。
修长浑圆,还带一点点恰到好处的肉感。
光用看的就知道,这比那些弱不禁风的筷子腿有劲儿多了。
“她不应该生活在这贫穷落后的小镇里。”
“她应该跟我去城里,用着精致银器餐具,吃着美味食物,睡在东方丝绸铺的软床上。”
“当然,一定要躺在我的怀里。”
仅仅是惊鸿一瞥,就让兰斯彻底沦陷了。
他发誓,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姑娘娶回家。
一定要!
至于家里陪自己打拼奋斗的黄脸婆?
哦~上帝见证,如果她真的爱自己,就不应该阻止自己奔向更好的人儿~
这么想着,兰斯纵马的速度越来越慢,到最后直接脱离队伍。
其他商人们忙于赶路,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哒哒哒哒~
轻快的马蹄声追上少女。
肥头大耳一脸油腻的兰斯故作礼貌,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old·money’。
“美丽的小姐,太阳即将要下山了,你一个人走在森林里,恐怕不太安全。”
我的天,来格林镇这么久,之前怎么没发现这样美丽的女孩?
我真该死!
万幸,她还没被人捷足先登。
兰斯经验老到,近距离看两眼便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还保留着贞操。
这可太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