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武举人(已签约 求收藏 求追读)
冯雷满脸卷曲的络腮胡,粗大的辫子缠在脖颈。
个头不算很高,一身横肉在昏黄的灯光照耀下,显出彪悍的棱角。
他目光坚毅,微微眯起的眼中放出精光。
双掌横在胸前,像是形意拳的起手式。
前世在拳馆也曾有国术武者上门挑战,但一上擂台打得稀烂,套路被抛诸脑后,攻守皆无章法。眼前这个一身勇武之气的武举人,足以让周仙民感血脉喷张。
终于能见识真正的国术了。
他不敢懈怠,轻轻挪动双脚,始终与冯雷保持两步距离。
酒吧静如空谷,仅仅两步的距离连冯雷的呼吸声都听不到,这种调运气息的境界无疑说明他全身内劲通透,绝非卢迪之流只会运用肌肉蛮力。
冯雷也在小心试探。
高手打人,拳腿击中对方之前并不发力,只在击中的一瞬间爆发。而周仙民看似慵懒的脚步,还有手臂肩膀凌乱的挥动,实则已经到了国术中少有的境界。
“师承何派?”冯雷眼神柔和下来,操着北方口音问道。
“无门无派,练了几家散手。”
“得罪了。”
冯雷胸前双掌移换,小步蹬地上前抢攻,右手隐蔽地圜回腰间换掌为拳,借着拧腰的力量直臂崩出。
他虽体型肥厚,动作却快如闪电,脚下轻快落到地面竟没发出声响。
崩拳直奔周仙民胸口!
他赶忙立肘护在胸前,侧身躲避,拳风擦着手臂呼啸而过。
低头一看,小臂上泛起一片红晕,火辣辣地疼。
周仙民惊呼:“不愧是武举人,好拳法!”
“过奖了,你的身法真真儿的好。”
两人一照面不分胜负,在一旁看戏的李广仁皱起眉头。以往帮派之间的混战,冯雷左劈右砍如入无人之境,从不与人废话。
“冯雷,这是比武,不是闲聊。”
“是。”
一声恭敬的回答,冯雷的眉目恢复了几分凌厉,双脚用力踩在凹凸不平的砖石上,鞋底将碎砖碾为粉末。
冯雷大喝一声,双拳大开大合向周仙民攻来。
周仙民见拳生畏,灵活地用摇闪和滑步拉开距离。
躲避中,他发现了冯雷的弱点。
现代搏击,打人全靠脚。不是用腿踢人,而是依靠步伐的变换制造空间,寻找对手的破绽。
而形意拳乃是脱枪为拳,看似是拳法,其实是操练枪法的空击。
练枪之人必定下盘坚稳,步伐中却少了些灵动。
周仙民身高腿长,步伐灵动如猿,正好克制冯雷。
未等冯雷回过神,周仙民闪到身侧,一个侧踢正中冯雷腰窝。
这一脚没能完全发力,却也让冯雷叫苦不已,趔趄几步,捂着腰龇牙咧嘴。
“好……好腿法。”
冯雷深吸一口气,再次攻上前,换掌为爪想要拿住周仙民的胳膊。可急促之中又漏了破绽,被周仙民抡圆的扫腿击中膝盖。
锋利如刀的胫骨撞击膝盖之侧,冯雷两腿一软,噗通跪倒在地。
这一腿,换成一棵小树都能笔直切断。
在场众人倒吸一口冷气。
那些满脸横肉的桀戾青年从未见过冯雷吃亏,怎知和周仙民交手不过两三回合就受此大辱。
“加油啊红棍!干掉他!”
靠在吧台旁的青年重重拍了两下桌子,表情比冯雷还要凶狠几分。
冯雷跪倒,双手撑地,额前的汗珠滴答滴答落在地上。他用力咬着后槽牙,面目凝重地看向周仙民。
“这是什么腿法?”
“没名字,我胡乱练的。”
“再让我看看!”
话音未落,冯雷迅猛起身,扭胯转身挥动着坚实的大腿朝周仙民飞来。
形意拳在腿法上并不占优,况且冯雷的身形吃亏,没办法和周仙民拼腿。可他好歹是回春堂的红棍(金牌打手),从未在堂口众人面前丢过脸,想在吃亏的地方找回面子。
这记侧踢带着明显的北方国术特质,大开大合劈向周仙民。
一道黑色旋风威压而来,周仙民下潜,双手抱住冯雷的支撑腿。
肩膀用力一顶!
咚!
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溅起碎石,卷起烟尘。
冯雷目瞪口呆,不敢相信如此不堪一击的,竟然是自己。
在场众人噤了声,除了粗重愤懑的喘息,还能隐约听到后槽牙摩擦的声响。
四周点燃的煤气灯火苗跳跃着,映着周仙民的影子,更显高大。
两人才一照面,李广仁便已经猜到了结果。靠拳脚在美利坚站住脚,堂口老大李广仁绝不是外行,但周仙民诡异的功夫也让他大开眼界。
周仙民退了两步,眼神诚恳地向冯雷致意,以掌撑拳行了一礼,又善意地伸出右手将他拉起。
这场突如其来的比试,打破了他在唐人街平凡度日的幻想。
在堂口的地盘,三两下便击败了帮派的红棍。即便他从没接触过帮派人士,也能猜到接下来的生活会出现什么样的遭遇。
他还想尽力弥补。
“冯师傅,承让了。”他转向李广仁的方向,恭敬说道:“李伯,我的功夫远不如冯师傅,是他关爱后辈。”
李广仁伸出两根手指,在空中点了两下,吧台旁边的汉子便端了两杯酒。
琥珀酒体、香气浓郁的威士忌,倒了满满两大杯。
“兄弟,你功夫很好,加入我们做红棍算了。”
冯雷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一团红晕伴着口腔发出的斯哈声,浮现在他的脸上。周仙民双手托起酒杯,向着李广仁的方向点点头,把烈酒灌了进去。
热烈、滚烫、通透。唇齿间的甜香让他一阵眩晕,被潮湿海风沁了两个月的阴寒躯体,在酒精的作用下温暖舒展开。
“李伯,日后请多多扶持,我先告辞了。”
周仙民心想,码头拜了,架也打了,要是再不让他离开,就有些不讲江湖道义了。
万幸,他转身之时,望见门口的门板被打开,守卫也退到了两旁。
“等等。”李广仁粗厚的嗓音叫住了他。
周仙民眯起双眼,眉尾耸立。他咬着牙深深呼吸,硬挤出笑容转身看向李广仁。
“怎么了,李伯?”
李广仁缓缓起身,迈着稳健的步伐悠悠走来。经过吧台时顺手抄起一顶软毡帽,走到周仙民近前,踮起脚尖吃力地为他戴在头上。
这顶帽子不知是谁的,触碰到皮肤上便有种黏腻的油润,伴着难闻的汗臭味。
“在洛圣都混,最重要的是,要有顶帽子。”李广仁轻轻拍打周仙民的臂膀,语气和蔼得像个林家老伯。
“不入堂口就不入了,反正拜过码头,以后在唐人街遇到事情尽管来找我。”
说罢,李广仁转身上了楼梯。
摸着自己头顶的软毡帽,周线面环视四周,发现每个人都戴着帽子。回想起来时的路上,似乎所见之处,男人都有一顶帽子。
或许是这个年代的习俗。
他轻轻道了谢,转身离开回春酒吧。
李广仁慢悠悠爬上楼梯,靠在二楼围栏边,面带讥讽地看着手下人那副模样。
“打又打不过,输又输不起,你们丢不丢脸!”
刚刚还耍狠目送周仙民离开的汉子们,听了李广仁的话,心有不甘地垂下头。
围栏边靠过来一个瘦弱的中年男人,轻言问道:“要不要把这个臭小子做掉?”
李广仁看着周仙民的背影,淡然说道:“不必,自会有人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