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晚清新小说伦理叙事研究缘起
在做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兄弟伦理与中国现当代小说——从鲁迅〈弟兄〉到余华〈兄弟〉》时,笔者就时时感慨中国小说与伦理的复杂关联:伦理文化已经积淀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对中国小说家的创作心理和思维惯性产生巨大影响,甚至成为小说叙事中一个挥之不去的“精神幽灵”,而小说家对于伦理道德所进行的主动参与和积极建构又丰富了伦理文化内涵,并通过小说的阅读效应推动伦理文化的适时性发展。尤其在研究鲁迅及其他“五四”时期作家的伦理思想时,“五四”新文化运动狂飙突进的伦理革命姿态与同时代小说创作中的伦理诉求呈现出相映成趣的现象,成为“五四”时期社会革命和文化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种意识层面的文化或文学艺术,作为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不会像政治制度或经济制度在某种革命下戛然而止,必然会有发展过程中的承转特性。如果进一步追根溯源,“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何以发生?“五四”时期小说伦理叙事何以形成?小说叙事与伦理发展在“五四”之前有着怎样的关系?带着诸如此类的问题梳理、研究文学史的时候,研究的目光自然就首先关注到晚清这一历史时期。
王德威曾经说过:“没有晚清,何来‘五四’?”[12]这种鲜明的立场以反问的句式表达给文学研究界带来强烈震撼和极大反响的同时,也引发了学界对晚清文学的空前关注。而实际上国内现代文学研究者钱理群、陈平原、黄子平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提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命题[13],主张把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进行研究,打通了中国近代、现代、当代文学研究的格局,晚清文学开始进入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视域。1989年,陈平原、夏晓虹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1897—1916)和陈平原的专著《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1897—1916)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意味着“二十世纪”的文学观已从理论的呼吁发展到实践的操作。其后,以“二十世纪”命名的文学编著不断出现,诸如谢冕、李杨主编的《20世纪中国文学丛书》(1993)、孔凡今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1997)、王晓明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1997)等。即便是古典文学研究的权威人士章培恒教授,在比较了20世纪初期文学与“五四”新文学的异同之后,也认为:“在20世纪初至文学革命前这一阶段的文学中,已经各各存在着与其相通的因素。所以,把它视为新文学的酝酿期而列入现代文学的范畴似乎是适宜的。”[14]以上诸多的现象和表述都共同凸显一个历史存在:晚清与“五四”尤其是晚清伦理变革与“五四”新文化运动有着无法切断和无法回避的思想文化、文学叙事的血缘关系,这也是当下学界基本达成的一个共识。既然晚清与“五四”有着诸多的内在关联性,那么以文学伦理批评的视角观照、分析中国现代小说的思路去研究晚清新小说叙事,在理论上应该行得通。
研究晚清新小说伦理叙事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而且从小说的发展历程和晚清新小说的文学事实来看也具有学术探究的必要性。可以说,小说与伦理关系密切由来已久。小说从萌发至成熟,伦理思想一直如影相随。时至晚清,小说叙事仍然呈现出强烈的伦理诉求。
如果我们把小说的源头上溯到《山海经》里讲述的神怪故事[15],我们就会从《山海经》所蕴蓄的伦理精神和道德理想找到伦理叙事的生长点。大禹治水、精卫填海、夸父追日等叙事中的英雄行为承载了初民对富于自我牺牲与勇于担当的品格建构和伦理取向,黄帝与蚩尤之战潜隐着正义与邪恶的伦理道德模式,即便十日生成和运行秩序的神话,也是富有“人伦意味的”天道规范[16]。《西山经》还记载:“(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神鸟凤凰的想象更是一种仁义道德的化身,所到之处则是天下安宁的和谐生存图景,而仁、义、礼、信等则被后世进一步发挥成为我国伦理秩序“五常”的重要内容。这种原始质朴的神话传说传达伦理观念的声音虽然是微弱的,但对整个民族的文化心理、思维和审美却产生了深远影响,经过不断的重述与历代的改造,随着人情世故的不断渗透,其伦理色彩日趋强化和体系化。小说萌发于具有伦理说教意味的远古神话,注定了与生俱来的伦理胎记;神话呈现的伦理精神积淀而成一种集体无意识代代承袭并不断丰富发展。
小说经历漫长的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已初具规模,形成两大类别:志怪小说与志人小说,代表性作品分别是东晋干宝的《搜神记》和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虽然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以老庄思想为主体的玄学崛起,儒学已失去了昔日的辉煌,但传统的伦理精神并没有消失,依然影响着小说的创作,只是渗入了更多佛道善恶福祸、因果报应等诸多文化元素。《搜神记》中《三王墓》展示了一个子报父仇的血亲复仇伦理故事和慷慨赴义的侠客英雄形象;《董永》不仅叙写了汉代人董永为了安葬父亲卖身为奴的故事,而且董永的至诚孝行感动天帝,并在天帝派来的织女帮助下偿还了债务;《丁氏新妇》中丁氏新妇不堪受虐上吊而死之后化为鬼神惩恶扬善;《河间郡男女》中相爱男女以情动天地得以死而复生两相厮守。《世说新语》在对东汉末年至魏晋人物逸闻轶事的记录中,不仅津津乐道于孝、仁、义、礼、信等伦理标准,而且将《德行》放置于三十六类目之首。东晋末年吴郡人陈遗是个至孝之子,因为母亲喜欢吃“焦饭”,所以每逢煮饭时就储存焦饭。在沪渎开战时还没来得及将焦饭送给母亲便随军出征,在兵败、很多人饿死的情况下,只有陈遗靠着随身带着的焦饭而存活下来(《德行第一·四五》)。东汉荀巨伯远道探望生病的朋友,恰巧碰上胡兵攻打郡城。在生命危急关头,荀巨伯对朋友不离不弃,宁愿以自己的性命代替朋友的性命。这种重情重义的人格魅力最终感化胡兵撤军而回,整个郡城也得以保全(《德行第一·九》)。《世说新语》中伦理价值的劝善导向不仅在故事的叙述中得以彰显,而且同样体现在对人物的评价中,三国时会稽郡人贺循因为禀性清纯、见识高深、言行合乎礼,所以是国内优秀的人才(《言语第二·三四》)。陈仲弓在太丘县任职时,用恩德安抚强者,用仁爱抚慰弱者,这种仁德治理赢得远近人的称颂(《政事第三·三》)。可见,无论是描绘鬼异神怪世界的《搜神记》,还是记录人物轶闻琐事的《世说新语》,都不仅共同指向了伦理道德的教化,而且还借用佛道善赏恶罚的形而上力量,使传统伦理披上了宗教信仰的外衣更加权威化、合法化。如果说儒家伦理的实践是依靠人的道德内化而成为自觉行为,而佛道思想的渗入又使人出于对行善得福的向往和作恶生祸的恐惧而走向带着沉重精神枷锁的伦理之路。
唐代传奇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小说发展到了一个成熟的阶段。从此,小说不仅成为作家一种有意识的文学创作活动,而且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唐传奇虽然情节奇特怪异,但其充满人间情感趣味的故事叙述,曲折地反映了唐代复杂的社会生活和世态人情,显明地折射出唐人的伦理观念和价值理想。李朝威的《柳毅传》叙述了落第儒生柳毅代龙女传书并终成眷属的故事,不仅人神两界相交相恋的虚幻想象颠覆了唐朝注重门阀等级的婚姻观念,柳毅助人于危难的义举而得道成仙的善果凸显出行善得福的传统道德教化,而且,有恩必报以身相许的龙女形象的塑造承载着报恩伦理文化内涵的建构。蒋防的《霍小玉传》叙述了痴情女子霍小玉遭遇遗弃之后抑郁而死并化作厉鬼惩罚负心汉李益的故事。妓女与文士才子的悲欢离合以致始乱终弃的爱情(婚姻)模式,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如果说妓女与文士的特殊爱恋违背了礼教婚制从一开始就意味着以悲剧谢幕,而豪侠黄衫客的出场,既是出于对霍小玉的同情,更是源于对李益背信弃义的道德谴责;如果说李益先山盟海誓后移情别恋是完成了对门第择婚观念从叛逆到皈依的转变,那么黄衫客则勇于冲决世俗,剥离了霍小玉妓女的特殊身份,感动于霍小玉的痴情真爱,其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一定意义上说,代表了唐代文人士子渴望打破门第观念寻找真爱的开明性爱伦理观念,这种思想在《李娃传》进一步张扬和深化。李公佐的《谢晓娥传》走出鬼妖神怪的世界,指向民间血亲复仇的故事。民女谢晓娥是一个女扮男装报杀父、杀夫之仇的节烈女和杂处佣保之间自保其身的贞洁女。作者塑造这一人物形象的目的已在文中加以说明:“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乱常之心,足以观天下贞夫孝妇之节。余备详前事,发明隐文,暗与冥会,符于人心。知善不录,非《春秋》之义也,故作传以旌美之。”
宋元话本小说,“不但体裁不同,文章上也起了改革,用的是白话,所以实在是小说史上的一大变迁”[17]。采用白话语言形式的宋元话本小说,更加通俗易懂,受到市民的普遍欢迎而广为流传,也对后世小说创作影响深远。对此,陈乃乾《〈三国志平话〉跋》中作了具体的描述:“我国宋元之间,市井间每有演说话者,演说古今惊听之事。杂以诨语,以博笑噱;托之因果,以寓劝惩,大抵与今之说书者相似。惟昔人以话为主,今人以书为主。今之说话人弹唱《玉蜻蜓》《珍珠塔》等,皆以前人已撰成之小说为依据,而穿插演述之。昔之说话人,则各运匠心,随时生发,惟各守其家数师承而已。书贾或取说话人所说者,刻成书本,是为某种平话。”[18]“演说话者”的有意迎合、听者市井细民的反馈、书本的刻成,三者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可见,宋元话本不仅能反映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而且其注重“托之因果,以寓劝惩”的道德教化功能,也为我们研究宋元时期的伦理观念提供了很多弥足珍贵的信息。《志诚张主管》用对比的方法叙述了北宋东京汴州开封府界开线铺的张员外与其主管张胜的故事:开线铺的张员外,年过六旬,恋财贪色遭致祸患,几乎做了失乡之鬼,而忠厚本分的张主管坚守礼节抗拒了小夫人的诱惑而超然无累。对于张主管“非礼勿动”的道德操守,小说结尾以诗赞曰:“谁不贪财不爱淫?始终难染正心人。少年得似张主管,鬼祸人非两不侵。”《错斩崔宁》叙述刘贵因酒后戏言,不仅自己枉丢了性命,还连累无辜崔宁蒙难。结尾仍以诗评曰:“善恶无分总丧躯,只因戏语酿灾危。劝君出语须诚实,口舌从来是祸基。”如果说《错斩崔宁》与《志诚张主管》表现出了宋元时期以诚处事的伦理建构的努力,而《快嘴李翠莲》则展示了宋元时期女性的道德行为规范。小说主人公李翠莲直言快语,虽然婚姻是门当户对,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因为敢于发河东狮吼之声、鸣不平之事而被夫家休掉。当下女性主义认为李翠莲是一个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典型代表,这种分析显然剥离了小说创作的时代背景,违逆了话本的初衷。从故事的结尾来看,李翠莲终为婆家、娘家所不容而削发做师姑,话本以李翠莲被世俗放逐的结局警戒世人、宣传着温柔少言的女德女教。《梁公九谏武则天》写的是唐代武则天欲贬太子李显为庐陵王、而立自己的侄子武三思为王,以成就武家的天下。梁国公狄仁杰九次进谏劝阻,刚正不阿,临危而不惧,最终使武则天改变主意。在理学盛行的宋元时期,话本往往寓劝诫于娱乐之中,具有强烈的情感煽动力和伦理教化功能,南宋末年罗烨在《舌耕叙引·小说开辟》中云:“说国贼怀奸从佞,遣愚夫等辈生嗔;说忠臣负屈啣冤,铁心肠也须下泪;说鬼怪令羽士心寒胆战,论闺怨遣佳人绿惨红愁;说人头厮挺,令羽士快心;言两阵对圆,使雄夫壮志;谈吕相青云得路,遣才人着意群书;演霜林白日升天,教隐士如初学道;噇发迹话,使寒士发愤;讲负心底,令奸汉包羞。”[19]
明初至清中期小说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的最高和最后阶段,小说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不仅小说家队伍庞大,小说数量多,而且名作多,样式齐全。尤其是文人的强力加盟,大大提高了小说创作的质量和影响力。冯梦龙编纂的《喻世明言》(即《古今小说》)、《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即“三言”)与凌濛初的《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即“二拍”),标志着我国白话短篇小说的整理与创作走向了高峰。还出现了誉满海内外的长篇章回小说即“四大名著”: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吴承恩的《西游记》和曹雪芹的《红楼梦》。另外还有影响深远的蒲松龄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吴敬梓的长篇讽刺小说《儒林外史》以及被称为“天下第一奇书”的兰陵笑笑生的世情小说《金瓶梅》等等。显然,这些小说也都渗入了小说家伦理教化的创作意图并表现出了强烈的道德说教色彩。冯梦龙曾在《醒世恒言·序》为小说集命名为“三言”解释说:“明者,取其可以导愚也;通者,取其可以适俗也;恒则习之而不厌,传之而可久。三刻殊名,其义一耳。”显然,作者创作小说为的是醒世觉人的教化目的,其小说教化仍指向忠孝节义的伦理道德内容。相对于经史而言,小说与其伦理说教主旨殊途同归,而小说的优点是以更通俗的语言和情感强烈的感染力进行宣传,这种思想《警世通言序》中有明确表白:“六经、《论语》、《孟子》,谭者纷如,归于令人为忠臣,为孝子,为贤牧,为良友,为义夫,为节妇,为树德之士,为积善之家,如是而已。经书著其理,史传述其事,其控一也。……而通俗演义一种,遂足以佐经书史传之穷。……说孝而孝,说忠而忠,说节义而节义。”凌濛初也一再强调小说创作的伦理教化意图,在《拍案惊奇·凡例》中说:“是编主于劝戒,故每回之中,三致意焉,观者自得之,不能一一标出。”在《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中详细解释了小说家创作的良苦用心:“从来说的书,不过谈些风月,述些异闻,图个好听。最有益的,论些世情,说些因果,等听了的触着心里,把平日邪路念头化将转来。这个就是说书的一片道学心肠,却从不曾讲着道学。”小说以好听、动人的方式,在不动声色的潜移默化中悦人性情,发挥着劝善弃恶的效能。《羊角哀舍命全交》中舍命为义的羊角哀与左伯桃,《宋小官团圆破毡笠》中矢志守节的刘宜春,《三孝廉让产立高名》中以孝悌闻名于朝野的许家三兄弟等,无论是人物形象,还是故事情节和穿插的以诗代议,都传达着编者或作者的价值取向,成为伦理道德的载体。《三国演义》《水浒传》中的忠义思想,《西游记》《金瓶梅》中的惩恶扬善和因果报说,《红楼梦》正本第六十九回回末总批评价尤三姐道:“看三姐梦中相叙一段,真有孝子悌弟义士忠臣之概,我不禁泪流一斗,湿地三尺。”[20]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之《陈锡九》篇中叙述书生陈锡九因至孝而获天帝赏赐黄金万斤的故事后,有感而发曰:“善莫大于孝,鬼神通之,理固宜然。”诸如此类,比比皆是。通过以上所述,无论是文本故事内涵、人物形象塑造,还是小说家的创作目的、读者的评价标准,都指向了伦理道德的意义场域。
晚清小说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局面,不仅小说数量之多,而且种类非常丰富,按题材有历史小说、社会小说、家庭小说、侦探小说、冒险小说、政治小说、醒世小说、言情小说等;按照篇章形式有传统章回小说、现代体制小说;按照字数多少有短篇小说、长篇小说;按照语言载体有文言小说、白话小说;另外还有弹词小说、笔记小说、传奇小说等。有学者统计,晚清小说的标示有202种[21],据笔者对文献史料的爬梳,发现晚清小说诸多分类中以“伦理”或“道德”字眼标示的小说共有十篇,见下表[22]。
晚清以“伦理”或“道德”标示的小说
(续表)
在晚清小说分类中,伦理小说数量虽然不算很多,但其影响深远,比如国学大师吴宓在1912年曾将《一柬缘》列入自修课程[23];再比如林纾翻译的三部伦理小说不断再版,而且《美洲童子万里寻亲记》曾一度成为学部审定宣讲用书。林译伦理小说既体现了“孝”“亲”传统伦理观念,也体现了批判君主专制、实行君主立宪的社会变革时期新伦理思想。不管哪种伦理思想,林纾翻译小说初衷都是为了开启民智、改良社会和救国保种,正如林纾1913年对自己小说翻译的回顾:“余老矣,羁旅燕京十有四年,译外国史及小说可九十六种,而小说为多。其中皆名人救世之言,余稍微渲染,求合于中国之可行者。”[24]
值得注意的是,不标示“伦理”或“道德”的其他类型晚清小说也呈现出强烈的伦理表达愿望,尤其是晚清新小说在伦理建构上进行了积极的呼吁。1902年《新小说》报社在《新民丛报》十四号宣传作为文学报的《新小说》时,就公开发表其办报宗旨是“专在借小说家言,以发起国民政治思想,激厉其爱国精神。一切淫猥鄙野之言,有伤德育者,在所必摒”[25]。晚清新小说虽门类繁多,但在《新小说》报刊的号召下大都成为“德育”的载体。可以说,批判传统纲常伦理、建构平等与自由的人伦秩序,是晚清新小说言说的重要内容。比如“闺秀救国小说”《女娲石》借花血党首领秦爱浓指出:“我国伦理,最重家庭。有了一些三纲五常,便压制得妇女丝毫不能自由……我党第一要斩尽奴根,最忌的是媚外,最重的是自尊独立……我国最尊敬的是君父,便是独夫民贼,专制暴虐,也要服服帖帖,做个死奴忠鬼,这是我党最切齿的。”(第七回)“社会小说”《黄女特》开宗明义就说:“这部小说,是表一个女英雄处在暗无天日世界,醉心爱国,后来结得一位爱国的男儿,拼将热血,共济寸艰,……乃得最后一社会平等的幸福。……于是以情感情,又结到许多有情的奇男子,奇女人,大家同撑持他那共和国的事。……有诗为证:风毛雨血惨无边,黑暗阴霾三百年。民质岂甘终奴隶,国魂无奈溺腥膻。大鞭铁骑空天地,莫倚铜驼泣蓟燕。君固有情侬更烈,收回故国看山川。”“教育小说”《学界镜》还赋予伦理道德丰富和具体的内涵:“愿他们都能有点道德,可以称得上有国民资格。”吴趼人作为晚清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报人、小说家,曾有感于世事而曰:“是故发大誓愿,将编撰译历史小说,以为教科之助。历史云者,非徒记其事实之谓也,旌善惩恶之意实寓焉。……历史小说而外,如社会小说、家庭小说及科学、冒险等,或奇言之,或正言之,务使导之以入于道德范围之内。……庶几借小说之趣味之情感,为德育之一助云尔。”[26]这段激情洋溢的誓愿,既是吴趼人小说创作实践的指导思想,也概括了门类繁多的晚清小说叙事的伦理取向。
晚清文学场景和文化立场为晚清新小说伦理叙事研究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础和大量的文本依据。或者说,对晚清新小说伦理叙事研究不仅具有一种学理上的可能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现实可操作性。如果说现代学者打通中国古代文学与现代文学的努力和笔者对中国现代小说的伦理叙事研究启示了笔者晚清新小说伦理叙事研究的思路,那么晚清新小说强烈的伦理诉求又使笔者坚定了对研究对象选择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