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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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初次遇到迪安是我和妻子离异之后。我刚刚重病初愈,这是一场不堪回首的大病,除非牵扯到那令人身心俱疲的离异事件和万念俱灰的心情,否则,我不愿再费心赘述了。因为迪安·莫里亚蒂的出现,可以说我生活的旅途开始在路上了。未与他相遇前,我常梦想着去西部的各州看看,并一直在稀里糊涂地计划着,却从未踏上过旅途。迪安天生就是个最佳的旅行者,因为他本来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一九二六年,他的父母开着一辆破旧的汽车前往洛杉矶,途经盐湖城时生下了他。我最初了解到迪安的情况是通过查德·金,他给我看了迪安在新墨西哥州的少年犯管教所写的几封信。我对这些信很感兴趣,原因在于他信中的言辞天真,且甜言蜜语地恳求查德告知他关于尼采的生平事迹及查德所知的各种奇妙知识。曾有一次卡洛同我聊到那些信,还想过我们能否结识那位奇特的迪安·莫里亚蒂。这都是些陈年旧事了,迪安现已今非昔比,那时的他还只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少年囚犯。后来有消息传来,迪安出了管教所,首次来到纽约;还有传闻说他刚娶了一位名叫玛丽露的女孩。

有一天我正在校园里闲逛,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迪安住在东哈莱姆(又称西班牙哈莱姆)一个仅供冷水没有暖气设备的“冷水公寓”。迪安是第一次来纽约,前天晚上才到,还带着他那容貌美丽而又嘴尖牙利的小少妇玛丽露。他们搭乘灰狗在第五十大街下车,在拐角处想找个餐厅就餐,就直截了当走进了赫克托餐厅。从此赫克托餐厅对于迪安而言就成了纽约的一个主要象征。他们购买了漂亮的镜面大蛋糕和奶油泡芙。

在那段时间,迪安对玛丽露说的话几乎都是:“亲爱的,现在我们身在纽约,当经过密苏里州,尤其是经过布恩维尔少管所时,我回忆起自己在少管所的遭遇。当时我并没有把所有的事情如实相告,但眼下必须要将个人情爱搁置一旁,马上开始考虑日后的生计问题。”他早年讲话方式就是这个套路。

我和伙伴们一同前往迪安住的“冷水公寓”,他穿着短裤来到门口迎接我们,玛丽露立刻从沙发上起身;迪安便吩咐玛丽露去厨房,也许是去煮咖啡,而他则继续聊他的性问题,因为对他而言“性”是生命中唯一神圣的头等大事,尽管他不得不为了谋生等诸多琐事而流汗、抱怨。瞧他站在那儿摇头晃脑,目光一直朝下,不时点头示意那模样,真像是初出茅庐的拳手在听从教导,让人觉得他正在听每一个字眼,嘴里发出无数个“是、是、是……”“对、对、对……”。迪安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像年轻的吉恩·奥特里——身材修长,臀部瘦削,蓝眼睛,地道俄克拉何马口音——来自多雪西部的蓄着连鬓胡子的汉子。实际上,他不过是在科罗拉多州埃德·沃尔的一个牧场干活,后来娶了玛丽露,来到了东部。玛丽露是个俏丽的金发女郎,一头浓密的卷发宛若层层金色的海浪。她坐在沙发边缘处,双手搁在膝上,那双乡气未脱的灰蓝色大眼睛瞪得大大的,凝视着眼前这一切,因为她早先在西部时就对纽约公寓的生活条件有所耳闻,现正身处于这样条件极差、阴沉昏暗的公寓里。此时的她就像莫迪利亚尼画笔下的超现实主义女郎,体态颀长纤弱,在一个很是讲究的房间里等待着。不过,虽说她外表惹人喜爱,但头脑却非常愚笨,什么可怕的事情都能做出来。那天晚上,我们在一起喝啤酒,掰手腕,畅所欲言,聊到次日天亮。早晨天气阴郁,在昏暗的光线下,我们默默围坐,从烟灰缸里挑拣烟蒂抽。迪安焦急地站了起来,来回踱步,若有所思,决定让玛丽露做早饭、扫扫地。“换句话说,亲爱的,我们得说干就干了。我的意思是,若非如此,我们就拿不定主意,学不到真正的知识,或者无法落实计划。”之后我就离开他家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迪安向查德·金袒露了自己的心声,说他绝对要向他讨教如何写作;查德告诉他我是作家,他该来找我讨教。在此期间,迪安在一个停车场找了份差事,在霍博肯他们居住的公寓里同玛丽露大吵一架,天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去到那鬼地方。玛丽露气得七窍生烟,失落至极,决心要进行报复,所以她歇斯底里捏造莫须有的罪名,向警方控告迪安,迪安不得不仓皇出逃,离开霍博肯公寓。他无处栖身,直奔新泽西州帕特森我和姑妈的住处。那一日夜晚,我正在看书,听见有人敲门,开门见是迪安;他站在黑漆漆的门厅里,低着头,双脚互相蹭来蹭去,毕恭毕敬地对我说:“嗨,您还记得我吗?我是迪安·莫里亚蒂。我是来向您请教如何写作的。”

“玛丽露呢?”我问道。迪安说她显然是个婊子,通过卖身弄了点钱就回丹佛了——“婊子一个!”我们打算出门喝几杯啤酒,因为不便在姑妈面前畅所欲言。姑妈就坐在客厅看报纸,瞥了迪安一眼就认定他准是个疯子。

在酒吧里,我对迪安说:“听着,兄弟,我很清楚,你来找我不仅仅是想成为作家吧,毕竟就写作而言,真的除非是持之以恒,把自己弄得像个瘾君子方可成功。”他回应说:“是啊,的确如此,我完全懂你的意思。其实我都想过这些问题,我真正想要的是让那些因素得以实现,这些应该都取决于叔本华二分法对于内心意志的认识……”他谈起来就滔滔不绝,我一头雾水,可能他自己也不知所以然。在往后那些日子里,他确实也不知道自己在胡诌什么;也就是说,尽管他是个少年犯,可他一直憧憬着他有绝妙的机会成为一名真正的知识分子。他喜欢用“真正的知识分子”的腔调和专用词句,喜欢高谈阔论,但总是语无伦次、颠三倒四。即便这样,要清楚的是,在其他事情上他并不是如此幼稚无知。他和卡洛·马克斯待在一起仅仅几个月之后就能完全掌握所有的术语和行话。尽管如此,对于其他违背常理的事情,我们彼此相互理解。我允许他在找到工作前都住我那儿,我们还相约来日一起去西部闯闯。这是发生在1947年冬天的事了。

一天晚上,迪安在我家吃晚饭,他那时已经在纽约的停车场工作了。我正在飞快地打字,他探过身来说道:“走吧,老兄,那些姑娘可是迫不及待啊,我们快点走吧。”

我应着说:“稍等片刻,写完这章就走。”那可是书中最精彩章节之一。我更衣梳妆打扮一番,随迪安飞速赶往纽约去见见那些小妞。乘坐的公共汽车在穿越怪诞空旷、荧光闪烁的林肯隧道时,我们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嚷着、聊着,无比兴奋。我开始也像迪安一样来劲了。他只是一个极其热爱生活的年轻小伙,虽说是个骗子,但他行骗只是因为极度渴望生活,渴望同那些瞧不上他的人打交道。他欺骗我,骗吃骗住,假意“学习写作”,我都一清二楚;他也知道我很清楚(这是我们关系的基础),不过我不在乎,我们相处愉快——不纠缠,不迎合;我俩像一对伤心欲绝的新朋友一样小心翼翼地交往着。我开始从他身上学东西,受益之处可能跟他从我这儿学到的一样多。提及我的写作,他总是说:“大胆写,你写的东西都很优秀。”在我创作之时,他会站在我身后,边看边喊:“棒!完美!哇哦!真有你的!”或者“哟哟!”,边用手帕抹脸,“老兄,哇哦,要做的事情太多,可写的东西也多!该如何开始把这一切都写下来,想怎么修改就怎么修改,不用担心各类文学禁忌和语法错误……”

“没错,老弟,你说得有道理。”我看见他满脸洋溢着兴奋与憧憬,闪现出神圣的光芒。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讲着,引得公共汽车的乘客面面相觑,纷纷注视着这个“兴奋过度狂”。在西部时,他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待在台球室,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蹲监狱,还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泡在公共图书馆里。冬日,人们看见他光着头在街头匆匆走过,拎着书奔向台球室,或者攀爬树木钻到朋友家的阁楼,一待就是数日,在那里或是阅读书籍或是避免犯事。

我们前往纽约,忘了当时的具体情况,只记得有两个黑人女孩,并没有别的姑娘。她们俩本来约在餐厅等迪安,却都没现身。我便随迪安去了他工作的停车场,他还要干几件事——到停车场后面的棚屋里换衣服,在一面有裂缝的镜子前整理着装等诸如此类杂七杂八的事情,然后我们就离开停车场了。就在当晚,迪安与卡洛·马克斯相遇,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史性会面。这可是两颗敏锐的心啊,很快就喜欢上对方。一双目光灼灼的眼睛看穿另一双目光灼灼的眼睛——迪安是心灵明亮的神圣骗徒,卡洛·马克斯是心思隐蔽、多愁善感的诗意骗子。自那次之后,我很少见到迪安,难免有些遗憾。他们俩精力充沛,迎面而遇;相比之下,我这个笨拙之人望尘莫及,无法与他们齐头并进。

一场席卷万物的疯狂好戏即将开演,我所有的朋友和在世的亲人都将被卷入这次遮蔽美国夜空的巨大尘雾中。卡洛向迪安提及一些朋友,老布尔·李、埃尔默·哈斯尔,还有简:李在得克萨斯种大麻;哈斯尔在赖克斯岛蹲监狱;简吸毒成瘾,沉浸在吸食安非他明带来的幻觉中,整日抱着她的女儿在时代广场徘徊游荡,后来进了贝尔维尤精神病院。迪安也告诉卡洛一些西部的无名小辈,如汤姆·斯纳克——畸形足,台球轮番球高手,纸牌赌徒,古怪圣徒;他还提到罗伊·约翰逊与大埃德·多克尔;以及他的少年玩伴、街头伙伴、不计其数的女伴;各种各样的情色聚会、色情图片、男女偶像及冒险经历。迪安和卡洛一起游窜大街小巷,对任何事情都想刨根问底,早期对一切都充满新鲜感,后来变得忧心忡忡,洞察一切之后就更感到茫然空虚了。然而,他俩在街上亢奋有加,蹦蹦跳跳,手舞足蹈,而我跟随其后蹒跚而行。我这一生好似总在追寻有趣之士,因为在我看来,真正有趣的人都是狂人,他们对生活感到狂热,对畅谈感到狂热,对救赎感到狂热,同时渴望拥有世间一切;他们从未感到疲惫,从不闲聊司空见惯之事,就犹如黄色的罗马蜡烛一样燃烧、燃烧、燃烧,火光绽开像爬行于星空的蜘蛛,火苗正中央的蓝色火焰发出哔哔剥剥的爆响声,众人观之哗然一声“哇!”在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如何称呼这类年轻人?迪安迫切期望向卡洛学习写作,你懂的,第一件事便是对卡洛主动进攻,使出唯有伪君子才可能拥有的深情浓意。“现在,卡洛,听我说,我要说的是……”我已经大约两周没有见到他们了,在这段时间,他们没日没夜地谈心,简直像着了魔似的,两人的关系得以进一步加深。

随后春天来了,旅行的好时机到了,我们这帮四处散居的人都各自准备去各式各样的旅行了。我当时正忙于写小说,小说写完计划中的一半时,我陪姑妈去南方看望我的哥哥罗科,回来后,我就计划着去西部的第一趟旅行。

迪安早就去旅行了。那天卡洛同我一起到第三十四街的灰狗巴士车站为他送行。站台楼上有个拍照的地方,只需二十五美分。卡洛拍照时摘下了眼镜,看上去凶神恶煞;迪安拍了张侧面照,看起来羞涩腼腆;我拍了一张正面照,看着像个三十岁的意大利佬,一个恶人,谁敢说他母亲的坏话,他就会杀了谁。卡洛和迪安把他俩的合照用剃刀从中间整齐割开,各自保存一半,放于钱夹中。重返丹佛是一趟重要的旅行,迪安特意穿着一身体面的西装,他在纽约的第一次闯荡就告一段落了。说是闯荡,实则只是在停车场卖力干活,像条狗一样摇尾乞怜。迪安称得上世界一流的停车场服务人员,他能以四十英里的时速倒车进入拥挤狭小的车位,在墙边停稳后跳出车子,奔跑于车辆的挡泥板间,跳上另一辆车,在狭窄空间内以五十英里的时速旋转车身,迅速倒进另一个车位,砰一声猛地关上车门,跳车出来时车身都颤动了;然后像田径健将一样狂奔至收费处,递上停车票,又一下跃进一辆新来的车,不等车主刚探出半个身子,就从车主身后钻进去,车门还半开着便发动汽车,呼啸着驶向下一个空车位,弧形转弯,就位,刹车,跳车,奔跑。每天晚上八小时不间断地如此工作,夜晚和剧院散场的高峰时期工作强度更大。他身穿油腻的酒鬼裤,破损的毛皮衬里夹克,脚上穿着一双走起路来嗒嗒作响的破鞋。现在他为了返乡买了套新衣服,蓝色细条纹的西装配马甲——在第三大道买的,十一美元,还搭配了怀表和表链。他还买了一台手提打字机,只要他在丹佛找到工作,就计划着在出租屋里用其创作。为了给迪安饯行,我们在第七大道的赖克餐厅吃了法兰克福香肠炖豆子。然后迪安坐上一辆开往芝加哥的公共汽车,呼啸而去,驶入茫茫夜色中。我们的牛仔在路上了。我对自己许诺,春暖花开、大地复苏之际,我也要同他一样上路。

这便是我真正旅途经历的开始,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奇妙精彩,不能不讲述出来。

是的,我想深入了解迪安,不仅因为我是作家,需要体验新的经历;也不是因为我在大学校园混日子的生活已经结束,再混下去已毫无意义;而是因为尽管我们性格迥异,却不知何故他给我的印象总像一位失散已久的兄弟。看到他那瘦削悚然的面庞,长长的连鬓胡子,肌肉紧绷、汗涔涔的颈部,就使我想起了在帕特森和帕塞伊克的废弃染料场、水坑与河边度过的童年时光。他的工作服脏兮兮却贴身得体,感觉专门定制衣服的裁缝都做不出更加合身的,唯独拥有“天然乐趣”的“天然裁缝”才能穿出这般浑然天成的感觉,即使身处各种压力之下,迪安却做到了。他讲话时兴奋激动的模样,仿佛又让我听到昔日老朋友、好兄弟的声音,他们在桥下、在摩托车周围、在街坊的晾衣绳下、在昏昏欲睡的午后台阶上,男孩们弹着吉他,兄长们在工厂干活。我现在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信奉尼采的人类学家查德;疯狂的超现实主义者卡洛·马克斯,喜欢一边盯着你,一边用低沉严肃的腔调和你交谈;批评家老布尔·李,拖着长腔慢吞吞地批判并反对一切。而其他一些人则是鬼鬼祟祟的罪犯模样——赶时髦的讥讽者埃尔默·哈斯尔;简·李亦是如此,仰身躺在长沙发上,铺着东方风格的沙发套,边看《纽约客》边吭声冷笑。迪安才智了得,条理清晰完整,毫无冗长乏味的书呆子腔调。至于他的“劣迹”不会惹人愤懑、引人鄙夷,而会带来狂热且溢于言表的美式欢愉,颇具西部特色,就像西风一样吹来了平原大地的颂歌,令人耳目一新,是预言已久、万众期待的玩意(他偷车只不过是为了兜风取乐)。此外,我在纽约的朋友们都消极处世、浑浑噩噩如在梦魇之中,他们抨击社会,搬出学究式的陈词滥调,或是政治学的或是精神分析派的逻辑。而迪安则不一样,渴望得到面包和爱情,在社会的跑道上奋力冲刺,不会顾虑这个、担心那个。“兄弟,我只要找个姑娘,靠在她的双腿间。”“兄弟,只要有饭吃就好,你听到了嘛?我饿了,饿得要命,咱们现在就去吃饭吧!”——听罢,我们就匆匆赶去吃饭。正如《传道书》中所言:“因为那是你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份。”

迪安是来自西部的阳光小伙。尽管姑妈警告过我跟他打交道会惹麻烦,我却听到了新召唤,看到了新视野,年纪轻轻的我对此深信不疑。即便他招来些许麻烦,甚至最终弃我而去,把我丢在路边活活饿死或是弃我于病榻之上,他后来也的确如此,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是作家,年纪轻轻,渴望上路。

在路上的某个地方,我知道会遇到姑娘,会看到幻象,会接触一切。沿着这条路前行,我会收获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