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过于精密
“麻麻!”
“为什么不喜欢爸呢?”“哼!”
而此时。堂屋里,大的正在嗷嗷叫。
究其缘由,就是余暖暖要给她抹香香,她不乐意。
冬天嘛。不抹点皮肤会很干,而且还可能生冻疮。
特别是这妮子还不是一般的皮,又下着雪,谁知道她疯起来会不会用那嫩嫩的小脸跟雪地来个亲密接触。
于是,围着打桌,母女正在上演着一场拉锯战。“林可可,你给我过来!”
望着刚从桌肚里钻出来的闺女,余暖暖直接被气笑了。
“不要!!”
“我看你是屁股又痒了!”
听到这话,小家伙明显有些畏惧!显然,挨揍的阴影还在!
但是此刻,明显对那黏糊糊脏不拉稀的香香的厌恶程度更胜一筹!
“窝不要!!”“咋了这是?”
正在此597时,林宴和刚穿好衣服的小女儿走了进来。
“你来的正好,逮住那丫头,我今儿要好好收拾她。”
“爸爸,她又要打可可小屁屁!唔!”
林宴…
一边是凶巴巴的娇妻,一边是委屈巴巴的小可怜。
林宴忽然觉得进来的不是时候。
这俩他谁也惹不起。
惹不起怎么办?当然是退出战圈,以免引火烧身。
“厨房里还熬着粥呢吧?我去看看,别煮坏了。”说着转头便走。
余暖暖:!
粥还能煮坏?再坏能坏哪儿去?“心心,帮妈抓住姐姐。”
见大的靠不住,余暖暖便将目光瞅向还在把玩着自己小手的小家伙。
“妹妹,窝还有大白兔奶糖,一会儿分你点!”这意思再明显不过。
余暖暖听到这话,当即一脸迷惑?“你这哪来的大白兔?”听到这话。
可可自知说漏嘴了,忙捂住小嘴,模样甚是可爱。
余暖暖顿时明白怎么回事了!
难怪她总觉得柜子里的糖在少呢,合着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堂屋。饭桌旁。
可可眼泪汪汪的。很明显,这是刚挨过揍。。
林宴坐在她旁边,哭笑不得道:“你看你,爸不是跟你说了打不过就跑吗?咋又被揍了?”
余暖暖美目一瞪。
难怪这丫头今儿这么活跃,原来是有人在后头唆使。
“唔跑不过吖!”可可可怜巴巴的喝着粥。
林宴抬手擦去她眼角的小泪花,“那爸就没办法了。”
“爸爸帮我收拾她!”
小家伙肥嘟嘟的手指指向对面的余暖暖。“林可可!”
余暖暖刚喊一声,她连忙缩着脑袋,安静喝粥。
林宴摸着小家伙的脑袋,苦笑说道:“咱不惹她。
下午爸带你们去捉兔子。”
“昂?”听到这话,团子眼前一亮,原本还凄苦的小表情霎时间荡然无存。
是捉兔子太惊喜吗?
当然不是,是她演技太好,装可怜专业户,现在只是恢复常态罢了。
“真的吖?爸爸要窝捉免兔?”“真的,捉个大兔兔回来炖炖。”林宴单手撑着侧脸,笑道。
可可却是鼓起小粉腮,“兔兔辣么可爱,为什么要次兔兔!”
“可可不吃啊?兔肉可比你最爱的牛肉都好吃噢。”
“你...你教孩子啥呢!”余暖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真是。
明明一天性善良的小闺女,迟早被教坏喽!然而。
就在她话音落下的一瞬间。“兔兔辣么好次哇?”小家伙吸溜着问。
林宴哈哈一笑,就知道这臭丫头禁不住食物的诱惑。
余暖暖也是满脸不岔!
这憨丫头真是——没的说了!
一点原则都没有!
亏她还以为这妮子是真的喜欢兔子呢!闹了半天,还是想吃!
“心心,咱别跟姐姐”
无奈,现在只能将温柔善良这一美德寄希望于小女儿。
小家伙歪着脑袋,“麻麻?兔兔好吃咩?”!余暖暖:!!完蛋!这一大一小算是指望不上了!
坐在对面的林宴,听到小傲娇的这一疑惑,不免也是一阵偷乐。
他可不像余暖暖那般悲观,善良并非体现在这上面。
况且,一个人,只有先强大才有善良的资本。强大自身的前提就是填饱肚子。
什么可爱、萌萌哒都是扯淡,再说了,野兔可不是好东西。
和家养的啃胡萝卜的小白兔完全不是一个东西。
下午。刚吃完午饭。
可可便迫不及待的跑到林宴的跟前说要去捉兔子。
林宴知道这小东西也就是三分钟热度。
别看现在来劲,一会儿走不了两步路就吵吵要回家。
不过,即便是如此。
他也说话算话,既然说要带她们去,就不能食言。
于是便换上胶鞋,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先等会儿,爸去借点东西。”说着便顺着巷子前往林升汉家里。这时候借东西,除了猎枪还能有什么。要知道。
自新夏国建国后,直到97年。
其间枪支管理的法律政策变动过几次,但总的原则都是允许甚至鼓励民间持枪的。
很多人都听说过的。
比如普通人可以从民兵部队,保卫科这些枪支管理松散的地方容很易弄到制式的半自动、自动步枪,机枪,手枪等。
这个且不说它,毕竟从法律角度来说,很多情况都是没有手续,违反规定的。
只说合法的。
禁枪前的最后一版枪支管理条例规定,允许每个成年公民持有不超过两支民用枪支。
所谓民用枪支。
就是指猎枪,气步枪,运动步、手枪,以供猎民、林场看守员之类的人员使用。
以及满足人民群众普遍展开射击运动。
所以97年之前,是可以看见这些民用枪支,包括配套的子弹,摆在商店的体育用品柜台上公然出售的。
当然,像庐州这边的强乡僻壤,是没有的。
只是国家还规定了,购买民用枪支必须到县级衙门机关申请。
另外就是这些枪也不便宜。
所以很多农村的居民更喜欢私造枪支。比如鸟铳之类的玩意儿。或者仿制正规厂家的猎枪。
当然了,气枪和运动步手枪过于精密。
而且除了用来打比赛外,实用价值不怎么高。
一些小口径运动步枪杀伤力还是相当可观的。
一百米内打死人没什么问题。所以基本没多少仿制的。不过话说回来。
允许公民持有民用枪支。肯定就是不允许持有军警的制式枪支。
但是当时管理不严格,从民兵部队和保卫科流出的制式枪支也好。
农村居民私造的猎枪鸟铳也罢。
衙门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搞出事,基本没人管。
但还是那句话,这些都属于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