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的同事是个学人精,还是个名媛培训班出来的假名媛。
「你这个包是新款吧?我也买了。」
然后第二天就背个假货,明目张胆的炫耀。
「这个咖啡豆是我朋友昨天刚从国外带回来的,很香哦!」
其实不过就是把瑞幸9.9倒进了自己的杯子里。
不仅如此,她还喜欢在男同事面前卖弄风情,显示自己魅力的同时,拉踩别人。
「现在很多女孩子都喜欢靠男人靠家里,要我说啊,还是靠自己踏实。对了然姐,我听说你一直都是靠家里接济的对吧?」
我斜眼看着她那刚做好没多久就断了的美甲,笑着说道:
「指甲怎么断了?昨天下地浇粪的时候戳断的?」
她似乎忘记了,自己不过就是个一年前从农村家里逃脱出来的村妇。
而帮助她逃离的人,正是我。
1
我们公司的男女厕所离得很近,所以经常会有「结伴」一起上卫生间的男男女女。
我正在里面努力奋斗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余美莺和一个男人的声音,她捏着自己那尖细的嗓音,矫揉造作地说着自己昨天去做了个指甲,别人都夸她手好看,皮肤白皙细嫩,还问她怎么保养的。
我一想到她在我家打扫卫生的样子,忍不住嗤笑一声——
那样一双手,比砂纸都还粗粝,也不知道哪里白嫩了。
「什么话非得在厕所门口说啊,拿屎尿屁下你那污言秽语啊。」
我突然朗声说道,外面骤然静谧,我满意地点点头,安心地继续玩起了手机。
等我一踏进公司的门,就听到了余美莺在和别人聊天。
「我从小就不小公共场所上大号的,实在是太粗鲁了。」说完,佯装可爱地皱了皱鼻子。
「那你着急的时候怎么办?」
「就憋啊~」余美莺双手交叉在脑后,很无奈地说道,「必须得回家才行,这可是淑女的必备能力!」
我白她一眼,心想,你每次在厕所里一呆就是半个小时的时候,是在做饭吗?
见我在旁边阴阳怪气地咂嘴,余美莺用眼角撇了我一眼,小声道「臭死了」。
我反应很快,立刻伸出一只脚,挡在她面前,余美莺躲闪不及,直接摔了个大马趴,她那细长的美甲戳到了地板,瞬间断裂开来。
「怎么回事啊余美莺,大清都亡了多少年了,还学别人行跪拜礼呢?」说完,我又装作刚看到她那折断的指甲一般,捂着嘴大声说,「呀,你刚做的美甲怎么就断了呀?是昨天下地浇粪的时候戳断的吗?」
同事们窃笑不止,有好心的男同事过来扶她,指责我不该这么刻薄,大家都是同事。
余美莺狼狈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气急败坏地瞪了我一眼,然后拉了拉男同事的衣角,轻声说:「不要为了我发生矛盾,没关系的。」
「是呀,小心小美以身相许,让你入赘到他们家帮她一起挑粪!」我就像个恶毒又刻薄的女配角,开着令人难堪的玩笑。
2
其实一开始,我和余美莺的关系没这么差。
一年前,她的妈妈到我家做保姆,偶尔有时候她忙不过来,就会叫余美莺过来帮忙,我和余美莺年纪相仿,又看她们从农村来的也不容易,就经常给她们加点小费,或是送一些衣服、鞋子、化妆品给她。
我听说,余美莺不仅有个好吃懒做的爸爸,还有个大男子主义又封建的爷爷,他们家所有的开销都靠她们母女俩,而更可悲的是,余美莺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我们家虽然算不上什么有钱人,可条件一直不差,秉承着乐于助人、乐善好施的想法,我对余美莺一家经常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日子久了,彼此就都熟了起来。
后来有一天,阿姨主动开口能不能给余美莺找个工作,余美莺学历不高,会的也不多,可她母亲却笃信,自己的女儿一定能找个体面的工作,所以想托我帮帮忙。
我看余美莺虽然人比较内向,但干活儿、打扫卫生还算利索,彼时我们公司正好缺一个行政,我就把余美莺介绍了进来,心想她打打杂什么的也不错。
刚来公司的余美莺就是个活脱脱的农村女孩,打扮简单朴素,说话带着明显的口音,做事很利索,可是什么也不懂,连个打印机也不会用。
她在我们这个小小的广告公司里,显得格格不入。
后来,不知道她听谁跟她说了个什么「名媛培训班」,就找我借钱去上三个月的课,等她「学成」归来,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那段时间,余美莺频繁地请假,有一次她收假回来后,捏着嗓子和我们讲述她的经历。
「去法(fà)国待了几天,那边真的很fanxin,我学到了很多。」
我们没有人纠正她,那个读音是fashion。
毕竟如今的余美莺,已经从一个村妇,变成名媛了。
她会挑剔我们的吃食,说自己从来不吃垃圾食品,一吃就拉肚子,可前不久她明明还和我们一起品尝疯狂星期四的美味。
她还有自己独特的穿搭品味,偶尔搭上一个过季高仿,再加上那并不精致的妆容和非要夹起来说话的公鸭嗓,整个人不伦不类,令人惊叹。
更离谱的是,她开始积极参与到女同事们之间的对话中来,她给自己立各种各样的人设,今天自己的母亲是红军的遗孤,自己家里是红n代。
明天自己从小就有喝下午茶的习惯,所以对蛋糕研究深刻,什么样的蛋糕一口就能充盈口腔、直顶上颚、什么样的蛋糕口感单一,只有淡奶油没有奶油,她最清楚。
最令人无语的是,余美莺,是个彻头彻尾的、厚脸皮的学人精。
她似乎知道自己品味不怎么好,所以就拼命学习别人的穿搭,A同事的衣服,B同事的配饰,C同事的包包,D同事的妆,只要能学过来,没有她做不到。
女同事们却并不困扰,因为她学来的各种东西结合到自己身上,只会显得她更可笑。
她就是个行走的笑话,在女同事们间口碑并不好,却非常受男同事欢迎。
我时常看到她收到男同事买的奶茶或是小蛋糕,虽然她总是抱怨着不爱吃这些「平民食物」,脸上却笑的卡了粉。
我能理解她想要摆脱自己过去身份的心情,反正也影响不到我,所以我一直鲜少搭理她。
直到那件事情后,她突然开始针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