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见
上学是我最快乐的事情,因为我知道怎么在学校里收获同学们的关注与欣赏,我毫不费力的拥有这一项能力。
这是在我十七岁才知道的事情,因为十五岁的时候我对自己和外界知道的都太少。
夏天的假期就要结束了,对于一个中考当晚还看人下棋消遣的人来说,去学校或者待在村里都是幸福的,每个地方都有我乐此不疲的事要干。
开学我们根据成绩分了班,成绩好的分在了尖子班,这里都喊火箭班。这是这个县城里最好的一帮学生,当然最终能考上重本的大概率也就十来个人,这是历史数据来的。我们几乎大部分人互相都不认识,除了有几个来自同一初中学校的同学是旧相识。
在这里我认识了她,最初怎么认识的忘记掉了。她叫“北”
她住在县城河流的上游,我住在下游,中间是我们的中学,两边是县城的山,一个很小的中学、很小的县城,很大的山。她戴着黑色的边框的眼镜,镜框很小,她的眼睛也不大,沉默是大多数,脖子上挂了一个玉佛,单薄的身形显得佛很重的样子。
大家都熟起来应该是军训的时候,开学不久,学校就组织了军训。
军训站军姿,走齐步,变换队列,这些我都太喜欢了,我很喜欢群体性的事情,更何况是这种有规则、有纪律,讲究服从性的群体活动。小时候就和村里的兄弟们成立帮派,列队去上学的。打工多年后看到一部电影,《浪潮》,直觉告诉我那可能会是我,我就是最容易被激发人类这一特质的那种人。
高一的课程,因为和初中差异非常大,起初大家都被折磨的不轻。就连我引以为傲的数学,也是错的离谱,当时一个人的我有种孤独的心痛,可怜啊。我背井离乡来念书,学成这样,实在无颜见家乡父老,因为我爹常常在村里夸耀我的成绩,以此来满足他的虚荣心。可能,我后来更努力学习也与这一点有关系,我很想让我的父母满意。我想如果我以后还是个农民,我爹应该都不能要我当他孩子了。
可是这天下事,难讲!
我的精力特别旺盛,以至于我不知道为什么同学们课间要趴在课桌上休息,因为我课间从来都不困。在火箭班,你知道除了学习,能做的事情是比较少的,我的精力又特别旺盛,所以我课间也只好学习。
这让坐在我后排,城里读了初中又升到城里读高中的同学,好似看到了奇怪的人类。我的意思:就是一个黄黄皮肤,头发飞乱,一眼就能看出健壮而又贫穷的乡下人,每天都在埋头苦学的做人间斗士。这是多年后回想时,我自己的补充的该场景叙述。有一天她问我“是什么让你如此方疯狂的学习”,当然她不是好奇心,她还叫了几个其他的小伙伴,他们以前一个学校的,来讨论这个问题,“你是要考第一哦?”。
其实这个事情我是忘记了的,后来北向我描述才记忆起来的。因为我当时没感受到有另一层,现在才觉识到的可能的霸凌。因为我太兴奋于学习,还有和好朋友们玩儿了,让我对很多我不关注的事情都不敏感。
或者是太愚钝了。
此后我身边多了几个人,北和她的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