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曾经我见过光,皎若初阳升朝霞,那是我无法触碰到的。”
时间过了很久,好多年了,本想就此过去,却被一句话拉回来了记忆,记忆很朦胧,但足够我去说完这篇故事。(故事将以我的视角重现)
先说说我,后天性格自卑加上精神失常,我很小的时候就莫名某奇妙成了“蛤蟆腿”这是小学同学给我的外号,也不能怪医生,他现在也每次见我都愧疚的说:“要是以前他学过中医就好了”。
由“蛤蟆腿”带给我的连锁反应挺严重的,可能有部分人不知道“蛤蟆腿”你们可以去看看《举起手来》这部电影那个最搞笑的走姿就是“蛤蟆腿”。
那个时候的我不记事都快小学了也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没人跟我玩,每天坐在台阶上发呆的.话也说不全,听我父母说我考小学差点没考上,现在想想真的挺有意思。
小学六年,我觉得我是幸运的我的几个表哥都照顾我,但确避免不了我被孤立,被歧视,那个眼神.那三个字深可见骨。
我小学只有两个朋友.后来还走丢一个。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初中我很庆幸我坚持了我的选择,我遇到了第一个照进生命的光,她的相貌足够令我动心,夜色的衬托下显得那么高贵。和她一比我宛如泥土里的老鼠。
后来事情没有意外,我毫不犹豫的陷进去了,不可自拔,我很高兴,那个时候我有个兄弟(小学的)也是巧合他喜爱上了另一个,我们每天像跟屁虫一样粘着她们,那段时间真的忘掉了很多。
我自己知道我是一个极度错误的性格,我没有能够支持的资本,
我在害怕和畏惧去躲避她,那时候我们的学校不大,每天跟兄弟讨论着谁好看,很有意思、操场建在教学楼前,一堆健身器材里在一个比较高的三角台,每天就坐在上面看着她。
后来,我总要面对学习,同时也听到了她跟大我们两届谈的消息。我“转身”爱上了学习想躲避这个厌恶的环境,我做到了。我家里人都说我是懂学了,只有我自己知道原因。
过了一年,两年,之后大概十几年,我觉得我忘了,再加上某人的话我感觉我真的移走了。
目前我都二十多快三十了本身的生活枯燥且无味,也算巧合我看到我姐发的消息,我意识到这可能是个机会,可能再见到她的时候,我说不出来那种感觉。这可能就是对初中的我一个交代,跟我以前说一声再见。
更离谱的是我们其实三年没有还说一句话.挺后悔的,对这个事情我确实也没办法,我控制不住每次一准备说就想逃掉。
我也不知道啥时候记得她也喜欢蓝色和埃菲尔铁塔,也不知道变了没,可能早变了……挺抱歉的。
现在看来其实没有那么不知所措,小时候没有同学喜欢我,慢慢我也不想去烦别人,我现在都还记得班级里的十大傻逼排行,哥们赫然在列,排这个排行榜人我也依旧记得,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