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政法干警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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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远离不当交往,决不干预执法司法

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决不允许违反“三个规定”,请托说情打招呼,不如实记录报告,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毋庸置疑,在纷繁复杂的人类社会关系中,司法是最为重要的一种。正是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依法参与下,各种诉讼活动才能有序展开,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厘清,纠纷矛盾才能化解。为防止上述法律职业共同体“同气连枝”“私相授受”“利益输送”,进而影响司法公正,立法方面通过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专门法律,以及两高三部等联合发文,强调司法人员“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遗憾的是,经由法律画出的醒目红线,在现实中却被一些司法人员、律师等刻意忽视,甚至肆意践踏。

因此,“十个严禁”明确规定,“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由于执法司法人员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不当接触交往、干预执法司法成为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新时代政法干警要响亮回应群众期待,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净化“朋友圈”“交往圈”,严格落实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和离任司法人员从业限制的制度规定,坚决不迈出滑向深渊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