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安全同行:大学生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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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学生如何反间防谍

(一)网络交友须谨慎

网络时代的间谍在选择策反对象时一般都是“普遍撒网、重点捕鱼”。他们会在网上广泛搜集公开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例如,一些境外间谍会在论坛上故意发布如部队番号、装备性能、武器参数等错误信息,引诱某些真正知情的网友回帖反驳,从而得到正确的情报。在通过网络或是手机应用程序交友、聊天时,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谈论敏感话题;对无故加为好友的陌生人要仔细鉴别身份,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拍摄军事设施、政府大楼等敏感目标,更不要随意将其转发到朋友圈。

(二)善于识别各种伪装

间谍往往根据任务设计最为恰当的掩护身份。例如,在网络上他们会以境外某杂志记者、编辑,或者某外国调查公司的研究人员身份为掩护,主动联系那些经过分析、筛选的目标人群。在接触初期,间谍人员多以媒体约稿、兼职招聘、网络交友为借口,以降低目标人员的戒备心理。待被策反对象产生依赖后,再安排搜集、窃取情报的任务。一旦发现境外人员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有从事间谍活动的嫌疑时,大学生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高校保卫部门报告。

(三)注意出境旅游与学习

到国外学习、旅游前,应先了解、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随便接触来路不明的人,防止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与境外人员接触过程中,不谈论敏感话题。坚决抵制敌对势力的策反、拉拢、威胁、利诱等。

(四)一旦犯错应立即自救

在特定环境下误入歧途的人员,并不是无可救药。《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案例追击
案例回顾

2019年3月,浙江省某高校大学生庄某在QQ群中寻找兼职。一位群成员主动申请添加庄某为QQ好友,并向其提供“某军港附近地图信息采集和沿街商铺拍摄”的兼职工作,要求“每天工作3小时,一周工作3天,日工资200元”。庄某先后8次应对方要求前往小区楼顶制高点、公园及医院附近,拍摄我军事目标及附近街道店铺、路况等,每次拍摄100—200张照片,通过邮箱发送给对方。庄某还应对方要求,通过网上购买长焦镜头观测及租船出海抵近观察等方式,先后10次赴某海军舰队实施观察搜集。2019年12月,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庄某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案例简析

随着社会发展,网络给我们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隐患。境外间谍常借助网络这一平台,伪装自己的真实面目,渗透在每个人周围。泄密只在一瞬间,大学生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间谍行为,应及时主动地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法规链接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