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那桩盗窃案破了?”于安喜惊讶地看着孟夏。
滚烫的火锅冒着白气,左侧是撒满辣椒的红油汤底,右侧是乳白色的豚骨清汤,这是一家专注牛肉火锅的火锅店,老板本是天府人,为迎合南粤人爱吃清淡的口味,这才推出鸳鸯锅,做出天府人的最大让步。
“嗯。”孟夏苦笑着夹起一根青菜,吹凉后往嘴里送去。
说实话她现在还没有什么实质感,就像破获一桩与自己无关的案件一样。
于安喜起身走到后方的冰柜,从里面摸索一会后,取出一瓶啤酒和一瓶橙汁,然后将啤酒放到孟夏跟前:“你也是时候该释怀了,其实当年也不全都怪你,那个货车司机超速行驶,大部分的责任都在他。”
“我知道,但我还是原谅不了自己,抓人本来就是我自己的职责,确实是我连累了大叔。”
提到这个,孟夏仿佛再次看到大叔那血淋淋的模样,比那红油汤底还要鲜艳。她熟练地打开啤酒,送到嘴边时又想起了母亲的交代,只得悻悻放下啤酒,给自己倒了杯索然无味的茶水。
“不说这个了,跟我说说你现在查的那个案件。”
孟夏知道安喜是想转移她的注意,但还是将邱静雅等人的案件逐一告诉安喜。
她无法原谅自己,毕竟因为她出了一条人命,无论她做再多也无法弥补自己的过错。
准确来说,是两条人命。
还有书正的死。
大叔离世后,她发疯似地调查海珠市的相关窃案,只要有盗窃相关的案件她必定会去调查,书正离世的那天也是如此。说是不放心局里的事情,实际上是放不下那起窃案。在听到案件与窃匪相关后,她压抑不住心里的躁动,还是选择了出警。
那天她如果没有出门,也就不是前夫照顾儿子,那场意外也就不会发生。
“你是说,江琴礼、邱静雅、林雨溪都是住在十三楼,而且都是在十三楼自杀的?”于安喜一脸的惊讶。
“嗯,江琴礼和邱静雅在十三楼坠楼,林雨溪在十三楼割腕,她们老师是在十三号自杀的。”
“真是见鬼,简直就像被十三诅咒一样。”
于安喜说出孟夏的心声,她也是这么觉得的。
吃完火锅已经是晚上的十点半,于安喜买完单后这才不紧不慢地带孟夏前去季路所在的酒店。原本孟夏想要埋单,但却被安喜一个劲制止,她只好作罢,那顿欠安喜的饭只能留在下次。
之所以这么晚去问话其实是有说法的,嫌疑人精神状态萎靡的时候是最好套口供的时机,他们的注意力会被分散,且专注度没那么高。
这个季路可真是会享受,当孟夏看到那座沿海酒店时,一旁的于安喜立马向她介绍,这酒店名叫水岸豪庭假日酒店,是这附近最好的酒店,没有之一,普通大床房入住一晚要接近千元。
停好车后,二人走进酒店内。
现代风格的建筑线条流畅而大气,挑高的天花板上悬挂着华丽的吊灯,地面是光可鉴人的大理石,着实华丽。
和前台表明身份后,孟夏和于安喜搭上门厅角落的电梯,季路所在的楼层是七楼。走出电梯,右侧是贵宾休息区,沙发上正坐着一名年轻男生,见孟夏和于安喜到来,他立马从沙发上窜起。
“于队。”
同样是九年的刑警,安喜已经当上中队的副队长,而孟夏还是一级警员,倒也不是她能力不如安喜,只是她太过执拗,这些年都扑在盗窃的相关案件,多次不服从上级调剂,导致她一直没能晋升。
“尽头那间就是。”安喜指向走廊尽头的房门,转头问旁边的男生:“刚才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二十分钟前有个女生走了进去,其他的没什么。”
“女生?”
难道是秋雨来了?
带着疑惑,孟夏和于安喜来到房门前,并按响门铃。
“谁?”
屋里响起男人的声音。
“菊城公安局的,麻烦开一下门。”
“等一下。”
门外的孟夏等人听到里面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在穿衣服,过有一会房门才被打开。
季路的五官和路树青颇为相似,眉毛不浓不淡,形似剑锋,鼻子不算高挺却也端正,与那薄唇相衬略显书生气,和路树青消瘦的脸颊不同,季路脸颊带肉,看起来更加的亲和。
“有什么事吗?”季路看着孟夏等人,眼神中带着敌意。
视线往后,床沿边坐着一名女生,只不过那人不是孟夏预想的秋雨,而是一名陌生的女生。
女孩见孟夏盯着她,神情略显慌张,不自觉地将头撇向另一侧,避免与孟夏对视。
“她是?”
“我女朋友,怎么了?”
季路的回答很干脆。
“是么?”于安喜眼神锋利地盯着季路,“那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是哪里人?”
于安喜的一连串问话,令季路哑口无言,女生明显更加的慌张,开始不由自主抖起腿来。
见季路回答不上来,于安喜熟练地从腰间解下手铐:“现在怀疑你涉嫌参与非法色情交易行为,麻烦和我们走一趟。”
“等一下,我可以解释。”季路阻挡住于安喜的手铐,“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但我也没有招妓。”
在季路的解释下,孟夏等人才知道原委。
原来,女生是季路在网上认识的,在一款交友软件里。两人为了寻求刺激,在软件里搜寻一夜伴侣,所以季路才对女生的名字和情况一概不知,在检查完两人的聊天记录后,确认了季路没有说谎,双方是自愿行为,且没有金钱交易,虽然这种行径不道德,但是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只是,季路前脚才和秋雨求婚,后脚就来香山市找刺激?
“现在没事了吧?”季路明显在驱赶孟夏等人离开。
“我们这次来是为别的事情。”孟夏开口说道。
季路皱起眉头,不耐烦地看着孟夏:“还有什么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传唤违法行为人接受调查的,应经当地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使用传唤证进行传唤。孟夏和于安喜是自行前来的,没有经过上级的批准,也就是说,即便是于安喜,也没有权利随意带季路回局里进行审问,季路是否愿意配合全凭他个人意愿。
“我们想向你了解一些关于江琴礼、邱静雅,林雨溪和郑翠桐的事情,认识这四个人不?”
当孟夏提到四人名字时,季路愣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正常。
“认识又怎样,不认识又怎样?”
季路的回答不攻自破,很显然,他是知道她们的。
“江琴礼、邱静雅二人分别在4号和19号的晚上坠楼身亡。”孟夏盯着季路的脸,边说边观察他的表情变化:“前天晚上林雨溪也自杀了,庆幸的是发现得早,被救回一命,而今天傍晚,郑翠桐又遭到抢劫以及侵犯。”
“那又怎样?和我有半毛钱关系吗?”季路声音冷淡,全程耷拉着脸,似乎提不起半点兴趣。
见状,于安喜揶揄道:“怎么会没关系呢?她们可是害死你父亲的罪魁祸首。”
“然后呢?你是想说是我杀死了她们吗?”季路淡淡地笑着,他没有否认自己是路树青儿子一事,反倒是反问起于安喜。季路的视线落在孟夏脸上:“刚才你说过,有三个人都是自杀,那就说与我无关了,至于郑翠桐,我下午回来后就没出过门,你们大可以去查酒店的监控。”
季路强硬的态度出乎孟夏的预料,她没有从季路脸上看出任何有用的情绪,给她的感觉就好像是季路早就有过准备。
这次问话孟夏明显落了下风,她没有实质的证据能够证明季路的嫌疑,单凭猜想可定不了季路的罪,这也是为什么她们拿季路没办法的原因。
从酒店出来,孟夏愈发觉得季路的嫌疑重大。对方那安之若素的样子,甚至直言自己的嫌疑,着实不太正常。一般来说,被冤枉的人会产生强烈的应激源,从而引发应激反应,具体表现就是情绪激动或急躁不安,日常生活中你会发现,往往被冤枉诬陷的人总会是人群里最激动的那个,他们渴望在第一时间洗脱自己的嫌疑,所以才会那样急躁激动。
而季路两者都没有,反倒是一副平静模样,这无疑加深了孟夏对季路的怀疑。
“太冷静了这人。”
于安喜在上车后首先说的就是这句话,她的想法与孟夏不谋而合。
“先找到那两人再说,如果是季路指使他们的话那人证就有了。”孟夏说的是那两名抢劫郑翠桐的劫匪。
“哦对,局里发来了嫌疑人肖像,你看看。”于安喜打开手机后递给孟夏,“前面是那个高个子嫌犯,后面画的是矮个子嫌犯。”
孟夏接过手机,开始端详起嫌疑人的肖像,往下翻滑,一张熟悉的脸映入她的视线。
“何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