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教学法(马扎诺全方位解读“学习目标”何以影响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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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研究和理论

在讲解有关目标和目的的研究和理论之前,我们需要考虑一下术语问题。不同人对“目标”和“目的”等词汇有不同的使用方式。对于一些人来说,“目标”一词仅适用于课程总体目标,而“目的”一词则用来指日常的教学目的。在研究和理论领域,对于一般和具体目的而言,这类术语是可以互换使用的。在本书中,这类术语将互换使用。但正如以下讨论内容所展示的,本书重点将放在日常课堂教学上。

早在20世纪前半期,教育哲学家和评论家拉夫·泰勒(Ralph Tyler)就证实了目标和目的的重要性。泰勒认为,结构完善的目标应清晰指明知识种类和能够证明该类知识相关能力的行为。在泰勒提出这一建议前,教育者一般不会将具体的信息领域和技能作为学生学习的目标,而将“概率”或“二战”等宽泛的词汇作为最为具体的课程组织用语。

泰勒对于内容和学习本质的深刻见解表明,教育者必须设计具体的目标,并确定体现这些目标达成的行为。大卫·克拉斯沃尔(David Krathwohl)和大卫·佩恩(David Payne)区分了3种水平或类型的目标:总体目标、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罗伯特·J. 马扎诺和约翰·肯德尔(John Kendall)描述说,总体目标是最宽泛的,它们涉及广泛且复杂的领域。例如,“学生能够应用概率的基本性质”就是一个总体目标。

教学目的是3种目标中最为具体的。在《准备教学目标》(Preparing Instructional Objectives)一书中,罗伯特·马杰(Robert Mager)就提到一个好的教学目标应包括3个要素:

1.表现。目的应说明学习者应该能够做什么;有时可以描述所做事情的成果或结果。

2.条件。目的应说明使上述表现可达成的重要条件(如果有的话)。

3.标准。如果可能,目的应描述学习者表现必须达到的程度,说明表现的标准。

教育目标位于这3个目标的中间部位。它们表明了知识涵盖的具体领域,但并不像教学目的一样,指明表现达成的条件和成功的标准。在本书中,我们关注的主要是教育目标,现在我们通常称之为学习目标。我们还会对在教学方面如何达成上述目标进行深入研究。

学习目标对于日常的课堂活动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目标是设计课堂活动的原因。没有清晰的目标,课堂活动就没有方向。研究人员约瑟夫·克拉依奇克(Joseph Krajcik)、凯瑟琳·麦克尼尔(Katherine McNeil)和布莱恩·莱塞(Brian Reiser)解释称,优秀的教学要从清晰的学习目标开始,根据学习目标,教师可以选择相应的教学活动和评估方式来帮助学生向着学习目标前进。

需要记住的是目标的设定并不专属于教育领域。的确,就理论而言,它根植于组织心理学。在艾德文·洛克(Edwin Locke)和盖里·莱塞姆(Gary Latham)于1990年出版的《目标设定和任务绩效理论》(A Theory of Goal Setting and Task Performance)一书中,他们在组织理论框架下,全面回顾了目标设定的做法。虽然他们的研究重点是工作状态下的目标设定和绩效,但他们也强调了与工作相关的目标理论中的大部分内容可以且应该扩展到教育领域。

表1.1(见后文)展示了本书中建议所依据的大部分研究。